Advertisement


四川簡陽市王永成被迫害事實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簡陽市簡城鎮法輪功學員王永成因堅持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他曾於2002年被非法判刑四年,被投入德陽監獄迫害。以下是王永成遭迫害的部份事實。

1、2000年1月,四川簡陽市簡城鎮王永成為了講明真相而去北京上訪,被綁架後,關在四川駐京辦公室。鄢義權(簡陽市國安大隊長)到王永成的單位拿了3000元,說是作為接回王永成的路費,只買了一張北京至簡陽的火車票,連飯都沒買一餐,每頓只吃了一包方便麵。回到簡陽就被關進簡陽看守所拘留15天,收王永成的保證金1000元,至今未退。

2、2000年2月,簡陽市勞動局局長羅映金在簡陽市組織部的2號簡報上簽:停發王永成的退休生活費,從2000年3月起,他的退休生活費就被非法停發了。2001年2月,簡陽市督察辦主任叫發給王本人,610辦的劉濤然仍以藉口未發給王本人。

3、2001年新年,王永成被簡陽市城南警區騙去關押在簡陽看守所一個月(城南警區付公安所為)。

4、2002年7月28日,王永成到郵電局寄真相信,在返回的途中被城南警區曹德弟等六、七人綁架,非法抄家,鄢義權將王家的鑰匙掰斷,拗爛衣櫃、寫字檯、書櫃等,搶走了收錄機2台,VCD機一台和大法書籍。

5、2002年7月28日,王永成在路上被綁架,關押在簡陽市看守所,被簡陽市檢察院非法起訴、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參與迫害的有曹德弟、鄢義權、檢察院的冷俊英、法院的法官、書記員王××。他們要王永成在非法判決書上簽字,王永成說:要我簽的字就是:好人遭迫害,千古奇冤。法官說:這個你就不能簽在上面,你可以寫上訴。可上訴期沒到,就強行將王投入德陽監獄迫害。

6、2002年10月,王永成被強行關進德陽監獄後,此監獄將王帶去的內衣褲全部剪爛,紮上黃布條,打上紅色印泥。將王永成長時間曝曬、站軍姿、軍訓、背監規、強行穿囚服、強行打罪犯報告、強行唱歌頌邪黨的歌曲、強行思想彙報和三書、強行辦洗腦班全面洗腦,不准與修煉人說話,不准與法輪功學員一起吃飯,每個法輪功學員都派有兩名犯人包夾,一不如他們的意就被罰站、挨打、挨罵、不許解便等,嚴重的就關禁閉、扣飯(只供平時一半的飯)、不准洗漱、不准許會見、不准購日用品、更不準學法煉功,還要超負荷的奴役勞動。

7、2006年3月,王永成回家後,簡陽「610」辦唐顯國發通知叫簡陽社保局不發給王永成退休生活費,從2000年3月起至今都沒有發給王永成分文退休生活費。

以上是王永成受中共迫害的經歷。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