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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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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佳木斯監獄由原省直蓮江口監獄與原市屬佳木斯監獄在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四日合併組建而成,位於松花江下游北岸,與佳木斯市隔江相望,區域面積182平方公里,耕地11186公頃,轄區人口13526人,在職警察1053人,職工4046人,是全省規模較大的監獄。其分為集訓監區、一一九監區、後勤監區、出監監區共十二個監區,每個監區又分成幾個分監區,法輪功學員被分散非法關押在各個監區。

佳木斯監獄
佳木斯監獄

自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佳木斯監獄賣力執行江氏集團「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的迫害政策,殘酷迫害導致法輪功學員致傷、致殘、甚至精神失常。在佳木斯監獄高大華麗的辦公大樓後面,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監獄稱轉化),獄警們採用集古今中外邪惡之大全的酷刑手段,遠遠超出了我們的想像。因為監獄自上而下層層封鎖消息,中共迫害法輪功十一年以來,這裏究竟非法關押了多少法輪功學員,究竟實施了甚麼樣的迫害,我們很難詳細知道,目前曝光出來的僅僅是冰山一角,就這冰山一角也足見其血腥殘暴。

截至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仍有七十三名法輪功學員在佳木斯監獄中遭受折磨,他們是:於慶濤(鶴崗)、王蘭生(雞西)、呂華峰(寶清縣八五三農場)、劉俊忠(寶清縣)、單志平(雙鴨山)、孫兆祥(集賢縣)、董廣文(綏化)、劉學剛(雞西市)、戴啟鴻(牡丹江)、齊雙圓(樺川)、鞏志軍(雞西)、石孟文(建三江)、吳志剛(佳木斯)、閆達山(建三江)、段體林(鶴北)、郝耀華(寶清縣八五二農場)、孫仁(依蘭)、張月增(雞西)、於佔鴻(寶清)、李榮堂(富錦)、侯希才(肇源縣)、溫紅軍(樺南)、史志軍(伊春)、李海善(湯原)、許忠祥(富錦)、秦月明(伊春)、薛福春(雞西)、范強(蘿北縣)、李紹志(佳木斯)、張培訓(伊春)、譚鳳江(伊春)、侯志軍(伊春)、王海洋(雙鴨山)、項斌(雞西)、張寶春(同江)、萬樹青(湯原)、張明輝(雞東)、林澤華(友誼)、李成(樺南)、程桂林(同江)、李志剛(鶴崗)、張普賀(勤得利農場)、項洪福(雞西)、姜勇(雞西)、付裕(佳木斯)、姜文上(雞東)、栗從富(伊春)、黃衛中(佳木斯)、陳東(建三江)、趙福強(鶴崗)、劉俊華(佳木斯)、吳寶庫(雞西)、商錫平(樺南)、於雲剛(佳木斯)、孟憲國(寶清)、陳繼忠(依蘭)、郭其忠(七台河)、劉傳江(伊春)、劉振昌(鶴崗)、姜波濤(七台河)、馬洪剛(依蘭)、包永勝(伊春)、王新春(雞西)、蔣貴福(寶清)、陳健(七台河)、李文忠(七台河)、劉延常(同江)、李軍(集賢)、劉明福(綏芬河)、田寶玉(建三江)、孫士偉(穆稜)、田成軍(寶清)、郭龍斌(依蘭)。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戴啟鴻因抗議非法關押迫害,不參加奴役勞動,一監區三中隊隊長王燕濤(音)指使犯人毆打他,後來又把戴啟鴻強行拖到車間,用電棍電擊其敏感部位。佳木斯監獄除了對法輪功學員的強制洗腦、酷刑「轉化」、封閉隔離和嚴管迫害,迫害手段還有:

一、剝奪家人探視權

1、不讓家屬接見。僅舉幾例: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五日,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監獄九監區的法輪功學員劉振昌的親人前去探視,可當相關手續辦完後,卻遭到九監區警察的無理阻止,結果家人白白等了一天也沒能見到劉振昌。七台河市法輪功學員姜波濤因信仰真、善、忍,被中共當局非法關押在七台河監獄三個多月,家人多次去看望都沒見著。二零一零年十月中旬,姜波濤被送到佳木斯監獄,繼續遭受無端迫害。家人前去看望,遭到無理刁難拒絕。法輪功學員付裕的老母,法輪功學員劉延常的妻子等等,無論從多遠來的都經常被拒絕接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四十八條: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法輪功學員原本不是罪犯,可是卻連罪犯享有的基本權利都被剝奪了。

2、接見過程中的明顯違法程序。有時,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千里迢迢的趕來,因見人心切而苦苦哀求,但必須到監獄教改科批如下字條才被允許接見。

違法的「接見通知單
違法的「接見通知單」

從中我們看到,佳木斯監獄公然稱法輪功學員為「罪犯」,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所謂的「教育轉化」,並可以隨意限制法輪功學員家屬的接見權利……而事實上,法輪功在中國是完全合法的,佳木斯監獄的警察迫害法輪功學員是執法犯法。

教改科幹事張卿峰,男,39歲,逼迫法輪功學員家人謾罵大法及李洪志大師。一位從齊齊哈爾來的家屬要見哥哥,教改科三主管批條前統一口徑逼迫家屬說法輪功是×教,謾罵法輪功師父。家屬說:「我們也不認識他,也沒見過面,為甚麼要逼迫我罵人呢?」不按他們的要求辦就不讓見。

一位老母親,張卿峰從零九年十二月一直到現在也不讓見她兒子,張說:「我跟你講過多遍了,除非你不煉法輪功了,否則要想見你兒子是不可能的。我告訴你,今天甚麼也別講了,就是胡錦濤來了也沒用。今天監獄長要說同意我都不幹了。」老母親說:「我沒有提過任何額外要求,只是正常的按接見日期來見我兒子,就因為我信仰真善忍,一次又一次的不讓我見,連攆帶恐嚇。」張卿峰說:「你這麼大歲數了,既然不讓你見,怎麼還總來呢?也太不要臉了。你們沒有權利在我這兒講你們那一套,更不配跟我講話。」張卿峰還利用職務之便勒卡法輪功學員家屬錢物,還屢次打電話向派出所舉報對他好言相勸的法輪功學員。

二、飲食方面

監獄的伙食價格很貴,還分「特餐」和「普通餐」兩種,所謂「特餐」就是菜的種類比較多,可以看到雞蛋、青菜之類的,但如果想吃到此類餐必須給獄警好處(二百元以上的煙或現金)。否則只能吃終日不變樣的、幾乎沒有一點油的「普通餐」。

法輪功學員在這裏喝水困難,按規定,監獄後勤人員應定期往各個監區送水,可是他們經常以種種原因不送,水放在水房裏,又不許法輪功學員去取,而普通犯人給獄警好處就可以隨便去獄警辦公室燒開水喝。

按照監獄規定,每星期可以去監獄超市買一次東西,儘管超市東西價格十分昂貴,可是獄警通常控制不讓法輪功學員去買東西,有時只偷偷帶著一兩個給獄警好處的刑事犯去超市買東西,刑事犯買自己所需物品的同時還需給獄警買東西。

三、非法勞役

很多法輪功學員剛到這裏就被強迫勞役,比如十月從七台河被非法轉到九監區一分區的法輪功學員姜波濤現正在被迫出工做奴役,其中所謂的帶工犯人劉立志積極參與迫害。

四.對外造假

一次,監獄讓一普犯家屬進監舍參觀,讓家屬看他們預先準備布置好的監舍,跟家屬說這裏的環境多麼優越,犯人在這裏如何自由改造。還把切好的五花肉和青菜擺在那裏,欺騙家屬說這就是犯人平時的伙食,其實那是他們準備賣高價的「特餐」,一般人根本就吃不到。

五.出監迫害

法輪功學員經過佳木斯監獄殘酷迫害到期出監時,還必須到監獄教改科簽字。簽字單子上寫的甚麼內容卻不讓人看,法輪功學員發現上面有詆毀法輪功的文字而拒簽時,他們就威脅說立即把人帶回監區,或是立即法輪功學員所在地「六一零」(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而成立的凌駕於公檢法之上的非法組織)聯繫讓他們接回去繼續迫害。比如,十月二十六日被非法關押六年的法輪功學員曲德洪出監時就遭到教改科張卿峰的此類威脅。

七十三名法輪功學員後面,就有七十三個不完整的家和更多為此而遭受痛苦的親朋好友。我們呼籲所有的善良人都來譴責佳木斯監獄迫害法輪功的犯罪手段,大家攜手共同制止這場本不該發生卻在中華大地持續了十一年之久,而且還在繼續著的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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