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對「大法資源」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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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日】前些天在學法的時候,我突然對「大法資源」有了更多的理解和認識。以前我曾狹隘的認為同修們主動拿出來做真相資料的錢才是「大法資源」,要珍惜,合理利用。看了《對澳洲學員講法》,才有點明白:哦,大法弟子自己的錢也是大法資源啊。我想我們的資金,不管是做生意賺的,上班發的工資,還是通過其它正當方式得來的收入,這些錢在大法弟子手中同樣是應該珍惜和合理使用的大法資源。

當然走過正法修煉這麼多年,在常人社會中修,很多同修已經明白應該怎樣正確的對待我們所擁有的財物。法輪大法修煉弟子放下求錢、利益之心不是像以前進山修道的一分錢不要、走到極端,大法弟子擁有的正常財物對我們來說,一可以用以維持正常的日常生活,平衡好方方面面的社會關係;二可以拿出來支付證實法的各種開銷,可以用以做各種真相資料救度眾生。因為對真修的大法弟子來講,這些財物不是拿來揮霍享受滿足私慾的,而是為著別人的,是利他的,同時大法弟子在世間擁有較豐富的物質資源,也是證實大法的一方面,證實大法的美好,證實大法給眾生帶來的福份,證實善惡有報,正邪黨社會善惡顛倒、越壞越有的歪理。

如何更多的理解「大法資源」的內涵,破除舊勢力對大法弟子在資金方面的迫害,合理利用好大法資源,走正我們在用錢用物方面的正法修煉之路,實踐中我有一些粗淺的認識和大家交流。

1、大法資源對我們來說就是用以來證實大法的,不是用來證實自我的

我進一步想到:大法弟子的錢是「大法資源」,那麼大法弟子的本身、擁有的時間、技能、能力、各種有效的社會關係,各種物力是不是「大法資源」呢?也應該是啊,大法弟子過去、現在、未來的一切,不都是師父給的嗎?

從內心認識到它不是我的甚麼,不是證實和顯耀自我的,只是這一部份安排給我由我來具體實現,有甚麼利益可以執著呢?有甚麼個人的財富和福份值得向別人炫耀的呢?這樣才會珍惜,才會合理利用,經濟條件好的同修才會發自內心的認識到自己的富有,應該合理的更多用於證實法。很多同修在這方面做的好,利用自身良好的經濟條件主動拿出很多錢證實法,做真相資料,兌現著自己的誓約,而實際情況是這樣的同修生意越來越順,條件也越來越好。

還有,從內心認識到大法資源更廣的內涵,我們才不會把大法賦予我們的技能和能力放在大法面前,在同修面前講條件,或交換甚麼,或在常人社會中求名求利或求得情感上的滿足。

2、把自己的一切都看成「大法資源」才能做到維護法而不是維護自己

只有把表面屬於自己的物質真正認識到都是「大法資源」時,我們才能溶於法中,才有法的無窮力量和威力。屬於某個人的物質利益,邪惡敢讓你失去,而宇宙中誰敢來破壞「大法資源」呢?

一位同修被邪惡從經濟上迫害,多年來工資被610指使單位非法剋扣達數萬鉅款,除發正念否定迫害之外,同修與家人也多次找過單位負責人,感覺收效甚微,後來也上網曝光過此事,但情況好像還變得更糟了,原來還有幾百塊生活費,現在一分錢也不發了。

為甚麼有很多同修對單位的經濟迫害在上網曝光,講真相、發正念後,單位補發了工資、工資正常發放了。為甚麼這位同修的情況成了這樣呢?從表現上來看,同修也是願意為證實法和整體付出的啊,同修也說這些錢可以救多少人啊。

其他同修建議這位同修找一找心性和行為上有甚麼意識不到的執著和有漏被邪惡抓住把柄鑽了空子,因為這不是人對人的迫害,邪惡所有的迫害都是衝著大法弟子心性來的,同修向內找發現了很多的人心:有不易察覺的利益之心,有執著時間不願存錢的心,有和人爭鬥怨恨的心,有被扣了錢從而交換不被迫害的心。其中還有這樣一顆心:對錢財,我能放得下,你們扣了我的工資餓不死我,我照樣能生活……

我們把自己的工資只簡單的看成了自己的個人財富,還沒昇華到大法資源的時候,我們更多維護的是自己而不是法,邪惡就在我們沒意識到的個人修煉狀態中和執著中鑽空子造成了經濟上的迫害。

我想,在這件事情上,我們若能發自內心的認識到,任何人參與剋扣大法弟子工資是嚴重的罪業:那是在破壞大法資源啊,出於對參與迫害者的慈悲和對大法資源的珍惜,我們出自於維護大法的正念才會純淨和威力無比,發自內心的認識到這一點,大法弟子的真念才能有效破除邪惡的安排。

3、對自己的收入浪費也同樣是不珍惜大法資源

我們學師父的講法知道,揮霍浪費大法弟子省吃儉用來做真相的錢後果是嚴重的,相信很多同修都認識得到,但我現在明白對自己的收入浪費也同樣是不珍惜大法資源。

大法弟子用自己的收入來救人是威德,常人主動拿錢給大法弟子做真相會有無量福份。那麼反過來說,大法弟子把本該救人的錢太多用在常人那兒讓其享樂揮霍了,對他們來說那是愛還是害呢?當然,具體用多少是揮霍、多少是恰到好處,這不能千篇一律,要有原則的、心態端正的、量體裁衣的實際考慮,才能把握好。

另外我覺的我很多時候,對自己的收入花起來「心安理得」的大手大腳,這是從小就養成的毛病。仔細想來,對自己和對親友花的錢有些是完全不必要的,隨意性,衝動性很大,自己還覺的很慷慨,用「證實大法」做藉口掩蓋了自己的不節約和浪費。當然我們不能走極端,又變成一毛不拔的「摳門兒」了,只是要合理安排,要有計劃,不硬撐面子。我現在認識到自己的收入也是大法資源,我就不會像原來那樣亂花錢了。

另外我們要警惕另一種經濟上的迫害,就是有親友突然要做甚麼不必須但花費很大的事來借錢,數額很大,幾乎要花光我們的積蓄,而且在近一兩年他們是根本還不起的。我們借給他吧明擺著不合適,不借給他吧從人中又感覺好像說不過去似的,很為難。這時候我們一定要找一找是不是我們在使用自己「個人收入」時太隨便了,沒有珍惜,從而被邪惡鑽空子、利用親友從經濟上迫害我們。

我們就遇到兩三次這樣的事,甚至就衝著我們的積蓄來的。開始不知咋辦,後來認識到這是另外空間邪惡的迫害,先放下情面和虛榮,同時不要有任何怨恨,然後本著慈悲親友的心,發正念解體這事後面操縱的邪惡因素。很快,人中的事就發生了變化,那些事不了了之,自然也不用我們借給他們錢了。當時我們雖然用正念解體了迫害,但並沒找到發生這種事的原因,今天我在寫這篇心得時回憶當初的情況,才從內心認識到就是我們當時在對待大法資源──「個人收入」上太浪費了。

4、珍惜大法資源,徹底否定邪惡的經濟迫害

當初邪惡敢於燒大法書籍,是以大法弟子和世人不珍惜、尊重大法書籍為藉口的。我想我們在經濟上被邪惡迫害了的,除了找一找自己是否有利益之心外,是不是我們在對大法資源(包括個人收入)的使用上不珍惜、不夠嚴肅,沒有嚴格要求自己,有意識不到的漏洞呢?

這裏給大家講一件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來看看這方面確實是非常嚴肅的。我和家人(同修)自認為在對待證實法的公款上一直是能比較嚴格要求自己,以前從不敢挪佔一分錢公款為己用。但今年上半年,有一異地同修交給我們八百元設備錢,讓我們帶給本地一原來開公司的同修,我們收下了錢但沒找著那位同修,後來家人就把八百元現金放在衣櫃裏準備找到後就給。有一天我們臨時要到異地辦事,因為急著趕車,來不及取錢了,家人就把這八百元現金拿上,想兩天回來後馬上取錢補上,而我當時不知道這事,在火車站買票時,我頭腦發昏陰差陽錯買了超過一半車程的票,多花了幾百元,而且還退不了,換不了。只好上車,覺得挺沮喪。回本地後又接連出事,花了幾百冤枉錢。我找不到原因,和家人交流這事,家人才告訴我她挪用了那八百元錢,當時我們都非常後悔,一算損失的錢就是這個數啊。我們內心感到,在用錢方面走不正真的是非常嚴肅的。

通過這事我們也想提醒在經濟上被迫害的同修,一定要找找自己是否沒在這方面走正呢?

和一些做協調、資料點的同修交流,我發現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有些同修(特別是流離失所的同修)把同修給的生活費與買耗材,設備的錢混在一起,同修自己覺的自己能嚴格要求自己,另外也怕麻煩,不願把兩種錢分開存放。這是不嚴肅的,因為混在一起無意中把公款私用了也說不清,邪惡可是虎視眈眈,到時引來的迫害可能是意想不到的。我想我們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

這些年我還看到一些地方的同修在使用大法弟子的錢物時,非常不嚴格,確實敢揮霍浪費,使別人錢時也「心安理得」,我看到這樣的同修無論自己或家人做甚麼事都不順,經濟都很困難。我想,師父告訴我們甚麼事都要向內找,那麼我們真應對照法在這方面找找自己的原因。我理解,師父在講法中話說的重,是真慈悲我們,珍惜我們,希望我們在重錘下清醒啊。千萬不要起了另一種負面的想法。我們每一個人都可能有不容易放下的心,意識不到的執著,在這方面以前沒做好的同修咱們認識到了就真正的去改,師父等著我們做好,師父只為我們好啊。

我想,正法中延長的時間都是為大法弟子救度眾生用的,大法弟子都是各個世界的王,在世間都本該是有福份的,只要我們珍惜大法資源,能時時嚴格要求自己,在用錢用物方面走正,我們就一定能徹底否定邪惡的經濟迫害。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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