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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欺騙、誘惑──我所經歷的「教育、關愛、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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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日】我叫李杉杉,女,二十九歲,一九八一年出生於山東省濟南市。我從二零零四年四月開始學煉法輪大法,走到今天,我經歷了許許多多同齡人沒有經歷過的成長、成熟過程。看到中共邪黨在全面發動迫害法輪功已經超過十一年的今天,還在國內國際的媒體上處處宣傳自己對法輪功的政策是「教育、關愛、轉化」,甚至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二日在聯合國紐約總部的一次會議中,一名參與會議的中共代表通過翻譯對應坦承:「不但要繼續誣蔑法輪功是『×教』,還稱中共就是要『根除』,並流氓耍到底地說甚麼中國政府嚴懲並最終掃除法輪功的做法是正確的。」(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遭揭露 中共在聯合國露猙獰》)。

作為一名中國大陸的法輪大法修煉者,看到中共這種一邊極盡人類邪惡之能事的嚴酷迫害法輪功,一邊在國內國際的媒體上為自己塗脂抹粉、說自己是「關愛、教育、轉化」,甚至直接污衊高德大法的行為,我覺的不應該沉默。我想把我自己親身經歷的這種所謂「教育、關愛、轉化」的過程說出來,希望能夠幫助世人看清這種「春風化雨」的本質,讓那些還有機會的身為迫害者的警察、政法委、「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凌駕於公檢法之上)的人們能夠迷途知返,不要錯失自己在久遠歷史中等待的那一切。

一、我所受的「教育」與大法帶給我的美好

我天資聰穎,小時候幼兒園的老師喜歡叫我「一學就會」。上小學、初中的時候,我的學習成績都是不錯的,後來以比較優異的成績考上了一所重點高中。上高中時,我的母親是一所事業單位的普通職工,我的父親是一所原國有工廠的下崗工人。由於母親長期受中共黨文化的影響,頭腦中「女人翻身得解放」、「女人半邊天」的思想很嚴重,加上當時母親的收入比父親多,所以在我的家庭中,母親處處都處於「主導」地位。

父親在我高中時期下崗以後沒有一分錢的收入,之後的十多年都是如此,曾經嘗試過開飯店、跟別人合夥開公司,也沒有賺到錢。所以從那時起,我再也沒有感受過中國傳統意義上的「家庭幸福」,母親會嫌父親懶不去找活幹(就是當臨時工,看大門甚麼的),而父親作為那個時代的「知識份子」,很多時候是拉不下臉來「打工」的,所以父母就經常為此爭吵。我呢,那時作為一個沒有甚麼閱歷與城府的高中生,作為一個單純的小女孩,很受不了這樣的家庭環境,也經常和父母吵鬧。後來高三下學期快要高考的時候有一個男生追求我,我就好像找到了「精神寄託」似的,和他談上了戀愛。我是一個極認真的人,做甚麼事情都是如此,談戀愛也一樣。由於我投入了巨大的精力在感情上,所以其實花了很少的精力在高考的複習上,導致最後考得不好,只考上了一個三類的工科院校本科。

我是典型的「八零後」。受那時的宣傳「知識就是力量」、「科技是第一生產力」的影響,在我那個時代,「教育」的概念就是上大學、上研究生、上博士、上博士後,至於上了這些學以後怎麼辦,當時沒有太多的指導和前車之鑑,所以我周圍的城市孩子基本上都是走的這條路。而在這個用「學歷」來衡量「受教育程度」的社會中,人們會把大學教授、老師、高學歷的人講的話當作是「真理」來指導自己的生活。我從小學念到大學畢業,除了科學知識以外,學的很多都是被強迫灌輸的「馬列主義」政治、經濟理論,和一些有選擇性的文學文章,甚至還有很多被篡改的歷史,比如中國的抗日戰爭。而真正的中國傳統文化,我們真正作為「炎黃子孫」所應該掌握的那些「仁、義、禮、智、信」的內容,卻很少去真正涉及。這裏說的是「學院」教育,沒有甚麼能夠真正指導人做好人、做優秀中華兒女的東西。而另外一方面,社會卻用「實踐」教育著我們要越來越看重「現實」,越來越看重物質的享受和「小資」的生活,而忽視人真正精神與道德的高尚。

政府對下崗工人、農民工的刻薄讓我們看到了,必須得自己努力生存,在社會上佔有一席之地,沒有「立足之地」的人只能淪為「收入卑微、讓人看不起」的打工族。如果在公司上班,也就是做傳統意義上的「白領」,我們又看到這面臨著未來需要承擔的「高房價」、「高子女教育經費」和「高醫療費用」。像我這樣的「八零後」往往都是獨生子女,並不是特別能吃苦的一代人,我們看到在「打工」和當「白領」之外,只有當公務員或者進入「事業單位」工作才是最好的選擇。因為在中國大陸,「好單位」的職工基本上都不用擔心住房問題,單位會「分」給你或者廉價「賣」給你房子;也不用擔心醫療問題,因為「好單位」的職工很多都能夠享受90%以上的醫療費用報銷;而相對較高的各種名目的收入,也使自己不用擔心未來子女的養育與教育。這些也就是傳統中國人最想要的「安居樂業」吧,所以當公務員或者進「事業單位」工作就成了我們這代人最好的選擇。可是正因為這是「最好的」,所以才難以得到。眾所周知,「有個好老爸」,這一切就會變得容易許多。如果沒有「好老爸」而要靠自己的努力去做到這一點,就必須盡可能讓自己的思想和行為符合「黨的要求」並「與時俱進」才會有更大的可能性。所以很多很多「八零後」上研究生、拿高學歷都不是為了「努力搞科研」、「報效祖國」之類的理想,而是因為這樣做會更容易考取公務員或者更容易進入事業單位工作。為了達到找個「好單位」這樣「現實」的目的,很多像我一樣的年輕人會選擇入黨,會讓自己的行為儘量跟黨「保持一致」(而思想上還是為了自己能夠有個更好的生活),甚至會在邪黨對人民群眾的各種迫害中表現出漠不關心和替邪黨辯解。

在另外一方面,我們這代人對於愛情、婚姻、家庭的思想觀念基本上都是形成於八九年「六四」以後的。這段時期,學校裏鮮有這方面的正確引導,而中國大陸對於這方面的社會教育可以說是「完全放開」的,「完全」到忽視人最起碼的道德底線,「聲色犬馬」都難以形容這種道德觀念上的完全顛覆。「婚前性行為、婚前同居、流產墮胎」已經被普遍接受為談戀愛的「基本常態」,而「一夜情」、「當二奶」的現象非常普遍。談戀愛更像快餐似的普通到一「來電」就可以開始,而一「沒感覺」就可以不負責任的分手。我作為一個典型的「八零後」,在這方面受的毒害也很深。

我從小看了很多電影、電視劇,其中有關愛情的很多情節經常讓我想入非非。與周圍的女孩子一樣,我小時候常常把自己想像成童話中的「公主」,與各種各樣的人發生著轟轟烈烈的「愛情故事」。後來進入青春期以後,正是韓劇、港台電視劇開始普及的時候,電影、電視的引導更讓我把「感情世界」看成了人生中最為重要的部份。由於家庭生活沒有那種傳統家庭的「幸福感」,還有學業上的不順利,我上了大學以後,把大部份的精神寄託都放到了男女間的感情上,在戀愛中十分「投入」。由於沒有其它的精神信仰和正確道德觀念的引導,我的精神支柱就只是在「愛情」上,為了愛情我可以顛沛流離,為了愛情我可以放棄我的一切……

然而由於我戀愛的對像也都是同齡人,他們也同樣受到邪黨教育和社會不正確價值觀念的影響,往往也不懂得甚麼叫「恩愛」,不懂得甚麼叫「負責任」,就是隨波逐流的戀愛觀主導著他們。由於我又是「對感情很認真」的人,別人的不認真、不負責任導致我備受傷害,甚至有時感覺活不下去,想要跳黃河尋死。我太重情了,所以在那段時間,感情讓我受到的傷害很深。再後來,我就像我這個年齡中很多飽受感情折磨的女孩一樣,恨透了愛情,因為自己付出太多而受傷太深了,所以不再相信有「好男人」、「負責任的男人」存在,不再相信有真正純潔的「愛情」,於是我接受了社會上的流行觀念:找男人就是為了找個「長期飯票」,有人養活自己,不用辛苦的工作去掙生活。那段時間我的思想墮落的很快,越來越偏離了兒時讀文天祥《過零丁洋》詩時給自己立下的理想:做一個正人君子。

大學畢業那年,我在感情的糾葛與痛苦中,喜得大法。得法初期的一段時間,我曾經比較精進,用大法「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但是由於那時不知道實修,不知道修煉的嚴肅性,也不知道嚴格要求自己,所以我在實際生活中做得很差,做出了很多在世人看來都是很不好的事情,敗壞了大法的名譽,這些都令我追悔不已。可是法輪大法是正法,是度人的高德大法,雖然修得不夠精進,但得法以後大法卻真正的在生命的本質上改變著我。

修煉大法,在男女關係以至其它生活的方方面面中要求都是很嚴格的,而不是表面上的「偽善」。所以在後來的學法、修心中,我那些對男女關係的不好的觀念在漸漸的去掉,多情的心也在慢慢改變著,懂得了負責任,懂得了夫妻之間的關係除了「道義」還有「恩」,懂得了作為一個女子要守的「婦道」,也懂得了做人應有的寬容、忍讓、退一步海闊天空的胸襟。所以我逐漸放棄了對丈夫怨恨的心,也逐漸改掉了「多情」的毛病,在家庭生活中也漸漸的不計較利益得失了……

由於我的母親受黨文化影響很深,「婦女當家作主」的觀念相當強烈,我也多多少少受到了影響,形成了一種在家庭生活中「說一不二」的性格,這使得我丈夫在眾人眼中成了「氣管炎」。後來在大法修煉中,我慢慢意識到這種思想的不正確,我漸漸改掉自己那些不好的「個性」與「張揚」,漸漸的做好,去做一個溫柔的女人,去做一個好女人,去體貼自己的丈夫。現在,有越來越多的人羨慕我和我的丈夫,認為我們兩個這樣的關係才是真正的「恩愛」與「幸福」。甚至在我們被非法關押的一段時間裏,綁架我們的惡警都很羨慕我們夫妻間的這種純正與愛。

雖然從小到大,我所受到的各方面的「教育」沒能真正指導我成為一個正人君子。但是在大法修煉中,我真的學會了怎樣成為一個正人君子,怎樣做一個好人。而且大法正的力量也使我改掉惡習,獲得了真正的幸福生活,感受到了真正美好的人生。

二、我在桂林所經受的強制洗腦、「轉化」

由於一名同修小美(化名)的母親被所謂「轉化」放棄了大法修煉,出於對同修的關心和端午節的到來,我與丈夫還有小美本人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九日(端午節)從廣州到了桂林。

一到小美家附近,就有「路人」主動「指點」我們住在小美家附近離主要公路較遠的一所廉價旅館裏。我們剛剛在房間中落腳,我丈夫一開手機,「馬上」就接到了小美父親打來的電話,說他與小美的母親去了廣州,要與我們相見。我們一邊安慰焦急的小美父母,一邊告訴他們我們已經到了桂林,來找他們了。小美的父親沒有按照常理查一查航班訂票,甚至給人的感覺是連想都沒有多想,馬上脫口而出說他們要「回桂林」,並說下午即可「回來」。我們沒有覺的可疑,因為畢竟是來見小美父母的嘛,於是就在桂林逛了逛,「等待」小美父母的「歸來」。

當天下午,小美的父親就「回到」了桂林並打電話約我們去他家。我們去了,去的時候發現小美家租住的樓外停著多輛寫著「公安」的車,還有寫著「法院」的車,這些車在我們去的時候正要開走。剛到小美家不久,小美的母親拿著一張紙條,在看上去是打過紙條上的電話之後,就和小美的父親一起說領我們出去吃飯過端午節。我們沒有多想,被小美的父親帶到了遠離我們居住的旅館的一所高層飯店裏吃飯。去飯店的途中,我的手機接到了來路不明的電話(現在知道了可能是GPS定位用的),小美也問我「身上有沒有錢」(似乎是也在懷疑有需要用錢的地方,比如打車走)。吃飯過程中,我們簡單的詢問了小美母親的情況,希望她不要錯過修煉的機緣,但沒有任何強迫其從新修煉的意思。小美的父親很能說,表現的很開心,小美的母親也在其間神秘離席過。這一切都沒有讓我們懷疑也許在這個時候,有人會潛入我們居住的地方去「搜查」。

吃完飯,小美的父親又把我們帶到了他們家。簡單聊天後,小美的父親說,覺的我們都是不錯的孩子,對小美也很好,在華南植物園經常照顧她。我們修煉法輪功的事情他也不會到處去亂說,更不會「舉報」之類。說完之後就送走了我們。我和丈夫在夜色中走回了居住的旅館,旅館外面有蹲著的男人看我們,我們當時並沒有特別在意。

當晚十二點整,桂林市國保大隊的警察在我們房間的門外用鑰匙打開了門,以極快的速度反背著給我丈夫戴上了手銬,同時熟練的「搜」著我們的東西,包的裏裏外外,他們熟練的「搜查」著,都不需要仔細的查看包上有幾個小袋,他們就能夠熟練的去拉開那些小袋,把裏面的身份證等物品「拿出來」。這時我喝止他們,跟他們講真相讓他們停止正在進行的迫害行為,然後立刻就有一個人扛著攝像機過來對我進行「拍攝」,反應的很迅速,準備的也十分「到位」。

令我驚訝的是,在我們到桂林這麼短的不到一天的時間裏,桂林國保大隊的警察竟然連需要有很多部門蓋章和簽字的「搜查證」都已經開好了。我們被非法抓捕的理由據「官方」說是「小美父親的舉報」,可是表面上,小美父親知道我們到桂林的時間就更短了,他「倉促中」的舉報竟能夠讓國保警察有時間開好「搜查證」!「搜查證」上的內容我記不清了,但我很清楚的記得上面的兩個名字是:尹旺、馬茂均。一起來綁架我們的一個女警「搜」著我們的錢,並說「把錢留下」。我喝斥道:「別以為你們不拿錢就不是強盜!」那個女警卻說:「這錢得留著,留著你們以後要靠這錢吃飯用。」當時我一懵,但被綁架到看守所以後我很快就明白了她說的「留著你以後吃飯用」是甚麼意思──他們在綁架我以前就已經「想好」之後要把我綁到哪裏去了,看守所裏吃的、用的都是最差的東西,比現在人們養狗餵狗吃的東西都差,用的衛生紙都是一抖就可以「掉石灰」的,如果沒有錢,不上卡,那在看守所裏吃的、用的都是豬狗不如的東西,當然要「靠錢吃飯用」了。

之後我們被綁架到一處公安局,樓挺高的,好像是叫「七星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人及分局的警察輪班對我「審訊」了一夜,他們還綁架了我的丈夫於亞歐和小美,也是一樣的「審訊」了一夜。那天晚上,警察們很累,我真的能夠感覺到他們很累。有一個警察告訴我,過端午節了他們也不能回家過節吃團圓飯,還得來「綁」我。那天晚上我很努力的給我遇到的每一個人講真相,我知道我應該這樣做。後來一名叫「小豬」的警察(可能姓朱),也許是覺的我可憐吧,到了後半夜,他主動放鬆了我戴的手銬,並且打開手機,放歌給我聽,想讓我好過一點。這個細節,很令我感動。在之後的日子裏,每當我想到那些從事迫害的警察、「六一零」的人多麼「可恨」,每當我不願意「冒著風險」的給這些人講真相,而放任他們因自己所幹的壞事而被歷史淘汰的時候,我都會想起這名叫「小豬」的警察。我告訴自己:他們也是人,他們也有善良的一面,他們在生活中也許很溫柔很和氣,他們是被邪黨欺騙了才幹著這種迫害法輪功的傷天害理的事情,我決不能不給他們講真相而讓這樣的生命隨著惡黨被淘汰!我勉勵我自己,為了這些生命,決不可以放棄給警察講真相。

後來我被綁架到了桂林市第三看守所。看守所廖姓的所長開始時表現的很「和善」,談古論今甚麼都懂的樣子。後來看到我不聽他們的話,就兇相畢露,說「你就是那種民運頭子式的人物」,很兇。而我被「關」的那一「號」的獄警隋桂雲(女),當她聽說我會被釋放的消息時,就對我好一些,而聽說我會被勞教時,就對我差一些。反正她對我的態度是隨著她聽到的「消息」而變化的。有一次,隋姓獄警在找我「做作業」時說:「人生有太多的無奈。你以為我願意當獄警嗎?我們當初上警校時,可以當普通的外面的警察,也可以當獄警,但是最後幹甚麼由不得我自己。我能自己說了算嗎?」有時隋桂雲還說:「我也有個女兒,也在談戀愛,要是能像你一樣找個好老公該多好啊!」……在眾多這樣的談話中,我意識到,獄警也是人,他們也是有人性存在的,也在乎家庭、子女等等這些人之常情,然而由於不明真相,由於想保住這個公務員的「鐵飯碗」,由於太多的「無奈」,他們才幹著這樣的迫害大法修煉者的事情,那麼讓這些可憐的獄警明白真相,不再造業,對我們每一個人來說不重要嗎?

我由於進看守所初期的不穿「號服」、不從事「奴工勞動」,被陳副所長和其他獄警以「不守監規」的名義多次打罵,並有一次遭受「上鐐子」酷刑,「解除鐐子」時還要讓我寫東西說我是「不遵守監規」才「上」的。「號」裏的人也因為不能夠「做通我的工作」,不能得到相應的獎勵而打罵我。一天,看到我在看守所後期的正念越來越不足,人情越來越重,也越來越「配合」他們的迫害時,獄警隋桂雲把我叫去,讓我在一份說我「沒有挨打」的文件上簽字,並解釋說「由於我不守監規、不配合造成的挨打不算數」。我那時雖然漸漸糊塗了,雖然漸漸配合了他們的迫害,但是我想著師父說的「真、善、忍」,我要「真」嘛,我不是沒有挨打,我挨打了,所以我就沒有在那個文件上簽字。

後來「號」裏的人看到我的善良、寬容、樂於助人,慢慢的改變了對我的態度,甚至有人當著我和其他人的面就說「法輪大法好」。獄警隋桂雲也說:「我永遠都忘不了我關過你李杉杉!」可惜的是,我由於放不下「名利情」,沒有堅持正念正行到底,之後做了很多錯事,這也是我永恆的遺憾和痛悔。

有一天,桂林市國保大隊的尹旺和之前參與綁架我的那位女警到看守所來「接我」,說送我回去「見我丈夫」。我由於太想見到我的丈夫於亞歐了,當時沒有懷疑就跟他們走了,結果被騙到了位於桂林市南溪山鐵道療養院的洗腦班,他們對外宣稱是對我「監視居住和法制教育」。

雖然也有很多磕磕碰碰與煩惱,但長期以來我一直覺的跟丈夫在一起我很幸福。修煉大法以後,我與丈夫兩個人成了同修,這更是世間罕有的緣份。我從來沒有想到過我的丈夫會被所謂「轉化」。

初到洗腦班,那裏所謂的「幫教人員」對我表現的很「和氣」,給我打好吃的飯,還給我洗衣服。我知道他們是有目的的,不是真心的對我好,所以我對他們很冷漠,對於他們的一切行為也置之不理。但是我太想見我的丈夫了,我對他的感情太重了。洗腦班的人與國保大隊的警察發現了這一點,就讓我跟我丈夫通信,條件是我得看他們強迫我看而我不肯看的那些污衊大法的東西。我為了和丈夫通信,答應了。那些斷章取義、蓄意造假、狹隘觀念搞出來的、帶有強烈黨文化的東西,我一看便知,所以幾天過後,我沒有受到那些東西的影響。

那些所謂的「幫教」和國保的警察一看我沒有被「洗腦」,態度就變得很惡劣了。他們利用我想見丈夫這一點,有個叫黎豔姿的「幫教」告訴我說有修煉法輪功的人在勞教所裏丈夫和她離婚了,你這麼好的丈夫不愁找不著好對像;有個叫郭強的「幫教」在我想見丈夫想得很厲害的時候,故意對我破口大罵,在我最「脆弱」的時候使勁說最難聽的話來傷害我;國保大隊的黃華宇則拿來我丈夫寫的放棄修煉大法的「三書」和勸我也放棄修煉的書信來給我看……由於我對丈夫和小美(小美也在我之前被所謂「轉化」了)的信任,由於我從小形成的「學歷越高越有福、越有智慧」的觀念,我一直覺的我丈夫有福、有智慧才能上博士研究生的,所以我最終也被所謂的「轉化」了,放棄了修煉,背叛了師父和大法。

這是我永恆的痛悔與污點,我直到今天一直為此追悔不已。師父,弟子知錯了,弟子今後一定謹遵您的教誨,嚴格要求自己,精進實修到底。

被所謂「轉化」後,由於我的天真和單純,我當時是真心實意的覺的國保的警察和所謂「幫教」是在為了我「好」的,我真的「感謝」他們。甚至在他們讓我去「轉化」別人時,我也在盡心盡力的做著。現在想來,那個時候完完全全是被「洗腦」了的,完全迷失了自己,好像被甚麼東西控制著一樣。就像《九評共產黨》一書中說的「邪靈附體」,我完全迷失了自己,出賣了自己的靈魂,完全被惡黨邪靈控制了。

由於我表現的如此之「傻」,那些「幫教」的人員多多少少都對我有些好感,願意跟我說一些心裏話。現在想來,這些做「幫教」的人真的是非常非常可憐的,他們大部份是修煉過法輪功、被綁架關押過、親身遭受過迫害的曾經的法輪功學員。在遭受了這麼多迫害以後,在像我一樣經受了邪惡的、泯滅一切人性的、竭盡所能鑽人心靈最脆弱之處的「洗腦」過程後,他們就得了「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對迫害他們的邪黨、迫害他們的人感恩戴德,把邪黨踐踏法律和人類尊嚴的迫害說成是「都是我們自己的錯」。

然而這樣做這些人就能夠得到好處嗎?得不到。零八年當時桂林洗腦班的負責人蔣佩玲對我說:「我們從零一年開始就很努力在做,可是困難很多,條件有限,領導不信任我們……我們一個月只有一千塊錢,可是政法委的領導們都能拿到幾千塊……」。是的,「領導」是不信任你們,因為這些所謂的「領導」更清楚他們在利用著你們這些曾經的法輪功修煉者在搞迫害;你們的收入也肯定不會高,因為你們做的這些事情即使在中國大陸都是「見不得人」的,不敢大面積公之於眾、而只敢小面積欺騙的,「六一零」辦公室都是違法設立的,你們這些「幫教」更是沒有甚麼正式的編制,怎麼會有合理的收入和福利呢?

包括一些「幫教」在內的「已轉化人員」最為可悲之處還在於:他們是曾經的法輪大法修煉者,往往由於在迫害中受不了苦,承受不了壓力而「轉化」了,「轉化」的目地在於從看守所、勞教所、監獄中出來,過的好一些。可是「出來」以後,他們往往難以恢復原來的生活,或者被非法剝奪了工作、收入,或者還保留著原來的工作、收入,但在單位、居委會或片警的「監督」下過活,遇到由於自己修煉法輪功的經歷而導致的不公正待遇,也敢怒不敢言,用強制的意念告訴自己:「這都是我自己的錯誤造成的」,生怕得罪了誰而又被「綁」去。在精神領域,他們或轉入了所謂的「X教」,或相信了一些其它的甚麼,不實修心性,只想著怎麼樣過好日子。做著政法委的「幫教」,卻又不被其「信任」,方方面面都很苦,就只是為了好過一點,只是為了好過一點啊,始終背負著「曾經負罪」的感受,想盡辦法苟活著……

同樣由於我的天真,由於我的「真心轉化」,國保的警察對我的態度也沒有那麼壞了,就連之前在非法「提審」我時非常兇惡、聲稱「判你十年!」的警察馬茂均,後來看到我態度也變平和了。桂林國保大隊的黃華宇副隊長曾經在我想念家人時,主動借自己的手機給我打電話,甚至他還在跟我母親的聯繫中說:「你孩子怎麼那麼傻,太天真了」,是啊,他比誰都知道他們所做的一切根本就不是實實在在為我好的。洗腦班一名叫何遠景的「幫教」當時就一語道破天機:「已『轉化』的學員會把他們藏在床後『牆內』的大法書拿出來交給我們,他們抄家的警察去找,無論如何他也找不到啊,藏在那種地方。所以沒有我們『學習班轉化』,他們根本就破不了案。」顯而易見:「轉化」是為了「破案」,是為了讓放棄信仰後的法輪功學員自己交代自己的「犯罪經過」,這樣就省了警察們處心積慮構陷的力氣,而根本就不是邪黨宣傳的甚麼「春風化雨」,甚麼「教育、關愛」。而從明慧網每天大量披露出來的迫害消息中可以看出,當今的「六一零」在迫害法輪功中所調動的所謂「辦案單位」(即表面上看到的警察)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構陷證據,讓法輪功學員失去自由,遭受其迫害。在我最初被綁架的那天晚上,有的警察說「真累」,我就說:「累就別再幹這種事了,別再迫害法輪功了」,桂林國保大隊的隊長胡凱說:「行,把你送進去我們就不綁了」。可見,他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構陷所謂的「證據」,把我「送進去」。

前文提到過的警察「小豬」,在洗腦班上,有一次我問他熬夜「陪護」辛苦不辛苦,他說:「不辛苦,這是我的工作。」在他心目中,他還覺的自己在做著作為一個警察為人民服務的「工作」而不覺得辛苦,這使我再次深受觸動。我能看出,桂林國保大隊的黃華宇副隊長和「小豬」這樣的警察,他們雖然被惡黨欺騙了,幹著迫害法輪功學員這樣的事情,但是他們人性尚存,善良的一面也沒有完全泯滅,只是作為國保警察,他們真的被毒害的太深太深了,他想當一個好警察,想受到人們的尊重和愛戴,可是卻不知道該怎麼當。所以我真的不太願意稱這樣的人為「惡警」,他們的不明真相、繼續作惡,難道不是因為我沒有按照師父的要求去堅定不移的給他們講真相、勸善才造成的嗎?

雖然之前一直說只要「轉化」就會「沒事」,「就可以出去和你老公好好過日子」,但在我被所謂的「轉化」之後,一個桂林政法委的官員跑來說:「你們以為『轉化』就沒事了嗎,你『轉化』了就『沒罪』了嗎,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了嗎?」,我當時就意識到自己被騙了,可是身陷囹圄又已經出賣大法,我實在沒臉再回頭,只好任人宰割到底。

從我自己的親身經歷和明慧網每日的報導可以看出,其實在當今的中國大陸,非法的「六一零」組織綁架人,都是蓄謀已久的,因為它們要想方設法配合「黨」的對外宣傳,想要給自己的迫害披上「合法」的外衣。所以它們在綁架前後所做的一切,也都是想方設法構陷能夠矇蔽世人的、能夠表面看上去它們是在「依法辦事」的證據。所以任何一個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只要不配合邪惡的要求,不按照它們「引導」的路子去走,不被其表面的偽善欺騙而所謂「轉化」,不主動「交代」邪惡想要的、可以利用來構陷的所謂「證據」(而這些事情實際上都是合理合法的,符合中國法律的正常公民行為),那些被利用的「辦案人員」也是沒有辦法的。表面上「依法辦事」的文章做不了,他們就很難如願得到他們想要的──或者把堅持修煉的學員「送進去」(指送入看守所、勞教所、監獄等),或者把它們認為「合格轉化」的學員「放出來」利用其「幫教」或「監視」其他學員。

洗腦班上有一種酷刑,就是剝奪人的睡眠,不讓睡覺。所有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人如果不睡覺,就會造成身體的不健康、精神的不正常,時間長了會生病,甚至造成永久性的不可恢復的損傷,這是普遍被醫學和人體科學證實了的,而且醫生還會叮囑讓已經承受了很多壓力和勞累的人多休息、多睡覺,這才是真正的為人好。「不讓人睡覺」是在大陸各地洗腦班中普遍存在的現象,而這種嚴重違背人的正常生理和踐踏基本人權的行為卻是由於要「熬死人體內的甚麼東西」!不信鬼神的共產黨所利用的「幫教」人員竟然做出這種事情來,無怪乎說共產黨是「十惡俱全」的邪教了。而其不讓人睡覺的真正原因,是為了使人體在連續的疲勞中、在長期沒有睡眠的精神衰弱中,理智減弱以後而接受其洗腦灌輸的歪理邪說,達到最終摧毀人意志的目地。

在洗腦班上還有一個小細節。我和丈夫都被所謂「轉化」以後,被它們安排住在一個房間裏。有一天,我們兩人因為感情上的一些糾葛發生了一點爭執,結果政法委的兩個官員馬上匆匆忙忙的跑過來,說為了防止我們兩人的思想不「穩定」,要我們兩人分居。我當時就覺的很疑惑:我們兩人因感情問題鬧矛盾,可以說跟法輪功一點關係都沒有,可是它們卻如此的如坐針氈,生怕出一點點問題導致我們「思想不穩定」,進而要它們承擔責任。根據我小時候讀過的一些中國歷史故事,我知道往往正義之士都襟懷坦蕩,大丈夫做人都堂堂正正。既然它們政法委、「六一零」的人說它們是「合法的」、「正義的」、「真心為人好的」、「關愛法輪功修煉者的」,那麼它們為甚麼如此膽小心虛呢?就連別人兩口子感情不和都怕影響到其「相關的思想狀況」,怕「思想出問題而擔責任」。我只知道,正義者、真正維護法律尊嚴者是不會如此膽小的,做賊的人才會心虛。

由於丈夫於亞歐和小美是中科院華南植物園的研究生,學歷比較高,所以我們被送洗腦班的事引起了一些人的關注。在我被所謂「轉化」以後,有一天來了一批說是「中央政法委領導」的人過來「看我們」,為首的來「看望」我時,詢問了一下我和丈夫一個月賺多少錢、在廣州生活夠不夠用,當時其表現出的「關愛、誠懇」的態度,使我至今都不覺得那有所偽裝。也許這位中央領導比當時的我們更了解他們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政策」到底是如何吧,他很清楚我們回到廣州以後所真正要面臨著的是甚麼,所以他的「關懷」才顯得如此真實。我們三人回到廣州以後,我被完全剝奪了工作,我們夫妻的收入減少了,可是卻再也沒有甚麼「中央領導」來關心我們的月收入在廣州夠不夠用了。實際上,我和丈夫在廣州的生活一直是靠我公婆和我父母的接濟來維持的。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在向我公婆勒索了兩萬五千元「學習費」(之前洗腦班上所有的人都一致聲稱:「免費學習,都是政府供你們在這裏白吃白住」)之後,在非法「判處」我一年勞教「所外執行」之後,我與丈夫、小美都被「釋放」了。道別時,桂林國保大隊的隊長胡凱說:「出來了,就是朋友」。希望胡凱及桂林國保大隊所有的警察真的能夠對我「以友相待」,好好思考一下為甚麼如此「真心轉化」的我會出人意料的走回大法修煉,想一想我說的這些話,再想一想自己這麼多年來做的事情到底是不是一個「人民警察」所應該做的,不要再錯失機會了,應該為自己的未來負責,機會越來越少了,我為你們著急啊!

三、我在廣州華南植物園所經受的「關愛」

我回到廣州就失去了工作。雖然在剛剛回去的時候,我打工的實驗室的老闆當著我公婆和我丈夫老師的面親口保證讓我回去上班,可是在後來長達一年多的時間裏,我的工作確實沒有恢復。後來我丈夫的導師夏念和先生在一次談話中,為了寬慰我,就說沒能讓我回去工作是「園裏的決定」,讓我理解。我才明白,原來是華南植物園的領導在主導著不讓我回實驗室上班的。這是我在那裏最初遇到的「關愛」。

也許很多中國人覺的,像中科院華南植物園這樣的研究機構,這種中科院研究所裏的領導、研究員等都是高學歷的人,他們有文化、有見識、有素質,很多都出過國,是受人尊敬的群體。這種看法非常符合當今中國的流行思潮,但卻非常片面。八九年「六四」以後,人們看到了那些剛正不阿、為國圖強、為民請命的優秀知識份子的下場,為求自保,往往上學、念書也都不是為了使自己形成那種道德高尚的「士大夫情操」,而是為了自己的個人生活更好而已。另一方面,科研領域的改革使得現在的研究員一個個都成了「老闆」,如果自己不能想辦法「弄來」科研經費,那整個課題組都維持不下去。說句笑話,在作為中科院研究所的華南植物園科研區,一個研究員要從自己的課題經費裏面拿出辦公室的房租和水電費來,也就是說他作為一個國家的科研人員,要租中科院的「地盤」來為國家搞科研,還要承擔所有的科研成本,然後再想辦法去「掙錢」來繼續維持「經營」,這不就是實實在在的「私營企業主」嗎?其實這也不是甚麼笑話,因為這些研究員確實被人們稱作「老闆」,而他們自己也說:「我們就是想辦法『弄錢』。」所以在這種體制下,無論是科研機構的行政領導,還是具體的工作人員,他們不能夠算作是中國傳統意義上的「知識份子」,而他們所努力維持的也只是自己這個「小圈子」裏的利益與和諧。

我這裏說的「小圈子」不是為了討論中國的科研結構,而是因為在迫害法輪功的問題上,這個「小圈子」的存在是我在華南植物園受到各種「關愛」以及不能受到各種「關愛」的原因。由於中共邪黨的迫害株連政策是以「戶口」為單位的,也就是說「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相關負責人首先受株連,然後是戶口所在區的相關負責人再受株連,然後是戶口所在市的相關負責人要承擔責任……層層往上。那麼在這個過程中,「戶口」就成為了一個極其關鍵的東西,而之後發生的很多讓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其實也都起源於這無限重要的「戶口」。我丈夫於亞歐是華南植物園的研究生,他的「戶口所在地」是華南植物園,那麼他就屬於「圈內人」;而我的戶口不在當地,所以我就屬於典型的「圈外人」,同時即使由於我在那裏打工等種種事件使我具備了「圈內人」的某些表面特徵,華南植物園以及層層往上的「相關領導」為了少承擔責任,也要奮力將我排擠出「圈」外。

我回到廣州以後失去了工作達一年多,這是「園裏的決定」。那麼華南植物園為甚麼不能夠按照中共表面上宣傳的「教育、關愛、轉化」的政策讓我回去上班呢?那時我不是已經被所謂「轉化」了嗎?為甚麼還不能對我「寬大」呢?因為如果他們按照桂林國保大隊那邊跟他們建議的,讓我們「各自回去還幹自己原來的工作」,那麼在某種意義上就等於承認了我是「圈內的」,因為我畢竟在他們單位打工嘛,萬一我「做出些甚麼」而需要他們承擔責任,他們就不好推托,所以做出了這種不讓我回去上班的「園裏的決定」。中共邪黨以戶口所在地為基準的株連政策,是我即使在所謂「轉化」了以後都沒能恢復工作的真正原因。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的一天,我和丈夫由於再次發現有人趁我們不在宿舍時偷偷進入過我們的房間,而找到了華南植物園的黨委書記任海,向他提出此事並要求正面處理。任海一邊說根據「他的理解」決不會有這樣的事情出現,一邊對我提出的很多疑問極為不屑。當我提出抗議,表示我「已經感受到了不尊重」以後,任海說:「因為你不是我們的學生,我根本就不屑於搭理你,我在跟我的學生(指我丈夫於亞歐)說話……」這樣的事情表明,在華南植物園這樣的表面上是「知識份子雲集」的地方,其領導的「優雅、素質」也只不過是僅僅侷限於「圈內人」而已的。

這個名叫任海的黨委書記,一方面在談話中告訴我們他的手下(即與我們的事情相關的部門領導)「膽子都很小」,暗示他的「膽子大」,另一方面卻在無限的自我好感與「膽大」中向我們透露了最為重要的信息。

二零一零年一月的一天,由於零九年十二月我恢復在實驗室的工作以後,華南植物園的人事處推三阻四的不肯在我恢復工作的表格上簽字,我找到了直接管理他們的黨委書記任海。當談到法輪功的真相時,任海說:「我現在不和你討論這個『法輪功』到底是好不好,我以後會專門找一個時間、找一個地點來跟你們討論的,拿著你們『法輪功』的書咱們討論討論。當然這『法輪功』的書我不能從你們那裏拿,我有我專門的『來源』。不過我過年以前很忙,沒有時間,這個事兒得過年以後啦,過年以後咱們專門找個時間、地點再來談談『法輪功』。」根據我在桂林被綁架到洗腦班的經歷,我很清楚,任海此時所說的「找一個時間、找一個地點」、「拿著你們『法輪功』的書」和「我有我的『來源』」這些話,就是指的要把我們送洗腦班「轉化」。他同時把他們預謀送我們洗腦班的時間也說出來了,那就是「過年以後」。二零一零年過年以後,明慧網報導的數量極大的廣州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洗腦班的消息證實了此點。可能在任海跟我談話的那個時候,他們的洗腦班還沒有準備好吧。但是無論如何,我們是絕對不會配合其迫害預謀的,同時也是會反迫害到底的。

我丈夫於亞歐原定於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進行博士論文答辯,他在畢業論文致謝部份中說:「首先要感謝法輪大法,沒有這正信力量的支撐,就沒有這篇論文。」看到這句話的時候,我感動的淚流不止。是啊,沒有法輪大法這正信力量的支撐,我們就無法從自己出賣靈魂的痛苦中走出來;沒有法輪大法師父無限慈悲的呵護,我們就無法從新走回正法修煉的這條路,並且在壓力中、在恐懼中、在威脅中,戰勝所有同齡人無法想像的困難,走過來。沒有法輪大法這正信力量的支撐,我就無法正念正行的反迫害並最終恢復了我在實驗室的工作,我丈夫就無法在重重壓力下完成自己的實驗和畢業論文。一句真心感謝的話,發自肺腑,讓人為之動容。我非常清楚自己丈夫寫出的這句話的分量,所以無論周圍的人如何勸說、呵斥、威脅、恐嚇、利誘……我始終支持丈夫決不去掉這句話,一定要帶著這句感謝大法的話答辯!

如同在中國大陸非法進行的對法輪功修煉群體的迫害中,「相關部門」無論做了多麼無法無天的事情,表面上都能夠做出自己是「合法的」、「嚴格按照我國法律程序進行」的表象一樣,華南植物園在對待我丈夫於亞歐的種種行為上,也都在積極調動方方面面的力量來給外界做出一種他們完全是「按照規定辦事」的樣子。由於在《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學生管理規定》和《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學生紀律處分條例(試行)》中都規定有在對學生進行處分或嚴重處分前,要先進行「教育」或「勉勵談話」的規定。所以不管我丈夫不交「思想彙報」也好,要求給以合理的工作機會也好,還是做出了其他甚麼被認為是「敏感」的事情,都會有相關部門的領導、老師按照一定的順序來找我丈夫「談話」。有一次,我丈夫的導師夏念和先生在同我們二人的談話中說:「我知道我從這裏和你們說上幾個小時也改變不了你們的思想,但是也必須這麼做。」我當時就提出:「任何機構在想要幹甚麼之前,都要做一些程序上的『準備』,我知道。你們這是在走甚麼程序呢?」老師並沒有回答甚麼,但是表示肯定是要走一些程序的。而在此之後的幾個月時間裏,華南植物園的這些「相關人員」所努力的、忙碌的,都是要使他們在「六一零」指使下的種種迫害行為「按規定化」,也就是說在體現其「教育、關愛、轉化」的同時,證明自己是「按規定辦事」的。

在這期間還有一個小細節。我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恢復在實驗室的工作以後,由於人事部門推諉簽字的事情,導致我恢復上班一個月以後還無法去會計處領工資。由於當時我所在實驗室的老闆在國外,所以這件事情就拖了一些時日。我老闆回來以後,有一天竟然主動給我一個信封,說那是他從自己的個人財產中拿出來的錢先預付應該給我的工資,解決我的生活困難,並讓我給他「寫個東西」說明我拿了這筆錢。我沒有拆看此信封就把這筆錢退回給了我的老闆,並向他說明:我沒有道理拿他個人的錢,他也沒有必要從私人的錢中「預付」工資給我,就是按照程序、規定來,該怎麼從項目裏報賬就怎麼報賬,我簽字報賬以後才能合理的領錢。我的老闆隨即表示這都是他個人的好意,他的「個人行為」,如果我不「領情」也沒有關係。然而微妙的是,我丈夫的老師夏念和先生卻在隨後跟我丈夫的「談話」中提及了此事,他說:「由於知道你們經常在外面吃飯,生活上比較困難,邱老師(我老闆)自己拿錢出來給你老婆『預付』工資,這樣的好意她竟然都不要……」,來表明我這個人的不知好歹。可是首先,華南植物園的黨委書記任海是不承認對我們有監控行為的,那麼我不解的是,如果沒有監控,他們怎麼會知道我們夫妻二人「經常在外面吃飯」呢?即使我的老闆邱聲祥老師,也只在門口的小飯店裏遇到過我們一兩次而已。其次,我的老闆說給我「預付」工資是他出於個人好意的「私人行為」,那麼為甚麼在如此短暫的時間裏,我丈夫的老師也對這件事情了解的如此清楚呢?之後的一段時間我們更明顯的發現,無論我們做了甚麼,或者跟這些「相關人員」中的任何一個人說了甚麼,其他的人,包括黨委書記任海在內,就會很快知道並在甚麼場合中談及。

我們在華南植物園所經受的「關愛」中最普遍存在的就是各種各樣的監控。華南植物園負責保安的陳振煥先生曾親口坦言過:「『上面』對我們的要求是對你們進行二十四小時的監控,但是我們也沒有這麼做。」陳先生還在某個「敏感日」的其它場合表示過:「有些人都已經很長時間了,怎麼『名單』上還有。」甚至有相關的同學在二零零九年十一「敏感日」到來之前直接告訴我們:「這段時間監控會很嚴重。」還有無論是在桂林還是在廣州的「相關人員」恐嚇我們時都說過的話:「你們甚麼都別做,你們幹甚麼我們都知道!」這些都充份說明了「監控」的事實是存在的,「上面」要求「監控」的事實也是存在的,而需要「監控」的「黑名單」也是有的。

我這裏把華南植物園保安負責人陳振煥先生的話引用出來,只是為了說明事實,我深知這樣做有可能會使內心善良、敦厚、又踏實工作的陳振煥先生受到某些邪惡小人的「威脅」。希望這些「小人」不要這麼做。你在傷害別人,也在害你自己,你把自己置於萬劫不復的境地,那個時候再後悔就一點用處都沒有了。不要以為你們挾持著別人飯碗的「威脅」能夠長久的存在下去,不論你們相信不相信,「善惡有報」是確確實實存在的。我寫的文章,你們看到了就是緣份,如果再利用我寫的內容去傷害別人,甚至傷害那些很多年來一直被你們利用著為你們辦事的人,那你們就真的是把自己推到無藥可救的境地了。現在和將來,就是那些曾經為你們賣過命的人們,也會越來越多的認識到你們邪惡的把戲和你們內心的脆弱、騎虎難下的惶恐,越是迫害他們、越是傷害世人,就會使你們把自己埋葬的更快,不要再視別人苦口婆心的勸善於不顧了!

一談到監控、打人、酷刑等問題,就會有人站出來說:「你說這樣的話,有甚麼證據嗎?」,儼然一副寧可「黨」負千萬人,不可一人負「黨」的流氓架勢。邪黨在其表面「教育、關愛、轉化」的宣傳中,是從來不承認其對法輪功學員的酷刑折磨和洗腦轉化中的邪惡手段的,其輔佐就是它們做這些事情從不留下「證據」。請注意,邪黨在迫害中不是不做壞事,而是「不留證據」。所以才有了我在桂林市第三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獄警隋桂雲讓我在「沒有挨打」的文件上簽字的事情;所以才有了我和丈夫在華南植物園被監控期間,片警黃遠東來讓我們在「群防群治,保一方平安」的東西上簽字的事情……這種盡一切可能「不留證據」的做法,也是邪黨在迫害中玩弄法律、玩弄普世價值的一種手段。所以邪黨允許其治下的相關係統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允許其監獄系統酷刑、打人,允許其「六一零」、國保警察在「辦案」過程中構陷,也允許其各相關單位布置監控,而唯一不允許的,就是「留下證據」。這是其矇蔽世人,混淆視聽的最為重要的基礎。不是不幹壞事,而是絕不留證據。

我們知道,一切法律體系中都是講究證據的,可法律體系中「講求證據」的基礎是起源於「公平、公正」的原則,是為了避免冤枉無辜,所以「沒有犯罪證據視為清白」。法律從誕生之日起就是為了維護公共的道德、秩序,為了保護善良人、好人,為了維持正義的原則而存在的。可邪黨在迫害法輪功中玩弄的「法律」卻只是為了迷惑世人,為了在其盡一切可能銷毀各種能夠被法律程序認定的「證據」之後,對提供事實的人大打出手,說其是「沒有證據」的「誣陷」,並在世人面前表現其「教育、關愛、轉化」的偽善面孔。迫害中它們做的那些事情,沒有一時一刻是為了維護道德、匡扶正義、保護好人這樣的法律的原初目地而做的。

法輪功修煉者是向內心去修的,真正的從自己的心中要求自己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去做個好人,做事先考慮別人。他們不去注重那些表面上的東西,不做表面上的文章,而實修自己的心性。這樣的人多了,對社會是有百益而無一害的,也用不著用法律的強制力去約束人不做壞事了。而邪黨在迫害法輪功中卻淋漓盡致的用相反的行為表現著,它們表面的文章做得很好,不留迫害證據,並高唱「教育、關愛、轉化」,而背地裏卻無所不用其極的幹著普天之下最見不得人的最壞的事情,並玩弄法律說其是「依法取締」,其邪教特性就更顯而易見了。無怪乎邪黨容不下要求世人修煉做好人的法輪功啊!

後來華南植物園取消了我丈夫於亞歐原定日期的答辯,我們寫了申辯書要求恢復,但還是沒有人願意讓我丈夫帶著那句感謝大法的話合理答辯。這些事情明慧網上都有相關的報導,我在此不再贅述。二零一零年二月九日,我丈夫在其導師的授意下,領著我搭飛機回了家鄉。我們從廣州白雲機場登機前,一直到我們後來走出濟南遙牆機場,都有不帶任何行李的、穿白襯衣的形跡可疑的人「盯著」我們。並除了飛機飛行階段外,哪怕是進入機艙的前一分鐘,此「可疑人」都在用手機對外聯絡。可是我們最終安全的回到了家。

四、在家鄉

一開始說「三月二十日之前再給一次答辯機會」的扭曲事實(因為沒有按時答辯不是我丈夫的錯,那些做錯事的人沒理由說「再給機會」這樣的話)的要求被拒絕後,二零一零年剛過完年後的三月五日,華南植物園的一些人連同廣州「六一零」的人員找到了濟南這邊的「相關人員」,並讓濟南這邊的「相關人員」向我公公施壓,要求他帶我丈夫於亞歐回廣州,並且「要將回廣州乘坐的飛機或火車的日期和班次告訴他們」。雖然承受著巨大的壓力,但是我公公和丈夫並沒有這樣做。後來據知情人士轉述,這些從廣州找到濟南來的人造了很多的謠,還說我丈夫的一切行為都是受我「指使」的,從而希望濟南這邊的「相關人員」能夠對我「有所行動」。

到了這個時候,我再也不懷疑當初在華南植物園時,黨委書記任海講過的話了──「過年以後找個地方和你們討論討論『法輪功』」。由於黨委書記等「相關人員」早就有把我丈夫於亞歐送進洗腦班的企圖,當採用各種誘騙的方式無法將我丈夫騙回去所謂「答辯」以後,園方的人員就直接跑到濟南來說了那些「此事驚動中央領導」、「此事關乎很大」的話來嚇唬我在政府機關工作的公公,想用這種方式將我丈夫「帶回去」。同時,他們的這種行為讓我更加感受到了邪黨以戶口為單位進行迫害而營造出的這種「小圈子」的作用:我因為自己的戶口在濟南市,所以華南植物園竭盡一切所能的將所謂的「罪惡」都推到我身上來,並要求濟南這邊的「相關人員」予以「處理」。然後盡一切努力要對我丈夫進行洗腦迫害,並希望能夠將其如同當年在桂林一樣的所謂「轉化」後,讓他自己「交代」自己的「問題」,並藉此與桂林如出一轍的進一步迫害。

由於知道在「六一零」指使下的華南植物園「相關人員」正在處心積慮的要對自己「按規定」進行迫害,我丈夫拒收了此後華南植物園方面寄發給他的兩份快遞。後來,在我們不知道具體時間、緣由的情況下,華南植物園對我丈夫做了所謂的「退學處理」。由於我丈夫於亞歐原定於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的正常答辯被華南植物園取消了,所以此後華南植物園方面的一切行為我們根本就是不承認的。所以這個所謂的「退學處理」也是完全不被承認的、華南植物園單方面的迫害行為。

在非法所謂「開除學籍」以後,華南植物園的「相關人員」立刻迫不及待的要將我丈夫的戶口遷回原籍濟南。在邪黨這種以戶口為單位的迫害中,那些「相關責任人」關心的似乎就只有「戶口」這兩個字。要麼,你的戶口在我這裏,但是我得想方設法的把你「轉化」;要麼,我趕緊想辦法把你的戶口遷走,因為我再也不要為你承擔責任了!所以在「六一零」指使下的華南植物園的「相關人員」無論做甚麼、找甚麼樣的藉口,其最終目的無非就是──「轉化」或者遷走戶口。至於「黨」的政策「教育、關愛、轉化」的「美好性」、「寬大性」、「普遍性」這些到底是甚麼東西,背負著「上面」施加的巨大壓力的這些「相關人員」真的沒有太多的時間去考慮。

當我丈夫拒收了華南植物園發來的另外一份與戶口相關的快遞後,負責植物園保安工作的陳振煥打電話給我公公,告訴他「如果不好好簽收戶口就會很麻煩」,並說「在廣州上洗腦班比在濟南上洗腦班好,不用花錢、不用陪護」,把這種非法剝奪人身自由的洗腦班說得跟人正常要過的日子似的。陳還要求我公公像我們在桂林被綁架時,表面上「舉報」我們的小美的父親一樣,希望我公公把我丈夫送去廣州「上課」,並表示「轉化」後可以「恢復學籍」。這時,其「按規定開除學籍」的虛假性就赤裸裸的表現出來了。表面上做的轟轟烈烈,還專門開會召集了相關的同學,告之「我們『按規定』開除了於亞歐同學」,戶口都要遷走了。可是呢,只要當事人肯洗腦「轉化」,華南植物園就可以「恢復學籍」。也就是說無論他們表面上做的多麼冠冕堂皇,找出的「開除」理由多麼的「與法輪功沒有關係」,此「轉化即可恢復學籍」一句,已經道破了所有一切「按規定」的本質──我們就是在迫害法輪功。你只要「轉化」,只要「與法輪功決裂」,我們不管以甚麼理由給出的「開除學籍」,都可以再變成「恢復學籍」。

我是中國大陸的一個普通人,我修煉法輪功。以上就是我所親身經歷的在中國大陸對法輪功學員的「教育、關愛、轉化」過程。

現在,雖然由於沒有工作,我和丈夫於亞歐不得不過著「啃老」的生活;雖然由於周圍的親戚擔心我到處給人講真相而有所「危險」,而不敢給我介紹好的工作。但是事實上我生活得非常幸福。因為走過這一切,在經歷了這些所謂的「教育、關愛、轉化」之後,我選擇了真正的正義,選擇了真正能夠使我成為正人君子的法輪大法,這種選擇後的坦蕩是無論甚麼都無法與之相比的。同時由於大法的師父和法輪功學員都不承認這場強加的迫害,我和丈夫也不承認迫害中強加給我們的一切,所以我們也一定會努力反迫害到底的。迫害者,我再次告誡你們:迫害的事情決不是幹完了就完了,是要追討的,是要清算的。你們不要因為覺的今天暫時「過得還可以」,就錯失了越來越少的良機。只有懸崖勒馬,不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並彌補自己的過錯,才可能有未來的生活。

也許你們覺的我是在危言聳聽,不屑一顧。那麼請你們想一想:一九九二年法輪大法傳出的時候,我還是一個小學生;一九九九年中共開始全面迫害法輪功的時候,我高中還沒有畢業。你們在九九年迫害初期的時候是多麼的窮凶極惡,叫囂著「三個月戰勝法輪功」。可是法輪功不但沒有被你們所謂的「戰勝」,而且全世界有越來越多的人走入大法修煉,並且有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給法輪功以褒獎。在中國大陸,還不斷有像我這樣的,在九九年迫害以前還是個小孩子的人,在九九年以後能夠走入大法修煉,並在修煉中成長、成熟。這一切你們想到過嗎?所以邪惡是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戰勝」法輪功這宇宙大法的,它也不配,它們只會在迫害中將自己解體殆盡。所以,請不要再「與神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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