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婚姻問題」談對修煉的再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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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日】我是一九九六年得法的,修煉有十多年了。得法的時候還是一個小伙子,現在已經是大齡青年了,還沒有結婚。通過不斷的學法,這一個階段對這個問題又有了新的認識。寫出來和大家交流,不當的地方請同修們指正。

有的同修認為應該結婚,符合常人社會的狀態。有的認為不應該結婚,覺的現在都甚麼時候了還想這些人的事兒?因為生命的來源不同,特點不同,為私的表現不同,發的願不同,所以每個人走的路也各不相同!所以有的同修就結婚了,有的就沒結婚。其實不是結婚不結婚的問題,而是能不能對修煉負責的問題。任何人心都不可能帶到天上去。

以前心裏很在意這些人的東西,同時法理又不清!認為不找對像也是強為,那強為也是有為,還是真實點好!因為還有這方面的思想,還想找對像,那就找吧!當然是找同修了,不可能去找個常人(個人認識)。但是,都沒成。現在回想一下,是師父在管著自己呀!不讓我迷失在人心中,有一天能夠讓自己悟到。現在我悟到了:這是根本的執著呀!前面那些想法都是掩蓋!我們在幹甚麼?不是在修煉嗎?那為甚麼不用修煉人的標準去思考這個問題呢?「這顆人心這麼強烈,我要毫無保留的把它去掉」,為甚麼不這樣去要求自己呢?只有嚮往神才能走出人!雖然我們在常人社會中修煉,要最大限度的符合常人社會狀態,那也要看一看自己是甚麼思想動向,是站在甚麼基點去看待這個問題。如果很執著人的這些東西,那就是修煉人應該過的關,是一個修心的問題。

真看到有這樣的同修,人心凡重,結婚了以後人心更凡重了,有的甚至被迫害,被干擾!影響到了做好三件事。而有的同修真是站在法上看待這個問題了,奮力精進廣救眾生,三件事做的盡善盡美,並沒有受到干擾!基點不同,結果就不同。

因為長期固守人對法的這一種認識,另外空間的邪惡就鑽了心性有漏的空子,使自己長期處於一種魔難中。雖然三件事都在做,可恰恰是這個魔難干擾到了做好三件事。修煉不能修表面而不修實質,抱著人還要去掉人的東西那是去不掉的。由此想到身處魔難中,師父為甚麼不把它化解開呢?因為正法是有標準的。我們不能把自己應該修的全推給師父呀!師父會點悟讓我們向內找,向內修。當然自己悟到最好,威德更大。剛開始時,思想中反映出一念,我三件事都在做,為甚麼會出現這種狀態呢?(表現形式很好色,其實是另外空間邪惡的干擾。法理不清,色心不去被另外空間的邪惡鑽了空子)有一種怨氣。當然這一念一出來就被我排斥掉了。我們執著甚麼邪惡就會加強甚麼,它們想讓自己在心裏對師父與大法產生魔變。從而達到破壞大法和迫害大法弟子的目地。

其實不是因為我們做了證實大法的事了就可以替代修心了,人心就可以有所保留了。或者是把自己做了多少證實大法的事當作自我覺的修的不錯的一種資本了。為甚麼會被干擾?為甚麼會被迫害?就是因為忽視了心性的修煉。在修煉中如果長期固守一種人的東西,或者是心性與行為長期停留在一個層次中不能向更高層次邁進,其實已經是有漏了。有些魔難是因為平時沒有實實在在的修自己積攢下所造成的,別在意自己是甚麼狀態,就按著大法的要求去修去做,路就一定能走正。我們都說要跟上正法進程,那怎麼樣才是跟上了正法進程?走出來發真相資料了?走出來講真相了?面對面勸三退了?這只是其中的一點。個人認為是心性的標準,整體的提高。達到了法對我們在不同層次的要求。因為我們要走出人,超越人,最後要走向神。我們都說要和師父回家,那就實實在在的修心吧。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那才能回去呀!現在對於婚姻問題的認識非常清晰,隨著心性與境界的提高人心會越來越淡化的。真的能夠為法負責,為眾生的得救而考慮,師父安排的路都是最好的。修煉來修煉去,其實就是一顆心。

以上的體會,因為自己才悟到吧。把它寫出來,希望能對一些同修有所促進。時間不等人啊,失去的永遠也找不回來了。走好最後的路,一起精進。

回想自己走過的路,發現對修煉的認識還是不夠理性,還是不夠成熟。也就是對師父與大法的珍惜的成度還不夠。悟到了那就要加以改變,學法、發正念、講真相每件事都要用心做好。以前煉功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求安逸,惰性很大。現在可不那樣了,無論工作再累一天最少煉一遍,有時間就煉兩遍。也願意煉。有一種無形的力量在推著自己更加精進,這就是大法的力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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