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社會的基礎與形成都少不了對人的尊重和關愛,當然也必然有公民對公共事務的積極參與與理性監督。那麼一個在人權方面有著嚴重污點的外地高官踏上台灣的自由社會時,本身就是對台灣自由與人權的褻瀆。
吉林到台灣來,他的身份是北京副市長,這是他的政治身份。可是他因迫害法輪功還有一個特殊的身份,那就是人權惡棍。他在進入台灣境內時,不可能只以官員的身份,儘管他是以北京副市長的身份應邀抵台,可是他同樣脫不掉他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人權惡棍的身份。
當然,台灣方面在作出邀請時可能沒有考慮到他在人權方面的劣跡,但是這不能掩蓋他的罪惡。就如同台灣商人在大陸發了財,他沒有意識到這是中共對台灣搞統戰的一個手段,可不能因為他沒有意識到就否定了中共的伎倆與圖謀。
不管吉林和台灣官方談甚麼,他迴避不了他人權惡棍的身份,台灣方面也迴避不了。他在步步高升的過程中,其升遷的政治條件之一就是有嚴重鎮壓法輪功的政治籌碼。他在訪台取得成果後,也可能是他下一步高升中的一個政治籌碼,最起碼是他鞏固其勢力與權力的一個基礎。當然,在他回大陸鞏固其勢力的同時,他仍然有可能在迫害法輪功方面繼續他以前的作為。所以台灣官方的邀請實質是對他迫害人權方面的一個變相肯定,而無論邀請方是否意識到。
台灣與大陸一水之隔,同為華人,同胞的關愛不可能因為地域和政治的侷限而隔絕。人性的相通使台灣同胞不可能對大陸嚴重迫害人權的現狀熟視無睹,而邀請這樣的中共高官訪台不但是台灣政府方面對中共迫害人權的無視,同樣是對台灣同胞人權的蔑視。
台灣政府也好,工商界人士也好,商人也好,他們所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是與台灣享有充份的人權與充份的社會自由分不開的,怎麼能拿著因台灣的自由與尊重人權所取得的成果和迫害人權的中共高官做交易呢?吉林能作為一個受台灣方面邀請的人權惡棍訪台,對台灣社會的自由和人權就是變相的踐踏!在這方面台灣政府負有責任。
其實,豈止吉林一人如此,那些到台灣訪問的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官不都是在褻瀆著台灣的自由與人權嗎?而台灣民眾並不是一概地聽任這些人權惡棍到台灣來踐踏台灣的自由與人權,台灣立法院以及多地議會已經通過了拒絕中共迫害人權的惡棍入境的提案。
吉林抵台前幾天,台灣國會無異議通過一項劃時代的人權提案,要求政府在執行面上,對嚴重違犯國際人權的中共官員及高幹表態不歡迎入境。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說:「如果把流氓邀到家中做客,我們要怎麼教自己的小孩?邀請在中國有顯著侵犯人權紀錄的人來台奉為上賓,我們要怎麼教自己的小孩?」其實說白了,邀請流氓到家中做客不就是在褻瀆全家人的人權嗎?
「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亞洲分團」副團長邱晃泉律師曾說:「無論是哪國人,如讓犯下反人類、酷刑或散播仇恨的國際重罪者進入台灣,則是政府對人民權利的不尊重,入境來可能會侵犯人權,這不能說政府是在保護人民的權利。」
拒絕人權惡棍進入台灣已經成為台灣人的共識。吉林就在台灣出台拒絕人權惡棍入境提案的這個關節點上來到台灣,自然成為台灣民眾關注的焦點。這同時也給了台灣人民審視自己是否歡迎人權惡棍到自己家中做客的機會。希望吉林成為最後一個訪問台灣的迫害人權的中共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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