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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馬三家勞教所經歷和目睹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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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我是一名遼寧省的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日被大連國保大隊送到遼寧省瀋陽馬三家勞教所非法關押,在那裏,我親身經歷並目睹了馬三家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

當時有兩撥人被劫持到馬三家勞教所,一撥是九月二十日從大連劫持來的,一撥是九月二十一日從北京調遣處劫持來的。在這以後的十多天的時間裏,無論白天還是夜晚,都能聽到被暴力毆打的法輪功學員的淒慘喊聲。惡警為了迫害法輪功學員,不擇手段地殘害他們的身體,進行暴力強制「轉化」,即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他們的信仰。

一、無形的迫害

我被非法關押在女二所三大隊(四樓東港,就是勞教所的小號),開始的時候給劃分了一下,第一次、第二次被非法關押在馬三家勞教所的分開關押,我們一開始是兩個人被關在一室,後來就是四個人被關在一室。那是個北屋,加上是樓頂,晚上整宿被子裏都是冰涼的,室內靠走廊的窗戶都用報紙給糊得嚴嚴實實,專門派勞教所的職工輪流值班,同時白天警察也來監控。室外又有惡警誘導猶大值班。整天不讓我們下樓,專門找人往上送飯。

勞教所的所謂領導經常到我們這來「檢查工作」,甚至有一個處長說甚麼:「孩子不聽話,還得打打哪,何況你們,可得想好了。」用這來威脅我們。我們不為所動,惡警就逼我們幹奴工活,在近四個月的時間裏基本上都是早五點幹活到晚九點左右,甚至有時幹到晚上十一點,幹不完就不讓睡覺。還經常聽到隔壁的法輪功耿麗、徐慧大聲喊「上廁所」的聲音,卻沒有人理她們。因為勞教所經常以不讓上廁所來迫害法輪功學員。

有一次不知是上面哪個部門來檢查,把窗戶上的報紙全都揭開了,屋內亮堂了很多。但當檢查結束後,警察又派人把窗戶用報紙給糊上了,目的是不叫來東港幹活的人看到,掩蓋她們迫害的罪行和欺騙新來的法輪功學員說都「轉化」了。

在我們那值班的有一個叫崔敏的人,五十歲左右,從早上四點五十起床,到早上八點左右,經常故意刁難我們不讓上廁所,甚至等到十一時才能上廁所,中間請假的她裝作聽不著。另有一個叫祁燕的人,四十歲左右,蠻橫地對待我們,也是有時不讓上廁所。

在十月中旬,我就跟勞教所給編製的分隊的隊長王丹鳳(她們給安排了分隊,但不讓回分隊)說要給家裏人寫信,結果到了十一月一日,她才拿來筆和紙,在當時值班人的監視下寫了兩封信,她說給郵,結果扣下了,家人沒收到信。另外,我的朋友去看我,勞教所不讓見,她給我送的紙盒包裝的秋衣秋褲,我根本沒收到,警察給扣留了。

二、警察偷收據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八日,我被送到三樓的一大隊,臨下來時,警察叫我脫下我用五十元錢買的衣服,不讓帶走,到樓下我又被強制拿三十元錢買了套舊的,而且勞教所經常是收錢買衣服、買日用品、買洗衣機、買晾衣架、買盆、買水杯及買衛生清潔用品如洗衣粉、撮子、笤帚、拖布等等,總之,勞教所所有的衛生清潔用品都是強迫個人掏錢。

剛下來時,因為我高度近視,雙眼各是一千五、六百度,雙眼裸視不到0.1,平時戴的是隱形眼鏡,這裏做衣服到處是絨絨,隱形眼鏡就不適用,幹甚麼都是摸索著,不能幹細活,再加上被迫害得心臟異常、高血壓,警察看我不能幹甚麼,就把我送到裁段車間,叫我扯布,就是倆人將成捆的布拖著走,另外的那個人是兩個人換的,我是沒人換的。那時我被迫害得尿血、浮腫、高血壓、心臟病。那時我甚麼也不說,就是這樣,在抬很沉的成捆的布時,我抬不動,就不幹了,當時的隊長王廣雲問我怎麼不幹,我說幹不了,這樣收工時馬上帶我上醫務室檢查,高壓180低壓110,就叫我吃藥,我不吃,但活得照幹。

三月份,裁段車間交給三大隊了,我回到一大隊二分隊做衣服的車間,隊長趙國榮叫帶工(普教)分配我剪大衣領子,由於我看不清,加上領子本身的剪裁就有問題,結果出現四個不合格,被強迫罰了三十二元錢,我要了收據。可是在以後惡警的非法搜查中,竟將這張收據偷走了。

三、四次被打、三次絕食

三月末,惡警逼著考核簽字,一個警察叫李秀玲和一個姓孫的警察把我找去簽字,我不簽,李秀玲說「不簽字就不讓打電話、不讓接見」,我說:「這是違法的。」她說:願上哪兒告上哪兒告。但當我出門的時候,姓孫的警察上來就用力地搧了我一個耳光。當我捂著火辣辣的臉出門的時候,二分隊的隊長趙國榮進來了,問「怎麼了」,我說「打人了」。

當天中午,我開始絕食抗議勞教所強制簽字的事。第二天,姓孫的警察向我道歉。爾後,趙國榮找我談話,我談到打人的事,周圍有好幾個警察,其中有主管生產的大隊長周謙說:「誰打你了,誰看見了?」還有的說:「這還算打呀?」蠻不講理,幸災樂禍。

我還是照樣絕食。趙國榮說:「我給你開最大的綠燈了,你可以不簽字,但不要告訴別人」。以後趙國榮就派一個叫張秋傑的人不停地盯著我,不讓我跟別人說話。

五月末,因為剛被允許給家裏掛個電話,叫家人六月初來送東西,結果因為不簽字,就不讓我見家人,我因此絕食抗議三天,見到了家人。

六月十二日,勞教所將我們的法輪大法經文搜走了,我和其他四個法輪功學員一起絕食抗議,那時我身體非常不好,張春光就在我走路的時候,從背後推搡著我,我差點摔倒,並在我絕食第五天時威脅我:「灌食一天一百三十元,灌食幾天加期幾天」

六月三十日,天氣炎熱,我在車間幹零活。一大隊要出人收拾垃圾場,共三個人,大隊長李明玉點名叫我去,我知道這是迫害我,我當時正頭暈,我說不去。李明玉卻說:不去也得去。結果我去幹了四十多分鐘,出現心絞痛,我實在幹不了了。回來後,心臟還是很難受。下午,還叫我去,我不去,李明玉就叫兩個警察逼我去,原本七、八分鐘的路,我一步一挪地走了二十多分鐘,去了之後,我也幹不了,就躺在垃圾場炎熱的太陽下,直到收工。

我自從被非法關押在馬三家以後,身體虛弱,心電圖異常,血壓高,當幹不了活兒時,惡警就逼我去量血壓,經常是高壓190低壓115,她們逼我吃藥,不吃就得照樣幹活兒。

七月三十一日,我拒絕在所謂「考核」上簽字,趙國榮就叫管琳(警察)、趙薇(吸毒犯,三十多歲,瀋陽人),楊丹(吸毒犯)、國磊(吸毒犯、三十五歲,本溪人)圍著毆打並將我的右側軟肋踢傷,晚上睡覺躺不了,躺著動不了,翻身翻不了,怎麼都痛。後來,趙國榮叫我去軍訓,我不去,我說你們把我打成這樣,我也走不了。沒辦法,就叫我去醫院檢查。這就是二分隊隊長趙國榮的所謂「最大綠燈」。

八月五日,管琳領我到馬三家醫院去檢查,從我帳上轉了三百元錢,結果花了一百六十元左右。在檢查過程中,拍片檢查右側肋骨的時候,沒有常規的那種報告單,而是大夫用處方簽寫的一個結果。我問為甚麼沒有報告單,那個男大夫卻說:「問你隊長。」他們合夥掩蓋罪惡,又做了心電彩超,當時心電彩超顯示左側主動脈彈性降低。回來後,我跟大隊長張春光說「怎麼從我的帳上扣錢?這個錢該你們拿,你們打壞的,你們得拿錢。」張春光卻說:「勞教所不是福利院,拿不了這個錢。」

八月末,簽考核我還是不簽,趙國榮、項奎麗、趙薇(普教)、楊丹(普教)四個人將我死死地按在地上,掰著我的手,強迫簽字。

二零零八年十月八日,因為我不去辦公室簽字,三個「四防」(監視全大隊人員的普教)將我拖著扔到辦公室的地上,一男惡警(不知姓名)從背後狠踢了三腳,我一下就暈過去了。等醒的時候,一女惡警叫囂:「剛才怎麼不一下得腦血栓死了,這多省事。給她灌藥,廢功一號,廢功二號,從她血液裏到骨頭裏,將她的功全廢掉。」。惡警張春光、趙國榮輪番拿著電棍電我,看我沒甚麼反應,趙國榮發現電棍的觸點沒了,就到我的身上找,邊找邊說:「叫你賠!叫你賠!電棍一百六、七十元。」張春光用手打夠了就把雜誌捲成卷打,還威脅要給我上「大掛」。這樣我被銬在暖氣管上十二個小時,不讓上廁所,不讓吃飯,惡警還強行往我嘴裏塞藥。回到寢室後,我的右側耳朵疼痛了一個多月,吃飯疼得更厲害。(直到一年後的今年九月,右耳朵鼓脹,鼓脹到破裂,流膿流血)。

在這天,法輪功學員因為拒簽考核,幾十人被打、被電、被上大掛,一個法輪功學員叫齊志紅被酷刑折磨得精神失常,海城的張英林被酷刑折磨得胳膊骨折。

法輪大法在中國是完全合法的。把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是違法的。在這個大前提下,迫害法輪功全是違反法律的。而馬三家勞教所在中共惡黨的慫恿下,為了從法輪功學員身上榨取利潤,那裏的警察連法律的遮羞布都不要了,除了對法輪功學員任意加期外,對每個法輪功學員奴役勞動出所時間都拖延一天,找到她們,問起她們,回答是哪天進的哪天出,為的是榨取法輪功學員的血汗,對法輪功學員根本不講法律。

在馬三家勞教所兩年多的時間裏(被非法加期十天,勞教所又非法拖延一天),我從當初的體重一百七十多斤,回家時卻是不到一百三十斤。

四、沒有生命保證的奴役勞動

在馬三家勞教所,早上吃的經常是不熟的窩頭,晚上吃的是老皮的角瓜湯,邊喝邊吐皮,有一段時間吃的是像地瓜顏色的略鹹的黑餅子。還得幹一天十幾個小時的活。然而,最擔心的是彈棉車間的著火。最危險的是起火時把門鎖上、把人鎖在屋內。

二零零八年十月七日,在勞教所十分破舊的彈棉車間,把原來一大隊二分隊的人(身體好的留在車間做衣服,大部份都是身體差的),調到這來了。

這裏的環境相當惡劣,瀋陽的冬天很冷,在這裏沒有暖氣,做大衣的棉花都是又黑又髒的,在本應該報廢的大機器彈棉過程中,到處都是棉絨棉絮在空氣中飄浮,除每月兩個口罩外,任何勞動保護設施都沒有,機器的噪音就像建築工地的機器攪拌聲。

零七年的冬天彈棉車間著過火,撲火過後又把燒過的棉片子拿到監室晚上拆洗。

零八年十月著了一次火,不大。十一月又著了一次火,當時,我在大機器疊棉片子,感覺有異味,我就叫停機。停機後,一個普教趕快跑了,說是去找人,事後她說:著火了,我就趕緊離開這。結果管生產的大隊長周謙來了,大機器開始冒濃煙了。周謙叫帶工(唐巍,幫趙國榮幹活的打手)把門鎖上,不讓出去。而且,趙國榮說過:著火後,儘量用水澆,別用滅火器,滅火器澆過的棉片子就沒法用了。可見,在勞教所的警察眼裏,人的生命還不如這些棉片子,根本就不講人道、人權。

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勞教所一方面從法輪功學員身上榨取利潤,另一方面對這些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從十月份到年底,北京法輪功學員孫小香被打、被折磨得喘氣都困難,海城法輪功學員張英林被上大掛骨折,大連法輪功學員仲淑娟被打得鼻骨骨折、滿臉青紫,我被打、被銬走路困難、心絞痛、高血壓,就是這樣,唐巍緊緊盯著我們這些人幹活,張春光叫唐巍盯著骨折的張英林,不讓戴口罩、圍巾在車間站著,唐巍一看見張英林坐著就把她拽起來,很少見趙國榮到車間來,幾乎都是唐巍一個人說了算,只有到考核的時候、甚至打人的時候,趙國榮就來了。後來,彈棉車間黃了。這裏的罪惡又轉到了車間裏。

在車間裏,我被強制掃地、刷廁所、翻大衣領子。在夏天,這個大衣領子也不知是甚麼材料,用手一翻,毛毛到處都是,不一會,胳膊上的毛毛一抓一撮,嘴上、臉上、頭上都是毛毛。吃飯的時候、毛毛都在嘴裏,甚麼勞動保護措施都沒有。

五、勞教所幹黑活突然停,放黃歌任毒流

五月中旬,勞教所將歲數大、身體弱、不能幹活的人用通勤車拉到馬三家教養院的一個原來的少管所,我也去了。那裏有一個加工熟食品的,勞教所送去一個人就能掙二十元錢,一、二大隊合起來有三、四十人。在那裏幹活是裝豬頭肉、雞爪子、茶葉蛋等,不讓開窗,很悶熱。因為到處是油膩,廁所發滑,本溪法輪功學員劉豔秋被摔成胳膊骨折。沒幹多久,五月末,突然有一天,就不讓去了,我們的水杯、衣服都扔在那了,也不讓過去拿了,就這樣突然停了,其中的蹊蹺不得而知。

馬三家勞教所是一個非常邪惡的地方,它助長著邪惡。比如:趙薇,是吸毒的,隊長利用著她打法輪功學員,她就肆無忌憚。有一次因為幹活的問題,她就瞅別人不順眼,找茬,找法輪功學員的事,將錦州的法輪功學員李社蓮毆打了一頓,在法輪功學員們的嚴正目光中,才慌忙道了歉。在「奧運」期間,她和其他吸毒的一起,有天中午在教室裏唱著下流的罵人歌曲。當時我覺得很奇怪,這樣出不了口的罵人話她怎麼能當歌唱?不一會,就聽到了VCD裏的下流歌曲。在勞教所,我們法輪功學員家裏人送甚麼東西,惡警指使著普教搜查著、翻騰著,而這麼下流的歌曲卻堂而皇之地在勞教所播放,敗壞著人的道德、敗壞著人倫。

這是我在馬三家勞教所經歷的一些迫害片斷,還有其他的一些不讓說話、被任意搜身、警察利用普教整人,自己在弱視的情況下受到的迫害等等這裏就不講了。請善良的人們擦亮眼睛,明白真相,相信法輪大法好,認清邪黨的邪惡本質,走向美好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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