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玉是年紀近70歲的老太太,家住州建公司三處。何先珍曾經是一個全身有病的人,修煉法輪大法後,全身疾病神奇康復。2009年9月23日,高德玉、何先珍到西昌市西寧鎮西鄉講真相,被西寧鎮派出所綁架,當天高德玉被放回。26日上午11點左右,高德玉到西昌市大世界電腦城,結果與正在電腦城上班的何正瓊一同被綁架。
2010年9月西昌市法院對高德玉等4名法輪功學員做了西昌市、涼山州迫害法輪功以來最重的枉判:高德玉被非法判刑12年,何先珍、陳冬蘭被非法判10年,何正瓊被非法判7年。直接參與者:西昌市法院:刑一庭審判長:劉勇,審判員:楊波、李玉,書記員:馬秋。
在2010年4月28日和5月13日先後兩批北京律師在西昌市法院,為法輪功學員陸遠翠和夏惠瓊及高德玉、陳冬蘭、何先珍、何正瓊四人做信仰法輪功無罪、傳播法輪功真相無罪的辯護,揭示了中共迫害法輪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虛假面孔,好些人通過律師的庭辯明白了中共至今沒有對法輪功定為所謂「×教」的法律依據,明白了原來就是在中國現行法律下,信仰法輪功、傳播法輪功真相都是合法的。
出於對民眾知道真相的恐懼,還有來自中共高層的迫害政策,中共邪黨操控的西昌市法院對8名法輪功學員(還有2名米易發手機短信的學員)全部非法判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