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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德祥在吉林監獄遭殘忍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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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九台市六十歲的法輪功學員朱德祥,在吉林監獄遭受殘忍迫害,被戴上背銬連體鐐銬十二天,被獄政科長李玉蛟踢掉兩顆大牙。朱德祥在遭受一年勞教迫害後,又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再次被綁架、遭非法判刑十二年。朱德祥一直堅持申訴。

朱德祥一九九七年元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後,曾經兩次進京上訪,為法輪功討個公正的說法,第一次上訪被非法拘留十五天;第二次上訪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六月,朱德祥被九台市六一零組織綁架到長春興隆山洗腦班強制轉化,闖出後,被迫流離失所一年多,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九台市公安局非法抓捕、關押在九台市看守所。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六日被九台市法院以「破壞法律實施」的藉口判刑十二年。朱德祥和其他六名法輪功學員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長春市中級法院於十五日內複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朱德祥於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二日被劫持到吉林監獄關押至今,他於二零零四年四月繼續申訴(申訴信現存監獄刑罰科),到二零零七年末,多次被吉林監獄教育科強制洗腦轉化、多次關押嚴管,在小號遭受迫害。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朱德祥和於文峰(九監區)、史文卓、李世勇等功友向監獄長王坤聯名上書,要求「無條件無罪釋放」,遭受到監獄監區的迫害,二人被押嚴管,一人被「管制中心」強制轉化,朱德祥被關押小號十五天禁閉。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九日,朱德祥和馬德生、欒德武、史文卓再次給監獄寫信,要求「無條件無罪釋放」,同時提出不參加政治學習、不穿囚服(法輪功學員不是犯人,是被強加罪名誣陷枉判的,所以才不穿),維護自身正當合法權益,要求監獄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卻遭到監獄教育科、獄政科和三監區聯合的更殘酷的打壓迫害。教育科長徐佔峰、獄政科長李軼珓,監區長岳桐、張新兵等幾個警察參與策劃和指揮了這場嚴重的集體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犯罪活動。

朱德祥被押嚴管,強制加戴連體刑(戒)具十二天,六七天不能睡覺,絕食抗議迫害,被強制灌食高濃度鹽水、藥水的玉米糊四次。獄政科長李軼珓把朱德祥騙至嚴管值班室殘暴毆打,面部被踢傷、踢掉門牙、大牙三顆,另一顆門牙和兩顆牙齒鬆動,並傷害了牙神經,身體受到嚴重摧殘(朱德祥已經是60多歲的人了)。馬德生被關押小號100天,加戴刑(戒)具一週,灌食4次;欒德武被關押小號64天,加戴刑(戒)具一週,灌食一次。史文卓被關押小號112天,加戴刑(戒)具三天。

獄政科長李軼珓公然執法犯法,對朱德祥這60多歲的老人實施暴力迫害,並造成了嚴重的傷害。當時在場的有獄警孫鳳軍和獄政科的另一名青年警察(30多歲)。迫害的時間在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二日中午11時到下午2時之間。

當今的中國社會,天災人禍頻發,江澤民和中共的惡性已經把中國人推向了劫難的深淵。黨文化的洗腦,使人心敗壞、道德淪喪、觀念變異、正邪顛倒。人們在危機四伏的環境中掙扎著。有良知的人試圖用法律來改變現狀,但在「權大於法」的情況下,那些真正遵紀守法和維護法律的人卻成了「違法者」而被迫害!腐敗之風盛行不衰、貪贓枉法司空見慣。唯利是圖者可以為了錢出賣良心、陷害好人,更甚者食物中都可以造假摻毒,甚麼假藥、假酒、毒奶粉……。對自然環境資源的破壞已成惡性循環。人們麻木到了為了利益隨心所欲的為害他人,也為害著自己。

法輪功是嚴格以「真、善、忍」為標準修心性的功法。自九二年傳出後,由於教人向善,提高道德及煉功奇效,深受歡迎!短短幾年就吸引上億人學煉法輪功學員所展現出來的道德風貌、正的因素、善的力量迅速傳遍中華大地,對人類道德的回升和社會精神文明都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同時也給國家節省了大量的醫療費。

然而,法輪功修煉者這面道德的鏡子也照出了中國社會一些不正和腐敗的陰暗邪惡風氣,刺激了江澤民的極端自私、扭曲的變態心理和妒嫉心!為一己之私,利用手中權力,操縱了整個國家機器挑起了對法輪功的迫害,動用全部媒體和宣傳工具鋪天蓋地的造謠、栽贓、誣陷、詆毀法輪功,採用一切邪惡流氓的卑鄙手段殘酷迫害法輪功修煉者,造成成千上萬個家庭破碎!迫害程度之深、範圍之廣、酷刑手段之慘烈,危害之巨大已經造下了惡貫滿穹宇的大罪!在江氏的操縱指揮下,中共邪黨各級人員任意破壞法律、踐踏人權、草菅人命,顛倒黑白、栽贓陷害、謊言欺世,嚴重的混亂司法問題和社會問題的界線;公檢法司執法犯法,人為的製造冤假錯案!以邪壓正,法律成為了一紙空文,執法機關和行政職能部門成為當權者迫害民眾的工具。610這種純政治性的非法組織能堂而皇之的凌駕於公檢法之上,任意操控法律的實施。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被任意踐踏!生命和人身財產毫無保障。中共「以法治國是假,以權亂國是真!」是地地道道的破壞法律實施的罪犯。

為迫害法輪功製造藉口,江氏集團就造謠惑眾,導演「天安門自焚」等一系列偽案嫁禍於法輪功,煽動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情緒,反覆欺騙中國人,同時也毒害了全世界。把電視播出的「自焚」現場錄像慢放一遍,你就會看到破綻百出:鏡頭一,自焚者王進東渾身被汽油大面積燒傷,而最易燃燒的頭髮卻很完整?放在王兩腿間盛裝汽油的塑料雪碧瓶也完好無損。鏡頭二,自焚者劉春玲不是被燒死,而是被一個穿綠色軍大衣的男子擊打頭部而死。這是明目張膽的謀殺。三,小女孩劉思影,在氣管切開手術四天就能聲音清晰的回答記者的提問並能唱歌,嚴重違反了基本的醫學常識(氣管切開在聲帶以下,氣流不衝擊聲帶不能發聲)。國際教育發展組織在2001年8月聯合國大會上發表聲明指出:「中共企圖以2001年1月23日的『天安門自焚』事件栽贓誣陷法輪功。我們得到一份錄像表明,整個事件是由該政府一手導演的。」當時的中國代表團在確鑿的證據面前無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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