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是二零零三年二月底被單位猶大出賣綁架到市裏辦的洗腦班。當時兒子面臨出國深造,怕受影響,我在親情與大法之間沒跳出人的框框,被「轉化」,沒能過去這一關。當時在寫「三書」時,從頭到尾我的眼淚都在不由自主的往下流。寫「三書」當天晚上,我得法前的疾病症狀都回來了。第二天,我很著急,煉功吧?惡徒不讓,不煉吧?有病遭罪。我想:我是假轉化,騙他們的。我在心裏一遍一遍的背《論語》、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師恩浩蕩,沒幾天,我不舒服的症狀全沒了。出來後,我繼續學法煉功,但由於怕心重,只是在家偷著學,不敢出來證實法。半年後,在同修的幫助下,我突破親情關,和同修一起聲明「轉化」作廢,從新開始修煉,證實大法,維護大法,結果也沒影響兒子出國。
我第二次被綁架是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份。我晚上出去貼不乾膠、寫真相標語。我以前做真相過程中都發正念,很安全。這次急於做事,心想:快寫,寫完好回家,別叫人看見了。忘了發正念。因有怕心,沒正念,結果我被人惡告遭綁架,被非法勞教兩年。在拘留所期間,我因怕心,嘴上又說不學不煉了。但我心中和師父說:師父,我不能在這,我還有大法的事要做。師父慈悲,十三天後,我保外就醫。回家後我聲明曾說的「不學不煉」作廢。這次我又沒做好,但我明白是師父沒有放棄我,幫助我回家,所以我不能忘記自己的責任和使命:助師世間行,救度眾生。
我第三次被綁架是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一日。我在面對面講真相時,對警察、保安人員存有怕心,不敢講,結果邪惡就鑽我有漏的空子,一自稱警察的惡人(其實他不是警察)將我惡告,我被綁架到公安局。這次我在公安局,堅持講真相,告訴警察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會得福報。
我想:我是在助師救人,怎麼會到公安局呢?就是剛才有怕心造成的。我曾兩次向邪惡妥協,我再不能給大法抹黑了。綁架我的那個人說我得被勞教,整理我的材料,問我姓名、地址、電話,我覺得證實大法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敢說,叫證實大法嗎?我就都告訴他了。別的我不會再配合,他叫我簽名,我不簽,他就去找領導彙報。我下定決心:這次不管把我怎樣,我都不簽名。我不管到哪兒,我就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福音傳到哪兒,救人就救到哪兒。你們這些穿警服的人也是受害者,有機會我也要救你們。
我心裏和師父說:「師父,我不能在這兒,我要回家救人。」一會兒那個人回來了,他對我說:「你今天回去吧,以後有事再打電話找你。」我在公安局前後約一個半小時。我知道是我的正念使邪惡對我的迫害煙消雲散。
出了公安局的門,我雙手合十謝師恩,是師父救了我。在回家的路上,我和以往一樣,講真相救人,一路到家又退了兩個人。這一次我回來不用再做嚴正聲明了,在師父的呵護下,我正念闖出魔窟,像個大法弟子的樣了,我具備了自己保護自己的能力了。
二零一零年十月份,在青島市面對面講真相時,又遇兩次邪惡干擾,在「助師救人」的正念下,有驚無險,邪惡的干擾煙消雲散了。
師父說:「師父是在迫害中保護大法弟子,而不是一個常人。」(《二零零五年舊金山法會講法》)只要我們正念足,師父時刻都在保護我們。
我做的離師父的要求相差太遠,我還要重視學法、發正念,用慈悲多救人,兌現史前大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