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雞西市周克銘遭迫害事實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明慧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家住黑龍江省雞西市雞冠區的大法弟子周克銘因堅持信仰,於2003年10月被非法判刑,被輾轉關押於雞西哈達監獄、雞西監獄、牡丹江監獄,於2006年11月走出監獄。

周克銘於2002年11月2日被雞西市雞冠區西山派出所的馮寶貴等人綁架(當時惡警綁架了4人),在派出所被關了兩天一夜,遭刑訊逼供後被送在第一看守所關押一年兩個月,在這期間每天碼鋪,有時夜裏被迫幹活,三十多平方的地方關了40多人,每天兩頓飯每頓一個窩頭、一碗湯(大部份是水),冬天開窗洗涼水澡,每天被限制上廁所。

2003年10月周克銘被雞冠區法院唐靜傑非法判刑四年,在2004年1月被關押在雞西哈達監獄迫害,每天穿線衣、線褲報數站隊去食堂吃飯,每天三次(當時天氣在零20多度),一個一百多平方的房間關押170多人。

之後,周克銘被轉到雞西監獄關押,2004年3月轉到牡丹江監獄關押迫害,在那裏每天早5點半起鋪,6點出工,奴役勞動強度很大,每天都有任務,到晚上6點才收工,許多大法弟子因不放棄自己的信仰都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比如:毒打、電、關小號等,周克銘被關押後期身體開始出現便膿血,走路都困難。

周克銘於2006年11月3日被釋放。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