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地同修去查證核實,按照收款人名去查,是一個十多歲的小孩。該孩子的家長否認此事。針對此問題,我想說一下我的經歷。
前一段時間,我在公交車上與我同座的一個人講真相,勸三退,他本人當時同意三退。該人認識我丈夫。下車後,我送給他一個真相護身符。可事隔幾天,他卻打電話給我丈夫說:我送給他真相冊子被派出所知道了,要拘留他,並罰他五百元。丈夫回家問我,我一聽這裏就有欺詐。其一,我沒有給他小冊子,其二,即使我給他甚麼東西,派出所是怎麼知道的?後來,這人又打了幾次電話向丈夫索要。我丈夫讓他將事情的經過,時間、地點以及罰他款的人是誰說出來。他沒說出來,從此以後,再沒騷擾。
我寫出此事,是想讓海內外同修引以為戒,不要讓自己的善被居心不良的人所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