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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法輪功學員王豔被迫害離世(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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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明慧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區法輪功學員王豔(38歲),被當地派出所綁架迫害致生命垂危,於2010年2月24日在家中含冤離世,留下一個年僅四歲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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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甘井子區被迫害離世的法輪功學員王豔遺照

法輪功學員王豔與孫淑榮2009年8月8日晚7點多鐘,在甘井子區甘井子街講真相,遭不法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甘井子街派出所,隨後被劫持到大連市姚家看守所迫害。中共邪惡之徒妄想對法輪功學員王豔和孫淑榮進一步迫害,對她們二人非法逮捕,轉到甘井子檢察院公訴二科捏造罪名,圖謀非法審判。

王豔被非法關押在大連看守所期間,身體出現嚴重病態。迫害單位甘井子派出所負責此事的吳警官、甘井子檢察院公訴二科張鑫釗和大連看守所明知此情況,卻互相推脫拖延,一直不帶王豔去醫院檢查,使病情逐漸惡化,後來王豔出現生命危險,血色素含量只剩3.2克(正常人為12克),才匆忙將王豔推給家屬。

待王豔家屬將王豔送至醫院時,她的血色素含量只剩1.7克,同時發現腹部有一個8釐米大的腫瘤,生命垂危。由於家中無錢治病,住了兩天醫院後,回家養病。

即使到了這種情況,甘井子派出所和甘井子檢察院、法院人員仍然到王豔家中騷擾,尤其是甘井子檢察院公訴二科張鑫釗滅絕人性,繼續向王豔施壓,導致王豔最終含冤離世。

此次迫害中,公檢法人員應負全部責任,由於他們喪盡天良,人性全無,甘願做無恥的流氓為中共賣命,才促使這一悲劇發生,天理昭昭,蒼天有眼,不久的將來他們的惡行必將給他們帶來萬劫不復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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