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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梅在王村勞教所遭到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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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四日】我叫李秀梅,法輪大法學員,山東萊西市夏格莊鎮西曲格莊村人。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我與十幾位同修在一起學法交流。中午十二點多,同修準備回家吃飯,剛一開門,一下湧進十幾個穿便衣的警察,頭目有沈濤、李為魁。後來得知那些惡警從早上就在那蹲坑,是早就有預謀的。

惡警們進屋就吆喝都坐著不許動,喀嚓喀嚓開始拍照,沒收法輪大法弟子的書、電子書、MP3, 還有一台電腦, 兜裏的錢都被沒收了,我兜裏有一千四百塊錢被沈濤拿走。後來我丈夫托人問沈濤要,沈濤說錢早花沒了。

下午二點左右把我們綁架到青島路派出所,到每個大法弟子家抄家。我的《轉法輪》等十幾本大法書,還有三個MP3被他們抄走。邪惡逼我們照相簽字,我們不配合,給他們講真相。晚上挨個大法弟子非法審訊,在地板磚上坐了一宿。第二天快中午時,把我們十一位大法弟子押送到青島大山看守所。

在看守所,獄警叫穿黃馬甲,我不穿,獄警唆使五六個犯人給我強行往身上套,還拳打腳踢,我大聲說「警察打人了」,獄警嚇的都後退站著,指使犯人給我穿,我又高喊:「法輪大法好」,其它監室有的大法弟子也跟著喊,最終邪惡也沒得逞。

八月三十日,邪惡把我們七位大法弟子押送到王村勞教所迫害。我被關押在四大隊,第二天惡警把我叫到辦公室,叫我穿囚服,我不穿,惡警夥同包夾給我把衣服扒下來,強行套上囚服。

我給一邪悟者講在看守所時,一大法弟子到貴州平塘縣看「藏字石」,還用手機拍下照片,發短信和電子郵件給世人講真相而被判刑三年,「藏字石」是真的,勸她不要幫邪惡迫害大法弟子,這是在犯罪。邪悟者不但不聽還告訴了惡警孫華,孫華讓我到走廊坐小板凳「面壁思過」,問我還學不學背不背法了,我說我永遠也不會放棄大法的。孫又問,你不後悔嗎,現在後悔還來得及。我說:我不會改變的,堅修大法到底。她又問了好幾遍,最後說:那我就向上面反應你的情況,給你上銬子。

晚上就把我吊銬在惡警用的廁所防盜窗上,兩胳膊使勁抻直,還威脅說你再不聽就關禁閉(小黑屋)。第二天左胳膊就抬不起來了,手又疼又麻,吃飯解手只打開一個手銬。大約在第四天,我腦子昏昏沉沉的,兩隻胳膊疼痛難忍,我就在心裏求師父救救我。

一會兒就感覺一隻手的銬子自動開了,另一隻手從銬子拿出來,因為實在太睏了,躺在地上就睡過去了。過了一會兒,值班惡警進去看見我躺在地上又驚又氣,用腳踢我並問是誰給我把手銬打開了,是不是哪個警察?我說沒人給我開,是自動打開的。惡警根本不信追問了好幾遍,又把我銬在窗上,並且抻的更直。銬了七天七夜,放下來時,左胳膊、手就跟殘廢了一樣耷拉著抬不起來,一點不聽使喚,過了二三個月胳膊才慢慢恢復了。

九月二十四日,惡人又把我們四十幾位大法弟子轉押到濟南女一所。在女一所邪惡逼看污衊誹謗大法的錄像,還得寫「感想」,「學習」了一個月後還得進行「考核」,邪惡認為不關小號的還得繼續「學習」。那些堅定的大法弟子就被關小號,長時間坐小板凳不讓睡覺,指使犯人隨意打罵大法弟子。

從零九年五月份開始超長時間幹活,特別是換了大隊長孫娟更是超負荷勞動,連一週一天的休息日也沒了,每天幹活平均十四、五個小時,特別是在我出來前一段時間急著趕活,晚上很晚才收工,躺在床上感覺一閉眼就喊起床了,好像睡了個午覺。在電機上幹活的人,有好幾個人因為實在太睏,把手扎破。這裏真是個黑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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