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擺正協調基點
協調人就是一個普通的修煉學員,在師父的眼裏誰也不比誰強,都一視同仁。那麼我們大陸自發走出來的協調人就不是海外的佛學會。我們不能為了協調而協調,引領同修都得聽自己的,否則就排斥、惡意相加,使救度眾生的力量內耗,間隔整體。其實這樣是有意無意的走入了意識形態中的宗教形式,會讓自己掉下去,也會拖正法後腿。
協調人在工作中起到聯繫、召集、義務為大家服務的作用。多多的去協助別人,經常調整自己,實際是實修的過程。更應該大膽的放開手,鬆散管理。儘量發揮每一個大法弟子的特長,真正走出自己證實法的路來。幫助同修成立各個項目小組和學法組,尊重支持各項目組和學法小組協調人的意見。把協調的責任和義務放到各項目組的協調人手中,用法衡量一切。其實我認為,協調人就像那個燒火做飯的小和尚,而不是那個說了算的大和尚。
二、如何協助協調人
助師正法,救度世人是我們每個真修大法弟子的使命和責任,而不是協調人自己的使命和責任。那麼當協調人協調不好,協調不到位的時候,我們看到了為甚麼不是積極的慈悲的去補充、圓容呢?這不正是我們樹立威德,圓容整體和提高自己的大好機會嗎?而有些同修卻沒抓住這個機會,指責協調人的不足,認為協調人有執著,有人心造成了這不好的局面。當這些指責再傳到協調人的耳中,協調人又不能向內找自己,則表現出憤憤不平。心想我付出的太多太多,而今卻落個指責和埋怨,結果鬧成矛盾重重。就是都忘記了師尊講的向內修,向內找;忘記了自己是一個走在神路上的大法徒,完全混同於常人的爭鬥中來了,邪惡才能鑽了空子。
三、用神念慈悲的去協調
在集體學法和救度眾生中,我就不知不覺的成為了當地的一名協調人,由於證實法的事做的多了。也就用人心去協調,認為同修做證實法不努力,總想把同修硬拉在一起,認為這就是圓容整體。結果同修見我都躲躲閃閃,就是不躲閃的也是指責我有人心,有執著。說我不圓容整體,這時我還憤憤不平,覺的自己做協調工作也太不容易了。
這事拖了一段時間,我認真的學習了師父的各地講法,後來在零九年連續的又學了師父的新經文,突然明白我這種協調方式就是形成宗教的形式了,執著整體自我,以協調為核心,維護修煉形式的表面,沒有用法要求內心的改變。應該把自己的一切權利放下,改變大事小事都抓的做法,不樹立個人協調權威,我開始從協調一個同修然後到協調三個,五個。最後協調八個,十個,從而又從新走回到協調中來,這回是真正的走到了同修之中。我悟到,要想協調好整體,做好三件事,首先要協調好自己,修好自己才能圓容好師父所要的!更好的助師正法救度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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