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五月一日大陸各地簡訊及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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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五月一日】

  • 請同修注意救度眾生的效果

  • 與福州協調營救張麗玉的同修切磋

  • 河北衡水大法弟子安金英已平安回家

  • 鄭州金水區大法弟子劉美琴已於四月二十七日回到家中

  • 江西九江縣大法弟子劉義志從豫章監獄回家

  • 被綁架的鄭州大法弟子劉美琴(音)已回家

  • 武漢大法弟子王勝已回到家中

  • 請興安盟同修提供電話號碼

  • 請同修注意救度眾生的效果

    今天,我在自行車筐裏發現一個火柴盒大小的小黃布包,縫的嚴嚴實實的,上面寫著生命護身符。我費了好大勁才把布包拆開,裏面是一個大法好的護身符,還有一張自主三退的小紙片。我見到這個布包的第一反應,其實是不知道是否是大法的資料,還以為是佛教中的東西,幸好手頭有工具,才把它拆開來看一下。要是一般常人,可能就隨手扔了,根本就不看裏面是甚麼東西,因為太難拆了。更有一種可能,有些信神的老太太可能就把它隨身帶著,但不知道裏面是甚麼東西,因為縫的太嚴實了,別人還會以為裏面就是一個裏襯,外面寫著字的就是護身符本身了。這對於救度眾生是沒有幫助的,因為他沒有看到裏面的內容,沒有表態,也沒有轉變他的觀念,是起不到護身的作用的。當然,同修這麼辛苦做這個東西是無可置疑的,但還可以更進一步注意救度眾生的實效。如將布包簡單縫一下,便於拆開,或做一個按扣,這樣就既簡單又不影響救度眾生了。一家之言,不當之處請在法上指正。北京朝陽大法弟子。


    與福州協調營救張麗玉的同修切磋

    四月五日大法弟子張麗玉回家鄉,在講真相時被警察綁架,隨後當地一些學員走出來,為營救她做了不少的努力,這是應該肯定的。但是我覺得在做法上有值得探討的地方,因為我們是修煉的人,更因為我們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走正走好我們的路,關係到能否起到證實法的作用,關係到我們做的過程中能否起到向世人講真相、救度眾生的作用,關係到能否在修好我們自己的同時正一切不正,並給未來的人留下一條歸正的路。

    我們先來看一下張麗玉被綁架後,此事在明慧的幾次報導:

    二零一零年四月八日大陸綜合消息

    福州法輪功學員張麗玉被綁架

    4月5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法輪功學員張麗玉到永泰縣白雲村掃墓,跟路人講述法輪大法被迫害真相時,被白雲村派出所警察抓捕。在福州市國保的授意下,永泰縣公安局將張麗玉非法刑拘在永泰縣拘留所。

    4月6日下午,福州市國保、永泰縣公安局、白雲村派出所、所在街道居委會10多人衝到張麗玉福州住所非法抄家。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一日】
    福州法輪功學員張麗玉被綁架的信息補充

    4月5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法輪功學員張麗玉到永泰縣白雲村掃墓,跟路人講述法輪大法被迫害真相時,被白雲村派出所警察抓捕。

    目前,張麗玉還是被非法關押在永泰縣拘留所,沒有被送到福州。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八日大陸綜合消息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八日】
    福州大法學員張麗玉被轉移到永泰縣看守所

    4月5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法輪功學員張麗玉到永泰縣白雲村掃墓,跟路人講述法輪大法被迫害真相時,被白雲村派出所警察抓捕。近日,張麗玉被轉為刑事拘留,已轉移到永泰縣看守所。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三日大陸綜合消息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三日】
    福州市法輪功學員張麗玉被非法逮捕

    2010年4月21日,福建省福州市法輪功學員張麗玉被非法逮捕,此前她因給人講真相勸三退被舉報,先非法關押在永泰縣拘留所,後轉為刑事拘留,非法關押在永泰縣看守所,現在被非法逮捕。

    用心看一下此事在四次的報導中有三點比較突出,一是邪惡對同修張麗玉的迫害在不斷升級。二是在這四條報導中,當寫到邪惡綁架大法弟子張麗玉時,都是用的「警察抓捕」這個詞。三是這四次報導中都沒有提到也沒曝光綁架張麗玉的參與者與直接責任人。

    這是寫消息的同修忽略了,還是有其它的原因呢?這也是近些時間來本地同修關注的焦點。

    在明慧曝光報導中是否能用「警察抓捕」一詞?這不是想要鑽甚麼字眼,這是個基點問題,能反映出營救同修的基點在不在法上。為甚麼這麼說呢?大家知道在人類社會,「警察」是個正面的詞,也是正的力量、正義的代表。社會的秩序需要警察來維持,那麼被警察抓捕了的人,就是犯罪嫌疑人或違法者,因為警察逮捕犯罪嫌疑人不存在非法的問題,那是在執法。只有惡警才存在非法辦案的事。師尊說:「我早就講過,打擊善的一定是邪惡的。」(《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美國費城法會講法>)綁架、干擾大法弟子證實法、救人的事,只有邪惡才幹的出來。不管它表面上是穿著警察服裝還是政府官員(如果他沒壞到那個成度,邪靈也無法操縱它)。

    對於在四次報導中沒有曝光邪惡的問題。當同修被綁架後,有許多學員為了營救都希望儘早知道綁架同修的直接責任人及通訊方式,國內或海外的學員可以通過電話、郵寄、短信等多種方式向行惡者勸善或制止迫害。時間過去三個星期了,參與迫害的惡人仍然不見被曝光。在此事發生一個星期時,有同修就直接找了協調此事的同修詢問原因,協調營救的同修是這麼說的(到一些學法點也是這麼通知的):現在其它事都不要做,主要是發正念。同修詢問為甚麼呢?協調的人說:她(指被綁架的同修)是在家鄉出事的,那裏有許多親戚,有不少的關係,有在縣政府任要職的,公安中也有熟人,還說張麗玉被關到拘留所裏面環境很寬鬆等等。

    不難看出,協調此事的同修想通過托關係、找熟人把同修弄出來,是不是擔心曝光會惹惱那些參與者與直接責任人呀?

    前些時間在明慧的「談修煉中的理性認識」欄目文章中也有關於這方面的討論文章,對大法弟子利用「找關係」、「花錢」救同修的做法都是持否定態度的(當然今天的常人這麼做無可厚非)。我當時心想這麼做的可能是新學員吧。可是今天這樣的事發生在我們當地,而且參與協調營救的同修都是迫害前得法、修了十幾年的老學員,這就不能不引起我們的重視。就此事我想談談自己的想法。

    我們營救同修的目的是為了甚麼?

    師尊說:「通過打官司真能揭露邪惡、救眾生、又能保護大法弟子,當地大法弟子在認識上都能有那麼明確的認識,而且在運作過程中大家都能配合,那我想就是一件好事。如果單純的想免於被邪惡抓捕啊、迫害呀,那就沒有那麼大的威德。」(《在明慧網十週年法會上講法》)

    我理解營救同修是我們要做的事,目的還是救度眾生。

    在學師尊對澳洲學員講法時,我理解師尊說過這樣一層理,有利於救度眾生的事你們就去做,也就是我們所做的事能不能做、做的好與不好的衡量標準就看是否能起到救度眾生的作用。大法弟子在世間助師正法要做好「三件事」,都是為了在證實法及修好自己的同時救度眾生。世人(特別在中國大陸的)必須退出中共邪黨與共產黨其它組織,生命才可保留下來。如果中共邪惡本性的表現不讓眾生看到,眾生如何去認清它、退出它呢?!而且中共邪黨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迫害中使用的都是用謊言、抹黑以及黑社會的流氓手段,這不正好給我們提供了向世人講真相,使世人認清邪黨邪惡本性的活生生的事例嗎?如果我們不曝光邪惡所為,那麼民眾不知道真相,另外空間的邪惡因素不會解體,世間的惡人就還會繼續作惡,那又如何能說我們大法弟子在反迫害、在制止這場迫害呢?

    曝光邪惡不是因為仇恨,揭露邪惡也不是為了和誰爭鬥,是為了制止迫害,目的是為了救度眾生,如果我們在營救同修時不能按大法的標準行事,那只會加重同修的迫害,眾生會仍然處在邪惡的謊言中。做協調的同修是不是認為曝光邪惡會加重同修的迫害呢,加重營救同修的難度呢?這是人的認識,是人的根本的執著在阻礙。

    師尊說:「我做事最注重過程,因為在這個過程中能叫人認識真相,在過程中能救度世人,在過程中能揭示那真相。最後把其判了刑、塞到監獄去,得看能不能達到救度世人、揭露邪惡的最好效果,也叫人看到了邪惡的後果,從而震懾它。當然啦,在常人中判他錯了,那對世人來講,就證明了我們是對的了。這當然好。達到那樣的效果,那更好,師父也同意。但是大家往往重視結果,不注意在這個過程中把你們應該講到的真相都講到位。應該叫人知道的人都知道了,那才是真正的證實法、講清真相。問題出在哪裏你們就去講,並不是單單為了推動官司才這樣做,而是為了講真相;但是官司誤在哪裏了,那裏一定是需要講真相,也許那個官司自然就推進了。」《各地講法三》<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日)

    我理解,其實任何事情的結果都是必然的。我們應該更多注重在營救同修的過程中,我們做的如何?我們起到證實法的作用了嗎?使當地的民眾與世人知道了邪惡所做的這些醜事敗事了沒有?

    通過學法我們應該清楚的知道,作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如果我們所做的一切不能證實法或者與救度眾生沒有關係,那就不值得去做。如果我們所使用的方法不是最正的,那我們又如何證實法呢?如果我們在協調學員營救同修中沒走正,那對參與的學員又有多大的干擾呀?「三件事」是同時做而不是做一件或二件事。「托關係」、「找熟人」這是也只有在邪黨控制的社會才有的亂象,人類社會中正直的常人都會鄙視這種做法,都視之為不正之風。作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我們還肩負著歸正現今人類社會一切不正的使命,給未來人修煉留下一個參照。如果我們自己不能走正,還採用當今人類這麼不好的做法,難道是要去證實這些敗壞的、歪的、邪的東西嗎?這麼做與「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的稱號有多大的差距?曝光邪惡、揭露邪惡是師尊給我們留下的制止這場迫害的最有效方法,也是對行惡者的慈悲。

    在明慧發表的文章中,同修說的好:不曝光邪惡就是在維護邪惡。我認為也是在縱容邪惡。營救同修是我們要做的事,目的還是救度眾生。被綁架的是我們的同修,營救同修不也正是反迫害的一種形式嗎?不也是在否定舊勢力嗎?

    我們希望能走出來做協調營救的學員,能以法為師,用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標準來要求自己,在做好「三件事」中走正走好,盡可能多的協調當地更多的同修參與到營救同修中去,曝光邪惡、制止迫害,救度世人。

    個人之見,不妥之處請指正。


    河北衡水大法弟子安金英已平安回家


    鄭州金水區大法弟子劉美琴已於四月二十七日回到家中


    江西九江縣大法弟子劉義志從豫章監獄回家

    江西九江縣大法弟子劉義志經過兩年非法刑役,已於四月二十八日從豫章監獄回家。


    被綁架的鄭州大法弟子劉美琴(音)已回家


    武漢大法弟子王勝已回到家中

    4月16日被武昌公安分局中南路派出所綁架的大法弟子王勝已回到家中。


    請興安盟同修提供電話號碼

    請興安盟同修及時提供被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情況和參與迫害的相關人員的電話號碼,還有政法委,610,公安局的電話號碼。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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