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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茂名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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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二日】(明慧通訊員廣東報導)自1992年李洪志師父洪傳法輪大法,廣東省茂名市有很多人學煉法輪功,大家都按「真善忍」修煉心性,身體健康,道德回升。一九九九年前在茂名市體育館召開的法輪功修煉心得交流會,自動來參加的學員有四千多人,有的說著說著就激動的大哭起來,場面感人心肺,其中有中風、咽喉癌等惡疾絕症的人僅通過修煉法輪功不治而癒,有通過修煉法輪功而浪子回頭的事例。在會場上無論是丟了甚麼,鎖匙,手錶、大數目現金等,散會前都有人在主席台上招領。與會者感受到了佛光普照的幸福、祥和。

法輪功修煉者用健康的身體、高尚的道德從事工作,造福於社會、家庭,本來是件大好事。但是,由於江澤民的妒嫉與中共邪黨怕修煉人多影響其腐敗統治,因此而無視國法,踐踏人權,成立專門鎮壓迫害法輪功的文革領導小組式的「六一零」系統,動用一切國家機器,脅迫一切企業、事業單位參與迫害法輪功。

茂名市很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勞教,甚至同一學員被多次非法判刑、勞教迫害。被綁架去洗腦班的就更多。法輪功學員在被非法關押、勞教期間,受到電棍、電椅等電刑,還有上手銬、拷打、強行插管灌食、不准睡覺、不准坐、服苦役等各種殘酷的折磨。更多的學員或家屬被「六一零」、鎮政府派出所勒索,有的達幾萬元,有的學員被邪黨人員入家搶走存摺、現金、電視機、摩托車等值錢的物品,有的農村地方就捉牛、豬、雞、鴨,連穀種、雞蛋都搶劫走,真連土匪都不如。

下面是茂名市一些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

梁少琳:原廣東省茂名市石化總公司職工,99年10月依法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二年,她堅持信仰又被非法延長關押至五年半,受盡折磨,並被開除。2009年9月24日她在家時,被茂西公安分局警察共十七人用電鋸鋸開二層門闖入,強行綁架,個人財產被洗劫一空,連明寫著是她妹妹的存摺也被搶去,她被茂名市洗腦班迫害一段時間,又轉到茂名第一看守所迫害至今,據說邪黨人員很快會對梁少琳及同時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迫害。

黎亮:男,被迫害死時45歲,原在茂名市人事局任職。修煉前乙肝五個+號,平均每年都要住院治療,平時藥不離身,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完全康復。2000年農曆12月,黎亮被政法機關軟禁在化州並非法勞教一年,送往三水勞教所。2001年12月家人拿幾萬元勞教所才肯放人。2003年5月30,被茂名市「六一零」的彭劍、楊偉傑、吳科、黎斌,人事局的姚康信等,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情況下,闖入黎亮家中進行非法抄家,並將黎亮綁架到茂名看守所,勞教三年,9月份送去三水勞教所,同年11月就迫害的下肢全腫,全身都是青一塊紫一塊的傷痕,肚子腫得很大,肝臟腫大破裂。在勞教所回來的第二天就在茂名人民醫院含冤離世。據說「六一零」的惡人還在化州雇了兩個妓女去哭靈,迫害死了都不放過對黎亮的陷害。

李美:茂名市茂港區坡心鎮人,迫害死時48歲,於2001年正月初一被綁架到電白縣寨頭拘留所,同年7月轉到茂名洗腦班受盡折磨,被強行注射破壞神經藥物,造成神志不清,03年農曆7月被放出生活不能自理,於2004年6月24日去世。留下倆女兒14歲的李廣根和10歲的李廣華小姐妹和95歲的奶奶相依為命,度日艱難。

田惠英:茂名市茂港區坡心鎮人,迫害死時50歲左右,在三水婦教所迫害致死,三水婦教所賠了三萬元了事。剩下年幼女兒孤苦伶仃。

吳永堅:原廣東省茂名教育學院的教師,多次被非法抄家,吳永堅多次被非法關押,被扣發工資,2000年底,吳永堅第二次進京上訪被綁架,在連續幾天幾夜不讓休息的高壓審訊後,被強行非法判刑七年。先後在高州市第二、一看守所一年多裏受盡勞役折磨,導致身體瘦弱、視力衰退、頭腦遲鈍,在陽江監獄關押期間,被強制勞役、洗腦、嚴密監控,甚至羞辱、謾罵、恐嚇、踢打。期間親屬離散,親人經受了無限的傷痛。

李鳳娣:茂名市熱電廠內退職工,李鳳娣因修煉法輪功和收藏真相資料2006年8月被廣東茂名法院非法判刑十年,至今仍在關押迫害。

陳向前、陳亞豔兄妹:廣東茂名市人,陳向前是原湛江市海洋大學學生,陳向前在外做真相資料,揭露江澤民集團迫害、攻擊法輪大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真相,2001年被茂名市公安局綁架,違反法律程序判重刑13年,同時湛江海洋大學勒令其退學。同時陳向前的妹妹被非法判5年。

李坤,李鑫華父子:茂名市茂港區坡心鎮人,2002年1月份做真相資料時被綁架送回茂名看守所,李坤被非法判刑14年,現在還在陽江監獄受迫害。李鑫華原為電白電海高一年級學生,邪黨人員竟然違反憲法把不滿十八歲的李鑫華重判5年。

何耿慶,茂名市電白縣沙琅鎮人,原是湛江市海洋大學學生。99年鎮壓後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校方開除。2001年1月份在外地做真相資料時被邪惡綁架送回茂名,後被非法判刑11年送陽江監獄迫害。何耿慶2008年出獄。

吳金成:茂名鎮盛鎮人,家中值錢的東西被邪黨人員搶去,人被非法判刑14年,陽江市監獄迫害。

賀敬:女,原茂名工商局職員,因堅持修煉及說真相先被非法勞教一年,不久又被非法判五年徒刑。

其他茂名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梁錦春第一次四年、第二次七年,鄧少松六年,廖程彬六年、梁樓圖八年、鄭保九年(已含冤離世)、柯鄭基七年、吳志岐七年,潘名勝八年等等。

茂名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迫害,在這裏無法一一列舉。這是一場前所未有的最惡毒最流氓最卑鄙的對善良的迫害,不法人員採取了「政治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惡毒手段,不通過任何正當的法律程序和事實,由「六一零」寫材料就把法輪功學員判刑、勞教、綁架關押洗腦、罰款,開除,停工資等。

對茂名地區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六一零」是主謀,公檢法狼狽為奸陷害好人。江澤民流氓集團已經犯下了「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等多項罪狀,他們不但違反國際人權法,還嚴重違反了中國的憲法,江澤民、羅幹等幾十個迫害幹將,已經在國際社會幾十個國家被告上法庭。阿根廷聯邦法院就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六一零」辦公室頭目羅幹因迫害法輪功而犯下的反人類罪行,下令阿根廷聯邦警察局國際刑警部,逮捕江澤民、羅幹二名中共高級官員。

所有對大法和法輪功學員犯過罪的惡人都將接受道義和法律的審判。希望所有參與鎮壓迫害法輪功的人員趕快清醒過來,不要再幹那些傷天害理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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