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她來到我的店鋪約我下班後出去玩,看到我的店鋪裏邊有一款式服裝和她家的一樣,她拿起衣服指著我的鼻子說:「你怎麼能追我的貨呢?你太不夠意思了,這是我賣的款式你怎麼能拿呢?以後他家的貨你不准拿。看你這個人表面挺好的,辦事怎麼這麼差勁!」說著把衣服摔在地上就走了。
她走後我難過極了,當時沒有和她吵,但是心裏邊並沒有過去。我覺得太冤了,這款服裝是我先批發來的,我已經賣一個多月了,而她是昨天才發來的。她太不講道理了,我們這麼好的朋友怎麼能說翻臉就翻臉了呢?難道同行真的是冤家了嗎?
晚上我拿起《轉法輪》,金光閃閃的大字展現在我的眼前。
師父說:「在修煉界經常談到失與得的關係,常人中也在談失與得的關係。我們煉功人怎樣對待失與得?這和常人不一樣,常人想得到的就是個人的利益,怎樣過的好,過的舒服。我們煉功人卻不是這樣,正好相反,我們不想追求常人要得的東西,而我們所得到的又是常人想得都得不到的,除非修煉。」
對呀!我是修煉人,我和常人爭這些利益幹甚麼哪?這些都是常人要的,都是常人想得的,我怎麼能追求這些東西哪?我們要的不是從法上不斷的昇華嗎?我不但要和她和好,把這款服裝給她讓她去賣,我還得當面謝謝她,是她幫我提高了心性,在修煉上得到了昇華。
通過這件事,我的朋友很感動,握住我的手和我說:「你們修煉法輪大法的人和常人就是不一樣,有您這樣的朋友我感到踏實、可信,我從內心說『法輪大法好』!」
(二零一零年明慧網「5.13法輪大法日」徵稿選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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