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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次被劫持 丈夫被害死 女兒有家難歸(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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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明慧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依蘭縣大法弟子史榮先一家三口人,於1996年全家人有幸走進大法中修煉,身心受益很多。在99年7月20日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以後,史榮先和家人堅修大法,因此屢遭依蘭縣公安局、派出所、工作單位中共人員騷擾和迫害。

史榮先曾經七次被依蘭縣公安局非法關押,在依蘭縣公安局第二看守所遭到酷刑迫害;丈夫張可明被迫害致死;女兒張久慧被迫害有家難歸,在外流離失所,小小年紀的她嘗盡了人間的苦難與艱辛。

下面是史榮先敘述的她一家人遭迫害情況:

一、上訪遭受迫害

1999年7月20日,我依法到黑龍江省政府為大法上訪,被依蘭縣公安局拘禁在一個小辦公室裏,男女13人吃住在一起共7天,站沒地方站,睡沒地方睡,每一個人都被審訊和體罰,我被一姓劉的警察審問,強制我罰站半宿,頭發暈,心發慌發跳。家中電話被監控不知道,有人打電話問女兒是否在家,丈夫說不在,不到十分鐘警察開車到家把女兒帶走了,也關在這個辦公室裏一天一夜。

1999年10月23日,我家三口依法到北京上訪,被北京警察綁架到豐台棒球場,後送到依蘭駐京辦事處,依蘭縣公安局張義和一個姓周的警察騙取我們三人4800多元錢(沒出任何收據)。兩個警察和當地街道委主任押解我們返回依蘭,在北京火車站用繩子把我們一個挨一個的綁上一串,引起很多人圍觀。在火車上,上廁所都有人跟著,像犯人一樣,到當地後直接送到公安局,分別對我們三人進行審訊。政保科宋宇哲審訊我,問我誰讓你上的北京,我不說就打我一頓嘴巴子,強制我跪在地上大半天。我說去北京替大法說句公道話,法輪大法是正的,然後把我們三人送到第二看守所。

在第二看守所,惡警分別對我們三人用皮帶進行毒打,我被惡警霍財和兩個不知姓名的獄警按著扒在椅子上,他們三人用皮帶輪班狠狠的抽打我的臀部,霍財大打出手,打我耳光,猛烈的打我的頭,往牆上撞,腦袋嗡嗡響,眼冒金星。打我一陣,問我誰讓你上的北京,不說就用秦瓊背劍的酷刑折磨我一陣,打我把他們三個累得滿頭大汗,從中午一直不停的打到天黑。回到監號上廁所犯人看到我臀部被打成鐵青色,說他們太狠了,號裏的人都流下了同情的眼淚,從此我臀部的肉變成一筷子頭厚的一層硬殼,七八個月才恢復正常。關押期間強行讓我們每一個人按手印、掌印、寫簡歷(留下筆跡),照像,和刑事犯一樣對待我們,每天都得背著手直坐著。我被非法拘留30天,公安局勒索保金3000元,飯費300元,才放回家。

丈夫張可明被惡警用皮帶抽、勒手,強制背手銬,開飛機式蹶著長達5個小時,臀部成紫黑色,手銬將手勒的留有傷痕,被非法拘留23天,勒索罰款3000元、飯費1000元。在看守所吃的是涼窩頭又酸又髒,有時不熟,喝的是凍白菜湯,又黑又埋汰有蒼蠅、蟲子黑泥湯。家人送的新棉被,被犯人給換成一條舊破被,穿的西服套裝,被犯人強行奪走。

二、不滿二十歲的女兒遭受摧殘

當時女兒張久慧在被劫持到依蘭公安局,遭到公安局人員口頭侮辱。她當時才不滿二十歲,惡警說些男女之間的污言穢語誣蔑大法師父,又上綱上線恐嚇後用皮鞭把手打腫了。送到看守所,她就一直沒吃東西,絕食抗議非法關押。第二天,刑偵科李百和、韓雲傑又來審問,用皮帶打手,用電棍電頭部,頸部,一會電棍就電得沒電了,又用手銬銬在手指上,擰動手指硌手掰手指頭,痛得她撕心裂肺的叫著,又來一個大背銬,摔在桌子上,硌她的手,最後暈倒了,晚上換了三個警察接著審問,恐嚇著說把你父母從樓上推下去等話。非法拘留45天中不斷的非法審訊與恐嚇。依蘭縣報我女兒勞教,市裏沒批,報當地勞教一年市裏也沒批,最後勒索5000元保金,飯費450元。

2000年2月20日,丈夫和女兒因在戶外煉功被依蘭縣政保科龍德青、韓雲傑等人非法拘留在第二看守所。因看女兒年紀小,想從其口中知道是誰組織的,就對其進行了迫害。把人提到第一看守所,先歪曲大法書中的內容,被女兒識破。三個年輕的刑偵警察便對女兒實施酷刑,打手是刑偵科李百和用皮帶先打手,又用不鏽鋼的小勺打手、手銬硌手掰手指頭(左邊示意圖)、兩名年輕的警察把她手臂一字形按在牆上用電棍電她全身敏感部位(頭頂、太陽穴、頸部、嘴唇、下巴、小手指頭等),他們撩起外衣(這不僅僅是對肉體的迫害,同時也是對人格的侮辱),用小勺刮肋條這種迫害使人當時又痛又癢且有內傷,最後直至兩隻電棍都電沒電了,下巴電出水泡,頭頂冒煙有焦味,頸部、腿上有紅點,手部紅腫,臉部嚴重變形,最後全身抽動,睜不開眼睛,她心裏難受到極點,差點暈了過去。惡警害怕出人命才停下來,趕緊找來救心丸讓她吃,她不吃、說煉功能好,惡警同意她煉了,才停止了抽動,看問不出甚麼來了才罷手。

遭受折磨了一天,女兒晚上回監號,趴在那都起不來了,脫掉衣服,全身幾十個大紫疙瘩,吃飯手都不好使了,右手半個多月不能動,無知覺,睡覺不能側身,一側身身上劇痛,手上留下傷疤至今。之後心臟經常抽搐。在這次非法關押期間,經常讓她們出去幹活打掃雪,運煤、運秋菜、還跑步,有時候拉出去在雪地裏凍著,還住身上潑水。關押到40多天時,他(她)們絕食了,絕食到第5天,交了6000元錢,飯費900元錢,才放回來。

三、兩次非法拘留

2000年5月份,警察把我騙到公安局,沒出任何證據,又把我送到依蘭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每天讓我們下地種菜、拔草。非法拘留15天後,勒索飯費170元。

2000年7月22因我給西城派出所所長郝愛民和依蘭粉廠廠長用真名實姓郵真相信,被郝愛民送到依蘭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兩個多月,強迫我們下地種菜、拔草,讓太陽曬我們,最後勒索飯費680多元才放回家。

家中電話被監控不知道,有同修打電話告訴我們要搜家,後被公安局搜到書,書被沒收,差點把丈夫關進拘留所。同修也被叫去問話。

有一次女兒晚上八點多鐘回家,蹲坑的兇警就闖入我家到處亂翻,並審問女兒幹甚麼去了,背的兜子裏裝的甚麼,又到處亂翻,又下窖翻,折騰半天甚麼也沒找到,才悻悻而去。

四、女兒被迫流離失所

2001年10月1日女兒張久慧進京上訪,被抓到北京天安門附近派出所關在大籠子裏,晚上送到一勞教所裏,裏面陰森恐怖,哪裏都可聽到警察的打罵聲、大法弟子的慘叫聲。剛一審問,女兒全身抽搐,口吐沫子,警察把她扔在地上,在地上抽了一個多小時,幾名警察圍一圈把身上的錢和手錶搜走,其中一個說長得還挺漂亮,送你家去吧!又一個說送你家吧!他們不時好笑著。最後幾名警察抬著送進一家醫院,用帶氨水的棉籤塞進鼻子使勁按(鼻子不通氣,總是有瘀血,半個多月才好),抽搐大半宿。第二天被當地警察遣送,過程中一直絕食,在客車站警察給戴手銬當時就抽了起來,上不來氣,打了幾次氧氣,生命多次出現危險,警察怕出事送回家中。片警一天來家好幾次,市裏來人說不用批直接送勞教所兩年,不用管死活。聽到消息後為了避免被迫害便悄悄的走了,開始了4年多流離失所的生活。

五、再次遭綁架

2001年10月29日,我和丈夫張可明及同修到鄉下送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村民誣告,被抓。張可明被送到依蘭賓館拘禁迫害,雙手被銬在衛生間暖氣管上,惡警猛拉身體,使手銬卡進肉裏,拳打腳踢更是家常便飯,疼痛使他一腳把門踹壞了,惡警才罷手。

在賓館遭迫害兩天後,張可明被劫持到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我被送到東城派出所,片警劉國昌指使所長王春生和一個小惡警打我一頓嘴巴子,然後揪著我的頭使勁的往牆上撞,把我撞的頭嗡嗡響,眼前直冒金星,坐了一宿刑椅,第二天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我絕食抗議第三天時,看守所所長鄭軍和林忠讓男刑事犯把我綁在刑椅上,四五個人按著我的頭、捏鼻子、撬嘴強行給我灌濃鹽水兩瓶,不給喘氣的機會,憋得腦袋發脹,眼冒金星,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當時尿在褲子裏,放下來時直吐血水,回號裏就坐在便池上一直吐血水,監號朝鮮族老太太看我一直吐,求情獄警把我送到中醫院檢查說心臟有病。5天後放回家。

2001年12月29日晚上9點多,我同丈夫張可明在家,派出所所長郝愛民和片警劉國昌帶領一幫警察開著警車沒出任何證件,電棒支在家門口叫門,當時我們已睡覺。惡警強行把我們綁架到派出所送第二看守所。因家中無人被盜,丟失價值1000多元的放像機,人民幣500元、床單、被罩、毛巾被、布料、紀念幣、硬幣等用品,家中細軟百分之九十被洗劫而去。

2002年3月1日送我到萬家勞教所,企圖非法勞教我,勞教所檢查身體不合格說心臟不好,血壓高拒收,返回依蘭縣第二看守所關押一個多月。4月3日放我回家。

六、丈夫張可明被迫害離世

丈夫張可明在第二看守所裏絕食抗議綁架迫害40多天,獄警慫恿犯人不斷毆打他。身體被折磨的骨瘦如柴,90度大彎腰,走路艱難,在極度虛弱的情況下3月8日送長林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二年,受盡了折磨,不法警察用電棍電敏感部位、長時間不讓睡覺、五馬分屍、拳擊臉部等各種酷刑,最後在惡劣的環境裏身上長滿疥瘡、皮膚潰爛流膿,並被注射不明藥物。2002年9月以來,長林子勞教所四大隊惡警用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大法弟子,逼著大法弟子在他們的編印「轉化書」上簽字,謊稱所謂的「轉化率」自欺欺人。

因我下鄉發資料「610」罰單位1000元,單位扣發我工資1000元。

有一次鄰居家女兒到我家吃晚飯,走後,西城派出所兩名警察到我家詢問,以為我女兒回家了。片警劉國昌有一次到我家後問親屬都叫甚麼名字、工作單位、住址等。國保大隊宋宇哲到我家問女兒情況,企圖迫害並經常恐嚇我。

2003年5月2日,西城派出所片警劉國昌、依蘭縣政府官員、610頭目和公安國保大隊長鄭軍等10多人帶著錄像機翻牆到我家非法抄家、錄像,奪走我法輪章。

十六大期間,單位雇下崗工人監視我20多天,每天上午兩個人下午兩個人,每天每人工資8元,晚上單位領導來家看是否在家才放心。

2003年,公安局國保大隊鄭軍帶著一幫警察和片警劉國昌九點多鐘上我家砸門,進屋後到處亂翻,箱子、櫃子、包袱、洗衣機、縫紉機翻個遍,各種票據仔細的看一遍,沒有找到他們要的東西就氣急敗壞的走了。

2003年11月9日,丈夫張可明剛剛從勞教所獲釋不久,公安局政保科鄭軍和片警劉國昌領10多名惡警一夜內三次闖到家騷擾,不給他們開門,最後翻牆進入,打碎門玻璃撬門而入,非法強行搜查,還給錄像上了依蘭電視台,並將我夫妻二人綁架15天。

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以後,我家沒有安寧之日,派出所、公安局、單位、「610」、政法委、街道、二輕局等不法人員經常到我家騷擾無數次,半夜三更、撬門、砸玻璃、翻牆而入、進屋到處亂翻、監控電話、蹲坑、跟蹤、失去人身自由,我們一家人生活在恐懼之中。加上我們也經常被綁架迫害、勒索罰款受酷刑,這些都在精神上造成極大壓力和摧殘。在長林子勞教所遭受迫害後,丈夫張可明身體始終消瘦,沒有恢復到從前,於2006年3月26日含冤去世。去世前出虛汗、全身浮腫、咳嗽,吐痰,吐血不止。我們懷疑是在長林子勞教所注射不明藥物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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