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省女子勞教所任意延長刑期 加重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一日】(明慧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女子勞教所(即長春市黑嘴子勞教所)原有七個大隊,絕大多數被關押人員是被非法劫持的吉林省法輪功學員,也有個別外省修煉人。二零一零年三月底或四月初,原第七大隊解散,原第七大隊被關押人員被分別送往一至六大隊,現在各大隊每隊人數約三十多人,各大隊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以各種藉口隨意加期,加重迫害。

以該勞教所二大隊為例,目前共有三十八人被關押,其中有四名上訪的,兩個信神的,三個其它類的,剩餘二十九人全部是法輪功學員。堅定信仰、不寫抹黑大法的字句的,到目前為止,幾乎是百分之百地被非法加期。

加期名目繁多

被加期迫害的名目有很多,普遍施加於每個人身上的是:法輪功學員在要被釋放前不填寫解除勞教書,一般加十天,多則達二十天,前些年可能更多,這好像都已經成了自然了。比如2009年5月被釋放的安鳳香被加期十天,2009年11月被釋放的孟春芳(四平市)被加期十天,2009年11月延邊地區被釋放的金英時被加期十天,2009年12月被釋放的大連市的許琴被加期十天。大安市的孫彥秀被加期二十天。

其它加期原因,如被發現看經文或抄寫經文,不按大隊的要求去做(不寫所謂思想彙報,不答污衊法輪功的卷子,不幹奴工)等,都有加期。比如2009年6月被釋放的王桂珍被加期十多天(藉口是不寫思想彙報);2009年8月19日被釋放的松原市乾安縣的郭會平被加期迫害四十多天(藉口是被懷疑抄寫法輪功經文及不答卷子);2009年10月18日被釋放的大連市的姜桂雲被加期迫害80天(沒給出具體藉口,姜桂雲一直不配合幹奴工,一直被單獨關押);2010年3月1日被釋放的延邊汪清縣的劉彩霞被加期迫害66天(藉口是被發現看經文和不寫思想彙報,被加期56天,不填寫解除勞教書又被加期10天);2010年5月19日被釋放的長春市的雷曉婷被加期迫害兩個月(藉口是被發現抄寫經文和不填寫解除勞教書被加期一個月,給大隊長劉蓮英寫真相勸善信,談到加期是非法的,又被加期一個月)。應該於2010年5月10日被釋放的吉林市的任玉梅被加期36天(藉口是被發現看經文),不寫解除勞教書是否還要被加期還不清楚。

加期天數不告知本人

而且加多少天一般不告知本人,如2009年10月被釋放的劉麗華、王賢、鄭豔梅都是被加期二十天,但當時她們只知道被加期了,加多少天管教不告訴,在被釋放的前一天才被告知第二天可以走了。那時劉麗華(三十多歲)下身大流血已持續幾個月,人消瘦很多,起床走路都很艱難,仍遭受這種迫害。2010年5月被釋放的周淑芝及趙桂萍分別被加期十天及十三天(她倆本應於同一天即4月24日被釋放,至於為何趙桂萍比周淑芝晚走三天,她本人也不清楚),她們也沒被告知具體被釋放日期。

以非法條例作加期依據 旨在迫害

如果對加期的依據產生質疑,她們會出示一個所謂法輪功勞教人員獎懲條例作為她們加期的根據,這個獎懲條例後面寫著吉林省勞教委員會制定,沒有標明日期,共幾十條。條款完全是對信仰、對人權的踐踏,如條例說被勞教期滿還不「轉化」(放棄信仰)的,最多可加期到被勞教期的一半(比如被非法勞教一年,最多可再加期半年),被發現看經文、背經文、寫經文的,一次可加期五天到二十天等,反駁管教要加期,不按照勞教所的要求做要加期,不寫思想彙報一次加期多少,累計加期多少天,被發現煉功加期,不幹奴工加期,等等等等,名堂非常多。其實這都是掩人耳目的,根本原因就是對堅定修大法的法輪功學員思想不順從邪黨命令的一種迫害。

管教濫用職權

二大隊實施加期迫害的主要責任人是劉蓮英,她一直專門從事以各種手段企圖「轉化」法輪功學員。因現在大環境的變化,劉蓮英已收斂很多,不太敢、也打不起精神像以前那樣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但常常把加期掛在嘴邊,威脅堅定的修煉人。二大隊目前劃分為三個小隊,具體加期的日期等由各小隊的管教填寫。一小隊管教劉淑霞,二小隊管教於波、郎翠萍,三小隊管教賈宏岩。劉蓮英說要給誰加期,加多少,管教們就主動或被動地配合。

該大隊現有十多名管教,有條件的法輪功學員都可以講真相給她們,讓她們都認清加期是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其實勞教所的存在本身就是非法的,被勞教期間勞教所或個人更沒有權利給被關押人員加期。就目前所知,監獄都是不能隨便加期,除了被關押人員在被關押期間把人打傷、打殘或偷竊等較嚴重的。而勞教所一個工作人員就可以隨意給人加期,加多少隨意性都非常大,這是濫用職權在犯罪。

二大隊有三個大隊長(任楓:總管二大隊事宜;劉蓮英:專門從事迫害法輪功學員;陳萍:管生產),四個帶小隊的管教(劉淑霞,於波、郎翠萍,賈宏岩),及其他管教(馬天舒,張雪松,鄭潔,吳管教,付管教,徐管教,鄒管教等)。

今年七、八月份將有一批被劫持的法輪功學員應被釋放,請各地法輪功學員關注她們的到期時間,向有關部門反映非法延期的問題。也請打電話或寫信給勞教所相關大隊及教育科、管理科及所長,講清加期的非法性及迫害人、迫害單位將面臨的危險後果。

以下是被非法劫持到吉林省女子勞教所二大隊的部份堅定的法輪功學員的到期時間,請各地同修關注她們的到期時間,提醒家屬去要人。

任玉梅 吉林市 2010年5月10日 (被非法勞教二年,因看經文又被非法加期到6月16日)
牟玉玲 松原市扶余縣 2010年6月25日 (被非法勞教二年)
劉豔秋 松原市前郭縣王府鎮 2010年7月2日 (被非法勞教二年)
張淑仙 圖們市月晴鎮曲水村 2010年7月3日 (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馮雅勛 松原市前郭縣白伊啦戈鄉常家村 2010年7月10日 (被非法勞教二年)
尹今子 延邊地區汪清 2010年7月18日 (被非法勞教一年)
王方鳳 吉林市 2010年7月20日 (被非法勞教一年)
陶秀文 輝南縣 2010年7月22日 (被非法勞教一年三個月)
吳鳳賢 延吉八家子林業局 2010年8月5日 (被非法勞教二年)
章雪蓮 長春市 2010年9月21日 (被非法勞教一年)
蔡向雲 松原市乾安縣 2010年9月30日 (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卜淑華 吉林市 2010年12月24日 (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張春潔 德惠市六道街 2011年1月17日 (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馬淑芬 榆樹市五棵樹鎮 2011年1月20日 (被非法勞教一年)
王歡 大安市安廣鎮第二小學 2011年12月2日 (被非法勞教二年)
景鳳雲 四平市 2012年9月16日 (被非法勞教二年)
尹君 吉林撫松人 2010年3月5日被非法劫持 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張鳳琴 吉林白山人 2010年3月5日被非法劫持 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韓春燕(音) (四平市)2010年4月底的一天半夜被從家裏直接綁架送到勞教所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