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學員認清「直銷」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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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五日】今天一位同修送來一篇關於傳銷的文章,讓我幫忙打字並發到明慧網。我想很多學員也許不太明白「傳銷」和「直銷」的問題,我就先談一下個人對直銷(傳銷)的看法吧。

關於傳銷,師父《二零零四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中說:「大法弟子不能幹壞事。傳銷西方社會裏現在都沒有了。那個東西就是騙人,層層扒皮,越往後的人受害越重。」「大法弟子幹傳銷?你一天腦子鑽到那裏去整別人錢,對嗎?不對呀。你不是正當的經營啊。有失有得,商品交換,你那幹啥呢?那是絞盡腦汁套別人錢。不能幹哪!這個事我早就說過,傳銷不能幹,誰幹誰是錯的。中國大陸大法弟子中,誰在搞傳銷誰就是在破壞大法弟子修煉的形式,他將來要承擔這一切後果的。」

目前傳銷在大陸被說成「直銷」。邪黨官員在一九九零年代初期開始大搞傳銷,賺取巨額暴利,後來引發很大社會危機,從而不得不打著為社會著想的幌子禁止傳銷。然而一些有背景的傳銷公司想方設法改頭換面,和邪黨政府勾結,將非法賺取的巨額暴利分給邪黨官員,以「直銷」之名又大行其道。約二零零二年之後大陸的傳銷公司仿照此模式開始泛濫,「直銷」越來越多。

根據邪黨的法律,傳銷是被明令禁止的。但是多年來邪黨對宣稱是「直銷」的傳銷公司不聞不問。搞了多年的直銷法也沒有正式出台,只是簡單搞了個條例,因為幾乎所有的直銷公司都是在搞傳銷,目前大陸的所謂直銷公司如果真的定義成直銷公司就會成為笑談,無法改變這些公司產品暴利、利益金字塔式分配的事實。而反傳銷法如果出台,幾乎就將所有的所謂直銷公司都定義成了傳銷,直接影響參與傳銷的官員的利益,最後沒有辦法,就搞了個漏洞百出、定義籠統的「反傳銷條例」,將老鼠會、單純拉人頭等騙子行徑定成傳銷,最後不了了之。邪黨深知這中間的利潤巨大,就從傳銷公司中抽取巨大的押金(數千萬之巨,實際是買執照錢,政府最後不會退還)和稅收。傳銷公司頭頭們當然擁護中共政策,邪黨的愚民政策、謊言欺騙也滲透到傳銷公司的洗腦培訓中,幾乎所有加入傳銷的人員都擁護共產黨,都經常為邪黨唱讚歌,包括被拉入其中的原法輪功學員,他們一旦加入也會跟著反對揭露邪黨、為中共開脫。

傳銷公司的洗腦方式也是全部用了邪黨的謊言欺騙伎倆,而且將邪黨多年來的謊言欺騙發揮到極點。最近在山東地區某保健品要求加入者繳納六萬五千元的入股費,將折換為產品,謊稱產品在公司存放並銷售,發展三個經銷商(繳納六萬五)公司就會獎勵十萬元。即使按照邪黨的法律,該公司也不是直銷公司,也沒有「購買」直銷證。但該公司的蠱惑能力非常強。該公司傳銷人員帶動了一些邪悟者、帶修不修者。近幾年,在「六一零」的策劃下,很多傳銷公司都在到處找昔日的法輪功學員加入其中,對其進行洗腦。也就是說很多所謂直銷公司其實是邪黨和邪惡因素直接在操縱,是對大法弟子的另一種迫害和干擾,通過這種方式要把其徹底毀掉。

我們再總結一下所謂直銷(傳銷)公司的一些特點:

1、利潤和邪黨一起分配。

2、維護邪黨。沒有了邪黨,這種犯罪的傳銷方式就會被禁止。

3、充當了邪黨的工具,意圖徹底毀掉一些昔日大法學員。

4、產品成本低廉,價格奇高,一般以保健品、化妝品、日用品為主。

5、加入者本身就是購買者,加入者還是其產品推銷者,為了賺取巨大利潤、快速發財,他們又充當了使行騙範圍擴大的推動者。

6、所謂直銷公司一般為空殼公司,只有一個公司執照,沒有廠房、車間,只有幾個股東另外聘幾個工作人員如會計等。產品都是委託生產或貼牌生產(代加工)。甚至有的是先宣傳運作(到處收錢),之後有了錢再找人生產。

7、一般都有背景,不會被查處。而沒有背景的,一般會成為邪黨所謂「維持正常經濟秩序」、為自己撈錢的替罪羊。

8、一般這些公司賺了錢之後會移民國外或將資產轉移出境。根基深厚的大的傳銷公司在危及大範圍民眾的利益時邪黨會從輕發落,如億林傳銷案、螞蟻粉傳銷案等,至今公司頭目沒有被真正處理。

9、利益驅動加入者,發展下級或銷售產品會賺取巨大利潤。甚至有的發展一個三萬元一單的加入者就會獲贈一輛奇瑞QQ轎車。

總之。所謂直銷公司是邪黨變異的產物,不論其宣稱的是直銷還是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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