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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女子勞教所暴行:吊銬9天 電擊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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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六月二日】(明慧通訊員河北報導)石家莊法輪功學員劉麗在河北省女子勞教所遭受了一年半的殘忍迫害,曾經被吊銬9天9夜、撕掉上衣電擊乳頭、電棍打頭以致血流如注;到2010年1月19日放出時,生命垂危,被毒打的臉上留下了永久性的凹坑疤痕。劉麗多次受到勞教所一大隊警察劉子維的虐待、瘋狂毒打和酷刑折磨。

下面是劉麗對河北省女子勞教所劉子維等違法犯罪人員的控告:

控告信
強烈要求查處河北省女子勞教所劉子維等違法犯罪人員

我叫劉麗,石家莊人。我於2008年6月30日被送到河北省女子勞教所勞教,當年9月至12月間,多次受到勞教所一大隊警察劉子維的虐待、瘋狂毒打和酷刑折磨,因被打和虐待折磨造成我聽力喪失、眼睛流淚不能看東西、頭痛;臉部、手、腳等部位高度腫脹;身體左側從頭到腳經常發冷、發脹等症狀,手經常抽筋,神經憋脹難忍,心臟憋得上不來氣,劉子維卻不允許我到醫院治療,以致消腫後在我的左臉上留下了永久性的凹坑疤痕,使我身心均受到嚴重傷害。

到2009年12月20日我勞教期滿時,因當時傷勢嚴重,勞教所怕我的事情曝光,所領導多次到一大隊看到我拖著腿走路並了解了情況,在我家人多次要求釋放醫治的情況下,還無故加期一個月,到2010年1月19日把我放出時,由於被打造成我病情惡化又長期得不到治療,使我生命垂危,被人攙扶才能行走。

劉子維作為河北省女子勞教所警察,長期執法犯法,公然挑戰法律的尊嚴,其行為已經構成嚴重犯罪,僅其施加在我身上的暴行,至少已經構成虐待被監管人員罪、故意傷害罪、侮辱罪、濫用職權罪等嚴重罪行。

由於我剛出勞教所時害怕被打擊報復,擔心官官相護,所以沒有立即對其投訴。勞教不過是行政處罰,何至於如此慘烈虐待。現本著維護法律尊嚴和公民合法權益的目的,向你們陳述警察劉子維,馮可莊對我進行殘害的事實,請求你們立即對其依法進行查處,並對我進行經濟賠償。

事實經過如下:

1、打耳光、踹肚子、電棍電胳膊、罰站

2008年9月一天早晨,劉子維以我和另外8個被勞教人員不想出去做操為理由,強迫我們到大廳罰站,不許上廁所。我憋得肚子疼痛難忍,劉子維說憋不住就在大廳裏尿,導致我小便失禁,引起警察趙雅麗的震怒。她拽著我的衣領子把我強行拉到管教室,命令我蹲在地上,兩隻手在一條腿後交叉起來用手銬銬牢,以這種十分難受的姿勢對我進行體罰折磨。

身為大隊長的劉子維來後,不但不給我打開手銬,反而讓我站起來,這種姿勢根本站不起來,我被迫跪倒在地上,硬蹩著腿像雜技演員表演柔術一樣站起來,劉子維抬手就抽我一個耳光,還抬起穿皮鞋的腳猛力踹我的肚子。她竟然越打越來氣,用腳踹完我,又拿電棍電我的胳膊。當時正是天氣最熱的夏天,我穿著短袖的衣服。她電了我這隻胳膊,又電我那隻胳膊,一邊電我還一邊用另外那只不拿電棍的手打我的耳光。趙雅麗在旁邊拽著銬我手銬的鏈子協助她對我進行毆打。

電完之後,劉子維放下電棍,揪住我的頭髮又用力打我的耳光。這樣打到午後一點多,劉子維把我帶到大廳邊的一間庫房裏,用手銬把我吊銬在牆上的暖氣管道上,到晚上22;00左右我要求去廁所另一位警察才把我放下來,當時已經吊銬了我9個小時。放下來後又讓我和大廳裏另外那8個人一起罰站,直到夜裏劉子維回了家,一位警察才允許我們回屋,一天的體罰折磨才算結束。

2、板鞋抽頭、雙臂後翻貼牆、吊銬9天9夜

2008年11月3日,勞教所私下承攬了一批給客戶穿一次性筷子的活,讓被監管人員去做,來派工的人對大家說幹完給工錢。我當時認為,勞教所有明文規定不讓幹私活,就向警察提出不想幹這個活的意願。劉子維就帶著另一個警察和一個叫劉娟的被勞教人員,從派活現場把我帶到南側一間屋子裏。她強迫我脫下腳上的板鞋,拿起鞋用鞋底猛力抽打我的頭和臉。然後又強迫我面對牆把頭和上半身低下去,兩臂從後面翻上來貼牆,讓我的背部也頂在牆上。劉子維等三個人用力將我以這種姿勢貼在牆上,她到我後面去猛力踢、踹我的臀部。

後來她們又把我以同樣姿勢在牆角按住,用繩子把我的雙手反綁起來,拉到儲藏室裏。在儲藏室裏,她們把我四肢抻開,試圖把我吊銬在兩個窗戶的中間。看我抻開兩臂不夠長,就改為把一隻手銬在一個窗戶上,另一隻手銬在暖氣管子上。

當時我試著勸說劉子維,說你們牆上貼著規定,不准體罰,打罵,侮辱勞教學員。劉子維竟然一邊對我實施打罵侮辱和迫害,一邊大睜著眼睛抵賴說:「誰打你了?誰看見了?我還說你襲警呢!」她還說,就這樣吊著你,24小時不讓你下來,不許去廁所,不許睡覺,先吊你三天……。

我從11月3日下午開始被吊在儲藏室,大小便都不允許去廁所,不放我下來。晚上手銬自己開了,劉子維看到後就又用鞋底抽打我的頭,然後又重新把我吊在窗戶上,還不解氣,又用腳踹我的腰部和臀部……這樣把我吊到第三天的時候,我因為出現心臟供血不足、喘不上來氣的症狀呼救。劉子維把獄醫叫來給我量血壓,但是量完之後又原樣把我吊了起來。後來,警察王偉衛放鬆了我的右手,另一個名叫師江霞的警察把我被銬的左手換到中間半腰高的暖氣管上。第六天時,我的兩隻腳腫得就跟饅頭似的,第七天的時候,左手也腫得像饅頭一樣了。到第九天晚上,一個名叫王偉衛的警察才把我放下來,我才能趴在地上睡了一會。那時我已經被劉子維整整吊銬了九天九夜,痛苦感受生不如死。

那次看見我被吊銬的人,除了師江霞、王偉衛等警察之外,其他被勞教人員如朱麗英、劉娟、海霞、賈海琴、大柱等人都因各種原因在吊銬我時到儲藏室去過,尤其一個外號大柱的被勞教人員,警察讓她每天早晨到儲藏室打掃衛生和擦除我被折磨失禁的小便。此外,那些天,幾個來儲藏室給門子刷油漆的油漆工也是那場慘無人道迫害的見證。

在我被吊銬期間,劉子維還把來自保定的劉炳蘭也吊銬起來迫害。劉炳蘭被吊銬的地點是115室,竟被吊銬達15天之久。我見到她的時候,她的兩隻腳也是腫得跟饅頭似的,穿不進鞋去;臉色都是大片大片的灰黑色,眼皮上還有血點,這些傷都是劉子維打的。她被吊銬的頭一天,劉子維就讓劉娟揪住她的頭髮,然後她自己用鞋底用力猛抽劉炳蘭的臉,把臉都打成了紫色。

3、 奴役、撕掉上衣電擊、電棍打頭以致血流如注、惡意濫用灌食殘酷折磨……

在儲藏室被吊銬9天後被放出來,不顧我和劉炳蘭傷勢未癒,劉子維就開始想盡辦法對我們進行體罰,隨意沒完沒了增加勞動量。先是大廳、樓道、水房、廁所、澡堂、晾衣房、儲藏室每一天各打掃一遍,後來增加到每天打掃三遍。全隊要是下地幹外面的活,我們還得下地,後來又增加了倒垃圾和擦玻璃,所有玻璃、電扇、燈泡燈管等等都要擦乾淨。2008年12月10日左右,劉子維又讓人拿來兩大包警察的私人物品強迫我們用手洗,我和劉炳蘭告訴她們,別人5點30分起床我們就得起來,別人晚10點睡覺,我們還有大量的活沒幹完,已經沒有睡眠的時間了,所以警察私人的東西我們不能洗。

話傳到劉子維那裏,劉子維帶著朱麗英和劉娟來了,上來就把劉炳蘭打倒在地上。劉子維在水房打劉炳蘭時,普教王金珍、牛坤霞都在旁看著。而後把劉炳蘭和我拽到108室。她也是個女人,但她竟然瘋狂的把我們的上衣撕下來,讓我們倆人赤裸上身,抄起劉炳蘭的板鞋沒頭沒腦的往我們身上亂打一氣,使我和劉炳蘭身上到處是紅腫和青紫。劉子維又命令小隊長拿來電棍,電我的乳頭,為防止我躲閃,她們把我的兩手銬在鐵床欄上,拿電棍頂在我乳頭上放電,然後又用電棍滾我的後背不停地放電……。

瘋狂暴虐的劉子維如同邪魔附體,用電擊折磨那麼長時間還不能洩其私憤,竟然揪住我的頭髮,開始掄起電棍猛力亂打我的腦袋,直到把我的臉和鼻子打破,鮮血流到我肚皮上、身上、地上,才讓別人端來水潑到我身上,擦我身上的血。之後還不罷休,劉子維宣布要給我們灌食!不是因為我們不吃飯或者吃不了飯給我們灌食,而純粹是為了增加我們的痛苦、作為一種刑罰給我們灌食,並藉此扣錢。劉子維說「你想吃就吃,想幹就幹?(不餓也給你們灌食)這叫灌食加餐!」在勞教所醫院,劉子維等人先把我按倒在床上,強行插上鼻飼管,用針管通過插在鼻子裏的管子灌鹽水奶粉。給我灌完了又灌劉炳蘭,每人還扣取灌食費60元。

灌完食,劉子維還讓我們在牆邊罰站到天亮,她的邪性至此不息,竟又命令同屋被勞教人員王金珍和我一起在106室罰站;劉炳蘭和牛坤霞在108室罰站。王金珍身體不好,站了一會受不了,出去找劉子維要求照顧,劉子維挑動她找我,她一回來就拼命折騰我,往牆上撞我……

那次被打後,我身上、頭上、臉上都是傷,我感到自己左側臉頰骨頭已經破裂變形,內血管破裂,血直往外湧。劉子維又關了我三天不讓出屋,在監舍大小便,一天只給兩個饅頭,幾根鹹菜……,三天後我才在廁所的鏡子裏看見自己,整個左邊臉腫得像豬頭一樣變形,左眼的白眼球布滿紅紅的血點,看起來就像血球,上下眼皮全是紫色,身上也是傷痕累累,慘不忍睹……

4、不允許去醫院看傷、留下傷殘、生命一度垂危、惡意加期……

自從2008年12月10號被毒打後,我的傷勢很長時間不見好轉,一直頭痛、頭暈、不能睜眼、噁心、心慌;整個後腦、左臉包括顴骨、鼻樑、眼睛、眼眶都難受得厲害,左顴骨、左眼憋痛難忍,懷疑是骨頭被打得變形了,擠到了眼睛,耳朵也幾乎完全失去了聽力,身體狀況明顯越來越差。在消腫之後,我的左臉頰出現一個明顯的凹坑。我找劉子維提要求,請她允許我到外面的醫院拍片子看看是怎麼回事,但劉子維不給安排,後來我才明白,原來她是以這種方式隱瞞她虐待與傷害我的罪行,不讓外面的人看見,對我是死是活她是毫不在意的。

拖到2009年11月的一天,劉子維休假了。由於我和我的家人強烈要求勞教所給我看病,當時管事的警察叫來勞教所醫務室一位姓馬的大夫,詢問了我的病情。但劉子維休假回來聽說此事,對我向馬大夫說出曾經被打一事十分惱怒。她竟然惱火的質問我說:「誰打你了?誰打你了你找誰(鬧)去呀!你在這裏這麼長時間還不懂這些?我還想給你看病呢,(可是)你會說人話嗎?」在她看來,我把她打我的事實話實說就是「不會說人話!」。因為我一直沒有向她做出今後不再提她打人的事的保證,不管所裏大夫和別人是甚麼意見,她就是不允許我到外面醫院去看病,使我一直沒能得到治療。

不僅如此,劉子維還逼我帶病不停地做奴工苦役,有一次竟逼迫我拖著病體罰站了兩天兩夜,這樣的環境和待遇,致使我的病情在後期惡化得很厲害。離開勞教所前夕的那些日子,我的身體出現好像全身不過血的症狀,暈眩、睜不開眼睛、非常怕冷,不停地咳嗽,全身不由自主地抖個不停,後來就病得起不了床;肚子也存不住東西,前面吃了飯、喝了水,後面馬上就要去廁所。劉子維看見我這樣,她還要折磨我,規定我每天只能去三次廁所,為執行她的規定,我被迫又三天不敢吃飯……身體每時每刻都在痛苦中煎熬,在我好不容易熬到勞教到期的日子,劉子維依然因為擔心我出去看病,會揭露她對我犯下的罪惡,又找理由給我加期一個月。

2010年1月19日,我被人攙扶著走出了勞教所,活了下來。而劉子維對被關押人員作出的那些令人髮指的犯罪行為,也一直被隱瞞著、封鎖著。她敢於如此逞兇,是因為主管副所長馮可莊背後授意撐腰,做堅強後盾,她們屬於共同犯罪。

以上陳述,都是事實。作為警察劉子維,馮可莊執法犯法、執法犯罪的直接受害人,我強烈請求檢察院和執法監察機關立即對她們的犯罪行為立案進行調查,並對其犯罪行為依法進行查處,以伸張正義!我相信,不論劉子維,馮可莊怎樣脅迫受害人為其隱瞞罪行,不論劉子維們怎樣利用強權試圖迫使受害人失去投訴的機會和條件,只要你們認真負責,真正履行你們的天賦職責,犯罪分子的任何抵賴和掩蓋都是徒勞的!紙裏包不住火,邪不勝正,天理如此!請求你們不要無視我們作為受害者的投訴,不要不作為!

急盼能及時答覆!

控告人:劉麗
20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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