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紀曉嵐記錄的因果故事二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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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八日】清代的紀曉嵐在《閱微草堂筆記》一書中,記錄了其平時所見所聞的很多奇異之事,詳述因果輪迴之事例,警示後人。以證實因果報應,絲毫不差,人的所作所為、一思一念神明都在監察著,每個人都要為他自己的言行負責。以下為書中記載的兩個小故事。

神忌機巧

河間府有個叫馮樹柟的人,粗通文墨,人也很聰明,但他流落在京城十幾年,一直不得志。每次遇到機緣,最後總是落空了。他去懇請人幫忙,人家口頭上答應得很好,實際上卻置之不理。他生活上窮困潦倒,心理壓抑苦悶。一次,他到廟裏去祈求神人能對他的命運給予啟示與引導。

那天夜裏,他夢見有個神人對他說:「你不要怨恨世道的艱難、個人的際遇。其實,你這一生的命運全是你自己造成的,怨恨又有甚麼用?你上輩子喜歡以虛偽的言詞博得忠厚長者的好名聲。遇有難為之事,你明知道該事不可能辦成,卻極力慫恿他人去做,以使人感謝你的贊成與倡導。遇有惡人犯法,你明明知道他的罪行不可饒恕,卻再三為他申辯,以使他人對你感激。你的這些做法,使充好人讓人感謝的都落在你身上,而把怨仇憤恨全歸結到別人身上。你的機巧奸詐也太過份了!何況,你所贊成慫恿的事,或是你極力為其申辯的人,你都是處身在局外人的位置上,無論成功或失敗,全由他人去承當利害。假如有某件事稍稍觸及你一點兒利益,你就唯恐躲閃不及。即使你只消一舉手之勞,便能救人於水火之事,你也會因怕麻煩而撒手不管。你這樣險惡的居心,還用都指出來嗎?由此看來,別人對你看似親近,實為疏遠;形似關切,實為冷漠,也是理所當然了。你自己想想,這是應該不應該?神明對一個人的要求,若是他偶然有一兩件事做錯了,還可以用他其它的善行補償。但如果一個人的心術壞了,那便是為天理、律例所不容。你只能是努力去做好事,才是為自己積得福份呀!」

馮樹柟聽後非常後悔,後來不久得病死了。

瀆職減祿

安邑人宋半塘,曾在鄞縣做官。宋半塘說,鄞縣有位書生很有文才,但他在仕途上卻屢遭困頓,沒有考上功名。後來這位書生得了一場大病,病中迷離恍惚,夢見自己來到了一處官衙門。根據那裏的情形,他覺察到這地方可能是冥司。這時候,對面走來一位官服打扮的人,書生一看,卻是一位老相識,便急忙向他打聽,自己得了這場病,是不是很快就會死?這位冥官說:「你的壽數未盡,但是祿數盡了,恐怕不久就要到這兒來了。」書生說:「我這輩子,全靠設館教書糊口,沒幹過傷天害理的事,怎麼祿數倒先盡了?」冥官嘆息說:「正因為你是吃教書這碗飯的,而對孩子們的人品、品德放任不問。冥司認為,無功受祿就等於偷盜或浪費糧食,必須扣除應得的俸祿來補償。所以你壽命未盡而祿數先盡。為人師長者,位居『在三(君、親、師)』之中,享有崇高的榮譽,要傳授品德、學業,導人以善。你收取人家的學費,卻誤人子弟,理應受到最嚴厲的譴責。有官祿的,就要削減官祿。沒有官祿的,就得消減食祿。一絲一毫都計較的很分明。世人往往看到一些飽學之士或通儒大家,有的生活窮困,有的年少夭折,便抱怨天道不公平。可哪裏知道,這些人都是自誤生平,才落得這地步啊。」

從這兩個故事看來,可知一個人的內心深處哪怕是很微小的不正之念,神明都能窺見的很清楚。就像古語說的:「舉頭三尺有神明。」看古代的因果故事,再拿現代發生的故事來對比,甚至是自己身邊發生的事,就會發現,因果規律就是不管相信它與否,它都是客觀存在的。正視因果法則,遵循天理而為善,才是做人最重要的,才會有好的際遇和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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