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恆青教授擔任學校領導十多年,清正廉潔、剛直正派,對學校發展有重要貢獻、口碑很好,是該校建校五十多年來唯一被師生選為人民代表的校級領導。他於2000年向陝西省委寫長信反映法輪功情況,被全省通報批判,當時就有人放出話來:「找個事把他收拾了!」當楊恆青在監獄裏被折磨得身體極度衰弱、不能下床行走時,西安市「610」主任張兆雲竟說「死了才好!」
下面是一名陝西政法系統的幹部講述他所了解的情況:
我是陝西政法系統的一名幹部。我一直很關注法輪功,經常上明慧網查詢一些信息,也經常看到法輪功學員發的真相資料,加上在工作中的所見所聞,我對法輪功的美好和受迫害的真相還是明白的。出於做人的良知,我一直利用工作關係之便收集有關法輪功受迫害的各種材料,準備在適當的時候拿出來,作為向那些迫害者追究責任的證據。出於良心,出於對他的敬佩和對他一家的同情,根據我所看到的材料和從內部了解掌握的情況,向大家披露楊恆青一家受到的迫害、尤其是他的兒子楊昭俊遭受的誣陷,提請社會關注,以扶正祛邪,伸張正義,使楊先生和其兒子的苦難遭遇得以儘快終結,還他們一個公正,清白的真相。
我對於楊恆青的關注,由來已久。最初是由於工作關係,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我曾聽到省上欲調楊恆青到陝西省政法幹校當領導的消息,由此我對他留意起來。之後,又傳來他是陝西省煉法輪功級別最高的領導幹部及後來他與家人遭遇磨難的消息,更引起了我對他的特別關注。
(一)關於楊恆青受迫害的情況
楊恆青,現年70歲,曾任西安科技學院(西安科技大學前身)黨委副書記、副院長,副廳級幹部,電氣自動化學科教授。他擔任學校領導十多年,清正廉潔、剛直正派,深受學校師生的好評和愛戴,他對學校發展有重要貢獻、口碑很好,是該校建校五十多年來唯一被師生選為人民代表的校級領導。他在任校領導時開始煉法輪功,身心受益。法輪功被鎮壓後,他於2000年向陝西省委寫長信反映情況,被全省通報批判,把他定成為法輪功鳴冤叫屈的異己份子。當時就有人放出話來:找個事把他收拾了!
2002年,楊恆青一家三口被抓。被非法羈押五個月後,西安市「610」按照中央「610」負責人劉京的指示,由西安市檢察院將楊恆青和他的兒媳批捕。後來,戶縣法院、西安市中級法院將其非法判刑,兒媳被判四年,他被判七年,他的老伴被送進洗腦班。
當楊恆青在監獄裏被折磨得身體極度衰弱、不能下床行走時,西安市「610」主任張兆雲聽到情況彙報後竟說道:「死了才好!」後來楊恆青因健康狀況惡化被保外出獄。
2006年兒媳出獄,好容易一家人得以團聚。然而楊恆青萬萬不會料到一年之後,對他的迫害會延伸到他的兒子身上,而且迫害之嚴重異乎尋常。
(二)大兒子受株連被誣蔑有罪、枉判入獄
西安科技大學有一個校辦三產企業──機電廠,實行著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廠長個人總承包的管理模式。但由於種種原因,企業多年嚴重虧損,處於極端困難狀態。2002年初,楊恆青的大兒子楊昭俊被任命為該廠廠長,可以說是臨危受命,舉步維艱。雖然半年之後他的父母和弟妹因煉法輪功遭到迫害,但他仍以事業為重,兢兢業業的工作。
為了儘快扭虧為盈,楊昭俊上任後,一方面加強管理,同時努力開發新產品。由於機電廠只有生產職能,產品由代理商全權營銷,工廠對當時產品銷路不暢的現狀憂心如焚。為了擴大銷售,2004年,楊昭俊和代理商協商經其同意,讓出部份陝北市場,由他和他的同事們組建的、經省工商局合法註冊的私營公司──廣聖公司從事產品營銷。在做好機電廠管理工作的前提下,他和他的同事們犧牲了幾乎全部寒暑假和節假日,四處奔波,擴大銷售,為機電廠銷售了150多台熱風爐(是總代理商銷量的10倍),給機電廠掙得1174萬元的銷售收入,使機電廠的年銷售收入由600萬元/年連續三年達1000萬元/年左右,創造了建廠來效益最好的三年,使廠子迅速扭虧為盈,保障了楊昭俊對承包職責的圓滿完成。除支付職工的工資、福利(包括楊昭俊自己的工資等)和廠子正常開銷外,截止2006年底共盈餘六百多萬元,全部用於替學校墊付實習經費欠缺和增加機電廠的資產積累。為此,西安科技大學曾連續四年(2003、2004、2005、2006年)將他作為優秀處級幹部予以表彰獎勵。
廣聖公司三年來在為機電廠擴大銷路、扭虧為盈的過程中作出了重大貢獻,自身也從市場營銷中積累了51萬元的利潤,這是公司的合法收入、私有財產,公司完全可以自主決定它的分配。但西安市檢察院卻於2007年9月底硬說楊昭俊把廣聖公司三年來的營利分給大家屬集體貪污公款,數天內倉促立案、捕人、沒收了廣聖公司的全部資金近百萬元(當時西安市檢察院正在修建辦公大樓、急需資金)。參與其中的許多人因為此案而被提拔。
特別令人憤慨的是,在案件的偵察和審理過程中不僅存在著嚴重的威逼、作假、歪曲事實的違規辦案行為;更為惡劣的是,辦案人員用楊恆青修煉法輪功的事威脅楊昭俊「認罪」,威脅證人更改「證詞」,威脅律師不要做無罪辯護,威脅楊恆青不得為兒申冤。在政法系統和律師界對楊昭俊因父煉功而被株連的情況早有所聞,也知道這也是造成冤判的深層原因,只是不敢明言罷了。
楊恆青為了替兒申冤、四處奔波,在搜集到大量證明楊昭俊無罪的證據之後,向各級領導和專家求助。西北政法大學的宣炳昭、杜發全、張國偉三位刑法學教授對本案提出了「楊昭俊等6人的行為不構成任何犯罪」的專家意見;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院長曲新久教授在出具的《法律意見書》中認定了楊昭俊具有對機電廠的經營和利益分成的自主權和廣聖公司的成立為機電廠創造了良好效益等重大法律事實,提出了楊昭俊等「尚未侵害到機電廠的財產所有權、沒有損害西安科技大學的實際利益,不宜以貪污罪追究楊昭俊等相關人員刑事責任」的結論性意見。
但是,楊恆青求助得到的這一切,對辦案機構和人員毫無作用。西安市檢察院無視客觀事實和專家意見強行起訴;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卻用虛假證據支持定罪,於2008年8月以集體貪污罪名判處楊昭俊有期徒刑10年(其它涉案三人均判緩刑)。楊昭俊不服,向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此間西安科技大學向省高院出具了關於楊昭俊在機電廠工作表現的《情況說明》;《領導參考》內參部西北辦事處特向省高院發函轉送了專家意見,提出了「望貴院領導給予高度重視,審判法官明鑑」的意見,並將此文抄報陝西省委、省人大常委會、省紀委等單位(見附件)。但省高院仍在2008年11月做出了「維持原判」的裁定。
2009年6月份,在楊昭俊向省高院提出申訴的同時,陝西省人大向省高院發出了對本案重新審查的督辦函,最高人民法院也發出了同樣的函件。經過八個多月的「審查」,省高院對申訴的事實和理由不做任何解釋,又強行駁回。
(三) 我的感慨和希望
父親煉了法輪功,兒子的合法收入就可以定成貪污,功勞也可被誣為犯罪;法院判錯了,對申訴和辯護都可以置之不理,不分是非曲直統統予以駁回。這是哪一條法律規定的?作為省市一級政法機關,做出這種荒誕事來,這無異於告訴人們:楊恆青是煉法輪功的,我們就把他兒子搞錯了、冤枉了又怎麼樣?!這種有恃無恐、恣意株連的扭曲心理,恰恰成了這一誣功為罪的冤案得以生成、延續和遲遲不能依法公正判決的根本原因。想到這裏,我這個多年的政法工作者也感到羞恥。
我在政法這一池水裏趟了許多年,知道它的深淺,更了解它的骯髒。在中共一黨獨裁體制下,法律和政法機關從來都是強權手中的工具,而強權從不接受法律的監督。這正是多少年來冤假錯案不斷滋生而又不能及時糾正的癥結所在。我在工作中,雖然也聽聞並接觸過不少冤假錯案,但對這樣一樁檢察院為了「籌措」蓋樓資金無端干預一個連西科大都明確表示不予干涉的承包企業內部的經營和分配、給承包者枉加罪名、誣功為罪的明顯冤案,儘管涉案當事人被原單位確認為有功、著名法律專家了解案情後認定為無罪,最高法院和省人大對法院裁判明確提出異議,就因為當事人的父親修煉法輪功而使申訴被輕率駁回,這實在是匪夷所思!
像楊恆青這樣一位踏實工作大半生的人,本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只是因為堅持了自己的信仰卻落到了本人和老伴、兒媳被迫害、兒子受株連、全家遭磨難的境地,這是現代法律和當今世道的悲哀,也是對法制工作者應當永遠秉持的正義和良知的肆意顛覆,更是對所謂「依法治國」與「和諧社會」的莫大諷刺!
在這裏,我特別呼籲省市政法機關參與楊恆青及楊昭俊案子的幹警朋友們:你們之所以這樣枉法辦案,也許是出於甚麼壓力,也許是為了個人或單位的甚麼利益,或是哪位大人物又說了甚麼話。但是這都不足以成為枉法辦案的藉口。要想公道,打個顛倒。如果這個冤案攤在你身上,或你的親屬、子女、朋友、同事身上,你將作何感想?你將如何處理?只要真的拋棄私念,尊重事實,依法辦案,像陝西三井律師事務所姓潘的律師那樣,自己才會心中無愧!
另外,建議政法界的朋友們,都能通過「自由門」「無界瀏覽」等軟件登陸動態網、大紀元和明慧網,明白真相、辨清是非。俗話說:「善惡有報」,「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根據多年的歷史經驗和我了解到的國內外的各種信息,我堅信對法輪功的迫害和法輪功受迫害的日子絕對不會持續太久了。一旦形勢大變,對迫害法輪功的罪行是一定要清算的!
原遼寧省某公安廳長臨終前,反思自己多年從事政法工作的經歷,曾感慨的對瀋陽市公安局長說了一句懊悔的話:「唉,給人家當了一輩子狗啊!」這句話是對我國政法系統幹警在中共獨裁體制中地位和作用的形像概括,也是一個老政法工作者奔波一生的清醒感受。他的話,值得我們在政法界工作的幹警深深思考!兔死狗烹、卸磨殺驢是共產黨的傳統。難道我們不願意為自己,為家庭、為兒女留一條後路嗎?
楊昭俊案的最後申訴還有待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我們將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