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顧喜雲,女,今年53歲,家住黑龍江省雙城市水泉鄉仁家屯。1996年初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時過不久、一身疾病如嚴重胃病、頭痛、腎炎等不翼而飛,內心的祥和充實感更是前所未有。
2000年正月和年底,為了向世人講清大法真相,揭穿中共的謊言,我兩次進京上訪,行使公民的正常權利、卻都遭到北京警察和當地政府、警察的非法拘禁。第一次被雙城市看守所關押47天、並被勒索1500元錢。
2004年2月28日,本村邪黨書記張玉革夥同鄉政府、派出所、出動六輛警車、三十餘人,把我從家中綁架到雙城市看守所15天,以莫須有的罪名把我劫持到哈爾濱萬家勞教所,枉判我三年。主要參與者有鄉政府的李耀堂、王世利;派出所的王炳新、何立群、付德斌等人。
我被強行送進萬家勞教所之後,首先經過集訓隊,每天從早五點到晚九點,坐在小板凳上、一動不許動的坐著,除了吃飯、上廁所之外、就是看播放污衊大法和大法師父的內容、強行洗腦,惡警強迫每個人談認識、說誹謗法輪功的話,不說就遭刑罰、諸如幾小時的罰站,不讓睡覺,毒打等,比土匪還兇。
七天之後、我被分到十二隊。每天做奴工,從清晨五點起床開始,除一點點吃飯時間之外,都要拼命幹活,如幹不完定額就要幹到半夜或下半夜。如遇活緊,更是加班加點,而且不分年齡大小,身體強弱,有一位黑龍江省木蘭縣的近六十歲的法輪功學員,警察把她的腦袋打得腫大,上大掛導致雙臂殘廢,回家後三天就去世了。
當時以郭秋麗、霍淑平為首的十二隊的惡徒對法輪功學員犯下了重罪。肉體的摧殘和精神的折磨、手段殘忍、花樣繁多。如做奴工、背監規、強迫說誣蔑大法和大法師父的話,長時間罰站、罰蹲、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毒打、電擊、上大掛、蹲小號、坐鐵椅子等等。在這座人間魔窟真是度日如年,非親身經歷者、難以置信,如此惡行,不是一日一月、而是貫穿整個失去自由的日日夜夜;如此酷刑,不是發生在一人幾人身上,幾乎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都身遭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