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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北海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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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九日】(明慧通訊員廣西報導)中共邪黨的公、檢、法系統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起訴、開庭,其實都是走過場,他們早就在「610」(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的指使下定好了審判結果,「開庭」是做給人看而已,是為了讓人誤認為中共是講法律的,是按法律辦事的。

比如,2001年廣西北海法輪功學員黃錦春被非法開庭的時候,當黃錦春為法輪大法辯護時,北海市海城區法院審判長劉付超指著黃錦春暴吼:「閉嘴,你馬上閉嘴!這裏我說了算,不讓你說就不讓你說,還不閉嘴?還說?!」

這是公平、公正嗎?不讓人辯護又何必裝模作樣的開庭呢?

以下是廣西北海八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案例。

1.王大勝,男,1970年生,原是北海市夜巴黎酒店員工,曾被非法判刑8年。(2000年12月─2008年12月)

2.陳錫耀,男,1968年生,原是北海市居民,曾被非法判刑7年。(2001年2月─2008年2月)

3.彭盛勇,男,1963年生,原是北海民航站幹部,曾被非法判刑7年。(2001年2月─2008年2月)

4.覃文傑,男,1971年生,原是北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曾被非法判刑3年。(2001年9月─2004年9月)

5.黃錦春,男,1965年生,原是北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曾被非法判刑3年。(2001年2月─2004年2月)(註﹕黃錦春在被非法判刑3年之前,曾經被送去精神病院受到迫害。)

6.余芬遠,女,1956年生,原是北海市居民,曾被非法判刑3年。(2000年12月─2003年12月)

7.李鳳南,男,1963年生,原是北海勘探指揮部(廣西地質勘查局274地質隊)醫生,曾被非法判刑3年。(2000年12月─2003年12月)

8.鄧俊芳,女,1956年生,原是北海市居民,曾被非法判刑3年。(2001年2月─2004年2月)

參與迫害的單位和人員:

北海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韋宇江,秦宗生,林琳,莫好勝。
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檢察院,楊衛光,黃紹柏。
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審判長劉付超,審判員馮志珍、陳軍,代書記員廖章宏。
北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王其榮,審判員廖慶峰,代理審判員廖輝凱,書記員陳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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