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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歲月展示正與邪的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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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發起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這場迫害到今天已經持續了十一年。十一年的歲月,見證了中共的邪惡;十一年的歲月,更見證了法輪功的純正和善良。

迫害的全面公開始於十一年前的深夜,中共警察突然非法抓捕了法輪功在各地的義務聯絡人。之後,中共江澤民集團便操縱媒體轟炸式的對法輪功進行誹謗,儼然又一場文革再現。在過去十一年來,中共一直在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野蠻的迫害,到今天為止,透過網絡封鎖報導出來的迫害案例中,至少已經有3397位無辜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國3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據明慧網2010年7月16日為止的消息,死亡案例高發地區依次為黑龍江、河北、遼寧、吉林、山東、四川、湖北。在被迫害致死者中,婦女約占53.69%,50歲以上的老人約佔56.93%。

此外至少六千人被中共操縱法庭非法判刑,很多人被非法強加的刑期長達十幾年;至少十萬人被中共警察未經任何法律程序投入勞教所,很多人已經是第三次、第四次被非法勞教。難以計數的人被劫持到所謂的「轉化班」(洗腦班)裏,被非法剝奪人身權利,被強行洗腦。在監獄、勞教所、拘留所、看守所、洗腦班等場所,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遭到毒打折磨,很多人被折磨致殘、致死。被非法判刑、勞教、劫持洗腦的法輪功學員都是主流社會的民眾,有教師、有醫生、有工程師、有工人、有農民,這場迫害是發生在中國的一場最大的人權災難。

然而這場迫害被中共極力的掩蓋。中共掩蓋和粉飾迫害的手段之一,就是打著「法律」的幌子犯罪。近日明慧網發表的系列文章以無可辯駁的事實證明,即使按照中國目前的法律,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即使根據中國目前的法律,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都是嚴重的違法犯罪。中共江澤民集團為迫害法輪功,在一九九九年六月專門成立了一個「六一零辦公室」,這是個類似納粹蓋世太保的犯罪組織,凌駕於法律之上,在中國各地操縱公檢法、監獄、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這些被中共「六一零」和政法委所操縱的政府部門的人員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都犯下累累罪行。

和中共邪黨的凶殘暴行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法輪功學員的善良平和。在過去十一年的時間裏,儘管中共警察以非人的手段折磨摧殘法輪功學員,卻沒有發生一起法輪功學員暴力報復的事件。法輪功學員在堅持信仰的同時,冒著風險告訴中國民眾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和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事實真相。他們的所作所為,是在行使天賦人權,行使本應受到法律保護的信仰和言論的權利。他們把法輪功的真相告訴公眾,也是在維護民眾的知情權,人們只有在明白真相後才能做出無愧於自己良心的選擇,從而走入美好的未來。與此同時,海外的法輪功學員也把「真、善、忍」的美好傳播到一百一十四個國家和地區,使得越來越多的各族裔的民眾明白了真相。尤其是在同是中華文化的台灣,有數以十萬計的民眾修煉法輪功,法輪功修煉者在日常生活中按「真、善、忍」做好人,法輪功作為一個修煉群體,和社會良性互動,一派祥和。

過去十一年來發生的一切,足以讓人們看到法輪功的純正和善良。中共對這樣一群最善良的民眾的迫害,不僅毫無法律依據,不僅是嚴重的違法犯罪,而且從道義上講根本就是傷天害理,天理難容!所有參與迫害的中共黨徒以及中國政府中的人員,如不立即停止犯罪行為並盡力彌補給法輪功學員造成的損失,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審判、追究和制裁,同時他們更會受到天理的報應和懲罰!

過去十一年來發生的一切已經把善與惡如此清楚的展現給世人,所有有良知的人都會作出正確的價值判斷。越來越多的人明白了真相,聲援和支持法輪功學員,抵制和譴責中共迫害。我們希望更多的人,尤其是可貴的中國人,都不要辜負法輪功修煉者在遭受迫害中還在向您講真相的無私付出,珍惜這寶貴的機緣,在善與惡之間做出正確的選擇,退出並遠離「假、惡、鬥」的中共邪黨,認同「真、善、忍」,為自己選擇美好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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