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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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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日】(明慧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省第一監獄(以下稱省一監)位於昆明市人民東路王大橋(光明路的盡頭),對外稱「啟明學校」、「昆明市62號信箱」,是雲南省關押男性重刑犯(無期徒刑、死緩刑)和外籍犯的監獄。自99年「7.20」中共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被非法判刑的男性法輪功學員絕大多數就被關押在省一監。

一、嚴管迫害

雲南省一監有十二個監區,每個監區分別關押3-4名法輪功學員,一監區是監獄的「集訓」監區,專門負責新入監服刑人所謂的「集訓」(凡在集訓期內就屬於嚴管對像,限制人身自由,不得接見,每天除要幹16-17個多小時最苦最累的奴工外,還要進行所謂的「軍訓」、強制灌輸黨文化進行政治洗腦等。從2009年開始,一監區又成為監獄的「嚴管」監區,凡屬所謂違反監規的服刑人員一律送一監區嚴管。

一監區設有專門的嚴管隊(有暴力犯人組成的專職打手),設置多個嚴管監室,其中有不見光亮的小黑屋,根據不同的人員採用不同的嚴管措施,使用手段五花八門:有拳打腳踢、警棍毒打、電棍擊等,而常規是用腳鐐、手銬將人呈「十字形」或「大字形」固定銬在鐵欄杆上;或者雙手懸空吊起只讓你腳尖沾地;或者是成馬步下蹲狀等;每天只得吃兩餐,每餐僅2兩飯。進去的人是走著進去,出來時多數是抬著出來,可見其手段殘忍至極。獄警們常常以「不聽話就送嚴管室」來威嚇犯人,所以監獄裏的犯人都稱一監區是人間地獄中的地獄。

湖北武漢法輪功學員雷雲波,男,40多歲,2009年初剛被非法關押在省一監二監區期間,因向犯人講真相,被「犯人牢頭」關進嚴管室,隨後被送到一監區「嚴管隊」關押,受盡了各種折磨。

雲南省一監有法不依,執法犯法,草菅人命。按照《監獄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監獄對犯人的處罰只有「警告、記過或者禁閉」三種方式。第十四條明文規定:監獄的警察不得「刑訊逼供或者體罰、虐待罪犯」;不得「侮辱罪犯的人格」;不得「毆打或者縱容他人毆打罪犯」。《監獄法》還規定「對罪犯實行禁閉的期限為七天至十五天」。可是省一監懲罰犯人除了設有「禁閉室」(不到10平米的小房間,只有一張用磚砌成的床,裝有監視器攝像頭)外,另外在一監區又設了一個「嚴管隊」,在各個監區還設有「嚴管室」和「集訓隊」:

各監區的集訓隊主要用來「集訓」新關到各監區或其它監區調入的犯人,或者獄警認為違反監規的犯人,都要進行所謂的「集訓」(實為體罰)。如在太陽下或者迎著冷風站「軍姿」;隊列操練;幹最苦、最髒、最累的活;每天只能吃兩餐,每餐二兩飯加蔬菜;晚上還要進行強化思想教育學習到11點才得休息,第二天早上6點就得起床。如果獄警認為嚴重違反監規的犯人都要被投入「嚴管室」。多數監區的嚴管室設置在一樓樓梯下,又黑、又暗、又潮濕,有的嚴管室低矮得不能站立,只能弓著身。

「嚴管」就是整天將人關在屋子裏,不得與外界接觸,也是每天只能吃兩餐,每餐2兩飯加蔬菜,有的還要加戴腳鐐、手銬,或者24小時銬在鐵欄上,被嚴管的人少則半個月,長則數月,甚至數年。除此之外,獄警對犯人可以隨意打罵,進行人格侮辱,或搞變相體罰,如站「軍姿」、罰跑、或者在太陽底下將人雙手抱住大樹後用手銬銬住,或者吊在鐵欄杆上、樹上,或者將人倒吊起來,或者上背銬(法律己禁止的酷刑),或者關進「鐵籠」裏等等;除施暴行折磨外,還進行所謂思想強化教育(實為精神折磨)強制反複寫檢查、寫檢舉他人材料,強逼每天抄、寫、背數遍有三十八條內容的《監規》,斷絕與外界的一切接觸。

凡是堅持信仰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一入監區就被投入集訓隊或嚴管室,有的法輪功學員一進嚴管室就被關押到直至釋放。

雲南省玉溪市法輪功學員、高級講師飛雪龍(音),40歲左右,被劫持到省一監一監區後就被關進嚴管室。惡警王昆(男,30歲左右,一監區副監區長,現任一監區教導員)強迫飛雪龍跪磚頭,頭上頂水,指使其他犯人毆打他,致使飛雪龍內臟發炎,全身浮腫,生活不能自理,生命出現垂危症狀,惡人才停止對飛雪龍的毆打和各種懲罰。

雲南文山州邱北縣教師,40多歲的法輪功學員趙躍,因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被非法判刑9年,關押在三監區,2008年初,他讓本監區的人帶一字條給另一監區的朋友,被惡人誣告後,被非法關「禁閉」達兩個月,回到監區後又被「集訓」了一個月,受盡了各種折磨。

二、加戴戒具

《監獄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罪犯有脫逃行為的」;「罪犯有使用暴力行為的」才可以使用戒具,而且必須經過一定審批程序。但是在省一監各監區獄警可以任意給犯人加戴戒具(腳鐐、手銬),除了打架鬥毆、賭博、頂撞幹部(獄警都自稱自己是政府,不聽他的話就是不聽政府的話,就屬於是對抗政府)就可以加戴戒具,另外完不成任務、生產出廢品、生產中設備損壞,更有甚者不叫「警官好」等等只要獄警視為不順眼的都可以進行「嚴管」和加戴戒具。

甘肅省副高級工程師、法輪功學員包遠靖(40歲左右)被非法關押在八監區五分監區期間。2007年2月5日,在監區長丁永中的授意下,以其出工時沒有走在隊列中為由(實為迫使他轉化),分監區長呂超就將他的「用餐卡」收繳,每餐只給二兩飯。當包遠靖以絕食抗議這種非人道的虐待後,惡警丁永中就指使呂超給他戴上了10多公斤重的腳鐐,並將他關進陰暗潮濕的嚴管室,並且加派了四個犯人看守。犯人呂德華還指使另一犯人衝進嚴管室毒打他的臉。就這樣,包遠靖戴著腳鐐受酷刑虐待歷時達兩個多月。

2007年6月5日上午,監區長丁永中到壓茶車間時,因為包遠靖沒有叫他「警官好」,丁永忠又再次指使將包遠靖關進嚴管室,並給他戴上一副10多公斤重的腳鐐和兩副手銬,24小時呈「十字形」銬在嚴管室的鐵欄杆上兩天,在監獄某副政委的干預下才給他解開了手銬。但是一星期後,因為包遠靖表示他沒有錯,分監區長徐顏能又根據監區長丁永中的指使,再次給包遠靖加戴上一副手銬,24小時銬在嚴管室的鐵欄杆上,歷時三個多月,兩次戴腳鐐、手銬達半年之久。之後惡警又將他轉入到「洗腦班」,由三名犯人24小時輪班看守,每天強行洗腦(強迫學習誣陷法輪功的文章)10多個小時,歷時一年多。

昆明法輪功學員嚴貴生,男,30多歲,2007年被關押在省一監二監區期間,因為維護自己對真善忍的信仰與監區專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指導員馮喬旺發生爭執,馮喬旺惱羞成怒就將嚴貴生關進嚴管室達半個多月,2007年6月又將他送到一監由監獄勾結地方「610」、公安所舉辦「轉化學習班」進行迫害

雲南省臨滄市鳳慶縣法輪功學員李正,男,30多歲,被非法判刑6年,關押在省一監四監區。因為李正從看守所一直到監獄都在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到監獄後就被數名惡警拳打腳踢,門牙被打落,全身多處被踢打致傷,到四監區後,李正仍每天堅持喊「法輪大法好!」,除遭毒打外,入監後就給他戴上手銬近一年時間,最後手銬都鏽得打不開了。

三、長時間苦役

獄警從不把犯人當人對待,每天普遍幹活10多個小時,沒有節假日,有的人完不成任務就不准睡覺,有的因為完不成任務,一個星期、甚至一個月的呆在車間裏不得回監舍睡覺,而且只准吃光飯,不給菜,理由是你沒有幹夠菜錢,有的還被戴上手銬、腳鐐。許多犯人累得病倒了,惡警還說是裝病,不准到醫院看病,有一年僅八監區就因疲勞過度,累、病死了8個犯人,有的人臨死前還戴著腳鐐。完不成任務的人除進行嚴管、集訓、戴鐐處罰外,還要進行經濟處罰,最多者每月罰扣數百元(從親人匯款中扣除,無匯款的從每月發給的10元津貼中扣除,不夠扣的就從出獄的路費中扣除)。

監獄對上級部門搞欺騙,對犯人搞壓榨,實行法西斯式的暴力管理。每逢上級有關部門檢查,事先都要做安排布置,強制規定該說甚麼不該說甚麼,都得按要求去講,若講了實話,或者你反映了監獄的違法行為,監區就以種種藉口懲罰你,甚至不讓你減刑,無形之中延長了刑期。監獄各級領導為了獲取政績,搞欺騙作假,作假台帳,偷稅漏稅、多吃多佔、喝犯人血,侵吞國家財產、貪污腐敗,與到監獄辦廠的商家勾結起來層層獲利己司空見慣。

四川省法輪功學員侯發勇在雲南省楚雄市被惡警劫持後非法判刑3年,關押在省一監期間。在2007年2月20日〈正月初三〉,監獄就逼迫犯人出工做苦役。侯發勇向副監區長趙凡請假給家裏的親人寫封信,卻被拒絕。侯發勇說:按《監獄法》規定,法定春節假是三天,而監獄才給犯人放了兩天假,還有一天屬於法定休假;再者,平時犯人監舍十分擁擠,規定13人住的監舍卻住進了26人,所以,請假寫一封家信是情理之中的事。可就是因為這個合情合理合法的請求,副監區長趙凡不但不准侯發勇請假,還指使一夥犯人將侯發勇推進嚴管室關押,並且用手銬將侯發勇的雙手銬在鐵欄杆上,把雙腳戴上鑄鐵腳鐐,每餐只准吃2兩米飯,不讓吃肉類食物。這樣連續迫害86天,致使侯發勇體重從83公斤下降至67公斤,給侯發勇造成了嚴重的身心摧殘。

60多歲的法輪功學員李先澤被關押在省一監五監區五中隊期間,李先澤因為有四次腳踝骨又腫又痛幹不了重活,2007年8月20日向中隊長李鵬提出要求調換車間,其不僅不同意,反而將李先澤關進嚴管室的鐵籠子裏折磨了33天。

四、精神迫害

被非法關押在省一監的法輪功學員,除了遭受一般刑事犯人遭受到的不公對待以外,還要承受一般常人無法承受的巨大的思想和精神壓力。凡不放棄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從入獄到出獄都是作為嚴管對待,安排專人(人數不等,一般2-5人)24小時監管看守,不准煉功、不准與其他人交往、講話,不准親人探視、不准購物等等。監獄還與地方「610」、公安相互勾結,定期不定期的在監獄搞非法「轉化學習班」,採用卑劣手段妄圖強迫堅修者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放棄修煉。

雲南省楊林縣22歲的法輪功學員劉明忠,於2003年因發真相資料被綁架後判刑3年,送省一監八監區關押迫害。邪惡強逼他寫「三書」(認罪書、保證書、決裂書)後,使他的精神受到極大壓力,2004年5月底突然從五樓墜落,脊椎骨被摔斷,送省監獄管理局醫院搶救治療後留下了下半身終身殘疾。

以上僅是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惡的冰山一角,十一年來法輪功學員在監獄所遭受到的非人折磨罄竹難書,他們信仰自由的權利、人身基本權利都被剝奪,被侵犯,現在還有數十人被關押在省一監,希望國際人權機構組織,國內外有良知的人們對他們的處境給予關注!立即終止這場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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