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執著自我 修出寬容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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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五日】我想和同修們交流的是最近一年多來在修煉中的一點體會,即:學會向內找,去掉為私為我的私心。

二零零八年年末,我們當地協調人和兩名資料點同修被綁架,隨之我們面臨營救同修的問題,大家到一起說的最多話題也是營救同修。可結果是說的人多,做的人少,揭露當地惡警惡人的文章不斷在明慧網上發表,明慧網的編輯們還給編輯好了真相傳單,可我們並沒有出去大量散發。這期間不斷傳出被綁架同修遭到嚴重迫害的消息,於是有的同修認為形勢嚴峻,自己先穩一穩再說。我自己也有類似的心在浮動。在各種執著心帶動下,同修們有時見面都很難,一時在整體上形成了很大間隔。

隨著時間的拖延,被綁架的同修被惡黨判以重刑。聽到這個消息,我和同修們都感到震驚,這時才真正看到自己修煉的不足,看到了保護自我的那顆私心。同時認識到:法輪大法學員所做講清真相的事沒有觸犯法律,修煉法輪功沒有罪,是邪黨利用不明真相的人給大法學員非法判刑,對大法犯罪。要挽救這些不明真相的人,唯一的辦法就要我們講清真相。

同修們積極找家屬、請辯護律師講真相,同時搜集有關辦案人員的信息,過程中發現惡人的不法行為就隨時上網予以曝光。這樣做的結果,的確使一些辦案人員的思想有所改變,不去積極做迫害大法弟子的事了。案件一直拖了三個多月的時間。但最後迫於「上邊」的壓力仍維持原判。

結果是我們不願看到的。家屬的悲傷,律師的無奈,痛心中使我認識到作為大法弟子的我的責任。我認真思考:我在整體中起了甚麼作用?聽到同修被綁架開始為甚麼不動心?延誤了營救同修的最好時機的原因在哪裏?通過這件事我看到了我自身隱藏很深的執著--私心。我含淚問自己:如果我要營救同修的心早動一些,我的腿勤快一些多跑一些路,會是今天的結果嗎?我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我為自己的修煉負責了嗎?為整體負責了嗎?我在助師正法了嗎?

一次和同修交流,甲同修直言不諱的說:我很不願意和你在一起,因為我感覺你很高傲,有時感覺你也不尊重我。聽了同修的這席話,雖然意識中還有一念知道修煉人遇到甚麼事都不是偶然的,可身體已有了一種緊繃不舒服的感覺,心中有一種憋著氣的壓抑感,表面忍著不和同修爭執,心裏卻在強烈的為自己找理由辯護,不停的想:你不在這些事情當中,你要像我遇到這些事,你做的還不知比我差多少呢!有些事你怎麼不參與呢,還挑別人的毛病。以後有些事我也不管了。資料你在等現成的,還說這種話……,這些不好的想法攪的我幾日靜不下心來。

後來請乙同修來我家,我像訴苦一樣對她敘說且越說越來勁,表面上說的條條是理,實際是發洩內心的不平。乙同修聽了我連珠炮似的高腔訴苦,平靜的說:咱們都是大法學員,有些事不能分我的你的,在一起交流應該起到互相促進作用,不能因為對方對自己有看法就封閉自己,那樣誰高興呢?把我們都間隔起來不能很好配合,那不就是邪惡因素所希望的嗎?不是它們在起作用了嗎?我們不但不能封閉自己,還要找甲同修多交流,把看法都說出來,看一看她對你為甚麼有那種看法,關鍵問題在哪裏。我們都用法去衡量,誰的言行不符合法,不在法上,誰就要改正。

乙同修走後,我靜靜的坐在那裏,師父的慈祥面容浮現眼前,師父講的法和諄諄教誨縈繞耳邊……。對照法理我審視自己:首先我是修煉人,那麼遇到的事就是讓我修的,讓我提高的。從人的理去看有些事是幫別人,那我是修煉人就要從修煉角度考慮問題,對證實法有利的事就應該做。既然是應該做的,為甚麼還要講條件呢,做了點甚麼就認為了不起了,別人就都要來說我好,那不是帶著有求之心在做事嗎,師父要的是我們能在各種環境中修出無私無我的正覺來,我帶著有求之心在做事,做事中看不到自己的不足,只看自己的付出,滋養那顆不平衡的執著心,那不是真修啊!

這時我想起來兩年前一同修在文章中寫到的:「一粒沙裏尚有三千大千世界,一個修煉人的心裏得有多少三千大千世界,一個裝有無數三千大千世界的修煉人心裏還有甚麼裝不下的呢!」我知道這不僅是同修寫出來的,那是同修真正修出來的,是修煉人的慈悲,是修煉人的境界。和同修相比我的境界在哪?我的慈悲心還那麼小。

我認識到,在今後修煉中,我必須嚴格要求自己,不執著自我,修出寬容的境界,修成師父所要的無私無我的正覺的生命。只有這樣才能做好講真相的事,才能救度更多的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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