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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遭開庭構陷 心臟病發作急救(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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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樺南森工林業局貯木加工廠退休工人王振,今年69歲, 2010年7月18日在「馬市」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被樺南縣梨樹派出所惡警朱晶(男)構陷誣告,朱晶夥同另一惡徒(據說是朱晶的朋友)將69歲的老人王振扭送到樺南縣公安局。王振被非法刑拘,一直關押在樺南看守所。

8月18日上午,樺南法院在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在樺南看守所非法秘密開庭,邪惡法庭濫用刑法第300條誣判王振有罪,又偽善的說對王振輕判,讓回去等候判決結果。

老人於19日上午9點15分心臟病突然發作,被送到樺南縣人民醫院急救。現王振住在樺南縣人民醫院,內科二病區323病房,輸氧、輸液治療觀察。

'王振在病房輸氧輸液治療'
王振在病房輸氧輸液治療

王振自從煉功後一直身體健康,已十多年未吃過一粒藥,現在身體變成這樣,完全是由於非法關押等迫害造成的。

在這裏正告樺南縣法院,刑法第300條對法輪功不適用。一、法輪功告訴人們按照「真善忍「的原則工作、生活,絕對不是邪教,現有的中國法律文獻也沒有說法輪功是邪教。二、構成犯罪的四要素缺少三個,請問法官:王振破壞了哪條法律實施?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濫用法律迫害法輪功學員,終將會受到人間法律的追究和天理的嚴懲!所謂的「輕判」也是誣判,必須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王振!

同時也正告樺南縣公安局、檢察院有關責任人及朱晶,王振現在心臟病發作完全是因為你們的迫害造成的。你們難辭其咎。善惡有報是天理,你們參與了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已經犯了罪,明智的選擇是立即無條件釋放法輪功學員王振,否則,天理不容;希望你們以陳洪輝(因迫害法輪功學員遭惡報,2009年10月31日出車禍死亡)為鑑,不要步他的後塵!

責任人:
審判長:孫慶財 手機:13091623677
檢察院起訴科科長:張金玲 手機:13734525999
朱晶:辦公室電話:0454-6650034 手機:13946465222
六一零」頭目 車傳鵬 手機:13845425557
公安局局長: 馬平非 手機13303683333
公安局副局長:許長君 手機:13836693789
國保大隊代隊長:李 越 手機13019752157 住宅電話:6223907
陳玉君:辦公室電話:6225002 手機13512688188 住宅電話:6281715
李少春:手機13089651669 住宅電話:6241528
看守所所長孫永傑 辦公室:6242836 手機13352548585
樺南看守所:0454-6242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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