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奈之下,紀保山家人又陪同呼蘭監獄獄警到方正林業局辦手續,費盡周折才將手續辦好,同意接收。可呼蘭監獄還不放人,又以簽手續的說法刁難家屬,家屬發現他們是在拖延,將兩個孩子留到了監獄,說甚麼時候放人甚麼時候來接孩子。
紀保山在被迫害之前身體非常健康,一百四、五十斤的體重,打工時能扛二百二、三十斤的麻袋。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一日,方正縣公安局副局長趙家奇、於廣生,國保大隊隊長魯統金、副隊長白文傑、警察王林春開著兩輛小車闖到位於方正縣大羅密鎮八公里四隊的紀保山家中將正在院中幹活的紀保山綁架。當即在院中強行將紀保山戴上腳鐐手銬。惡警們在土匪般的抄家時,紀保山兩歲的兒子被嚇得哭鬧不止,此後,懼怕見生人。鄰居上前照看孩子被惡警罵走。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紀保山遭誣判入獄五年,同年六月十七日被劫持到呼蘭監獄,年底就被迫害的病重,家人要求保外就醫,一直遭當局拒絕。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日家屬去呼蘭監獄看望紀保山。看到紀保山身體消瘦咳嗽;氣喘聲音嘶啞痰多;說話無力。就問紀保山;我看你咋這麼難受呢。他說全身疼痛;嗓子難受;屁股流膿水;渾身無力,吃啥吐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