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修煉的過程中改變常人的觀念
我是一九九七年七月二日早晨開始去煉功點學煉法輪功的,當時的表面現象是源於未婚夫。他當時修煉法輪大法已經一年多了,而我自己由於受無神論和實證科學的影響,不相信氣功,經常與他爭吵,很是苦惱。
那時我們都是碩士生,後來因為97年春季,他順利考取了博士,並在暑假單獨一人去看望了我的父母。這讓我比較高興,因原本自己擔心練氣功的人會不思進取,自私自利,看來是自己個人的觀念障礙著。為了不與他再爭吵,我決定看看法輪功到底是甚麼樣的功法,煉法輪功的人到底如何。我找到自己學校的煉功點後,每天煉功、學法、與大家交流,發現這群人天天討論的是怎樣提高心性,按照「真、善、忍」處處對照自己的言行,並沒有甚麼不好的地方,法輪功確實是教人做好人的。於是抱著做一個好人的想法,我留在了煉功點。
因為自己的起點很低,就是為了做一個好人,所以當時最願意學的就是《轉法輪》中的第四講,有關提高心性的內容,而對其它的內容,比如遙視功能、宿命通功能、附體等另外空間、另外生命的事很不理解,一直抱著將信將疑的態度。好在當時的環境很好,經常有集體煉功和洪法的活動,自己也常參加,雖然自己並未真正理解「修煉」二字的含義,但總和大家在一起,也未感到有甚麼太大的差別,覺得只要提高心性,不與別人發生矛盾,就是修煉了。
這樣到了九九年的七月,邪惡的鎮壓開始了。我在迫害剛開始時,是站在人的角度上去維護大法的。因為兩年來的學法,使我深深的知道師父和大法都是最正的,自己人的那一面是有良知的,就想反映反映真實情況,也沒有甚麼危險。所以可以做到不交大法書,不寫所謂『保證』,也同大家一起去了省委門前,一起被拉到偏僻的警校,一起做了筆錄,反映對大法不公正對待的心聲。那時是與大家共同的行為,是被當時的整體的形式所推動,參與的是表面的事情,自己也沒有損失甚麼,所以自己的人心、觀念並沒有受到真正衝擊。
很快迫害升級了,當越來越多的行為直接涉及到生死考驗時,我開始退縮了。正法初期,雖然與大夥一起去了北京天安門,但我轉了一圈就回來了,沒敢站出來喊:「停止迫害法輪功」。後來,丈夫去天安門打橫幅,我沒敢同去,上火車的那天,丈夫和其他的同修在我家,我聽著他們的談話,內心閃過一念,問自己:「為甚麼他們離師父這麼近,能不顧生死去北京,而我卻離師父這麼遠?我怎樣也能離師父近一些呢?」就在此時,一個同修驚喜的指著我喊道:「哎呀,我看到你的頭頂發出一道金光,直通天頂」。我的心中一震,難道這一念就有這麼神奇?我的無神論真正受到了衝擊。法輪功到底是甚麼呢?不僅僅是教人做好人嗎?難道真的那樣神奇嗎?後來,迫害的壓力開始集中向我壓來。我害怕失去工作,害怕失去自由。一次又一次的過關,我都沒有過好。我開始在內心深處思考自己的修煉。
在洪大正法形勢的帶動下,我尚可知道自己是大法弟子,但當有生死考驗時,我則執著於利益的得失,違背了大法弟子的準則。修來修去,自己還是個人啊,始終站在維護自己利益的基點上考慮問題、行事。人神一念間啊,為甚麼自己總是不能站在大法弟子的角度去做呢?為甚麼一涉及到根本的利益時,總是不能做到坦然而捨呢?我開始一次又一次對照自己的行為,發現根子上的問題是沒有真正修煉,沒有做到信師信法。還是抱著常人的觀念,做一個好人,不是修煉人,所以總放不下自我。我開始一遍又一遍問自己:甚麼是修煉?為甚麼要修煉?是做一個好人還是一個修煉人?人活著到底為了甚麼?這時我再看《轉法輪》,我發現這不僅僅是一本教人做好人的書了,而是一本讓人修煉的書,是一部上天的梯子。這時,我才對「修煉」二字有了實質的認識。
自己可能是一個好人,但尚不夠真正修煉人的標準,好人絕不可與修煉人同日而語,自己有太多的不足與問題啊。好在我沒有氣餒,因為有師父的鼓勵在支撐著我的修煉。雖然自己做的不夠好,但我有信心會做好的。自己雖然對修煉有了認識,改變了做一個好人的常人目標,但舊勢力的干擾一直沒有停止。
後來人心、觀念的真正衝擊,不再是迫害的升級,而是從執著常人的情開始的。因為自己剛得法時的目地不純,是為了不與未婚夫爭吵,為了維護彼此的感情,所以對情的執著很重,卻不悟,還以為這是對別人好。然而,從二零零七年十月開始,我們結婚近乎十年,經歷了風風雨雨之後,卻開始出現感情的不和。
其實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情,但彼此就是不能理解、寬容,甚至無法交流。我內心開始抱怨,感到很委屈,後悔當初對配偶的選擇,埋怨作為修煉人的他對我不善、不忍,幾乎喪失修煉的信心和動力。幾乎近三年的時間,自己的心情時好時壞,丈夫對我好一些,則對修煉的信心大一些,反之,則很沮喪。雖然也在學法,在思考,但還是被情所干擾。痛苦使我最終也意識到了自己的根本執著,執著常人的情。情是甚麼?自私的,希望別人對自己好,如果沒有滿足自己的需要,則感到痛苦。所以情完全是為私的。修來修去,還是走不出自我。師父說:「另外說說人吧。現在的人哪,把情看的很重,可是情是個最不可靠的東西。你對我好了我就高興,你對我不好了情就沒了,這東西能可靠嗎?能用情來維持人的婚姻嗎?人哪,除了講道義之外,夫妻之間還有一個恩呢。」(《各地講法六》〈亞太地區學員會議講法〉)隨著自己從法上對情的認識的提高,這時,師父又安排了同修對我述說了小同修看到的她的親人們在另外空間生生世世的輪迴轉生的情況,她們夫妻之間的緣份情況。我感到很震驚。隨著無神論進一步的被破除,我對人與人之間的緣份、夫妻之間的緣份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同時也對《轉法輪》中關於宿命通有了更深的理解。其實,丈夫也根本就不是對我不好,只是有時看我實在是做的差,就著急了,所以愛批評我,作為修煉的人,我應該感謝他啊,他也是處處為我好,時時想著歸正我的言行,上哪去找這樣的好事呢,這樣的婚姻安排多好啊,從表面上看,要不是他,十三年前的我還不能走入大法修煉的行列來呢。
另外,通過過情關,我也對「慈悲」一詞有了新的理解,慈悲不是自己從前認為的對別人好,而是不動心。原來慈悲是心不為所動,沒有抱怨和委屈,也沒有人為的去對別人好,心不為別人的言行所動時,自然就在慈悲的境界中了。那我就努力做到不為情所纏、所擾吧。
當自己的無神論、執著自我、執著感情的觀念逐漸破除時,我對修煉的認識越來越清楚了。
二、做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甚麼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這個問題我從前並沒有認真考慮。只是認為在不斷體悟修煉的過程中,慢慢的放下對人的執著了,能夠學好法、講真相、發正念就可以了。
從邪惡鎮壓開始,自己也能找機會與有緣人講真相,也能夠做到與同修配合,傳遞資料與散發資料。但總感覺做這些事情的時候,慈悲心不夠。總把講清真相救度世人當作任務去做,是為了自己的修煉,而不是出於為他人的目地。直到近些日子,參加了同修在一起的交流法會,大家認為應該將個人修煉的基點轉換到正法修煉,個人修煉是為私為我的,正法修煉才是為他的。交流剛開始時我感到疑惑,覺得無需明確基點問題,個人修煉做的好,也是為他的,完全為私的個人修煉是達不到個人修煉標準的,這樣只要達到個人修煉的標準,則與正法修煉是一致的,沒有必要轉換基點呀。針對我的疑惑,大家共同分析我的想法,哪些是不符合法的想法。在這次交流會上,我也明白了甚麼是舊勢力的安排。其實我的這種想法也正是舊勢力的想法。師父在《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中說:「你們永遠記住這一條,今天在大法弟子中所出現的一切干擾我都不承認的,不應該有的都是舊勢力的安排,它們把你們個人的修煉看作是第一位的。當然,個人圓滿是第一位的,你圓滿不了那甚麼也談不上。可是今天大法弟子和歷史上任何時期的修煉都不同,是因為你們有超越你們自己圓滿的更大責任在身。救度眾生、證實法,這是遠遠超越你們個人修煉的,這是更大的事情,這是舊勢力擺不正的,干擾著你們。否定它們,正念對待這一切!」我才明白了,自己一直將個人修煉當作了修煉的全部,學法、發正念、講真相都當作了自己個人修煉圓滿的保障,整個修煉的基點都是為私的,所以才會有被動救人、容易被各種人心(名、利、情)干擾的情況。只有轉換基點,一切都是為正法而做而行的時候,不是為了自己的修煉,才能處處不被人心、舊勢力所干擾,回顧自己做的事情,也只有那些在正法基點上做的事,才是做的好的,不會出問題的。
記得正法初期,我們幾位同修去一所高校發真相小冊子,當時大家是趁著早上教室沒人的時候發的。我挨個教室發,後來在一個教室,我正發著,進來了一個學生,我想既然他看到了,就當面對他說吧,這樣對他有好處。我就大方的說:「同學,請你看看法輪功的真實情況。」還有一次,我正向報箱中投光盤時,一個老年阿姨不高興的說:「發甚麼呀,又是甚麼廣告啊,總整這些」。看著她不滿的眼神,我平靜的說:「阿姨,不是廣告,是好的、真實的消息。您家的郵箱在哪,我給您一份吧。」一次,和我配合的同修被綁架後,自己想正法的事情不能耽誤,就又繼續做應該做的事,直到幾年後,才有警察對我說,那個同修早就說出了我的名字。每當自己做完這樣的事後,也會產生後怕,但由於自己當時真的是站在正法的基點上,舊勢力就無從下手,就不會出問題,感謝師父的慈悲呵護!
我是一路被師父慈悲呵護著,被正法洪勢推動著往前走的。尤其是幾年前,在我營救丈夫的過程中,我更體會到了這一點。
那時,丈夫被綁架的初期,我與派出所、區公安局的警察直接打交道。剛開始時,自己有怕心,未能完全否定舊勢力的安排。那時也去找公安局,但最初只是就事論事,不敢講大法的美好,共黨的邪惡。很快,就有與我不相識的同修找到我,鼓勵我,幫助我在法理上提高,於是我開始了逐層找公、檢、法、「610」系統講真相、除謊言、救同修的過程。漸漸越來越好,最後在面對他們時,我可以坦然的將他們扔掉的真相信再次撿起來,放到他們的桌子上,可以面對他們講大法的美好,共黨的邪惡,可以講做人的良知與責任。無法面談的人,則給他們打電話、寫信。
在這個過程中,我逐漸放下了為私的心,不僅僅是為了丈夫,更是為了接觸到的相關人員的得救。所以在得知丈夫仍被起訴到法院的情況下,依然繼續去找能接觸到的人,不再想丈夫是否會被判刑,判多少年的問題了,就做自己應該做的事。結果,表面的事情也出現了轉機,最終法院根本就沒有立案、開庭,認為證據不足,退回公安局去了。
現在想來,真是站在正法的基點上做事,舊勢力就不敢干擾。舊勢力在操縱著人,當我們用正念鏟除它們時,邪惡的東西就沒有了。記得有一次,在區公安局的電梯裏,碰到一個不認識的警察,他閒聊問:「來幹甚麼呀?」我說出丈夫的名字,他說就是那個法輪功啊,應該嚴判。我當時盯著他的眼睛,心想不能讓他有對大法這樣不好的念頭。就很嚴厲的質問他:「你還有沒有良心?法輪功教人真善忍,煉法輪功的人都是高尚的人,你這樣說,你做人的良心哪去了?」當時,他趕緊訕訕的說:「我不認識你丈夫,這事(迫害)與我沒關係」。然後灰溜溜的下電梯走了。當時電梯裏其他的人都靜靜的聽著,我明顯感到我說的話震撼著他們。如果處處站在正法的基點去做事,不考慮個人的利益,很多事情都會有好的結果。
還有一次,當地一位同修被綁架快一年了,已經被送到法院,要開庭了。在這期間我陪同修的媽媽去法院要人。其實只見過一次負責庭審的庭長,簡短的談了一次,以後多次找他,就不見我們了。那我們也一趟趟的來,與門衛說,講「三退」,門衛都退了。又給庭長打電話,寫信,述說大法弟子的清白、高尚,勸誡他不要犯錯誤。該同修做的也好,在看守所不配合邪惡,絕食抵制。我們也到看守所、醫院去要人。表面看,似乎沒有甚麼效果。但我想,不管表面怎樣,就是利用一切機會講真相、救世人。結果在法院開庭的當天,該同修根本就沒被傳喚出庭,不久就回家了。其實我們也沒做甚麼,只是把基點擺正了,做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邪惡就消失了,真是「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洪吟二》〈師徒恩〉)啊!
自從自己明確了正法修煉的基點之後,再看自己的那些人心的執著,個人修煉的關難,真的不算甚麼了,真就像師父在《瑞士法會講法》中說的:「一個人在這麼大的法中熔,我舉個例子就像一爐鋼水,要掉進去一個木屑,一個木頭渣兒,瞬間你就看不著它的影了。這麼大的法來熔人,你身體的業力、思想業力、各種東西一瞬間都會沒有。」在這正法洪勢中,自己被推著往前走。現在我有信心自己能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謝謝師尊的慈悲呵護,將我從人中拉起。謝謝各位同修,體悟不當之處,敬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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