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罪惡累累的河北省女子勞教所(上)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女子勞教所位於河北省石家莊市西南石銅路,緊鄰河北省女子監獄,又稱石家莊女子勞教所。這個勞教所有四個大隊,每個大隊常年非法關押約五十位法輪功學員,共計二百多人。二零零八年中共奧運前夕,這裏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人數曾多達四百人。二零一一年五月,封閉式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一大隊解體後,現剩二、三、四共三個大隊,仍有約一百名法輪功學員在其中遭受迫害。

如果說「判刑」還需要走走司法程序的過場,那麼「勞動教養」則是完全違反法制。十二年來,勞教作為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主要手段之一,難以計數的法輪功學員在勞教所中被折磨致殘、致死或精神失常。作為典型的迫害黑窩,河北省女子勞教所更是罪惡累累,在所謂「文明單位」的掩蓋下,對劫持到這裏的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著極其殘忍的折磨。


河北省女子勞教所

一、落入魔窟的善良女孩
二、因為幫人請律師,馮曉梅遭報復性迫害

一、落入魔窟的善良女孩

胡苗苗,張家口懷安縣柴溝堡鎮苗苗幼兒園深受孩子和家長喜愛的老師,一個長相甜美、能歌善舞的二十五歲的姑娘,因為把自己知道的法輪功被迫害真相告訴了人們,被懷安縣警察綁架到當地公安局。十餘天後的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六日,未經任何法律手續,未通知家屬,胡苗苗被劫持到河北省女子勞教所,勞教一年。

border=1
胡苗苗

1、慘無人道的「入所慣例」

胡苗苗進入河北省女子勞教所當天,裏面一幫氣勢洶洶的女人就出來,連打帶拽地把她弄到所謂「學員公寓」一樓的一間儲藏室裏關起來,並強行用手銬把她銬在一張鐵床上。然後,這些人不由分說,揪住她的披肩長髮,便是一頓亂剪,故意把她的頭髮弄成七長八短、醜陋不堪的樣子。因為苗苗不停地抗議,這些人竟用膠帶把她的嘴封了起來。被堵住嘴的胡苗苗奮力掙扎,她們就狠命打她的臉和嘴巴,手打疼了,她們抄起地上的拖鞋來沒頭沒腦的一通亂打,直到把胡苗苗的面孔打得青腫變形,纏在嘴上的膠帶都被腫起來的嘴巴撐破了……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原來,這是中共勞教所裏所謂的「入所慣例」,對新來的法輪功學員,首先要進行為期數天的強行「轉化」,在與其他勞教人員接觸之前,利用十天左右的時間,將其關押到一間不為人知的黑屋子裏(如儲藏室等地方),由警察帶著一幫心狠手辣的犯人,使用暴力對其進行肉體與精神的打擊,用以摧毀人的意志,放棄甚至背叛自己的信仰。除所謂做「轉化」迫害的人外,不得與外界接觸。幾個猶大圍著該學員念假經文,看誹謗大法、大法師父的光盤。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他們事先寫好所謂「四書」,並同時簽上該學員的名字,然後幾個人按著該學員掰著手在「四書」上按手印。

2、惡警王偉衛與「傻子」宗東榮

折磨胡苗苗的這幫兇惡女人,帶頭的是一大隊大隊長王偉衛,還有一個是直接管胡苗苗的警察侯俊梅。上前侮辱與動手打人的是她們從被關押人員中專門挑出來的犯人,都是因吸毒、偷盜、賣淫等等被抓的社會渣滓。

女警王偉衛,警號:1356059,小個子,戴眼鏡。此人心腸狠、點子多,迫害法輪功學員十分積極。明慧網曾大量曝光該勞教所惡警劉子維的暴行,劉子維利用酷刑將很多法輪功學員致傷、致殘,其主要幫兇就是這個王偉衛。在河北省女子勞教所內部流傳著一個說法,就是劉子維「惡」,王偉衛「邪」,這兩個女人合在一起就是「邪惡」。劉子維休假後,專管迫害法輪功的副所長馮可莊就把王偉衛提拔成了大隊長。

王偉衛也像所有迫害法輪功的中共警察那樣,在做惡時,會從犯人中挑選一些狠毒凶殘的人出來,當她的打手和替身。出於不能對人言說的陰暗心理,王偉衛竟然挑選一名因偷盜和賣淫被勞教的智障人員幫她迫害胡苗苗。 這個名叫宗東榮的勞教人員來自河北農村,只有二十一歲,身體長得十分粗壯。因為從小智商就有問題,頭腦簡單,性格卻很暴躁,並且有嚴重的暴力傾向,衝動起來十分凶殘。智商不高卻喜歡偷盜,一偷盜就被抓,小小年紀就因偷盜被判刑,蹲了三年監獄;出獄後不僅繼續偷盜,而且還賣淫,再次被當地警方抓起來送了勞教。 因為長期與社會渣滓和中共警察打交道,所以此人沒有甚麼道德觀念,只相信和懼怕強權暴力。在勞教所,她只聽警察的,警察讓她幹甚麼她就幹甚麼,以為這樣就不吃眼前虧。這樣一個人被王偉衛等獄警發現後,當成寶貝,將其發展成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得力打手。

人們發現,王偉衛想迫害誰,就指使這個「傻子」揭發檢舉誰,有人曾看見這個不識幾個字的宗東榮,晚上在廁所抄寫王偉衛給她的一張紙條,內容竟是說胡苗苗不服從管理的,而且完全是無中生有的編造。更令人髮指的是,幾個月後,發生了宗東榮受王偉衛等人的鼓勵和縱容,對胡苗苗用暴力摧殘的罪惡事件……

3、經歷人間煉獄

胡苗苗被關到儲藏室後,為讓她迅速達到痛苦極限,以致精神崩潰,王偉衛等人研究胡苗苗的性格特點,認準她是一個追求高品質生活,愛美、愛乾淨、情感比較細膩的善良女孩子。於是,在進行了一整天的不眠不休的圍攻、辱罵、罰站、不許上廁所等非人折磨後,使出了她們的「殺手锏」,讓宗東榮上場了。

她們把宗東榮和胡苗苗一起關到這間狹小的儲藏室裏,宗東榮故意裝瘋賣傻,無論白天還是黑夜,動輒衝胡苗苗裝出一種骯髒恐怖的樣子,大喊大叫,或者嗚嗚大哭,根本不可理喻。

宗東榮在十來天的時間裏,在這樣一個完全封閉的黑暗斗室裏一直如此。胡苗苗一方面承受著身上、臉上難忍的傷痛,一方面忍受著從來沒經歷過的髒髒、齷齪的環境,旁邊還有這樣一個魔鬼一樣的瘋傻之人極力折磨她。

後來,胡苗苗被轉到監室裏和其他人一起去做奴工。但仍然安排了幾個吸毒犯、偷盜犯、賣淫者「包夾」她,對她繼續「轉化」,就是說要繼續侮辱和打罵。當然,「包夾」者中仍然有這位給中共警察立了功的傻子宗東榮。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八日,胡苗苗對超負荷的奴役勞動表露出一點不滿,警察侯俊梅即以此為藉口把胡苗苗關進禁閉室,先讓吸毒犯程巧雲和李玲玲「包夾」她,後來又把宗東榮關了進去,還用一個手銬把宗東榮跟苗苗銬在一起,不管吃飯去廁所都銬在一起去。

那幾天很多人都聽到過胡苗苗遭折磨時發出的慘叫聲,旁邊值班室的警察卻充耳不聞,聽之任之。就是在那幾天,宗東榮把胡苗苗拖到牆角,用膝蓋猛頂下體,導致胡苗苗長時間行走困難。

4、作惡者被縱容,抱不平者被電擊

有人看見胡苗苗由幾個「包夾」架著去廁所,她兩手扶著一個塑料凳子艱難地一點點向廁所挪動,兩大腿一點也不敢分開往前邁步,「包夾」和值班的犯人還在旁邊高聲謾罵,逼她走快點兒。後來連塑料凳子也不許扶了,胡苗苗只能忍著劇痛、手扶著牆一點一點地往廁所挪。每次去廁所胡苗苗都不敢蹲下,疼的一個勁哭,「包夾」李玲玲還下流的侮辱她,怪聲高叫:「別裝蒜了,誰沒有生過孩子。」

胡苗苗身體兩個多月後都不見好轉,申請到所外醫院檢查確診,勞教所怕醜聞敗露,堅決不批准。而且還派內部醫院「醫生」馬鎖功逼迫胡苗苗吃不明藥物,被胡苗苗拒絕,馬鎖功還大發雷霆,說胡苗苗不配合治療。值班的勞教人員也高聲罵「不吃藥,活該,賤貨」,在場的警察卻充耳不聞……

警察們怕其他人看到胡苗苗的慘狀,開始嚴格限制胡苗苗上廁所,一天只准去兩次,要在中午和晚上大家都睡下了才能去。胡苗苗去廁所時,值班的犯人會把各監室的門全部都關上。

對於犯有嚴重故意傷害罪的王偉衛、侯俊梅、宗東榮、李玲玲、程巧雲、吳豔春等人,勞教所不僅不做懲處,連任何處理意見都沒有。胡苗苗反而一直被關在禁閉室,不讓其他人看到,不讓家人接見,不許走漏任何風聲。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二日,警察強迫胡苗苗出來和其他勞教人員一起看央視新聞,「包夾」程巧雲嫌胡苗苗和她坐得遠了一些,便氣沖沖的拽起胡苗苗坐的凳,使體弱有傷的胡苗苗摔在地上。此時有同牢房的上訪人員曹彩平好心地把苗苗扶了起來,後來又對程巧雲說:「這樣對苗苗太殘忍了,她一個小孩子家,身體又有傷。」程巧雲嫌曹彩平多管閒事,仗著隊長撐腰就衝曹彩平大喊,警察趙素博聽到後,拿著電棍,拿著手銬,帶著幾個打手進來就打曹彩平,把曹彩平打的鼻青眼傷,睜不開,又用電棍將她電昏過去兩個小時……

5、迫害被曝光,父親請律師被抓

心急如焚的家人得知胡苗苗被劫持到河北省女子勞教所後,多次到勞教所要求見胡苗苗均被王偉衛以各種理由拒絕,以防止對胡苗苗野蠻摧殘的消息走漏。然而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有知情人出於義憤將迫害詳情在網絡上曝光。消息傳出,輿論大嘩,海內外眾多正義之士以各種形式要求中共當局給胡苗苗看傷,同時查處傷人兇手宗東榮,以及宗東榮的支持者王偉衛、侯俊梅和勞教所副所長馮可莊。胡苗苗的父親胡明亮也激憤地到勞教所據理力爭。迫於輿論壓力,勞教所只好同意讓父女二人見上一面。

為見面時不讓胡苗苗的父親看出苗苗受傷的嚴重程度,勞教所警察一方面恐嚇胡苗苗,不許說出遭迫害真相,否則不讓接見;一方面指使包夾用各種手段天天威逼胡苗苗自己走路,不許扶著塑料凳子,目的是訓練胡苗苗,在走路時讓人看不出身體受傷。為了和父親見到面,胡苗苗忍受著常人無法忍受的疼痛,雙手扶牆,一點點的挪動著兩腳,艱難的往前蹭著,包夾在後面跟著監控……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一日,胡明亮幾經努力,終於在勞教所會見室隔著玻璃見到了半年多沒有音訊的女兒。然而原本健康開朗的女兒不見了,眼前是一個被人攙扶著走進來的憔悴衰弱的黃瘦女孩。勇敢的胡苗苗沒有配合王偉衛等惡警的威脅,她把自己被毆打凌辱的事告訴了父親。她說:「爸爸你一定要給我做主,傾家蕩產請律師也一定為我做主。」她告訴爸爸,雙腿因被打得發軟而不能站立行走,而勞教所卻不讓到外面看醫生。

因為女兒受到的侵害太令人髮指,因為依然在魔窟中受難的女兒提出了要求,胡明亮決心為女兒打官司。他為女兒聘請了律師,就女兒被非法拘禁、在勞教所遭酷刑虐待等情況向司法機關提出控告,希望能通過法律途徑營救女兒出來,為女兒討還一個公道。他到各司法部門反映冤情,跑遍了司法廳、勞教局、政法委、檢察院,但遭到的都是搪塞敷衍,各執法部門形同虛設。

一月十七日,胡明亮和代理律師再次來到河北女子勞教所,律師依法要求會見當事人胡苗苗被拒絕。苗苗的父親胡明亮更是被勞教所五名獄警強行往大門裏拖,並被威脅:「不要再來這裏了,不然對你和你女兒都不好!」

二月二十四日下午,胡明亮再次來到河北省女子勞教所門口,沒見到女兒,卻被懷安縣專門來的截訪人員騙上車,劫回了當地派出所。第二天,被劫持到懷安縣柴溝堡鎮李家窰村,在村委會對其實施非法監禁,有六至七個人每日陪同,上廁所都有人跟著……

6、內外串通,威脅父女放棄控告

對胡明亮的非法拘禁,一直持續到三月十九日,懷安縣「六一零」的主任錢進利來了。他來到關押胡明亮的李家窰村委會,逼迫胡明亮寫所謂的保證書,內容包括:一、不做維權的事。二、見胡苗苗時需他們在場陪同。

此人誘騙胡明亮說:「政府」一定會照顧你和你兒子今後的生活。又過了三天,柴溝堡鎮「六一零」主任武進派李家窰村委會會計李佔山、李強(柴溝堡鎮司法所),帶著胡明亮到勞教所去見胡苗苗。其實他們已經與勞教所串通好,要合起伙來威逼胡明亮以及胡苗苗放棄對勞教所相關人員的控告。

和父親再次見面時,胡苗苗說自己在勞教所遭到侮辱與毒打,獄警卻視而不見,立即被旁邊監視的獄警惡語制止。而勞教所副所長馮可莊、大隊長王偉衛、警察侯俊梅、獄醫馬鎖功等人都出來,對胡明亮進行威脅:「你竟敢控告政府。現在你女兒身體很好,我們獄醫給拍過片子,甚麼事也沒有。我們還要控告你呢。這十來年,我們還是第一次遇到像你這樣的事(指控告勞教所相關人員)……你不要再鬧下去了,我們會按時放人的,不給胡苗苗加期的。」

三月二十八日,李佔山又打電話給胡明亮,說勞教所打來電話了,只要你不再繼續控告,勞教所答應按時放人……

而胡明亮為女兒聘請的一位正義律師,收到其所屬的律師事務所指示,要其解除代理法輪功學員胡苗苗的案件,事務所要求退出委託的要求甚是強烈。顯然,為不讓胡苗苗受到的非法侵害讓更多的人知道,為迫使胡苗苗和父親放棄對惡警與惡人的依法控告,中共當局竟然把手伸向了另一位遠在重慶的律師事務所……

二、因為幫人請律師,馮曉梅遭報復性迫害

馮曉梅,出生於一九六五年,家住石家莊市槐北路郵電宿舍,原任河北四方公司總工程師。曾擁有美滿幸福的家庭和自己熱愛的事業,與丈夫王宏斌是大學同班同學,隨丈夫一九九四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很大,精神愉悅、生活幸福和睦,工作精力充沛頗有成效,都是單位技術骨幹,深得領導同事好評,兒子聰明懂事,一家人其樂融融。

馮曉梅
馮曉梅

從九九一九九九年至今十多年的時間裏,像中國大陸的所有法輪功學員一樣,遭受了深重的迫害。為此,她失去了穩定工作,失去了相濡以沫的丈夫、相依為命的父親、骨肉連心的妹妹。一個人苦苦支撐支離破碎的家,上有年屆七旬的羸弱老母,下有尚未成年的孩子,還要撫養妹妹遺下的五歲幼子。在這樣的情況下,馮曉梅仍遭無端劫持,並被關押在河北省女子勞教所一年半,遭受了令人髮指的折磨。

在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七日,馮曉梅在單位工作中被藁城市公安局警察帶走,二十天後被送河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一個弱女子遭受如此迫害,是因為幫助受害者王博一家請來正義律師辯護,徹底揭穿了中共的兩個騙局:一、原來中共迫害法輪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二、天安門自焚案栽贓法輪功,是徹頭徹尾的騙局。中共兩個騙局被揭穿,惱羞成怒,對馮曉梅瘋狂報復,勞教所「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凌駕於公檢法之上)頭目對她說:「石家莊的律師都是你找的,省領導對你恨的咬牙切齒,一定要找藉口把你抓了、轉化了。」

遭受了一年多殘酷迫害後終於得以回家的馮曉梅向政府各部門進行了情況反映。在情況反映中,她這樣寫道---

1、違法亂紀的「獄中之獄」在河北省女子勞教所公然存在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六日,我一到勞教所就被隔離嚴管,前後三次,共計一百多天,都是被封閉關押在所謂的「嚴管室」。嚴管室是封閉起來的「獄中之獄」,是與世隔絕,讓你叫天天不應、呼地地不靈的地方。嚴管室設在儲物間,日光燈整夜開著,房間門緊挨著幹警的辦公桌,對外完全封閉。被嚴管的人限制去廁所的次數和時間;不讓洗漱、不讓洗澡、不讓洗衣服、不讓購物,包括不讓購手紙;不讓去食堂吃飯;隨時罰站、訓斥、威脅和侮辱。沒有幹警的批准不能離開房間半步,更不能隨便說話。稍有不從,幹警一個命令,包夾和值班的打手就會一擁而入、大打出手。只要樓道有人就不能出門,去廁所時各監室都要關門,就是不讓其他人聽見、看見被嚴管人遭受的殘酷虐待和侮辱。

在被嚴管的一百多天,日常生活中最難以忍受的是好幾天也不讓解一次大便,去廁所時剛蹲下,值班的普教就高喊「快點」,不起來就會被包夾強行拽起來。前一週不讓我解大便,肚子脹的痛,喝半碗玉米糊還想吐。因憋的時間太長了,身體軟弱無力,大便時大汗淋漓,人快虛脫了都解不出來,只好用手摳出來。因不讓買手紙,只好用手撩起便池裏的水簡單沖洗。

勞教所為了不讓人看見我,都是在所有人站隊吃飯走後才允許我去廁所,曾經有好幾次因為大廳有其他法輪功學員被罰站,一整天都不讓我出房間門去廁所。包夾勉強同意我瞞著幹警尿在自己的洗臉盆裏,然後逼我用自己的刷牙杯把尿一杯杯潑到鐵窗外。這是我連做夢都想不到會發生在勞教所的遭遇,比納粹的猶太集中營猶有過之!

2、被包夾二十四小時貼身監控,人格受辱,隱私盡失

勞教人員分普教和法輪功兩類,普教就是非法輪功學員,主要是吸毒、賣淫、盜竊、傳銷、上訪等人員。我在勞教所的時間總共十八個多月,除了四個月在大班幹活之外,其餘的時間都有專門的包夾貼身監控。

勞教所規定,法輪功學員特殊對待,嚴禁相互接觸,就是同一大班的平時就寢、站隊、看電視、洗漱、去廁所、吃飯也不能挨著坐或站,不同班的就更不行。所以去廁所、打水、洗漱、洗衣服等日常活動,都由普教代為打報告並監控著同去,目的就是嚴密控制法輪功學員之間說話、打招呼,甚至點頭示意或笑笑都不允許,都會招來包夾、班長、班裏普教和值班普教的訓斥或者打罵。有一次看電視時,我被兩個包夾控制在後排,一前一後把我夾在中間。副大隊長侯俊梅還訓斥負責我的包夾對我看的不緊,使我沒有任何機會對外透露自己被虐待的消息。

3、被勞教所安排各種人謾罵、侮辱、圍攻……

我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嚴管室」一百多天,不法警察的目的就是對我實施精神和肉體迫害,讓人意志崩潰、屈服,然後違心放棄信仰,妥協「轉化」。他們的種種惡行回憶起來都讓人感到不可名狀的恐懼、悲哀、恥辱與絕望……

從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八日我被關押到勞教所的第三天開始,勞教所二大隊的尤隊長就領著兩個幫教,不顧我身體十分虛弱的事實,天天強制我與她們談話,而當我善意指出他們講的話違背法律時,尤隊長就發脾氣強迫我罰站。

幹警動輒找藉口訓斥我,起立慢了被訓斥;報數聲音小被訓斥。我腳腫得穿不上鞋,在房間裏穿拖鞋被訓斥。一撥接一撥的幹警和幫教找我「強制談話」,軟硬兼施,侮辱與威脅並用,試圖讓我寫「保證書」。當我指出其所說的違背常識或邏輯錯誤之處,她們就惱羞成怒。一次,王偉衛惡狠狠地說「你不轉化是吧,我們有的是辦法慢慢折磨你」。

幹警的「疲勞戰」未能把我拖垮,她們就從外地調過來四個所謂「幫教」,加上從本所派來的八、九個人,開始對我實施每天不停的言語圍攻。她們輪班休息,不讓我有片刻安寧,試圖以此摧毀我的意志。這些所謂「幫教」都是以前曾經煉過法輪功的人,在勞教所的高壓下被迫放棄信仰,妥協轉化。這些人被勞教所利用,讓她們腆著臉向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灌輸一些邏輯不通的歪理,不聽她們的,她們就一直對我圍攻不止。外地的幫教是領工資的,本勞教所的幫教是在被幹警強行威逼之下才來的。不法警察為完成「轉化」指標真是甚麼無恥的招都使用上了。這些人整天纏著我不放,大約過了兩週,我本來虛弱的身心都承受到了極限。

4、遭受持續的酷刑犯罪與故意傷害,導致嚴重便血

二零零九年六月五日,喬曉霞領著幫教史玉惠和吳玉霞來了。喬自稱關係在河北省女子監獄,人借調到省裏(省六一零),負責全省重點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挽救」,已經「轉化」一千多人了,全省排第一。此次是省裏派、馮所長邀請,也跟省勞教管理局個別領導有默契,專門為所謂「幫助」我而來。

先由史和吳冒充同修名義與我「交流」,理屈詞窮後,喬就上陣了,對我諷刺挖苦,威逼利誘,聲稱要找我性格缺陷、人性弱點,竭力侮辱我,專門挑我的傷心處說刺激話,胡說我丈夫的死都是我一手造成的,罵我是紅顏禍水害人精,逼我順著她的思路說話,否則就不讓我說。(註﹕馮曉梅的丈夫王宏斌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初被警察從家中帶走勞教三年,在石家莊市勞教所遭受種種的精神折磨和肉體傷害導致身體出現病變,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含冤離世。)

這些都不靈時,她們就開始往死裏折磨我。喬曉霞下令對我整日整夜的連續罰站、不讓睡覺。白天強制我站著聽她們斷章取義的歪曲法輪功創始人的著作,活動範圍不能超出一塊地板磚;晚上由勞教所的值班幹警監控我罰站,稍有不從,幹警就指揮普教過來強行拉拽,還威脅要把我銬在床頭站著。這個喬曉霞竟然還會擠眼淚、甚至做姿態陪我一起站一會,然後再罵我無情、頑固、感化不了,甚麼招數都用,只求一樣,讓我寫保證……

在我睏乏難耐、站的腿和腳腫的非常厲害時,喬就拿出她慣用的酷刑手段,叫來四個普教打手將我按在床上強制雙盤腿(佛家打坐的姿勢)。普教劉宗珍將我的雙手背後向上提拉並用膝蓋頂住我的後腰,朱麗英和齊小路一邊一個用膝蓋頂住我的雙腿,趙建立當幫兇。一陣陣疼的鑽心、鬧心、心慌,我疼痛難忍幾次接近休克,發出陣陣慘叫聲。喬還嫌力度不夠,叫來醫生一邊給我聽著心臟、數著脈搏,說著諷刺話;一邊指揮普教不斷的加大對我的折磨力度,讓我痛不欲生。

她們明目張膽的酷刑折磨,我堅持到第四十天,身心俱感到已經到了崩潰的邊緣。我不想死,家裏只有七十歲的老母親和兩個上學的孩子,因為想活下來,只好違心「轉化」(給自己修煉與人格留下了污點)。這就是中國政法系統專門培養的「專家」的所謂「挽救」,這不是不擇手段的精神強姦嗎?平心而論,這難道不是公然執法犯法?不是明擺著的故意傷害罪和虐待罪嗎?精神折磨比肉體傷害更蹂躪人。我諮詢過律師,喬曉霞的所為,無論怎麼打著「挽救教育」的幌子,依法量刑犯的都是酷刑罪。

在一個月後,大約是七月二十六日,我寫了一份宣布「暴力轉化作廢,堅修法輪功」的嚴正聲明,交給值班幹警。當天我就又被隔離在嚴管室,馮可莊連夜用車把喬接來,從新開始對我的折磨……

王偉衛對我說:「你現在『反彈』絕對不行,於助理已急得說不出話,我也急得頭疼,這種壓力我們頂不住,別逼我們甚麼手段都用,反正你的聲明用油筆寫的也不算數。我們知道你的真實想法,也不再逼你對法輪功表甚麼態,法輪功的事在這裏你不再提就行了。」王偉衛還威脅說再敢寫聲明加期三個月。

我心裏極度抑鬱無以言表的難過,在這種接連的體罰和壓力下,在八月初,我開始出現大便便血現象,以後精神一受到攻擊就便血,稍微用力不對也便血,至今未能痊癒。

5、故意拖延醫治,致使病情越來越重

我在勞教所便血十五個月,別說治療,始終沒有好好確診,就是硬挺著,嚴重了就讓吃止血藥,身體每況愈下。直到二零一零年一月份,半年過去了,勞教所才帶我到和平醫院做檢查。回來大隊長劉子維說我就是沒病,到二月十三日(農曆年三十)因我便血特別厲害,勞教所醫生讓我吃五片止血藥(說明書上建議吃一-二片)頂著,仍然止不住。幹警帶我去勞教所內部醫院,醫生馬鎖功說他沒辦法,還嘲諷地要我自己出錢去北京協和醫院,讓我跟家裏打電話要錢。回隊裏我申請打電話但幹警卻又不允許。他們就這樣互相推脫責任,拖延著不給醫治。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九日,我已經身體非常虛弱,臉色慘白心慌氣短不能行走,第二次去和平醫院檢查,勞教所醫生馬鎖功說,即使查出是癌症也不會提前放人。三月二十三日,又突然強行帶我到省醫院肛腸科檢查,仍然做的是指查,被一個連介紹病情都不聽的大夫咬定是「內痔加肛裂」,幾分鐘就「確診」了。

我跟副所長馮可莊反映:就算檢查了,去三次醫院,兩次沒查出結果,只有一次「確診」痔瘡,就「毫不懷疑」的按痔瘡治療,誰家有病人會這樣對待啊,是長期便血不是拉肚子,怎麼說也存在誤診的可能啊!怎麼令人信服呢?這種態度不是明顯的推責任嗎?我多次申請住院觀察確診並治療,但都沒批准。

6、病中被強制做奴工,病情嚴重惡化

我從十一月開始到大班幹活,每天的任務是製作五百個檔案袋,七、八道工序很難做,完不成抱回宿舍加班幹,有一次幹到凌晨兩點。完不成任務有時罰全班站大廳;產量排後面的洗涼水澡,購物、洗漱、去廁所、打開水都排最後。所以班長都逼著快幹,連喊帶罵的,把人累得精疲力盡。兩條腿上樓發抖,胳膊酸得抬不起來,手划得都是傷。尤其裝卸車是體力活,更是幹不動。到年底改成疊毛巾、尿布,勞動強度小些,但活緊,週六日很少休息,午休也取消了。每天統計產量,個人前十名減期、後十名加期,班組產量排後面的班長要挨罵。尤其每天裝卸車,一包材料一百多斤,兩個人拖著走很吃力。

二零一零年二月,我因便血渾身無力,卸車時沒去,幹警趙雅麗問怎麼沒去卸車,我說還便血,趙惡狠狠訓斥:「不都帶你查了嗎,不是沒事嗎?別廢話,給我卸車去。」繁重的奴役勞動,使我便血更嚴重了,多時一天便血五次,每次半碗多,監控我去廁所的普教嚇得都不敢看。因沒得到很好照顧,又被強制幹活近半年,造成身體非常虛弱。直到三月二十九日,才調到小班休息調養,便血現象有所緩解。

7、剝奪申訴權,不讓會見律師,隨意加期

我從到勞教所的第一天,就開始口頭申請會見律師,當時的答覆是會讓見的;行政覆議期限過了,行政訴訟期限也過了,律師多次到勞教所一直沒讓見。

在代理律師和家屬的強烈要求下,高檢接受了我被虐待的舉報,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派石家莊市檢察院住所田檢察官和市檢的王科長到勞教所調查。但由於勞教所方在調查現場刻意製造高壓氣氛,違反檢察原則和程序,致使調查結果完全失實。從那時起,大隊長劉子維和幹警們更有恃無恐,不管我的病情,都逼著我幹活。

三月二十三日,監控我去廁所的兩個包夾郝某和魏某告訴我,她們曾被幹警帶到會見室去做假口供。魏告訴我,當時在會見室的除了檢察院的田檢察官和王科長外,還有副所長馮可莊、一大隊大隊長劉子維和指導員王偉衛,就是讓按照她們的意思說,然後簽名按手印,普教魏無奈地說沒辦法,不敢不從。

六月五日我終於獲准,可以寫書面會見律師的申請交馮所長,但是馮所長以種種藉口阻撓,致使我被關押在勞教所十八多月都沒見到過律師。並在我勞教到期後,還以我不參加勞動、不參加文娛活動為名延期十六天。實際上我走路、洗漱都困難,怎麼可能參加勞動和文體活動呢?其實這種按照勞教所內部管理規定的延期,就是非法拘禁。

8、剝奪通信自由,基本人權毫無保障

勞教所的管理制度中規定通信不受檢查,但實際上沒有通信自由。每週統一寫信,自己買的紙筆交班長保管,寫完信不能封口,班長先檢查,然後交值班幹警檢查,合格後才能寄出,給不給寄本人根本不知道;收信一樣的逆過程,幹警拆開檢查後才給本人看,看完交班長保存;有時根本不給看;有時讓站在幹警辦公桌那兒看。寫信只能說勞教所好話,無法表達真實信息。

所謂親情電話更是申請好多次才讓打,每月保證不了一次。通話用免提,幹警坐在旁邊聽著做記錄,認為說了不該說的話,立刻按叉簧掛斷,以後就不讓打了;接見和打電話一樣每月一次,還經常不讓見。接見時隔著玻璃用電話交談,幹警坐在旁邊記錄,幹警認為說了不該說的事情,以後就不讓接見。防止真實信息外泄無所不用其極……

(待續)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