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六十四人中,黑龍江女子監獄害死二十人,牡丹江監獄十三人,大慶監獄十一人,泰來監獄九人,佳木斯監獄三人,呼蘭監獄三人,哈爾濱監獄二人,北安監獄二人,蘿北監獄一人。在全球正義力量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暴行的今天,仍然不斷傳出法輪功學員在監獄裏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僅今年三月初,佳木斯監獄於半個月內迫害死三名法輪功學員,迫害之烈令人髮指。
據悉,還有很多法輪功學員在監獄裏被迫害的奄奄一息,監獄一直要等到人沒有生存的可能了,才通知家屬接人回家,讓其死於家中,而監獄拒絕承擔任何責任。至於說迫害傷殘的更是無法統計。因為在那樣邪惡的環境下,很少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能夠不遭到肉體迫害。只是因為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刑期長、封閉嚴,消息很難流通到外界,有的迫害事實甚至要好多年以後才能夠被揭露出來。而迫害的執行者,在中共的迫害政策和保護傘下,逍遙法外,甚至還得以升遷。不過,天網恢恢,作惡者終究逃不脫天理的懲治。
作為執法部門,各個監獄能夠肆無忌憚地迫害死、傷、殘如此多的法輪功學員,沒有幕後的指使和包庇,誰敢如此妄為呢?我們不妨從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案例中看出一二。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佳木斯監獄迫害死法輪功學員秦月明,在監獄不給家屬任何說法的情況下,家屬去省監獄管理局要說法,要求佳木斯監獄的上級主管部門──省監獄管理局調查事實真相。可省監獄管理局卻幫助掩蓋事實真相,告訴家屬正常死亡。事實上,正是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在二零一一年一月中旬左右,對其所屬的各市監獄下達了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的命令,並派人下去檢查所謂的「轉化」情況。隨後佳木斯監獄緊跟邪惡的迫害命令,採取各種方式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
秦月明生前照片 | 秦月明被打傷的遺體 |
二月十六日,佳木斯監獄召開所謂的「轉化」法輪功的「攻堅與鞏固工作會議」。二月二十一日,佳木斯監獄成立了嚴管隊,僅半個月法輪功學員秦月明、於雲剛和劉傳江就被酷刑折磨致死。三起命案發生後,面對國內外停止迫害的正義呼聲,又是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給各監獄的監區長和主抓教育改造的副監區長開會,欺騙他們說佳木斯監獄的法輪功學員是自己上吊自殺的。三條人命,為甚麼自殺?如何自殺的?所謂的「自殺」完全是謊言!監獄管理局非但沒有就此事調查監獄,追其責任,更沒有給家屬一個合理的說法。
不止是在秦月明的個案中,省監獄管理局起到幕後黑手的作用。十二年來,監獄裏對法輪功學員滅絕人性的肉體和精神上的摧殘,都和監獄管理局不斷給各個監獄下達邪惡命令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幾乎每次都是在給各個監獄下達強制轉化任務後,就會有法輪功學員迫害死傷的慘案在監獄發生,監管局再替監獄包庇、撒謊、掩蓋。
下面僅舉幾例。
二零零四年初,省監獄管理局向泰來監獄下發文件,要求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率達到百分之九十五。泰來監獄為完成此「轉化」率,對法輪功學員施暴了十個月。七月,泰來監獄召開監區長、分監區長會議,針對「抗改、抗勞」要求全部「轉化」。如果監區全部「轉化」就獎勵一千元、領導獎勵二千元,否則降職、扣薪、下崗處罰。同時允許各監區不用請示批准就可以給法輪功學員戴戒具,戒具不夠,各監區自己做。首先八監區定做了十個撐子(工字刑具,俗稱「撐子」,惡警將法輪功學員的雙手卡在「撐子」上橫的兩邊,雙腳卡在「撐子」下橫的兩邊,再用鐵鏈把「撐子」豎桿和地環連上,使其身體不能靠牆。「撐子」是最殘酷的刑具之一,讓人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在泰來監獄八監區監區長周樹振定下規矩,任何一個警察都得動手打法輪功學員,不然就收拾你,這個監區多是警校剛畢業的警察,都在週的慫恿脅迫下盲目作惡,一時間邪惡勢頭極其猖狂。各監區互相攀比誰更邪惡,每天法輪功學員被戴手銬、腳鐐(不戴鐐膜)一步一步的艱難的步行出工,腳鐐聲不絕於耳,極其恐怖,腳脖子都磨破了走不動就用車推著出工、收工。晚上收工再用刑具支上,而且不讓睡覺,一睡覺就用涼水澆醒。
徐林山遺照 |
在此次迫害中,被非法關押於九監區二分監區的法輪功學員潘紅東和四監區三分監區的法輪功學員徐林山被活活迫害致死。
二零零四年被非法關押於大慶監獄的法輪功學員程佩明被迫害得生命垂危的事件在網上曝光後,同年十二月四日,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刑偵處、黑龍江省六一零人員等到大慶監獄進行為期三天的調查,不是調查誰違紀,而是調查誰走漏的消息:誰上的網,誰拍的照。並說幹警有同情法輪功的,要追究責任人。
二零零四年四月五日哈爾濱監獄將王大源迫害致死後,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為逃避國際人權組織等各方對該事實的調查,只留下幾個徹底「轉化」的學員,將哈爾濱監獄一百多名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四年七月一日分別轉入牡丹江監獄、泰來監獄及大慶監獄繼續非法關押。有三十四名被劫持的男法輪功學員被轉到大慶監獄, 二十八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轉押泰來監獄。
在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陳樹安到大慶監獄檢查時,王英傑當著陳樹安和大慶監獄領導班子成員一行十多人的面前,把法輪功學員付文昌從床上頭朝下拽到地上進行毆打,而沒有遭到任何制止。如果沒有上級的縱容默許,監獄警察怎敢公然違反《警察法》,在自己的上司面前動手打人?
二零零七年,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的邪惡之徒下令,要求將被非法關押在監獄的法輪功學員全部轉化。正是這一年被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定為所謂的「攻堅年」,惡警利用真正的犯人強行「轉化」法輪功學員。八個刑事犯或者四個刑事犯圍攻一個法輪功學員,利用各種手段,如不讓睡覺、不讓休息、污辱、謾罵、誹謗、坐小凳體罰、精神虐待等等逼迫「轉化」。當時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九監區的海林市法輪功學員朱福菊,因為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監獄為強制「轉化」她,每天給她上大掛(雙手用手銬吊在二層床上,腳尖剛著地)。為掩人耳目,不讓人看見,關在房間裏迫害,由刑事犯監視。不久後朱福菊的雙手殘廢,人卻仍被殘忍的吊銬著。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大慶監獄召開了圖謀迫害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會議,妄圖在大慶監獄內轉化率達百分之七十,出監轉化率達百分之八十五,而且落實到各監區,具體人數如下:一、二監區五人、病號監區五人、三監區四人、四監區五人、七監區五人等,並把會議記錄用傳真發給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向上級彙報邀功。
上述幾例僅是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操控迫害法輪功學員中的冰山一角。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輪功在中國大陸受到打壓以來,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積極配合中共的邪惡政策,每年下達迫害政策和轉化指標,導致六十四人在黑龍江省所屬監獄裏被迫害致死。殺人償命是天理,監獄管理局不法官員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他們犯下了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及酷刑罪,最終將無法逃脫法律和正義的制裁。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1/11/8/1292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