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邪黨幾乎無官不貪,因貪污入獄的大多是在權力鬥爭中失利的犧牲品。這些人在獄中仍甘心被中共利用繼續作惡,實在可悲。
二零零五年初,一場集中審理風暴將青島市嶗山區土地批租窩案相關責任人相繼推上審判席。原青島市市長助理、嶗山區委書記、區長王雁受賄四百九十六萬餘元,被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原青島市規劃局局長張志光受賄八百六十餘萬元,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原嶗山區國土資源局局長於志軍受賄五百三十九萬餘元,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至此,一度被傳得沸沸揚揚的嶗山土地大案終於水落石出、塵埃落定。此案在山東乃至全國影響極大,不僅是因其涉及多名主要領導幹部,是一起典型的土地犯罪窩案,而且作為國土資源部首批公布的五起土地違法案件之一,所以格外引人關注。如果你在百度網站上輸入「是誰出賣了青島黃金海岸」進行搜索,你會看到更多的詳細情況。
如今,這起當年在全國引起很大轟動的土地大案的幾位主角早已淡出公眾視野,還在以囚犯的身份在監獄裏服刑。那麼這些昔日高高在上的官員們今天在監獄裏到底是怎麼「改造」的呢?我們不妨來看一看他們的真實面目。
王雁,一九五五年出生,十五歲參軍入伍,在部隊入團、入黨,回到地方後,先後在銀行、外經貿委、貿促會、開發區、嶗山區、青島市政府任職,三十六歲就被提拔為副廳級幹部,二零零一年二月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任嶗山區委書記、區長,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任青島市政府市長助理。多次獲「山東省優秀共產(邪黨)黨員」、「青島市有突出貢獻的領導幹部」、「青島市十大傑出青年」等稱號。如果不是「意外落馬」,王雁應該算得上是青島政界一位頗有前途的「政治明星」。但是無度的貪慾使他最終成為了一名制度下的「犧牲品」。
據法院審理查明,王雁於一九九九年過年至二零零三年九月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解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工作調動,購房,結算工程款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後二十四次非法收受十四個單位及個人所送財物價值四百九十六萬餘元。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一日,王雁因受賄罪被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隨後被關押在山東省監獄。
或許很多人都知道,監獄裏的服刑人員,若想獲得提前釋放,都是要通過掙分來減刑的,所以才有「分,分,勞改犯的命根兒」一說。目前監獄裏執行的政策大多是八十分減刑一年。要想早出去,就得多掙分、快減刑。但是怎樣才能多掙分呢?是凡現在從監獄裏出來的人都會知道,在當今中共統治下的監獄裏,那些負責看管、包夾、參與並實施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犯人掙分是最快的,獲得的「減刑」獎勵也是最多的。當然,這樣的「好事」也不是一般犯人能夠爭取的了的。王雁作為一名曾經是中共體制內的廳局級幹部,這個位置對他而言還是比較容易掙得來的。
據【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月六日】「山東省第一監獄近期迫害法輪功學員事實」一文報導,王雁目前在山東省監獄第十一監區(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監區),擔任第十六組的組長。由他負責看管包夾法輪功學員劉嗣堂、林術華、彭樂寬、吳金遠、王康寧等人。至於此人在監獄裏是如何投靠「政府」,如何昧著良心參與實施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相信隨後就會大量的真實事例報導出來。
我們再來看看這起土地大案的另一位主角:前青島嶗山區國土資源局局長於志軍。
於志軍,一九六一年出生,早年曾是一名中學教師,後跳槽到市紀委工作。案發前歷任嶗山區沙子口鎮副鎮長、鎮長兼經濟委員會主任、嶗山區交通局副局長、嶗山區國土資源局局長、嶗山區教育體育局局長。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因涉嫌受賄被刑事拘留,十月二十九日被逮捕。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九日,於志軍受賄一案由山東省檢察院反貪局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六月六日,由泰安市檢察院代表省檢察院向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十二月二十八日,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並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八日進行了宣判。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查明:一九九五年至二零零三年九月,於志軍利用擔任上述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牟取私利,非法索取和收受四十五個單位和個人的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五百三十九萬三千八百一十九點七十四元。本應依法嚴懲,但鑑於其在案發後認罪態度好,有重大立功表現,經查證屬實,依法對其從輕處罰。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十萬元;扣押在案的贓款贓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隨後被關押到山東省泰安監獄。這個在看守所裏精神崩潰到曾以割腕自殺來試圖逃脫罪責的猥瑣小人,最終昧著良心,靠檢舉出賣自己昔日的頂頭上司王雁,從而換來了法律的從輕處罰。否則,以他的罪行,至少要判處無期徒刑,甚至死緩。
於志軍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份被關押到泰安監獄之後,正值監獄剛剛設立關押、轉化、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五監區,在惡警劉欣榮、高令山等人的直接指使下,於志軍就一直留在五監區專職協助「政府」迫害法輪功學員。此人虛偽、奸詐,表面上待人和氣,背地裏其實幹的都是喪盡天良的壞事。在二零一零年被安排擔任罪犯積委會主任之後,仍然兼任著管理七組組長。這個管理七組是法輪功學員剛入牢籠時的第一站,也是法輪功學員日後被迫害的主要場所,平日裏其他任何罪犯都不准隨便進入,還美其名曰「學習組」。
據【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七日】「山東泰安監獄對劉永進等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一文報導,二零一一年五月,因迫害法輪功學員而臭名昭著的五監區已改稱一監區,獄警也有了較大變動,朱敘虎現任監區長,律文峰任教導員。原監區長劉欣榮調任所謂的教改科科長,原教導員高令山調任偵察科任副科長。目前於志軍仍然兼任著管理七組組長,並且正帶著一名販毒犯杜善輝和一名故意傷害犯趙玉配,對臨沂市蒙陰縣法輪功學員劉乃倫實施瘋狂的迫害,試圖轉化這名因堅持自己的信仰而再度遭受邪黨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由於於志軍幹的賣力,監獄每年都會給予他令所有監獄犯人都為之羨慕的減刑獎勵。要麼是專項表揚,要麼是監獄級甚至是省級勞改積極分子,乃至記功(註﹕一個專項表揚材料可減刑三個月,一個省級勞改積極分子或記功可減刑半年)。入獄以來,於志軍因為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已經獲得了三次記功獎勵。這樣一來,於志軍在罪犯當中的減刑自然是最快的,甚至可以說是無人能比。他這種靠出賣自己靈魂、死心塌地為中共邪黨賣命的卑鄙行徑,自然引得其他罪犯爭相效仿,可以說是起到了非常惡劣的示範效應。然而,善惡有報是天理,自二零零七年以來,於志軍的腰部就一直疼痛難忍,走路的時候,從他後面看上去,就像一隻烏龜在爬行一樣,一扭一扭的,樣子非常難看。這其實已經是在給他敲警鐘了,法輪功學員也在不斷的給他講真相,告訴他善惡有報的道理,但他就是一意孤行、不知悔悟。於志軍的妻子叫馬瑞東,在青島一家汽車銷售公司上班,其手機號碼為:13869876877。於志軍還另有一個小老婆,經常背著於的妻子馬瑞東到泰安監獄去探視於,這在泰安監獄一監區的犯人中早已是公開的秘密。於志軍的兒子叫於新亮,曾在青島育才中學上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