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裏正念講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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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日】九月十六日下午,天氣十分悶熱,人們空手走路也揮汗不止。我們同修四人來到十里之外的農村講真相,勸「三退」,見人就講就給,無人就寫就貼,所到之處基本順利。

四點多鐘來到一個灣子的出口遇到一個黑大漢農民,同修送上一份資料,不接。我就去給他講真相,勸三退。他反臉問我我們是哪裏人,要身份證看,並拿出手機要舉報。儘管我們努力說明來意和勸阻,他還是一再打當地派出所的電話,並給警察引路追到已走了幾百米的我們,七十歲的我因視力不好被惡人惡警抓到派出所。

從上車到派出所,面對那個胖所長的指手畫腳和囂張的氣燄,我鎮定自如,一邊發正念,一邊講著真相。

所長:「你老實說出你的姓名、住址、幹甚麼的。

我:「這些並不重要,我要告訴你們的是,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他氣的衝出了辦公室。

所長:「你真的不講?就送你去六一零國保大隊」。

我:「該告訴已告訴你們了。希望你不要那樣做,對你沒有好處,也沒有用。」

他又衝了出去,打通了國保大隊的電話。可能沒得到上司的支持,他像洩了氣的皮球。

所長:「看你年紀大了,我要你礦公安科(其實是礦巡邏隊)和你兒子把接你回去。」

我:「不用,我自己回去」。

所長:「不行,否則要送你去六一零。他還在嚇唬人。

不一會,隊長來了。

隊長:「既然法輪功好,在家煉誰管你,你跑到外面做甚麼?」

我:「既然法輪大法好,可以在家煉,那為甚麼不可以出來告訴別人呢?」

我隨即來到外面的陽台給他們講真相。他們都在認真的聽著。

隊長:「你下次再出來搞,我就扣發你的工資」。

我:「扣發我的工資?法律上哪條規定的?我幹了甚麼壞事?」

他們一時無話可說。

所長:「你們不要與政府作對。」

我:「全世界有兩百多個國家,都不反對法輪功,而且有一百多個國家或地區在學煉,人數超億,就是中共反對,到現在為止,中國的法律沒有一條規定不准煉法輪功。就是江澤民、羅幹等人有意發動製造這場迫害。然而他們已經被告上了國際法庭。你們知道嗎?」

所長:「法輪功好,為甚麼跑到美國去?」

我:「我師父不是跑,不是躲,更不是逃到美國去的。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可我師父李洪志先生於九八年已經定居美國了。一直以來各國邀請我們師父傳功講法,受到各國政府和人民的尊敬。得到褒獎、支持信函三千多個。」

隊長:「好,你給我三千塊錢,我跟你學法輪功。現在有奶吃就是娘。

我:「你們都聽見了,人類社會道德竟到了這一步了。有奶就是娘,沒奶的娘是甚麼呢?再說煉法輪功是自願的,不會請你,更不會用錢買你來學的。假如你是個高明的醫生,治好了某人的病,你還要給錢給某人,你幹嗎?

他也知道自己的言行太低下了,於是說:「我不跟你講了,我聽不懂」。我越講越精神,我和他們說:「法輪功真是好,他教人修心向善,時時處處做好人,做好事。早幾年我們有個大法弟子拾到六萬多元,一直等著失主歸還,甚麼感謝費、感謝品都不要。如果人人都能這樣多好呢,國家連警察可能都不需要了。」他們只是看著我。

我覺的邪惡一點也不可怕,他們只是不講法律,就是那兩下蠻的,言行十分低下。我還注意到隨著我不斷的發正念,講真相。邪惡的兇像越來越收斂,氣燄越來越消弱。最後簡直是目瞪口呆。

我兒子騎著摩托車來接我了,我結束了與他們一個多小時的對話,堂堂正正的走出了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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