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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李火生被誣判五年 上訴被無理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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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省報導)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被武漢市武昌區法院張偉等秘密誣判五年後,法輪功學員李火生上訴到市中院。十一月二十五日,在未開庭的情況下,武漢市中院法官陳麗敏以書面審理的方式,無視律師的有理有據的書面辯護和李火生本人的事實陳述,無理駁回上訴,所謂「維持原判」。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日深夜一時,一夥不明身份的十幾人以欺騙手段,突然闖進居住在武珞路的李火生家裏,非法抄家、搶奪私有財產,並強行銬走李火生,鬧得家人及小孩驚恐不安。後經查實,此為武昌區長春社區治安委員陳勤勝、戶籍警察徐某帶領武漢市公安局、梅苑派出所、社會上的混混等不明身份的十幾人所為。家屬多次找有關部門要人討說法,都被無理拒絕。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武漢市武昌區法院張偉等秘密開庭,非法判李火生五年刑,開庭不通知其家屬,行為鬼鬼祟祟,見不得天日。李火生被判刑五年後,提出上訴,寫信告知親屬,其妻方知,趕緊請了律師上訴。律師寫了辯護詞遞交市中院。武漢市中院法官陳麗敏罔顧事實與法律,枉法裁判,駁回上訴,維持所謂的「原判」。

李火生被非法抓捕關押至今已有六個多月了,現被迫害的腰部地方疼痛,且大腿腫脹得厲害,身體情況惡化,並且整夜疼痛不能入睡,吃不進食物。送到醫院,醫院拒收。家屬要求保外就醫,法官陳麗敏都不應允。

武漢市中級法院參與迫害的責任人:

審判長 陳麗敏
審判員 熊華東
代理審判員 曾琳
書記員 王曉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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