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4日,宋桂香到膠州市公安局要自己被非法扣留的身份證,這樣可以去濟南探望被枉判七年的女兒李雪,同時要求釋放3月23日被綁架的丈夫李玉臻,結果遭惡警粗暴對待。
以下是宋桂香的自述:
2011年,膠州市公檢法「六一零」及派出所還在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於2011年2月18日將法輪功學員王桂香非法抓捕,2011年3月23日將法輪功學員宋桂香(本人)、李玉臻、宋永戰、宋桂蘭非法抓捕,2011年3月29日將威海市文登法輪功學員楊總全非法關押在膠州市看守所,2011年9月8日將劉汝蘭非法抓捕,並且審訊、逼供、酷刑折磨(戴手銬、腳鐐、毆打)苦苦相逼,又是抄家搶物,有的搶錢、有的連小學生用的電腦警察都搶走了。
警察氣急敗壞地對我說:這次非得收拾收拾你們。我說:任何人都不配收拾我們。惡警要判我十年徒刑。我說:你們不配,我有師父管。2011年3月24日,惡警把我們四人送到膠州市人民醫院查體,我因體檢不合格,惡警把我送到青島大山看守所,看守所拒絕接收,第二天警察又把我送到青島醫院體檢,結果再次因身體狀況不好而拒收。
在六一零的壓力下,已準備放人的派出所,再次把我送到膠西鎮成人教育辦公室(我的原工作單位),當晚7、8點鐘膠西鎮劉剛才(六一零人員)當著老師們的面用書打我的臉、腳踢我、讓我蹲馬步、讓我在這裏蹲著、不准坐下還罵我,我作為一個煉功人,必須做到「忍」,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這時我心裏非常難受,可憐他們是自己在害自己了,既然號稱「人民公僕「,他就不知道打人犯法嗎?而且還是打六、七十歲的老太太,他也下得了手,這就是道德的下滑,人心無善念造成的。
後來,惡警把我變相的關起來(說辦我的「學習班「),我不承認,抗議這樣的無理關押,我不吃飯。「六一零」就將我送到膠西醫院給我灌食,我拒絕了,又叫來十幾個警察不吃飯就打吊瓶,我都拒絕了。「六一零」公安人員多次找我談話,叫我轉化、讓我吃飯、叫我打吊瓶,我說:謝謝你們領導對我的關心,你們都是我們的親人,我就用祥和的心態給他們講真相,2011年4月13日,我就出來了。
2011年6月24日,我到膠州市公安局要自己被非法扣留的身份證,這樣就可以去濟南監獄探望被法院法官趙玉濤狂判七年的小女兒李雪,同時要求釋放2011年3月23日被綁架的丈夫李玉臻。結果公安局和北關派出所互相推諉,不予答覆(電話聯繫不見人),我就在公安局院內喊:我們都是好人!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一會從樓上下來三名警察,我還沒說完來由就開始拳打腳踢,把我塞到車裏劫持到三里河派出所,並用不堪入耳的髒話辱罵我。
其後,膠州市六一零來了三個人,將我劫持到膠州市精神病醫院。我對警察說:我沒有精神病,你這是迫害我,你迫害大法弟子是有罪的,我們沒有錯,法輪功也沒有錯,李洪志師父是來救人的。我要求他們立即送我回家,我也沒做壞事,不要再繼續迫害大法弟子。
到下午四點多鐘,他們又把我送到膠西醫院關進三樓的房間裏,每天有一名警察和我原單位的一名教師二十四小時監控,怕我再走了。警察說:大姨給你戴上手銬子看你上哪跑。我說:這次我不走,早晚叫你們把我送回家。他們把我銬在床頭上無法活動,問我煉不煉。我說:刀割下我的頭來,槍斃了我,我也得煉。期間六一零的劉剛才還惡狠狠地說:把她銬得緊一點,一點也不叫他活動。
2011年7月2日,我又被劫持到學校,關在一間加固的鐵門鐵窗的房間裏,全天二十四小時監控,因為遭到所謂的「人民公僕」的毆打,我長時間被銬折磨以及惡人的侮辱和謾罵,2011年7月10日,我大小便失禁、昏迷不醒,他們怕擔責任,通知我大女兒把我接回家。
我問他們:你們口口聲聲為人民服務,我們都是些好人,為甚麼要這樣迫害這些好人?他們說:俺也不願折騰。劉剛才說:我執行上邊的「號令」。還說:你們告吧,我也不怕。
我的丈夫李玉臻,今年六十八歲,曾經當過兵打過仗,是一名軍人,現是膠州市碳黑廠退休工人,本來應享有天倫之樂。可是身體不好,全身是病,就開始修煉法輪功,他按照「真、善、忍」標準修心向善做好人,遇到矛盾找自己,身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一身疾病不翼而飛。2011年3月23日,他被北關派出所非法抓捕,惡警對其嚴刑逼供,毫無人性的殘酷折磨一個善良的近七十歲的老年修煉人,又送到膠州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
法院匡法官辦案有誤,警察是如何調查取證的呢?警察只讓證人在白紙上簽字。不簽的就用強制暴力的手法。證人問:你拿著白紙有甚麼用?他們說:這樣就完成任務了。看吧!這就是惡警騙人的伎倆,現在公、檢、法辦案人員就如此的辦案,這就是國家的法律嗎?這是人民的警察?人民的法官?你們不是在踐踏國家的法律嗎?為甚麼就不能實事求是、正大光明的、堂堂正正的辦案處理呢?偷偷摸摸地把好人判刑,你們的良心還有嗎?現在世上流傳的一句話說:以前的土匪在深山,現在的土匪在公安。此話真是不假。
面對不公平的對待,為了給丈夫辯護申訴,兒女們從北京聘請了一位正義律師,做無罪辯護,並在委託書上簽上了名字,膠州市法院卻在沒有通知家屬和辯護律師來參加的情況下,偷偷摸摸,秘密開庭將我丈夫判刑三年。
整個過程都是違法的,沒有證人、沒有證據、不問事實,國家的法律像一紙空文。
現在我丈夫李玉臻和楊總全還在膠州看守所被關押迫害。已經關押九個多月了,送監獄兩次都被拒收,第一次李玉臻年紀大又暈倒在地,楊總全查體,查了兩次都是嚴重的心臟病。在2011年10月份警察又把人拉回看守所,家屬去要人,所長姜連生告訴我們,不能放人,他說了不算。家屬再三要求,把人都迫害成這樣,原來他們都壯壯的身體,現在都非常脆弱。最後所長說給反映一下。
第二次2011年11月份又往監獄送又被拒收,再次送回看守所。家屬去要人還是說不能放。所長說:保外就醫不夠條件。我說濟南都不收,出了人命怎麼辦。姜所長說他說了不算。家屬找各級政府部門,互相推諉,把家屬像皮球一樣踢來踢去,把中國的政策及法律也當成皮球踢來踢去!
修煉法輪功沒有違反任何法律,對法輪功的迫害都是亂扣大帽子,毫無理由。我們法輪功學員有一個很高的要求,就是對人真誠,做人善良,處處為人著想。難道這樣不好嗎,如果真象共產黨說的那樣,全球能有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都有人信仰法輪功?其它一百多個國家都是傻子嗎?
我們法輪功學員從來沒有做過甚麼違法的事,就是修煉法輪功本身也沒有違法!警察憑甚麼要打人,逼供,酷刑?非要把一群好人當成殺人犯去對待!不轉化,就要勞教關押,判刑。他們不是在執法犯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