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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風雨十二年(六)

——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一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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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六日】(接上文)

(六)紅河州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三十六名):區號0873。紅河州轄蒙自、個舊、開遠、建水、彌勒、瀘西、石屏、屏邊、金平、元陽、紅河、綠春、河口等十三個市縣。

202、何蓮春(何迎春,兩次),女,三十多歲,法輪功學員,蒙自市人(蒙自縣從二零一零年起改為蒙自市)。於二零零一年底與其他四名法輪功學員去貼真相資料,被惡警跟蹤,五人一起被綁架。何蓮春被蒙自縣法院非法判重刑五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第四監區,她被非法判刑時女兒才一歲。出獄後,堅持真、善、忍信仰,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三日出外發真相資料時,又被蒙自縣「六一零」及國保大隊惡警綁架,關押在蒙自西郊的白露腳看守所,再次被紅河州中級法院非法誣判十年重刑。現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禁閉室遭酷刑折磨。近日傳出消息,何蓮春已經被女二監迫害致生命出現危險,但拒不放人。

203、劉燕,女,四十七歲,個舊市人,大學文化,紅河州水利局公務員,紅河州原法輪功輔導站站長。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被蒙自市及開遠市惡警綁架,這已經是劉燕第四次被綁架,隨後被紅河州中級法院非法判刑十年。現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現劉燕僅剩七十多歲的癱瘓父親及年邁母親在家,女兒在外讀大學,導致生活很困難。

劉燕二零零零年四月遭個舊市「六一零」及市國安綁架、抄家,送至個舊市看守所關押迫害一個月後放回。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四日在建水縣講真相被誣告,被建水惡警綁架關押於建水看守所,後被紅河州公安局鐘崇富帶七、八個惡警帶回蒙自家中非法抄家後勞教二年,關押在昆明大板橋雲南省女子勞教所迫害。

204、羅芳,女,一九六九年六月生,建水縣人,大專文化,雲南省金平縣國營金平縣農場一隊學校教師,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六月十日因講法輪功真相被金平縣公安局綁架,並被罰款二百元。 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被金平縣公安局徐福清、何玉傑、李文明等不法警察綁架併入室搶劫,劫走自用的電腦、打印機、刻錄機、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等。二零零八年九月,金平縣邪黨法院非法開庭,非法對羅芳判刑八年。羅芳上訴到紅河州中級法院,中級法院審判長沈泓澤,審判員許兵、韓鋼,書記員李穎誅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審理此案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現羅芳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

205、蘇瓊波,女,四十多歲,法輪功學員,個舊市人,個舊市工商銀行職工,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日被個舊市「六一零」及國保大隊惡警綁架後關在個舊市大屯鎮看守所,看守所一直不讓家人見面也不通知她的家人。六月十九日紅河州「六一零」及紅河州中級法院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秘密開庭誣判她八年。現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

之前她曾於二零零二年因貼「法輪大法好」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被公安惡警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及真相資料,非法勞教二年,關押在昆明大板橋雲南省女子勞教所迫害。

206、董銘祖(董茗祖),男,四十七歲,法輪功學員,個舊市人,個舊雞街冶煉廠工人。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一日被綁架,被紅河州中級法院非法判重刑七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六一零」人員又串通監獄一起迫害董銘祖,至今不許家人探望,無理要挾親屬要先得到「六一零」允許才能接見。

董銘祖曾經於二零零零年四月因不放棄真善忍信仰,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個舊市「六一零」及市國安綁架、抄家,送至個舊市看守所關押迫害一個月後放回。

207、沈紹清,女,六十九歲,法輪功學員,個舊市三零八隊退休教師。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四日早上在發放真相資料時,被惡警跟蹤到家綁架。並把個人財產:電腦、打印機、刻錄機等上萬元的機器搶走,被紅河州中級法院非法判刑七年,現被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208、王宇中,女,四十七歲,法輪功學員,個舊市人,個舊市五交化公司工人。二零零八年一月八日被綁架,關押在個舊市大屯看守所。看守所不通知親屬,不允許親人見面,隨後被紅河州中級法院秘密判重刑七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六一零」人員又串通監獄一起迫害王宇中,至今不許家人去監獄探望,無理要挾親屬要先得到「六一零」允許才能接見。王宇中被非法關押期間,她的丈夫迫於邪黨「六一零」的壓力,被逼與其離婚。王宇中曾於二零零二年五月因貼「法輪大法好」被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並被非法關押三十天後放回。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又被強迫到個舊茶山果站洗腦班迫害。

209、戴盆順,男,六十歲,法輪功學員,雲南省開遠市解化廠合成車間職工。二零零一年二月被綁架,同年八月十一日被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三監區。出來後又再次被非法勞教二年,被關押在祿豐縣大坪壩雲南省第二勞教所六大隊迫害。

210、陳堯,男,四十多歲,法輪功學員,原個舊一中教師(已退職),二零零一年因複印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及真相資料、電腦、汽車等,被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八監區。

211、趙鳳雲,女,四十多歲,蒙自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一年底與何蓮春貼真相資料時,被蒙自公安、國保人員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在本地監獄關押。

212、陳運瓊,女,三十多歲,蒙自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一年底與何蓮春貼真相資料時,被蒙自公安、國保人員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在本地監獄關押。

213、李文翠,女,四十多歲,蒙自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一年底與何蓮春貼真相資料時,被蒙自公安、國保人員綁架,被判刑三年,在本地監獄關押迫害。

214、謝曼華,女,五十八歲,法輪功學員,個舊市群藝館職工。二零零一年三月,個舊市「六一零」舉辦洗腦班,謝曼華堅信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不放棄信仰,被迫離家出走。二零零三年在湖南益陽縣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非法判刑三年。

215、李惠琴,女,個舊市人, 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四年一月十四日被綁架,並被個舊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216、徐麗萍,女,個舊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五日被綁架並被個舊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送女二監迫害。

217、馬林,女,個舊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五日被綁架並被個舊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

218、張正喬,男,個舊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被綁架並被個舊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219、高孟園,女,個舊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被綁架,並被個舊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

220、萬喬英(萬秀英),女,約五十九歲,法輪功學員,個舊市大屯鎮一村居民。因修煉法輪大法,曾兩次被非法關押。二零零四年一月,萬喬英被綁架後關押在個舊看守所,關押近十個月後才釋放。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上午十二點左右,萬喬英第二次被綁架。被個舊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關押到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在獄中,萬喬英被四個判死緩及無期徒刑的毒犯看守不讓煉功,長期被罰站、長期被關禁閉在被稱做「黑洞」的小號裏,她曾被綁成「大」字形,被注射不明藥劑,惡警還在飯中加入不明藥物,讓人用勺子撬開萬喬英的牙齒強行灌藥。二零零七年二月,萬喬英家人在相隔半年後,被「六一零」通知到昆明女二監探監。親人看到萬喬英已被迫害的身體極度虛弱,是由兩名犯人架著出來,已不能說話了。此時惡警強逼萬喬英在一張紙上按手印,遭萬喬英拒絕並將紙筆推掉,惡警就教唆萬喬英的兒子、兒媳扳著她的手按下手印,然後說她的情況可保外就醫。然而直至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四日,省女二監獄才通知家屬把萬喬英接回家。被接回家的萬喬英,身體極度虛弱,走路無力,直不起腰,兩眼發直,腳手僵直,直挺挺的睡著或站著,時而清醒,時而不清醒,行為舉止反常。邪惡的迫害給萬喬英和家人帶來無法挽回的傷害。

221、張桂仙,女,法輪功學員,個舊市磷肥廠工人。二零零七年三月十日在紅河州老州政府大院發放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被個舊市公安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被紅河州中級法院秘密開庭判刑,具體刑期不清楚,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

222、李慧珍,女,七十多歲,法輪功學員,國營金平縣農場七隊退休職工。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李慧珍被金平縣公安局徐福清、何玉傑、李文明等不法警察綁架併入室搶劫,搶走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等,將人綁架後,李慧珍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五年。

223-225、三人,江昆,男、六十多歲;妻子朱德超,女,五十多歲,四川省榮昌縣人;女兒江潤麟,一九七八年四月生,在一家私營企業做出納工作。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從建水移居昆明的江昆一家三口被昆明惡警綁架。江昆被判刑一年半,在拘留所執行;妻子朱德超被判刑六年,女兒江潤麟被判刑三年。母女同時被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226、段玉芬,女,一九四一年生,法輪功學員,彌勒縣巡檢司電廠退休職工。二零零八年六月八日被綁架,七月二十五日被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非法判刑七年,送往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直到目前都沒有給判決書,只是口頭通知家人被判七年。

227、 錢淑芳,女,四十六歲,法輪功學員,開遠市滇南小龍潭發電總廠勞動服務公司職工。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五日被雲南省建水縣公安局非法拘留在建水縣看守所,半年後被紅河州中級法院在建水異地判刑五年,直接送往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直到目前仍沒有給判決書,只是口頭通知家人說錢淑芳被判刑五年,現在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遭受迫害,家人時常受到騷擾。

二零零六年六月八日錢淑芳曾被開遠市公安局綁架,關押在開遠市看守所,後被判非法勞教三年(所外執行)。

228、李亞萍,女,約六十歲,法輪功學員,建水縣中醫院退休女職工。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晚發送真相光盤、貼真相不乾膠時,遭雲南省建水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舒雲超、曹建玲、吳迪、段凱、趙自錄等惡警綁架、抄家,掠走所有大法書籍及真相資料,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七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在送雲南女二監時因體驗血壓高被拒收,現已回到家中。

229、陳象徵(陳相征,兩次),女,七十二歲,法輪功學員,個舊大屯鎮農民。二零零五年被綁架、判刑五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第四監區;二零一零年七月被個舊、蒙自、開遠六一零、國保大隊綁架、抄家。被紅河州中級法院非法判刑五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

230、蔣玉華(蔣豔華,兩次),女,五十二歲,法輪功學員,個舊大屯鎮農民。二零零五年被綁架、判刑五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二零一零年七月被個舊、蒙自、開遠六一零、國保大隊綁架、抄家。被紅河州中級法院非法判刑五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遭受迫害。

231、馬國忠,男,約四十歲,蒙自市高家寨法輪功學員,農民。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遭綁架,惡警去了五十多人,搶走了電腦器材和許多大法書。馬國忠被綁架並被紅河州中級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

232、王蘭芬,女,四十多歲,法輪功學員,個舊市傳染病院職工。二零一零年七月被個舊、蒙自、開遠六一零、國保大隊綁架、抄家。被紅河州中級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現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233、常平,女,三十多歲,個舊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零年七月被個舊、蒙自、開遠六一零、國保大隊綁架、抄家。被紅河州中級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現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234、崔玲(崔琳),女,五十歲,法輪功學員,開遠市解化廠技校老師。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和劉燕一起被蒙自市及開遠市惡警綁架、抄家,被非法關押在開遠市看守所。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紅河州中院在開遠法院非法開庭,崔玲依據《刑事訴訟法》提出因本案是信仰問題,要求「無神論」的中共黨員迴避,審判長李有成當場咆哮,滿臉通紅,氣急敗壞的駁回崔玲的正義申請。崔玲在庭上義正辭嚴:自己修煉法輪功無罪,憲法保障公民信仰自由,用刑法三百條起訴法輪功學員是違法的。崔玲被紅河州中級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現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235、萬瓊,女,四十多歲,個舊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一日上午十點被個舊市六一零、國保大隊惡警綁架、抄家。被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非法判刑六年,現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

236、黎明,男,四十七歲(劉燕的丈夫),法輪功學員,紅河州教育局教研室職工。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被蒙自市惡警綁架、抄家。被紅河州中級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緩期五年。

237、萬永生 ,男,四十多歲,法輪功學員,蒙自縣新安所農民。二零零一年因向世人講法輪功真相,被綁架、抄家,遭蒙自縣法院秘密判刑五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八監區。

(七)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十六名):區號0876。文山州轄文山、硯山、丘北、廣南、富寧、馬關、西疇、麻栗坡等八縣。

238、蘭穆昌,女,七十多歲,法輪功學員,文山縣退休職工。二零零二年五月被綁架判刑三年,關進雲南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239、週會芬,女,五十歲,文山縣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打壓法輪功以來,由於週會芬不放棄信仰,曾經兩次被文山縣「六一零」、縣公安惡警綁架到洗腦班強行洗腦,被抄家、跟蹤、電話竊聽,「六一零」和惡警常到家中騷擾,二次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六日被昆明「六一零」公安、文山國安惡人綁架、抄家,非法判刑三年。秘密送往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迫害,因拒絕寫「三書」,被長期罰坐小凳,由兩名包夾犯人看管,限量不讓吃飽飯、關禁閉,整天頂著烈日在水泥地上走正步,不讓有片刻的休息(從早上六點半至下午五點),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五日期滿才從禁閉室放回。

240、方世梅,女,四十五歲,法輪功學員,文山州煙草公司職工。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由於方世梅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其單位在州、縣「六一零」施加的壓力下三次配合文山州、縣「六一零」、公安把她綁架到「洗腦班」強行洗腦。二零零三年又遭綁架,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四年被秘密劫持到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因拒絕寫三書:《認罪書》、《悔過書》、《保證書》被四次關禁閉,長達一年多時間,長期強迫坐小凳子,罰站,反銬,群毆,在飯裏拌入損害神經的藥物,致使方世梅神智不清,變得痴呆木訥,身心受到極大摧殘,體質極度衰弱,最後監獄以保外就醫通知家人從禁閉室領回。

241、嚴正書(袁正書),女,七十三歲,法輪功學員,硯山縣城鎮居民,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九日被硯山縣「六一零」 、縣公安惡警第二次綁架並判刑二年。被非法關押於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第四監區進行洗腦、「坐小凳」迫害。

242、葉彥珍,女,六十歲,硯山縣人,法輪功學員。被當地六一零夥同公安局於二零零四年五月綁架,並判刑三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第四監區迫害。

243、康永蘭,女,七十多歲,法輪功學員,硯山縣人。二零零四年五月被當地六一零夥同公安局將老人從醫院重病的丈夫身邊綁架走,並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第四監區迫害。

244-245、陳桂芬母女。陳桂芬,八十多歲,丘北縣人,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被綁架,判刑三年;陳桂芬的女兒,五十七歲,被判刑二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第四監區。二零零五年四月由於陳桂芬在監獄出現了腦中風症狀,監獄才將老人放回。

246、王春蘭,女,三十八歲,法輪功學員,原文山州工商局職工。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文山市惡警趙華、陶正武、吳寶臣、尹惠蘭帶領一幫人,闖到王春蘭家非法抄家,搜去真相資料和光盤等私人財物,並將王春蘭綁架,關押在文山縣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間王春蘭多次被惡警迫害,強迫做苦役,完成繁重定額任務,幾乎每天都要做苦役到凌晨兩三點鐘才能休息睡覺。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日,王春蘭被文山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秘密劫持到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由於王春蘭堅持信仰不「轉化」,被「嚴管」、坐小凳子、強行打針、吃藥迫害,後又被強行注射不明藥物,因此喪失記憶力,二零零九年回家至今,仍未恢復。在獄中不准其家人探視,身心受到極大傷害。

247、趙躍,男,四十多歲,法輪功學員,雲南省文山州邱北縣教師。二零零六年秋季被邱北「六一零」(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設立的非法機構,凌駕於公檢法之上)、國保大隊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九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三監區。二零零八年初,他因讓本監區的人帶一張字條給另一監區的朋友,被人誣告後,被非法關禁閉達兩個月,回到監區後又被「集訓」了一個月,受盡各種折磨。

248、李國芳,女,六十歲,文山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下午六點左右,李國芳在沙壩社區發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西華派出所綁架了李國芳,並通知了州縣國安、國保人員朱亞軍、趙華帶走李國芳,並非法抄家,搶走電腦,打印機,一體機,耗材等價值萬元的財物,被非法拘留於文山縣第一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七年,被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期間由於李國芳堅持信仰被「嚴管」、坐小凳子迫害,身心受到極大傷害。

249、李琴(李群),女,四十歲左右,法輪功學員,原在硯山縣郵電局工作。被兩次綁架判刑,二零零四年被惡警綁架後非法判刑四年至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出獄。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日,李琴在擺攤處向世人講真相時再次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五年。現被關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遭受迫害。

250、周德富(周德福),男,六十多歲,文山州邱北縣法輪功學員。曾經兩次被文山州邱北縣「六一零」惡人、惡警綁架、判刑,關押於雲南省第一監獄十監區,現被關押在九監區迫害。

251、葉豔芬,女,六十多歲,文山州邱北縣法輪功學員。二次被綁架,判刑,現被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252、楊翠芬,女,六十多歲,文山州邱北縣法輪功學員。二次被綁架,判刑,現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253、周波,女,三十多歲,文山州邱北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被綁架,被關在縣看守所期間,文山州國保大隊的朱亞軍逼供審訊時,周波不配合,朱亞軍就抓著周波的頭髮猛力一摔,把周波摔在地上。後周波被非法判刑七年,被關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因不配合獄警被關「禁閉」,為抗議關「禁閉」,周波絕食,惡警強行給周波灌食,用二十公分長的勺把,順食道插入,插壞了脖子,直到現在一喝水或吞咽東西脖子就會鼓起一個蛋大的小包。

(八)思茅地區(現改為普洱地區九名):區號0879,轄思茅、普洱、墨江、景東、鎮沅、景谷、江城、瀾滄、孟連、西盟十市縣。

254-257、四人:胡秉清,男,六十九歲;李先澤,男,六十九歲;王豔紅,女,四十歲;張林,女,六十五歲,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早七時十分,當時的思茅市「六一零」和瀾滄縣「六一零」人員與縣公安局約二十多名警察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搜查手續的情況下分別強行闖入四名法輪功學員家中,將私有財物、法輪功書籍、及法輪功師父講法音像器材、電腦、打印機等搶走,同時把胡秉清等四人綁架到刑警隊,十二小時後,又將四人強行關押在縣看守所。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九日,瀾滄縣法院,檢察院對胡秉清、李先澤、王豔紅、張林四人秘密開庭,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對以上四人各判刑四年。四人不服上訴思茅中院,可是在一黨獨裁統治下,上訪上訴都是難上加難。同年六月十七日思茅中院仍以 (2005)思中刑三終字第四號裁定維持原判。 四名法輪功學員分別被非法關押在省一監(男監)及省二監(女監)遭迫害。

258、楊丕芝,女,一九四六年生,法輪功學員。雲南省景東縣農民,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九日被思茅地區公安局綁架,後被思茅中級法院非法判刑二年,關押在女二監第四監區迫害。

259、呂榮芳,女,已退休,普洱縣法輪功學員。經歷了多次被非法抄家、綁架、拘留、審訊、洗腦、判刑等等迫害。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那天,呂榮芳與同伴張青相約去看舊時的朋友。正走在景東縣清涼鎮的公路上,突然被景東縣公安局警察抓捕。呂問:「憑甚麼抓我們?」警察回答說:「有人舉報你們散發法輪功宣傳品。」這就是呂榮芳被判刑四年的所謂「犯罪事實」。羅列的另一「犯罪事實」竟是說在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三日,幾個法輪功學員相約在一棵大青樹下學唱《為你而來》這首歌曲,說這是「非法集會」,大青樹下即為「犯罪現場」。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呂榮芳被投入到雲南省女二監迫害。

260、何景春,男,七十一歲,法輪功學員。雲南省思茅市景東林業局貝寧木場職工。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八日被雲南省思茅景東公安非法抓捕,被雲南省思茅中級法院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非法判刑兩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在監獄期間被強迫奴役勞動。

261、強輝,男,一九七五年生,法輪功學員。雲南思茅景東彝族自治縣人,曾從事過建築行業。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四日強輝被昆明市官渡區公安分局、官渡國保大隊綁架,關押在昆明市官渡區看守所,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四日雲南思茅景東彝族自治縣檢察院批准逮捕,之後強輝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官渡區看守所。到二零零九年年底被秘密判刑三年,送往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

262、吳明才(吳明財),四川人,女,六十三歲,法輪功學員,雲南省景東縣森林勘探局退休職工。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九日被思茅地區公安局綁架,思茅中級法院非法判刑二年,關押在女二監第四監區。在監獄期間被強迫奴役勞動,早上六點到晚上十點,二十四小時被包夾,長達半年的時間被逼迫坐小板凳,臀部都坐爛了。

(九)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西雙版納二名):區號0691。轄景洪市、勐海、勐臘三市縣。

263、李秀芝,女,五十多歲,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勐臘縣防疫站職工。二零零五年被綁架判刑三年,關押在女二監迫害。

264、邰惠,女,西雙版納勐臘縣人,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九年九月中旬,邰惠在玉溪華寧縣盤溪鎮對小學生講述法輪大法的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學生家長惡意告發,於九月二十四日早上被華寧縣公安局惡警在自營小吃店綁架,隨後惡警非法抄了小吃店並搶走法輪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二零一零年一月八日,被玉溪市華寧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送女二監迫害。

(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州九名):區號0872,轄大理、漾濞、祥雲、賓川、彌渡、南澗、巍山、永平、雲龍、洱源、劍川、鶴慶十二個市縣。

265、段義武,男,一九五零年十月十七日生,法輪功學員,白族,雲龍縣漕澗鎮中心醫院職工。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一日被雲龍縣公安局非法抓捕,十月十七日被非法逮捕,後被非法判刑四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

266、李永善,男,一九六三年三月十七日生,法輪功學員,白族,雲龍縣錫電公司醫院職工。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一日被雲龍縣公安局非法抓捕,十月十七日被非法逮捕,後被非法判刑四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

267、楊正國,男,一九六四年二月十九日生,法輪功學員,白族,雲龍縣漕澗鎮仁德居委嘎窩組農民。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一日被雲龍縣公安局非法抓捕,十月十七日被非法逮捕,後被非法判刑四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

268、張志如,女,一九六二年二月十八日生,法輪功學員,白族,大理州雲龍縣漕澗鎮辦事處四村農民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一日被雲龍縣公安局非法抓捕,被取保候審。後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

269、黃玉芳,女,四十歲左右,大理人,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五月被綁架並判刑五年,關押在女二監一監區迫害。

270、李現英,女,法輪功學員,下關市交通技術學校教師,四十八歲左右。二零零五年六月被下關市公安局綁架抄家,並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關押在女二監第五監區迫害。

271、歐雪昀,女,三十七歲,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三日上午十點多,在雲南大理玉幾島旅遊區發放真相材料時被人惡意構陷,被當地派出所綁架後非法判刑關進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272、陳光華,男,大理龍縣法輪功學員。被邪惡綁架判刑七年,關押在雲南省一監十五大隊迫害。

273、王左根,男,一九六三年十月十九日生,法輪功學員,白族,雲南省大理州雲龍縣漕澗鎮辦事處四村經商。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一日被雲龍縣公安局非法抓捕,十月十七日被非法逮捕,後被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

(十一)保山地區(二名):區號0875。保山市轄隆陽區、施甸縣、騰衝縣、龍陵縣、昌寧縣一區四縣

274-275、二人,楊光菊及哥哥楊開文,法輪功學員,保山施甸縣油望鄉永福村農民。他倆由於向當地民眾郵寄真相資料講真相,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七日被保山地區六一零及公安局綁架並各判刑三年,楊光菊被非法關押在女二監,楊開文被非法關押在昆明監獄迫害。

(十二)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四名):區號0692,德宏州轄芒市、瑞麗、隴川、梁河、盈江五市縣。

276、譚世田,男,雲南德宏州法遮島鎮法輪功學員。被梁河縣公安在家綁架,關押在梁河看守所,後轉到德宏州看守所。德宏州法院非法開庭二次。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九日,譚世田被非法判刑二年半,劫持到德宏州監獄迫害。

277、沈明,男、三十多歲,法輪功學員,德宏州瑞麗農場職工。二零零三年被綁架判刑四年,關押在省一監三監區。

278、顧正芬,女,法輪功學員,雲南省瑞麗市法輪功學員,原在四川成都市青龍場鐵路段工作,是雲南省瑞麗市畹町經濟開發區煉焦廠職工。因給原單位四川成都市青龍場鐵路系統寫信講真相,被鐵路宿舍居委會余主任與雲南省瑞麗市公安局畹町公安分局、成華區青龍警方、青龍場街道辦事處張富民等惡人闖入家中,強行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及真相資料。顧正芬正念抵制,並高呼「法輪大法好」,幾個惡警將她塞入警車,綁架至雲南省瑞麗市看守所。顧正芬被非法關押達半年之久,於二零零五年一月被瑞麗市惡黨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關押在雲南昆明市西郊林家院一六六信箱雲南省女二監集訓監區四組迫害。

279、徐玉珍,女,八十多歲,法輪功學員,雲南省德宏州潞西市芒市人,二零零二年被綁架判刑三年迫害,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曾多次被女二監集訓監區送進禁閉室迫害。

(十三)臨滄地區(六名):區號0883。轄臨滄市、鳳慶縣、雲縣、永德縣、鎮康縣、雙江縣、耿馬縣、滄源八市縣。

280、李震(李正),男,三十多歲,臨滄市鳳慶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初被非法判刑六年,關押在省一監四監區。因為李震從看守所一直到監獄都在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到監獄後就被數名惡警拳打腳踢,門牙被打落,全身多處被踢打致傷,到四監區後,李震仍每天堅持喊「法輪大法好」,除遭毒打外,入監後就給他戴上手銬近一年時間,最後手銬都鏽得打不開了。

281、楊鳳珍,女,六十九歲,臨滄市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五年一月被臨滄市六一零夥同公安局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被非法關押在女二監第四監區,因勞役時間過長、強度過大,導致嚴重心衰竭、小便失禁、臉和嘴烏黑,嚴重缺氧,人瘦的皮包骨,拖了幾個月,監獄於二零零六年八月才將楊鳳珍老人保外就醫。

282-283、二人,杜映芳,女,法輪功學員,臨滄市黨校職工。二零零五年一月被六一零及當地公安局綁架,並非法判刑七年,關押在雲南第二女子監獄第四監區,其丈夫是臨滄市市委職工,因妻子被非法抓捕,精神崩潰,憂慮去世。杜映祥,男(杜映芳的哥哥),被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

284、朱兵,男,五十二歲,法輪功學員,個體經營者。於二零零五年一月被臨滄市六一零夥同公安局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四年,送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

285、李鮮,女,三十五歲,法輪功學員,臨滄市中學教師。於二零零五年一月被臨滄市六一零夥同公安局非法抓捕。李鮮被判刑七年,被非法關押在第二女子監獄的第六監區。

(十四)其他:不能確定其所屬市、縣的六名:

286、李雲富,男,依照《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和平地向世人講清法輪功真相,二零零零年十月,被非法抓捕,判刑五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

287、孔華強,男,被關押在省一監十監區。

288、陳小乖,男,依照《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和平地向世人講清法輪功真相,二零零零年十月,被非法抓捕,判刑五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

289、周波連,女,雲南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在女二監迫害,被罰站了三天三夜,昏倒在地;最後被送去關禁閉。

290、高會芬,女,五十多歲, 雲南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在女二監迫害。

291、許建霞,女,六十多歲,二零零三年一月被綁架並判刑三年,被關進女子第二監獄第四監區迫害。

(十五)外省法輪功學員到雲南工作、出差辦事被綁架判刑人員十四名:

292、張文亮,男,山東省濰坊市所轄安丘市景芝鎮東營村人。二零零零年在北京證實大法,被綁架後正念正行闖出。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初隨雲南法輪功學員到昆明做真相材料,月底被抓,非法關押在昆明市五華區看守所,被昆明中院誣判四年,後上訴至雲南省高級法院,維持原判。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轉入昆明大板橋官渡監獄,十幾天後轉入雲南省第一監獄,遭到非人迫害,先後在六監區、五監區、八監區證實大法,堂堂正正走出監獄,於二零零四年五月三十日回家。二零零七年五月十日,被山東惡警綁架,劫持到淄博王村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遭殘酷迫害,身體非常虛弱,回家一個多月後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六日含冤去世,時年三十七歲。

293、鄭智陽,男,三十八歲,重慶籍在雲南打工的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在安寧市八街發真相資料時被安寧市公安國保大隊綁架,關押在安寧市看守所,隨後被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集訓監區後轉二監區迫害。在集訓監區關押期間由於鄭智陽拒絕幹奴活,被中隊長峗玉群指使犯人給他戴上手銬、腳鐐關進嚴管室,被罰坐在小凳子上二十四天,每餐只准吃二兩米飯,不讓吃肉,還遭惡警和犯人毆打,牙齒被打鬆動,由於長期遭受殘酷迫害導致「糖尿病」危症住院搶救,隨後被調二監區迫害,出獄時身體被摧殘的非常消瘦虛弱,一直都未康復,鄭智陽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在迫害中不幸去世。

294、侯發勇,四川省人,男,五十歲左右。在雲南省楚雄市被惡警劫持後非法判刑三年,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集訓監區時,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日是正月初三,監獄就逼迫犯人出工做苦役。侯發勇向監區申請,請假給家裏的親人寫封信,可就是為了這個合情合理合法的請求,副監區長趙凡不但不准侯發勇請假,還指使一夥犯人將侯發勇推進嚴管室,並且用手銬將侯發勇的雙手銬在鐵欄杆上,雙腳又戴上鑄鐵腳鐐,每餐只准吃二兩米飯。這樣連續迫害八十六天,致使侯發勇體重從八十三公斤下降至六十七公斤,對侯發勇造成了嚴重的身心摧殘。

295、包遠靖,男,副高級工程師職稱,青海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四日,到雲南景洪市出差,他向世人講述法輪功受中共迫害的真相時,被景洪市國安警察綁架、判刑四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八監區五分監區迫害期間,因沒有叫惡警丁永中監區長警官好就被戴上腳鐐、手銬關在陰暗潮濕的嚴管室內長達半年之久,其中有三個月時間每天二十四小時呈大字樣銬在鐵欄上,並多次被獄警指使犯人毆打。

296、方征平,男,五十六歲,四川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底,到雲南綏江縣發放大法真相資料,被綏江縣惡警綁架,後又被雲南綏江縣法院非法判刑六年,送省一監迫害。

297-298、遊全明、肖丹鳳夫婦:四川彭州市利安鄉三合村法輪功學員,因在四川不堪迫害而遠走雲南麗江打工度日。二零零七年十 月,彭州市幾個邪黨成員夥同三合村書記張洪全到雲南麗江將遊全明、肖丹鳳夫婦確認後,由麗江警察非法抄家、綁架,關押近一年後,被雲南省麗江縣邪黨法院誣審判肖丹鳳三年、遊全明五年冤獄送到雲南省一監、女二監後,一直不讓家屬接見。對家屬謊稱是遊全明沒有申請。其親人至今都不清楚遊全明的情況。

299、郝明新,男,山東省煙台人,四川成都雙流機場技師。因修煉大法被昆明市公安局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五年,關押在省一監七監區。郝明新在昆明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曾被惡警打斷兩條肋骨。

300、雷雲波,男,四十多歲,湖北武漢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後判刑五年,被非法關押在省一監迫害。之前在武漢曾被迫害非法關押過三年。二零零九年初剛被關押在省一監二監區期間,因向犯人講真相就被「犯人頭」將他關進嚴管室,隨後就被送到一監區嚴管隊關押,受盡了各種折磨。現被關押在省一監一監區。

301、楊興春,女,五十多歲,四川米易攀蓮鎮水塘村二社人,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楊興春被武定縣法院誣審非法判刑三年半,二十八日被送往昆明女二監迫害。

302-303、浩民興,男,三十多歲,成都民航一零三廠職工、法輪功學員;成都雙流一名叫林紅的女學員,不到三十歲,均被非法判刑關押在雲南省一、二監獄迫害。

304、紀廣奎,男,年齡不詳,合肥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六月在雲南又被公安綁架。邪惡之徒將紀廣奎由雲南轉至合肥非法判刑兩年。

305、呂松和,男,四川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被昆明太和派出所綁架,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

三、雲南被非法勞教迫害案例:

截至二零一一年八月止,全省有四百七十五名(人次)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迫害,其中:男一百一十八名,女三百五十七名(名字重複的為被再次勞教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名)

女三名:張菊芳。蔣鳴鳳、張蔚謹。
男七名:歐志明、周模芳。黃武弟、吳剛、申克強、歐志明、葉林。

二零零零年:(一百一十九名)

女九十名:梅碧林、何美華、王樹蘭、劉枝萍(二次)、王鳳瓊、李有桃、向華強、王天學(二次)、朱小玉、趙瓊美、代瓊仙、張淑芳、馬玲(二次)、沈躍萍、陳榮華、蔡淑芬、劉枝鳳、王萍、黃萍、塗思茹、代樂、唐蕊、朱麗君、李轉鳳(二次)、龍華鮮、張永瓊、肖玉霞、陳豔豔、鄧智旭(鄧志旭)、王玲、佘仁澍、牛玉瓊、李慧萍、李文英、李秀蘭、申會仙、張金仙、董瓊華、王美玲(昆明)、張文航(二次)、劉會蘭、秦瑞英、向國珍、陸杏妹、張警丹、蔣原瓊、李謙、楊秀芝、蔣鳴鳳、饒習(饒雪,二次)、盧杏妹、張於萍、徐顯華、李芝雅、歐陽依娜、余忠瓊、李淑鳴、李學蘭、申慧仙、李君萍、黃韜(黃濤)、馮華、陸鳳芝、何美瓊、黃喜蘭(二次,所外執行一次)、張余萍、徐興華 、周迎建(周迎健)、沈麗蓉、李志雅、邵鳳芝、劉愛華、李志萍、吳福雲、丁桂英、朱曉怡、楊美瓊、王淑萍、付國蘭、張程宇、楊雲傑、馬惠玲、周啟雲、朱萬珍、趙家芬、吳心明、代玉珍(二次,所外執行一次)、楊芳(二次,一次被建水惡警綁架後送到上海青浦勞教所勞教一年半)、王慧珍。

男二十九名:劉文、唐繼武、毛丹心、馬長生、馮寶定、施雲(二次)、胡浦東、王雲(非法加期五個月)、艾中華(二次)、仝德華、吳承志、陳光華、羅泰友、施紹偉、付德華、白龍軍、王任權、陳亞宏、楊紅軍、黎昆平、申克強、孫雲集、李超、何會榮、王峰、周炯、張旭、王晶、王志成。

二零零一年:(五十五名)

女三十五名:陳淑秋、趙飛瓊、張麗芸、陸薈屹、李青、江潤麟(江潤玲)、王伽月、林菊、張麗紅、鄧瓊仙(二次)、童先珍、尹瓊英、李永碧、李鳳嬌、張文、宋黎霞(被非法加期三個多月)、楊茂巧、王豔紅(王燕紅)、王豔輝、張林(張玲)、陸金玲、王匯真、譚世華(被超期關押八天)、楊明清(被超期關押十天)、葉茂、倪美珍(被超期關押一個多月)、楊雪梅、高花貫、薛冬梅、韋繼仙、蘇慧芝、郭玲(殘疾人,所外執行)、李瓊珍、偉紀仙、楊小明(二次,在西山區和昆明醫學院「六一零辦公室」以開除黨籍、下崗向其丈夫施壓,脅迫楊小明做了人工流產手術)等。

男二十名:鄧輝、胡秉清、李先澤(非法加期二百一十七天)、王應輝、葉保福(非法加期三個多月)、普正(非法加期三個多月)、吳桂友(二次,非法加期一百三十二天)、強輝、王曉華、沈柱友、王堯、李永寬、李振(李正,李震)、李權、李興、李志、鄔家和、吳國有、盧開惠、嚴經雄(非法加期七個半月)。

二零零二年:(四十五名)

女三十九名:王玉蘭(被非法加期七十天)、王天學、蘇瓊波、朱麗榮、李翠華、楊鸞英、朱德超、楊麗華、王美玲(楚雄,被非法加期八個多月)、洪藝釗(延期20天)、況德英(鄺德英,被超期關押半年)、鄧麗華、王玉潤、王連英、謝麗華、王勇、何秀芬、李竹秀、段旭英、張晶豔、鄧曉梅、鄧曉紅、沈承菊、趙正祝、安光秀、李玲珍、李秀芳、魏家碧、任本惠、張國芬、劉淡華、李瓊珍、任本惠、白培春、張國芬、況英(鄺英)、陳雲麗、李秀芝、趙永芝等。

男六名:芮忠明、陳敬武(陳進武,二次,非法加期五十天)、施雲、包遠靖(非法加期半年)、何遠超(成都人)、張子健(石家莊人,非法加期七個月)。

二零零三年:(二十名)

女十七名:鄧瓊仙、閆培春、張菊芳、王玲、李轉鳳、李國芳、李忠芳、高惠仙、晉愛澤、凌莉、可貴珍、楊昌蓮、韓曉玉、張秀英、孫治貴(二次)、馬慧玲(二次)、李萍(個舊)等。

男三名:紀開春、艾中華、李樹春(非法加期兩個月)。

二零零四年:(六十二名)

女四十九名:楊蘇紅、馬玲、付秀英、任庭芬、段桂蘭、呂俊霞(呂金霞)、幹雅芬、李雪芬(回家不久即去世)、袁世英、梅碧林(被非法加期一個月)、吳奇芬、孫懷鳳、劉枝萍(被非法加期半年)、姚佳麗、張菊芳、鄭翠蘭(被非法加期五十一天)、高瓊仙、馮麗華、王瑾傑、張警心、張曼華、廖存英、楊茂巧、肖木珍、張麗芳、丁樹梅、朱玲、毛繼水(毛滴遂,毛繫水)、楊志堅、易馬力、吳奇慧(被非法加期四個月)劉雲紅、陳水仙、石增映、楊志堅、常萍、李紹芳、李煥珍、張繼紅、陳順英、陳發春、顏建敏、楊小明、師文蓮(所外執行)、劉同榮(音,外省人)、孫顯馨(所外執行)、張玉(所外執行)、白美芬(所外執行)、李有桃(所外執行)等。

男十三名:鄧輝、蘇昆、李正、江玉留、郭宏雲、陳敬武(非法加期十個月)、趙永華、朱宗富(朱忠富)、胡今朝、左士光(左釋光,出家修煉)、管成才(廣成才)、畢朝清、保春生。

二零零五年:(五十名)

女三十九名:楊素芬、李君萍、楊文筠、李鳳仙(個舊市)、張蘋、廖秀瓊、徐惠瓊、代玉珍、黃喜蘭、況德英(鄺德英)、劉躍菊、楊德英、謝菁、顧秀芬、何美瓊、徐燕、祝宇平、石雙蓮、秦瑞英、張秀英、饒習(饒雪)、潘蓉、楊瓊仙、李萍、趙翠萍、王宇平(曲靖)、水慧蘭(傣族,西雙版納學員)、王德仙 、常萍、趙瓊美、張秀英(昆明)、張秀英(專縣)、王啟慧、袁春、施從芬(所外執行)、黃萍(所外執行)、陸杏妹及李靜及楊芳三人(被綁送上海青浦勞教所)等。
男十一名:楊林科、盧子毅、戴盆順、李文波(非法加期四個月)、王飛(非法加期一個半月)、張良(張亮,二次)、舒振鴻(非法加期3月)、李震(李正,李振)、譚建輝、董國兆、唐家讀。

二零零六年:(二十四名)

女十六名:劉燕、李華、孫蘭仙、瞿樹瓊、瞿樹仙、王玉蘭(被非法加期三個月)、趙樸英、邰燕、江紅玲、畢金梅、李瓊芳、劉惠蘭、李繼輝、黃熙蘭、張櫪元、錢淑芳(所外執行)等。
男八名:馮湧哲、姚樹華、何新泰、楊貴祿、鄭崇義(鄭從義)、陳鳳貴、楊緒春、桂春鎖。

二零零七年:(二十二名)

女二十一名:王麗春、戴金蘭、薛惠麗、郭玲娜(被非法加期五天)、安順蓮、桂瓊華(被非法加期兩個月)、桂茗珍、吳桂英、張清英、張瓊英、朱鳳蘭、汪晨、趙映鮮*、尹琴英、孫治貴、段雲、孫顯馨、鄧睿、朱木蘭、馮友秀、顧麗萍等。
男一名:季國強(山西太原)。

二零零八年:(十五名)

女十四名:李鳳仙(建水縣,被非法加期十五天)、孫巧玲(被非法加期二十八天)、黃玲萍、鄧曉梅、羅吉英、陳文芬、楊蘭英、唐嘉、劉亞瓊、李金煥、彭永年、楊蘭英、蔡文慧、王鳳娟(吉林榆樹市人,被非法加期三個月)等。
男一名:田王坤。

二零零九年:(九名)

女七名:關紅芬、張秀珍、何麗霞、高雲芬、揚菊芬、羅雲、林海英(超期關押一個多月)。
男二名:吳桂友、張良(張亮)。

二零一零年:(四名)

女二名:蘇淑珍、趙莉。
男二名:朱勇、龍安成。

二零一一年:(八名)

女八名:何佳曼、法桂仙、張雅法、顧麗清、張開鳳、楊胡、楊路、廖佳(所外執行)。

年份不清:(三十一名)

女十七名:張維華(音)、許鳳雲、王燕雨(音)、代木仙、賽玉華、殷祝英(音)、趙梓秀、段東蘭(音)、盛滇青、楊碧娥、殷祝美(音)、王霞、張全仙、董瓊華、嚴建敏(音)等。姜存華、張永琴。

男十四名:王國棟、王澤今、鄧四兵、王豐、李建強、劉峰、李永坤、張宏、楊貴陸、姜其波(音,開遠小龍潭電廠,在五大隊被迫害致瘋後,仍被關小號,後來不知下落)、王賽宇、吳誠志、付成華、康吉友。

四、雲南被抄家、綁架、拘留迫害案例:

截至二零一一年八月止,全省共曝光一千零四十三名法輪功學員被抄家、綁架、拘留迫害:

(一)昆明市(五百三十九人):區號0871。轄盤龍區、五華區、西山區、官渡區、呈貢、晉寧、富民、嵩明、宜良、安寧、東川、尋甸、石林、祿勸。

李慧萍、李文英、普寶、劉毅清、董碧薇、吳芸、 李祖英 、於蘭茹、朱榮珍、車泗坤、范玉玲、梁東、凌育彪、左立新、王嵐、 趙詠梅、 趙晨宇、田雲波、李君萍、孫雲集、高虹、王洪芬、周志明、張旭、 高雲仙、 高惠仙、馮寶定、高明仙、李健英、普正、郭宏雲、王志梅、謝梅、 向華強、 楊瑞萍、楊木花、袁世英、高寶德、王雲、祝豔存、狄建超、凌莉、 張惠芬、 劉明忠、史喜芝、桂明珍、周模芳、葉茂、童先珍、葉保福、楊明清、楊淑華、李文波、羅泰友、王蓮芝、張秀英、王勇、董桂芬、李士珍、李秀、董志昆、耿淑華、李桂芝、譚玲芳、王匯真、郭娟、張小玲、韓震昆、何其瓊、韓俊玉、普寶玉、趙雪梅、王敬仙、陳玉林、繆青、代瓊仙、黎昆平、李謙、董啟昆、楊德英、鄧瓊仙、陳豔豔、徐偉、周晉、龍華鮮、李金芬、丁桂英、鄭聲玲、陳峽生、寇巧雲、吳麗雲、何家華、段非、朱恩華、郭玲娜、胡關明、李培高、陳煥麗、彭素芬、張美蘭、史元光、劉蓉、楊明忠、王任權、王貴榮,嚴靜雄、李桃有、嚴貴生、李國萍、張如芬、李平、王瓊華、夏曉英、孫永芬、劉永貴、吳桂友、徐清福、譚美瓊、李林書、李福、宋黎霞、倪美珍、魯繼英、郭友珍、葉元香、彭正蘭、郭女士、孔富英、石雲、李華萍、趙海鷹、陳敬武、賀桂仙、李惠民、劉榮仙、蔣桂珍、陳建國、何麗、張燕妮、楊小明、何佳曼、法桂仙、張雅法、羅惠珍、楊朝倫、史元光、張放、偉光震、李有桃、付秀英、馬長生、周錫鋼、歐志明、任庭芬、李從亮、施雲、 段桂蘭、胡浦東、關紅芬、楊志堅、李秀英、易馬力、李雙菊、趙永華、張玉、 李雪芬、徐愛玲、張麗芳、紀開春、鄭友益、江海、王天學、何新泰、馬玲、 揚貴祿、艾中華、朱小玉、仝德華、吳承志、史文英、趙文明、王世清、蘇昆、 張如瓊、林海英、陳小衡、楊蘇紅、孔石英、張水蘭、沈柱有、張汝瓊、劉紅、 宋克慧、閔蘭珍、文春福、田豔華、李瓊芳、廖佳、韓景琪、郭友芝、王飛、揚能文、安順蓮、梁國芬、張麗媛、李煥珍、李瑞華、袁興壽、唐維武、肖某、江玉留、王玉蘭、曹素珍、李永碧、王曉華、王雲仙、紀紅蓮、杜傳芳、圓圓、張利元、李惠珍、何惠萍、陳文芬、胡光明、彭珊英、蒙有珍、吳敏芬、李某、 史祖芳、趙瓊芳、侯萬麗、姚佳麗(姚佳利)、宋順玲、張碧新、張天秀、羅雲、王貴榮、王任權、張麗紅、彭菊仙、張永瓊、祁希賢、許振民、張淑芳、李華、曾遠萍、張菊芳、肖木珍、李轉鳳、謝麗華、馬惠玲、周吉昌、朱麗君、朱培、 晉蘭芬、楊惠蘭(楊慧蘭)、韓國龍、朱東霞、賀桂珍、夏曉燕、趙樸英、王堯、吳桂英、尹琴英、張清英、肖玉霞、鄭翠蘭、劉躍菊、劉選芬、李鳳嬌、張文、蔡文慧、黃玲萍、趙春芳、劉惠蘭、何秀芬、楊惠珍、許諒芬、何麗霞、艾翰、李祝玉、梁秀華、何家華、趙翠萍、高保德、高雲芬、耿淑豔、梁慶富、陸偉、李世珍、吳國有、葉美貞、楊蘭英、楊淑華、劉亞瓊、羅吉英、葉春燕、唐嘉、林天清、彭永年、錢煥英、溫永樹、田玉坤、劉亞玲、唐某某、何志高、唐鈺、李金煥、李忠芳、蔡念如、王文欽、聶碧華、余玉慧、代鑫紅、陳桂仙、莫榮、朱玉蓮、鄧桂英、馮友秀、顧麗萍、王澤金、童行珍、吳慧英、胡瓊芬、段雲、朱木蘭、王瑾傑、桂春鎖、邵語誠、李玲珍、祝宇平、馮麗華、張瓊英、李南、周繞麗、王鳳仙、丁寶良(丁保良)、張櫪元、徐冬梅、楊慧蘭、薛家碧、謝梅、李芹芳、陳進武、魏家碧、張桂芳、李慧芬、把明波、張文航、張宏、張正春、施體珍、姚樹華、畢金梅、朱國清、呂桂香、祝慧瓊、楊瓊仙、高紅、何美瓊、丁樹梅、杜宜俊、劉翠仙、顧利萍、譚世華、胡今朝、陳榮華、徐燕、顧秀芬、陳淑秋、曾紹蘭、王誼傑、字秀蘭、潘玉芳、侯某某、王世清、王星、楊槐英、李從亮、嚴經雄、黃龍珍、李方珍、黃榮華、黃菊美、譚再芝、馬燕、梅碧琳、李竹秀、孫顯馨、張晶豔、歐志明、廖存英、顧忠蘭、佘仁澍、聶某、段冬梅、保春生、唐澤生、馬慧玲、韓曉玉、陳菊仙、申克強、夏傑、丁桂英、黃兆芬、高翠芳、裴某某、 王玲、 王德仙、葉春燕、林天清、李南、丁樹梅、張維華、王燕雨、殷祝英、段東蘭、盛滇青、肖尊雲、王霞、周炯、林波、紅雲、毛繼水、張惠芬、王其惠(王琪慧)、張警心、鄭從義(鄭崇義)、 張秀珍(張秀貞)、周迎建(周迎健)、楊功秀、吳奇芬、 張曉雲、呂俊霞、韓樹林、 毛丹心、張良、林菊(林琴、林岑)、羅明湖、王自蘭、楊萬仙、郭伶、舒振鴻、王樹蘭、趙飛瓊、王景雯(關押於上海監獄)、楊紅軍與張曉蘭夫婦(在廣州被綁架)、楊淑娟(在廣州被綁架)、梁秀華及丈夫母親哥嫂五人、席敦明、袁淑英、李世霞、趙瓊美、王慧蓮、李文珍、湯文祥、黃玉、朱永珍、馬仕珍、祁福壽、於鳳仙夫婦、紀福仙、張開流、李瓊、馬清源(七歲)、陳惠、楊珊珊、紹蘭芝、朱永珍、陳芝潔、方德秀、向右林、陳丹宇、李麟書、王漢偉、賴元川、周濤、 何安祥、鄧家鳳、魏雲梅、楊胡和楊路姐妹及其他共8名、趙麒麟、賴高華、李樹鳴、卞雲山,張美媛、吳興明、歐陽依娜、吳誠志、付成華、蔣鳴鳳、黃武弟、張永琴、丁紅、張茹惠、陳芝瓊、彭某、余某、楊某。

外省學員:
何遠超(四川)、徐長征(四川)、陶昌全(四川)、林紅(四川)、浩民興(四川)、唐相水(四川)、楊興春(四川)、丘學燕(山東)、郝明新(山東)、羅豔玲(羅燕玲,吉林省)、王鳳娟(吉林)、吳瑞榮與雷映群夫妻(湖南省)、羅娟(湖南)、張子建(河北)、湯毅(重慶)、張文亮(張文良,山東)、露露(廣州)、紀廣奎(合肥)、鄭智陽(重慶)、雷雲波(湖北武漢)。

(二)曲靖地區(三十五人):區號0874,轄曲靖、宣威、會澤、富源、陸良、羅平、師宗、馬龍、沾益九縣(市)。

張興蘭、楊春、 徐燕京、母其黨、李曉美、梁國芬、陳柯宇、王宇平、趙秀芝、黃喜蘭、繞習、謝昆華、魏生晶、陳雨顆、趙群美、楊蘭英、趙有年、蔡念汝、蘇淑珍、王應聰、 粱雲、趙莉、謝昆華、趙美英、顏建敏、王建華、黃蘭蘭、代木仙、楊碧娥、嚴建敏、代玉珍、泰飛(音)、劉申(音)、馬先明、季國祥(山西省太原)等。

(三)玉溪地區(六十二人):區號0877,轄紅塔區、澄江縣、江川縣、通海縣、峨山縣、華寧縣、元江縣、易門縣、新平縣,共有一個區,八個縣。

顧麗青、鄧翠蘋、牛玉瓊、陳亞宏、何友林、黃貴平、楊柱、李秀蘭、師學慧、李建強、李永坤(李永寬)、潘勝華、劉樹華、李廷貴、王豐、劉峰、解保芬、李瑞華、孫蘭仙、瞿樹瓊、瞿樹仙、申會仙、許瓊芬、張金芝、常萍、李玲珍、朱鳳蘭、馬慧蘭、胡某某、楊留德、李玉萍、張金仙、董瓊華、張亢、師學慧、李秀芳、郭鳳仙、李靜、張秀英、畢朝清、李瑞華、 張洪、張紹芳、許鳳雲、管成才(廣成才)、陳冠華(音)、劉惠蘭(劉會蘭)、薛惠麗(薛慧麗)、黃韜(黃濤)、飛雪龍、胡憲鼎(胡憲頂)、荊雲飛及母親、沈躍萍與普志明夫妻及兒子、桂瓊華及丈夫溫連春、陳光華及妻子鄧智旭、化蘭仙,(化嵐仙)、郭瓊華。

(四)昭通地區(三十一人):區號0870,轄巧家、鹽津、大關、永善、綏江、鎮雄、彝良、威信、水富和新設立的昭陽區。

王建英、湯繼榮、李世會、謝庭芳、黃天菊、孫治貴、鄧曉紅、鄧曉梅、沈承菊、吳仕齊、趙正祝、安光秀、楊昌蓮、鄧光輝、王慶蘭、何明鐘、李郝曉、周桂英、陳順英、陳發春、龍安成、張朝宣、龍安俊、遲志、鄧元、楊遵秀、羅德芳、鄧太和及妻子、鄺德英、方征平(西昌)。

(五)楚雄彝族自治州(五十七人):區號0878,轄楚雄、祿豐、武定、元謀、牟定、雙柏、南華、永仁、大姚、姚安一市九縣。

代樂、施宗佩、施紹偉、孫懷鳳、吳寶元、李慧珍、塗思茹、徐麗娟、董國兆、朱蘭、寥麗清、李紹芳、謝麗華、萬國良、鄧麗華、侯發勇、陳少龍、黃萍、徐亮、王美玲、何秀芬、於蘭茹、王莉莉、角如慧、陳學敏、洪藝釗、 彭明、王萍、劉枝萍、付德華、妙揚華、鄭順惠、任本慧、閆培春、張國芬、白龍軍、唐蕊、馬桂華、王玉潤、王連英、李秀芳、朱宗富、田玉坤、李瓊珍、劉翠仙、趙春芳、蔡淑芬、付成華。

四川籍:沈士德、李富春、陳煥生、侯發勇、楊興春、朱忠富(朱宗富)、蔣光富、倪家祥、趙慧敏。

(六)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一百六十五人):區號0873。轄蒙自、個舊、開遠、建水、彌勒、瀘西、石屏、屏邊、金平、元陽、紅河、綠春、河口等十三個市縣。

張鳳琴、廖秀瓊、楊鸞英、朱德超、王伽月、王風瓊、楊芳、何美華、蘇慧瓊、張麗瑩、謝曼華、陸薈屹、王玉田、楊松青、趙鳳雲、李青、陳運瓊、李文翠、王春梅、蘇瓊波、王宇中、張連珍、王麗春、周蘭芬、羅芳、朱麗榮、李翠華、萬秀芬、劉鳳美、劉淡華、陳雲麗、趙永芝、張桂仙、李萍、李惠琴、楊麗華、楊麗輝、白美芬、師文蓮、王宇平、王忠平、繆瓊珍、劉燕、陳象徵(陳相珍)、楊素芬、宋成英、張如秀、高琴仙、李靜琴、楊文筠、高孟園、馬林、王有芬、徐麗萍、李鳳英、蔣橋、高夢雲、馮學蓉、何玉蘭、李瓊芬、張蘋、劉瓊珍、秦鳳珍、萬紅麗、張瓊芬、尹秀生、黃秀瓊、楊雪蓮、劉惠芳、梁榮、錢淑芳、張秀英、王鳳芝、孫巧玲、沈紹清、龍智英、李慧珍、冷樹琴、羅芳、林秀英、戴金蘭、李雲武、段玉芬、李亞萍、方有芝、李夕珠、鄒振英、楊芬、鄧雲珠、王蘭芬、蔣玉花、黃崇芬、楊從儀、萬家玉、蔣常德、那生瓊、陳勇、周玉芬、王德仙、柴瓊、付毅楷、王樹邛、李貴彩、金凡學、楊義學、 鄧輝、馬國忠、何雲春、江昆、徐懷功、戴盆順、楊林科、盧子毅、張正喬、 王暉、楊天宏、林崇福、 黎明、芮忠明、師樹榮、劉炳恆、萬永生、孔慶黃、陳堯、常平、馬旭勇、曾繼禹、劉文、姜其波、李玉珍、楊麗文、劉澤雲、魏雲、田雲波、陳秀英、敖英、季雪華、胡芳芳、胡玉蘭、馬建敏、周火德、邱華、尹輝、金菊珍、陳錦輝、李鎖英、陸紅仙、萬瓊、賽王華、董銘祖(董茗祖)、劉愚(劉月)、江潤麟、徐惠瓊(徐繪平)、楊膳偉(楊善煒)、萬喬英(萬秀英)、蔣玉華(蔣豔華)、李鳳仙(個舊)、李鳳仙(建水)、何蓮春(何迎春)、崔玲(崔琳)、彭文秀(其未修煉的兒子、兒媳及孫子被綁到公安局,遭到恐嚇訊問,被非法拘留三天才放回)、李雅芝、朱美英。

(七)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州三十人):區號0876,文山州轄文山、硯山、丘北、廣南、富寧、馬關、西疇、麻栗坡。

王春蘭、週會芬、李國芳、趙躍、周波、葉豔芬、楊翠芬、康永蘭、葉彥珍、
蘭穆昌、盧杏妹、王保順、朱勇、 朱玲、楊應榮、楊春芬、雷昨信、胡慧澤、胡道仙、劉裴芳、周朝慧、趙華英、趙梓秀、方世梅(方世敏)、周德富(周德福)、李琴(李群)、嚴正書(袁正書)、葉彥珍(葉彥芬)、陳桂芬及 女兒。

(八)普洱地區(原為思茅地區十九人):區號0879,轄思茅、普洱、墨江、景東、鎮沅、景谷、江城、瀾滄、孟連、西盟。

胡秉清、李先澤、何景春、強輝、呂榮芳、王應輝、陸金玲、盧開惠、王燕輝、李朝榮、唐家讀、趙華瓊、陸桂華、謝宏宇、張鳳瓊(張鳳琴)、吳明才(吳明財)、楊丕芝、王豔紅(王燕紅)、張林(張玲)。

(九)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二十人):區號0691,轄景洪市、勐海、勐臘。

嚴世賢、李建英、蔡鵬順、朱彩娥、馮湧哲、蔡晴如、 施從芬、 謝菁、譚建輝、邰燕、邰惠、李瓊芳、姜紅玲、楊緒春、水慧蘭、 王毅松及女兒、包遠近(青海,包遠靖)、王晟標(河北)、李秀芝。

(十)大理白族自治州(三十三人):區號0872,轄大理、漾濞、祥雲、賓川、彌渡、南澗、巍山、永平、雲龍、洱源、劍川、鶴慶。

李現英、段義武、李永善、楊正國、張志如、歐雪昀、陳光華、歐陽正、單永仙、赴映鮮、堯知芬、張貴新、王太山、楊王芬、陳鳳貴、陳水仙、石增映、蘇慧芝、杜淑芬、羅家瓊、張曼華、張繼紅、王雲、左釋光(出家和尚)、黃玉芳、王左根(王佐根)、彼得法爾克(Peter Valk,二十八歲,荷蘭公民)、陳月仙、李桂仙、李美仙、安榮芬、楊桂蘭、陳麗雲。

(十一)保山地區(二人):區號0875,轄隆陽區、施甸縣、騰衝縣、龍陵縣、昌寧縣一區四縣

楊光菊、楊開文。

(十二)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德宏州七人):區號0692,轄芒市、瑞麗、隴川、梁河、盈江。

夏嘉偉、徐玉珍、沈明、譚世田、顧正芬、揚發招、吳心明。

(十三)麗江地區(六人):區號0888,轄麗江、玉龍、永勝、華坪、寧蒗。

遊全明(遊權民)、肖丹鳳(肖單鳳)、張開鳳、洪永玉、周富民、何孝瓊。

(十四)怒匯栗栗族自治州(二人):區號0886,轄瀘水、福貢、蘭坪、貢山。

林冬梅、楊毛巧(揚茂巧)。

(十五)迪慶藏族自治州(二人):區號0887,轄香格裏拉、德欽、維西。

楊文學、納木措。

(十六)臨滄地區(十人):區號0883,轄臨滄市、鳳慶縣、雲縣、永德縣、鎮康縣、雙江縣、耿馬縣、滄源。

李震(李正,李振)、李權、李興、盧開惠、王燕輝、楊鳳珍、杜映芳、李鮮、朱兵、李志。

(十七)其它戶籍不明的(二十三人):

李雲富、孔華強、陳小乖、周波連、高會芬、許建霞、徐燕、 石雙蓮、張警、 張宏、張全仙、董瓊華、王國棟、張宏、 王澤今、鄧四兵、李建強、劉峰、 李永坤、楊貴陸、王賽宇、康吉友、姜存華。

五、全家被迫害案例:

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古今中外歷史上罕見的,不僅法輪功學員本人遭受到迫害,還牽扯連累到其家人一起被迫害,親朋好友也被株連。許多家庭被迫害的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下面是我們收集到的部份家庭多名成員被迫害的情況。

(一)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家庭被迫害案例

1、原昆明步兵學校校級軍官林波一家十一口被迫害案: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三日昆明官渡區公安分局以全家多人修煉為名將法輪功學員林波抓捕,並沒收其身上攜帶的兩千多元錢及手機、BP機。非法闖入林家抄家,將林波十二歲的兒子、弟弟、妹妹、妹夫、姪女、表妹等共十一人綁架到官渡區公安分局非法審訊。以威脅、恐嚇等手段逼迫林波十二歲的孩子及姪女說出林波妻、弟媳及小妹的下落。並查封了林波妻及其小妹僅以維持生活的兩個小店。被押入大牢的林家四兄妹在公安的迫害下,受到非人的折磨。林波妻、弟媳及小妹被迫流離失所。公安抓捕不到他們,竟非法抄了林波小妹男朋友的家。隨後林波及兩個弟弟和妹妹被非法勞教。

2、原林業醫院副院長葉保福一家被迫害案:
葉保福,男,六十二歲,原林業中心醫院副院長(二零零五年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開除工職);妻子楊明清,女,五十九歲,原林業培訓中心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五年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開除工職),女兒葉茂,女,三十四歲,被公安逼迫失去工作。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葉保福與妻子楊明清到雲南省委上訪被非法關押三十天;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五日葉保福與妻子楊明清、女兒葉茂在流離失所住地被昆明市盤龍區國安及防暴隊非法野蠻綁架,隨後葉保福與妻子楊明清被非法勞教二年,女兒葉茂被勞教一年;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葉保福與女兒葉茂在家裏又再次被昆明市盤龍區國安、「六一零」綁架(妻子楊明清在辦公室被綁架)、抄家,關押在盤龍區第二看守所,隨後被非法判刑五年,妻子和女兒同時被判刑三年。

3、雲南大學副研究員馬玲兄妹兩家六人被迫害案: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午飯後馬玲和丈夫張開流與弟弟馬先明(男,四十多歲,昆明市煤機廠馬龍分廠幹部)及弟媳李瓊(四十多歲),七歲的兒子馬清源到翠湖公園馬路邊煉功時,被武警綁架,並非法審訊、拍照、筆錄,隨後被拉到官渡區公安局,被五華區公安分局接走後到深夜才釋放。馬先明被非法刑事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日晚馬玲與女兒張吉坐車在去北京途中到雲南省曲靖時被昆明市公安局劫持回昆明,非法將她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九天,被非法勞教兩年半,非法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4、退休職工李福夫婦被迫害案:
李福(男,六十九歲),孫顯馨(女,六十四歲)夫婦。老倆口因到法輪功學員王樹蘭女士家被昆明西山區國保大隊惡警跟蹤拍照,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被非法抄家,抄走大量私人物品,被監視居住,隨後被非法判刑。

5、網球運動員韓震昆夫婦及父親被迫害案:
韓震昆(男,三十多歲,原體委網球運動員)與妻子郭娟(女,三十多歲)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從家中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七年,郭娟被判刑三年。父親韓國龍(男,七十四歲)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七日在家中被盤龍公安分局到家中綁架,聲稱擾亂社會秩序,非法拘留二十七天,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盤龍區第一看守所。

6、雲南建築機械廠退休工人沈柱友被迫害案:
沈柱友,男,五十多歲,雲南建築機械廠工人,二零零四年四月四日與妻子一道到雲南省委上訪被綁架關押。

7、昆明法輪功學員韓書林和孔石英夫婦被迫害案: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中午一點半左右,昆明市五華區翠湖派出所和五華區國保大隊的十幾名惡警非法闖進韓書林家,大肆掠搶私人物品,綁架了夫婦倆和幼小的孩子,隨後,公安敲詐孔石英三千元以「取保候審」。二十八日下半夜三點,孔石英和孩子才回到家,十多歲的孩子現在還在極度驚嚇中。目前,韓書林、孔石英被非法判刑三年,韓書林現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

8、昆明理工大學教師徐偉夫婦被迫害案:
徐偉(男,四十多歲,昆明理工大學教師)與妻子陳豔豔(女,四十多歲,昆明理工大學後勤集團職工),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上午,在昆明市副市長、市委常委兼昆明市公安局局長杜敏的親自指揮下,昆明五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調集十多輛警車、幾十名惡警,在法輪功學員陳豔豔的工作單位昆明理工大學白龍校區將其綁架,同時綁架了在家中的丈夫徐偉,隨後徐偉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妻子陳豔豔被非法判刑七年。

9、昆明法輪功學員龍華鮮母女被迫害案:
龍華鮮(女,五十九歲)與女兒周晉(女,三十多歲)。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二日被綁架,抄家,隨後被判刑三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10、林業職業技術學院高級教師周模芳、梅碧林夫婦被迫害案:
周模芳(男,五十多歲,林業職業技術學院高級教師)與妻子梅碧林(女 ,五十多歲,林業職業技術學院高級教師)夫婦多次被綁架、關押,周模芳被勞教一年,判刑五年;梅碧林被兩次勞教。

11、昆明法輪功學員李瑞華、林海英母女被迫害案:
李瑞華(女,六十多歲)和女兒林海英(年齡未知)。二零零九年四月李瑞華和女兒林海英母女因講真相被綁架,林海英被非法勞教兩年。母親李瑞華被關押。

12、西山區蔬菜公司退休職工肖木珍與女兒王玲被迫害案:
肖木珍(女,六十三歲,西山區蔬菜公司退休職工),女兒王玲(三十多歲),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八日王玲因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公安抓捕,憑著五華公安分局的一張拘留證就將她勞教兩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肖木珍為此到雲南省公安廳信訪處反映女兒王玲被非法勞教的情況,當天就被五華公安分局的惡警非法審訊。

13、安寧市郭宏雲、王志梅夫婦被迫害案:
郭宏雲(男,三十九歲,安寧市大黃磷廠職工)。妻子王志梅(女,三十六歲,安寧磷肥工業公司職工)。郭宏雲二零零四年被綁架後非法勞教,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又被安寧市公安局綁架後枉判四年。妻子王志梅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被安寧市公安局綁架拘留,非法判刑四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單位解除了與郭宏雲、王志梅的勞動合同。

14、楊紅軍、溫蘭夫婦在廣州被綁架案:
楊紅軍(男 ,三十多歲,西南林學院教師),妻子溫蘭(女,三十歲,廣州順德一外資企業做管理)。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楊紅軍、張曉蘭夫婦在廣州發真相光盤時被綁架,被關押在順德看守所。

15、梁東夫婦在廣州被綁架案:
移居廣東的梁東(男,四十多歲)、羅小娟夫婦二零一零年八月晚在廣州路邊飯館吃完晚飯後,被廣州越秀區國保大隊惡警朱偉強、曾侃綁架,惡警闖到其租房非法抄家,搶走手提電腦和真相資料等。後邪黨公檢法幾次開庭,梁東被判刑三年,羅小娟被判刑二年,緩期三年。

16、昆明工程師左立新與妻子朱榮珍被迫害案:
左立新,男,六十多歲,昆明市法輪功學員,雲南省昆明市呈縣郵電局的退休幹部。十多年來被非法抓捕五次,其中洗腦一次,非法關押三次,判刑一次。在最後一次被判刑迫害十八個月,剝奪了所有的工資、福利和社保;妻子朱榮珍,女,五十七歲,昆明法輪功學員,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四日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期間,被迫害致高血壓,送進雲南省監獄總醫院住院,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中共法庭在醫院秘密開設了簡易法庭,法官對朱榮珍說「你寫保證不煉法輪功,就可以判緩刑回家,如果繼續煉法輪功就判有期徒刑三年。」只因她拒絕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被中共法庭非法判刑三年。

17、昆明東川區楊能文、安順蓮夫婦被綁架案:
楊能文(男 ,六十多歲,退休工人)與妻子安順蓮(女,六十多歲,退休教師),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早上吃完早點準備到外面散步,剛下到樓梯口院壩時,就被五華國保大隊警察馬斌(曾經積極參與綁架過多名法輪功學員)、高新開發區公安分局楊永興(曾經三次參與綁架和抄安順蓮的家)等十七名警察堵在院壩內。惡警們強行將夫婦倆劫持回家,並非法抄家,野蠻的翻箱倒櫃,連床都翻過來看,最後抄到了幾本大法書和三本真相小冊子和一本《九評》,隨後將夫妻倆綁架到馬村派出所,做完筆錄後楊能文被放回,安順蓮被非法送五華看守所關押迫害。

18、昆明市第二職業中專教師江玉留、石雲夫婦被迫害案:
江玉留(男,三十多歲)與妻子石雲(女 ,三十三歲)都是雲南省昆明市第二職業中專教師。二零零四年七月七日早上,盤龍分局的公安以請江玉留到國保有事相商為由,將他帶上車,直接送往綠豐大坪壩第二勞教所勞教二年。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上午,在惡警練學騰的幕後策劃和直接指使下,把石雲綁架後判刑七年,現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19、林業職業技術學院教師案徐太原、蔣厚瓊夫婦被綁架勞教案:
徐太原、蔣厚瓊夫婦於二零零零年被綁架、勞教,在勞教所邪悟後至今。

20、昆明黎昆平、李謙夫婦被非法判刑案:
黎昆平(男,四十多歲),妻子李謙(女,三十八歲),黎昆平二零零零年被綁架勞教後邪悟,二零零八年因為發大法真相資料被判刑四年,關押在省一監一監區又邪悟,並助紂為虐幹了許多壞事。李謙,女,三十八歲,二零零零被勞教,二零零八年四月六日在雲南永仁縣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惡人舉報遭惡警綁架,判刑三年,關進女二監迫害。丟下一兒一女,大的五歲,小的剛滿三歲,由李謙父母撫養。

21、昆明市祿勸縣法輪功學員楊胡、楊路姐妹倆被綁架案:
二零一一年五月昆明市祿勸縣楊胡、楊路姐妹倆與其他六名法輪功學員在某農家樂學法煉功,被惡人誣告後被祿勸縣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關押在祿勸縣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後雖然八名法輪功學員都已釋放,但楊胡、楊路姐妹倆卻被國保大隊隊長曾學德堅持要送勞教。

22、唐繼武夫婦被迫害案:
二零零零年唐繼武及妻子先後被綁架、關押、勞教,唐繼武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妻子被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二)紅河州法輪功學員家庭被迫害案例

23、建水法輪功學員彭文秀全家被迫害案:
彭文秀,女,六十九歲,建水西莊鎮農民。因修煉法輪大法,二零零四年六月三日被惡警抄家,未修煉的兒子、兒媳及孫子被綁到公安局,遭到恐嚇訊問,被非法拘留三天才放回。六月五日,惡警又到紅河州石屏縣(距建水四十公里)三女兒楊麗輝家抄家,把她綁到建水西莊派出所非法審訊一天才放回。六月六日又到在昆明市工作的二女兒楊麗華家抄家(未抄到任何資料),並將楊麗華綁回建水關押在看守所迫害到七月十二日,在壓力、誘騙之下楊麗華將隱藏的大法資料、書籍、磁帶、光盤等交給了邪惡。七月十三日邪惡並沒有按所說的交書後就放了她,而是將她非法勞教二年,送昆明大板橋雲南省女子勞教所迫害。

受此事牽連,還有多個家庭被抄,十人被送到(二零零四年七月)建水縣民兵基地的洗腦班迫害。這次被邪惡搶走的大法書籍及真相資料有上千份。

24、蒙自黎明、劉燕夫婦被綁架判重刑案:
黎明,男,四十七歲,紅河州教育局教研室職工;妻子劉燕,女,四十七歲,紅河州水利局職工。夫婦倆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被蒙自縣及開遠市公安國保惡警綁架、抄家,隨後被判刑,黎明被非法判刑三年緩五年。劉燕被判重刑十年。

25、建水馬旭勇、朱麗芳夫婦被迫害案:
馬旭勇,男,現年四十八歲,雲南建水人,建水縣工商銀行業務部主任。二零零零年四月被綁架二十多天後放出。其妻朱麗芳同為建水縣工商銀行職工,雲南省個舊市人,曾患有多種疾病,一九九七年修煉大法後各種疾病不治而癒,身心健康,一直堅修大法,其丈夫被綁架後,在「六一零」及單位的巨大壓力下,朱麗芳被逼寫了「三書」,導致舊疾復發,最終轉為癌症。在治療的一年半時間裏,邪惡並未停止迫害:如有一次要按時間到昆明化療,「六一零」不讓去,說是怕人跑了(實際上人走路都困難了),最後單位在人員萬分緊缺的情況下,派出兩名職工跟到二百多公里外的昆明醫院,全天二十四小時監視,才得以入院治療。其間,其丈夫與其他法輪功學員一起被單位逼寫揭批材料,並召集職工開揭批會,人人過關發言;多次被國安部門及六一零非法傳訊、強迫到洗腦班洗腦、上電視;在家休息時,多次被國保大隊、縣六一零辦、居委會相關人員半夜三更非法入室騷擾。迫害和騷擾最終導致朱麗芳病情惡化,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中旬去世,年僅三十九歲。

26、個舊市雞街冶煉廠盧子毅、李鳳仙夫婦被迫害案例:
盧子毅,男,五十六歲,個舊市雞街冶煉廠退養職工,妻子李鳳仙,女,四十九歲,個舊市雞街冶煉廠退休職工。夫妻二人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夜被雞街公安分局惡警從家中綁架,抄走大法書籍及複印機一台,盧子毅被非法勞教兩年(監外執行),李鳳仙被非法勞教兩年,非法關押在昆明大板橋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27、蒙自縣李夕珠、鄒振英母女被迫害案例:
李夕珠,女,六十多歲;女兒鄒振英,三十多歲。於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外出講真相時,被蒙自縣國保公安人員跟蹤,遭綁架,女兒當晚放出。李夕珠和另一名幫開車的駕駛員(未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在蒙自縣白露腳看守所。

28、建水工商銀行紀檢監察室主任劉文、楊麗文夫婦和母親李玉珍被迫害案:
劉文,男,紅河州瀘西縣人,四十八歲,建水縣工商銀行紀檢監察室主任。二零零零年六月被建水惡警綁架勞教二年,送雲南省第二勞教所祿豐縣大平壩迫害。其妻楊麗文,女,建水縣工商銀行儲蓄所主任,四十五歲,紅河州瀘西縣人,二零零零年八月中旬,被撤職綁架到建水縣民兵基地的洗腦班迫害,一同被綁架到洗腦班的還有楊麗文的母親李玉珍(已退休),女,約七十歲。二零零一年三月楊麗文第二次被送到個舊市茶桑果站洗腦班迫害。

29、建水縣工商銀行職工徐懷功、王鳳瓊夫婦被迫害案:
徐懷功,男,五十一歲,建水縣工商銀行職工,二零零零年八月被綁架到建水縣民兵基地的洗腦班洗腦。妻子王鳳瓊,女,建水人,四十七歲,建水縣工商銀行職工,因到北京上訪,二零零零年六月被綁架送昆明大板橋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勞教二年。

30、建水縣楊鸞英、劉月母子上訪被迫害案:
楊鸞英,女,建水縣人,六十多歲,建水縣人民醫院退休職工,丈夫早亡,一人獨自撫養兒子。二零零零年六月與兒子劉愚(男,二十多歲,建水縣財政局職工)到北京上訪為大法鳴冤,母子倆在北京被建水惡警綁架回建水關押至八月中旬,隨後又被送到建水縣民兵基地的洗腦班迫害,直到九月份才放出。

31、開遠市鐵路工務科退休職工陳峽生、鄭聲玲夫婦被綁架案:
陳峽生,男,七十二歲,雲南省開遠市鐵路工務科退休職工。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三日與妻子鄭聲玲、法輪功學員寇巧雲在昆明市菠蘿村青雲文武學校附近,被胡慎建等警察綁架到雲波派出所,並由盤龍區公安分局國安人員分別非法錄口供照相,印十指紋,並企圖送盤龍區第一看守所關押,因查出陳峽生有高血壓,看守所不收,後取保候審。被非法判刑二年,緩刑三年。

32、建水縣江昆、朱德超、江潤麟一家三口被迫害案:
江昆(男、六十多歲)、妻子朱德超(女,五十多歲)、女兒江潤麟(女,三十三歲),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奧運」前夕江昆一家三口被昆明惡警綁架。江昆被判刑一年半;妻子朱德超被判刑六年,女兒江潤麟被判刑三年。
江潤麟一九九八年與母親朱德超一起修煉法輪功。二零零零年七月,在她母親因到北京為大法鳴冤被建水邪黨人員綁入拘留所迫害的情況下,毅然進京上訪,在北京被惡警綁架,被建水惡警劫持回建水非法關押在建水看守所迫害,至八月中旬,又由看守所直接轉入建水民兵基地洗腦班迫害,至九月中旬才放回。之後隨她父母移居昆明,二零零一年一月(過年前兩天)因上街講真相被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區分局惡警綁架抄家,抄走大法書籍、電腦等,被非法勞教二年。

朱德超曾於二零零零年六月被綁架到建水拘留所一個多月。二零零二年又被建水惡警開車到四川省榮昌縣老家非法綁回雲南,勞教二年。母女倆同時被關押在昆明大板橋雲南省女子勞教所迫害。

(三)楚雄州法輪功學員家庭被迫害案例:

33、楚雄市幼兒教師施紹偉、蔡淑芬夫婦與父親被綁架判刑案:
施紹偉(男,五十一歲,幼兒園職工),妻子蔡淑芬(女,四十五歲,幼兒教師),父親施宗佩(男,八十歲),二零零零年施紹偉夫妻二人被綁架勞教,二零零五年一月,夫妻二人再次被楚雄市公安局綁架,施紹偉被判刑一年,緩刑兩年,監外執行。施宗佩老人因到楚雄市政協、楚雄州「六一零」辦(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上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一日遭到楚雄市公安局綁架。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五日因血壓過高,辦取保候審回到家中。三月十九日再次被暴力綁架,被冤判三年牢獄,關押在楚雄市看守所。在所內被不法之徒打傷。

34、楚雄市會計師王美玲與女兒洪藝釗被綁架判刑案:
王美玲(女,五十九歲,楚雄市活塞銷有限公司會計),女兒洪藝釗(女,三十一歲)。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王美玲、洪藝釗母女到北京上訪被綁架關押五十六天。 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被迫流離失所。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六日被綁架後母女同被勞教三年,關押在雲南女子勞教所。

王美玲於二零一一年三月十日上午在楚雄市西山公園再次遭惡警綁架,判刑三年,現在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35、雲南滇中電力局退養職工董國兆、寥麗清夫婦被綁架判刑案:
董國兆(男,五十七歲)與妻子寥麗清(五十一歲)都是雲南滇中電力局退休職工,二零零零年一月董國兆與妻子寥麗清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四十多天後,單位(雲南省滇中電業局)私設監獄,在楚雄紫溪山關押二人,隔絕與外界聯繫半年多。二零零一年二月因發放真相資料,董國照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五年;廖麗清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二人所在單位雲南省滇中電業局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十八日對二人開除工職。倆人已達退休年齡卻被單位開除工作。二零零四年四月夫妻倆人又先後被綁架,董國兆被判刑三年,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回來;廖麗清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五日被楚雄市公安局抓捕,同年二月二十三日被撤銷所外執行,收監執行三年刑期,後又加刑期一年零六個月,總共判刑四年零六個月。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八日,二人在武定又被綁架,被關押在武定縣看守所迫害。

(四)玉溪市法輪功學員家庭被迫害案例

36、玉溪市溫連春、桂瓊華、女兒一家被迫害案: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六日,玉溪紅塔區桂瓊華、劉樹華、孫蘭仙、瞿樹瓊、瞿樹仙、劉會蘭、鄧智旭七名法輪功學員去波依山區派發真相材料,被不明真相的村民構陷,被綁架至玉溪市紅塔公安分局。次日凌晨六點發正念時劉樹華、桂瓊華、鄧智旭三位法輪功學員的手銬鬆開走脫。

紅塔分局參與綁架的惡警當天即到桂瓊華家中非法抄家,搶走電腦、激光打印機、大法書籍、師父法像、MP3、坐墊等物。這些惡警來抄家時,桂瓊華十二歲的大女兒,攔在樓梯口問道:你們為甚麼上我家樓?被惡警掐住她的手臂推倒在樓梯上,小姑娘痛得直哭。見桂瓊華不在,就綁架了桂瓊華的丈夫溫連春(前後被玉溪市紅塔分局綁架過三次)。

之後,紅塔區惡警貼出了所謂「協查令」,上面還印有劉樹華、桂瓊華、鄧智旭三位法輪功學員畫像,並叫囂:舉報者五千元,當面綁架者一萬元。

桂瓊華在外流離失所了幾個月,這段時間,玉溪市國保大隊副隊長朱家勇帶領國保的警察還先後到她的親戚家騷擾、威脅,打聽她的下落。到她的女兒溫晨(上五年級)的學校,不讓她上課,叫她到辦公室,逼迫她說出母親桂瓊華的下落,還威脅她不說出來就不給她上學,等她十八歲了就來抓她。不但逼迫孩子,還威脅女兒的班主任老師。

二零零七年七月四日,法輪功學員桂瓊華在流離失所七、八個月後,剛回家幾個小時就被當地惡警綁架。同時被綁架的還有她的丈夫溫連春。

惡警們把夫妻二人一同綁架至紅塔區公安分局的國保大隊。惡警張蘇榮、朱家勇指使手下,把桂瓊華右手往鐵椅背上拉,再把左手從鐵椅下的縫隙處往上拉和右手銬在一起,使桂瓊華坐不直只能縮成一小團,身子不能夠動,腳上還戴著大鐐。惡警朱家勇還在桂瓊華頭上狠打了一下,嘴裏不乾不淨的辱罵。漸漸的桂瓊華要失去知覺了,圍上來的警察一看,害怕出事,這才把桂瓊華的手銬打開。七月四日當晚,桂瓊華的丈夫被綁架到國保局,同樣是張蘇榮指使,使他也遭到了和桂瓊華一樣的酷刑折磨。惡警非法關押夫妻二人一個月之後,她丈夫回家,但是失去了工作。她的姪女原先在一家超市上班,也被辭退了。桂瓊華被送至昆明大板橋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二年。張蘇榮和朱家勇等惡警們還多次非法搜查桂瓊華的娘家、劉樹華家。劉樹華的公婆、丈夫、兒女受到了惡警不同程度的騷擾和逼問,處於極度的驚嚇中。

37、玉溪市婦幼保健站優秀主治醫師沈躍萍一家三口被迫害案:
沈躍萍(女 ,四十九歲,雲南省玉溪市婦幼保健站主治醫師)與丈夫普志明(五十多歲)及兒子。普志明、沈躍萍夫婦在二零零零年因進京為法輪功上訪而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普志明、沈躍萍夫婦又被綁架抄家,在抄家時,他們的兒子(十七歲,高二學生)當時記下了參與抄家的惡警警號,並把其曝光在明慧網上。朱家勇等惡警惱羞成怒,就綁架了當時在玉溪一中讀書的兒子。隨後沈躍萍被判刑五年;普志明被判刑四年。沈躍萍被迫害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六日晚上十一點多鐘含冤離世。

38、玉溪市法輪功學員荊雲飛及母親被綁架判刑案: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四日,紅塔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惡警為配合上面死保「奧運」的密令,綁架了法輪功修煉者荊雲飛和其母親,並搶走法輪功書籍和一些私人物品,並被非法判刑迫害。

39、玉溪財政局職工陳光華及妻子鄧智旭被綁架判刑案:
玉溪財政局職工陳光華(男,四十六歲)及妻子鄧智旭(女,四十多歲)先後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五日和二零零八年被綁架判刑,陳光華判刑三年,鄧智旭被判刑三年。

(五)昭通市法輪功學員家庭被迫害案例

40、鄧太和及妻子被綁架案:
二零零四年快八十歲的昭通市法輪功學員鄧太和被抄家,並多次被綁架到公安局恐嚇,又對他的幾個兒子施加高壓,逼迫其家人不准他煉功。二零零五年十.一前又闖入鄧太和家搜查並把鄧的妻子(農村婦女)綁架關押。

(六)西雙版納法輪功學員家庭被迫害案例

41、王毅松及女兒被綁架案:
二零零六年初,勐海縣工商局退休職工、法輪功學員王毅松被勐海縣六一零頭目楊廣才帶國保大隊惡警非法抄了家,因王毅松退休後和老伴一起到景洪同女兒住,惡警也非法抄了她女兒景洪的家。

(七)臨滄市法輪功學員家庭被迫害案例

42、臨滄市杜映祥、杜映芳兄妹被綁架判刑案:
杜映祥,男 ,年齡未知,臨滄市法輪功學員, 與妹妹杜映芳(臨滄市黨校職工)於二零零五年一月被臨滄市六一零夥同公安局非法抓捕,非法判刑三年;杜映芳判刑七年,其丈夫是臨滄市市委職工,因妻子被非法抓捕,精神崩潰,已憂慮去世。

(八)文山州法輪功學員家庭被迫害案例

43、文山丘北縣法輪功學員陳桂芬與女兒被非法判刑案:
陳桂芬(女,七十多歲),女兒(名字不詳,五十七歲),二零零四年母女同時被綁架,陳桂芬判刑三年,女兒判刑兩年。

(九)、外省法輪功學員家庭被迫害案例

44、四川省遊全明、肖丹鳳夫婦被綁架判刑案:
遊全明、肖丹鳳夫婦:四川彭州市利安鄉三合村人,因在四川不堪迫害而遠走雲南麗江打工度日。二零零七年十月,彭州市幾個邪黨成員夥同三合村書記張洪全到雲南麗江將遊全明、肖丹鳳夫婦確認後,由麗江警察非法抄家、綁架,關押近一年後,被雲南省麗江縣邪黨法院誣審判遊全明五年、肖丹鳳三年冤獄送到雲南省一監、女二監後,一直不讓家屬接見。對家屬謊稱是遊全明沒有申請。其親人至今都不清楚遊全明的情況。

45、湖南省衡陽市法輪功學員吳瑞榮與雷映群夫妻被綁架案(湖南省):
吳瑞榮原是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湖南分公司大客司機;妻子雷映群是湖南衡陽市金屬材料總公司會計。二零一零年二月十六日,他們夫妻住在昆明市一家旅店裏,半夜七、八個警察闖進來說要檢查身份證,由於吳瑞榮沒有身份證(二零零零年他家被警察抄家後,他的身份證就被警察抄走了,直到現在警察仍然拒絕給他辦理身份證和戶口),就強行把他們帶到昆明市蓮華派出所,說查實身份就可以走了。他們把姓名、住址告訴後,警察打開電腦一看,說他們是煉法輪功的就馬上把他們關起來,所有的行李仔細檢查,穿的衣服都脫得一絲不掛檢查,連頭髮都撥開看。後來,仍然沒有發現任何他們要的所謂「證據」,最後就連他們脖子上帶的護身符都搶走了,兇狠地說:「這是甚麼,帶這個幹甚麼」並把他們關了兩天兩晚限制上廁所、睡覺等。然後通知衡陽市公安局把他們押回衡陽。要求他們每天打電話給當地公安,並威脅不准離開衡陽,如果再讓他們抓住就不會這麼輕易放過他們了。之前吳瑞榮已經被綁架五次,勞教二次;雷映群被綁架六次,判刑一次四年。夫妻二人均被開除工職,長期流離失所在外。

六、被經濟迫害案例: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氏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各級邪黨「六一零」執行江魔頭的「政治上搞臭、肉體上銷毀、經濟上阻斷」的旨意,對法輪功大肆造謠、誹謗、構陷等妖魔化宣傳,使用古今中外罕見的酷刑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同時在經濟上使用降級、撤職、開除、開除學籍、開除軍籍、解除合同、不准當教師、不准當醫生、罰款、剋扣退休金、搶劫錢物、罰款(少則幾百元,多則上萬元)等等手段,從經濟上迫害法輪功學員。凡是被非法勞教或者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大多數都被開除工職或被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扣發退休金,以下僅是部份人員情況。

(一)搶劫財物

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都要遭到非法抄家,搶劫的財物除了法輪功書籍、真相資料、大法師父法像、還搶走大量其它私人財物(電腦、打印機、照相機、攝像機、電視機、洗衣機、坐墊、錄放機、汽車、項鏈等私人貴重物品和錢幣等);有的連生活用品(刀具、斧頭等)也被搶走。關押進派出所、看守所時私人物品如:首飾(項鏈、戒指、耳環)、眼鏡、皮鞋、腰帶、手錶、錢幣等都被沒收,大多都被警察私分。

1、錢淑芳,女,雲南省彌勒縣巡檢司發電廠職工。二零零六年三月貼真相資料時,被惡人構陷被綁架,於四月份正念闖出開遠看守所後,被單位開除,不發生活費。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四日下午二點多,其丈夫上班後,錢淑芳被建水縣國安便衣闖入家中非法抓捕,並搶走大法書籍、打印機、數字接收機、電子書、Mp三等。

2、陳堯,男、五十多歲、原個舊一中教師(已退職),在二零零一年因複印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被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及真相資料、電腦、汽車等,被非法判刑三年。

3、朱勇,男,四十歲,昆明法輪功學員。原文山州公安局警察,二零零四年因不放棄信仰被開除。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六日晚十點左右,文山州公安局國保大隊朱亞軍、羅盛國等多名警察非法闖入朱勇家中,強行綁架、毆打朱勇,搶走了電腦、打印機等私人財物。現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迫害。

4、李培高,男,七十三歲,雲南建工安裝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師。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七日,在雲南大理賓川縣講真相,被賓川縣公安局惡警趙勝、楊洪、段德彬等綁架抄家、拘禁,罰款二百元。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二日晚,被昆明五華公安分局國保、大觀派出所惡警非法抄家,搶走了電腦、打印機、所有大法書籍等上萬元的物品,被非法判刑三年。

5、凌莉,女,三十六歲;董桂芬,女,五十六歲,昆明紡織廠退休職工;張秀英,女,七十三歲,昆明市鐵路局退休職工(二零零三年四月七日曾被玉溪市勞教委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警察闖入凌莉家中將三人綁架,同時抄走了凌莉家中的電腦、打印機等設備。

6、龍華鮮,女,五十七歲,周晉的母親。二零零零年被判三年勞教。二零零八年六月二日被昆明市官渡區國保大隊大隊長馮軍為首的惡警綁架,非法判刑三年。此前,龍華鮮的女兒周晉被秘密判刑三年,周晉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被昆明市官渡區國保大隊以大隊長馮軍為首的惡警在東部客運站自營雜貨店綁架,當日,官渡區曙光派出所通知把正在合法經營的雜貨店關門。同時官渡區國保大隊惡警非法抄了龍華鮮、周晉的家,並搶走了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

7、石雲,女,三十三歲,雲南省昆明市第二職業中專教師。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上午,在惡警練學騰的幕後策劃和直接指使下,惡警把法輪功學員石雲綁架、抄家,搶走台式電腦、筆記本電腦、MP3、大法書籍、打印機、錄音機等私人物品,被開除工作;其丈夫江玉留也是法輪功學員,昆明市第二職業中學教師,曾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份出獄後,學校一直不給他安排工作,當時一家三口全憑著石雲一個人的工資維持生活。

8、張水蘭,女,六十多歲,雲嶺通信器材公司退休職工。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被綁架和遭到非法抄家並搶走家中電視衛星接收器、電腦二台、飛利浦刻錄機、刻錄光盤、真相小冊子等大量物品。

9、王曉華,男,年齡未知,雲南省設計院材料工程師。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一日的上午,以昆明市五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馬斌為首的四個」六一零」警察,在王曉華工作單位保衛科的配合下,從王曉華辦公室把王曉華綁架。把王曉華的家鋪天蓋地的搜查了一遍,搶走了王曉華的大法書籍、價值一萬元的電腦和打印機。釋放時還被五華公安分局以「保釋金」的名義敲詐了一萬元人民幣。

10、陳豔豔,女,四十多歲,昆明理工大學後勤集團職工。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上午,昆明市公安局、昆明五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調集十多輛警車、幾十名惡警,在法輪功學員陳豔豔的工作單位昆明理工大學白龍校區將其綁架,同時綁架了在家中的丈夫徐偉,並非法抄家,搶劫走家中的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等上萬元的私人財物。 陳豔豔被非法判刑七年;她丈夫徐偉被判刑一年半。

11、桂瓊華,女,年齡未知,玉溪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六日,雲南玉溪紅塔區七名法輪功學員去波依山區派發真相材料被綁架、抄家,搶走了MP3、師父法像、DVD碟機。

二零零七年七月五日,桂瓊華夫婦二人被劫持到玉溪市紅塔區看守所,她丈夫被非法關押了一個月後回家,但是失去了工作。她的姪女原先在一家超市上班,也被辭退了。

12、李亞萍,女,六十多歲,建水縣中醫院退休職工,住在縣人民醫院職工宿舍。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晚,李亞萍發送真相光盤、粘貼真相不乾膠時,遭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舒雲超等惡警綁架。當夜縣人民醫院保衛科長趙世倫帶領縣國保大隊惡警舒雲超、曹建玲、吳迪、趙自錄、段凱等十一人,在李亞萍不在場的情況下,突入李亞萍家中,翻箱倒櫃,抄走電腦一部、打印機一台、大法書籍一套、大連及廣州講法光盤各一套,《明慧週刊》數十本,神韻晚會及真相光盤數十碟及數百元現金,被非法判刑四年。

13、胡憲鼎,男,五十九歲,電力局司機。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國保的特務以懷疑藏有毒品為由,突入胡憲鼎家,也不出示任何的證件,強行搜查。在車上搜到筆記本電腦一台和若干真相材料,和幾條被套。連他兒子多年淘汰的老電腦都不放過,統統搶走了。 胡憲頂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回家後沒工作,沒工資,現已五十九歲了,電力公司還強制要求其妻子、兒子監視他,威脅要停發其妻子、兒子的工資,搞得一家人關係很緊張。

14、張林,女,六十五歲,雲南瀾滄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早七時十分,思茅市「六一零」和瀾滄縣「六一零」人員與縣公安局約二十多名警察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搜查手續的情況下分別強行闖入胡秉清、李先澤、王豔紅、張林家中,將私有財物、法輪功書籍、及法輪功師父講法音像器材、電腦、打印機等搶走,被判刑四年。

15、吳奇芬,女,五十六歲,無職業。二零零四年三月九日被西山區公安分局綁架,被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勞教。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與王樹蘭、楊功秀、朱恩華一起被西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綁架、抄家,搶走電腦及顯示器、音響、及桌面MP3播放器一個、MP4一個、MP3和數千元現金等私人財產,被非法判刑五年。

16、李國芳,女,六十歲,文山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六日,被縣公安、國安的龍遊、趙華、陶正武把門踹爛、破門而入,非法抄走法輪大法師父的著作和大法資料,後被非法勞教三年,受盡包夾和惡警的虐待。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下午六點左右,李國芳在沙壩社區發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西華派出所綁架了李國芳,非法抄家,搶走電腦、打印機、一體機、耗材等價值萬元的財物,後被非法判刑七年。

17、張曉雲,女,四十多歲,昆明捲煙廠九九彩印公司職工。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上午,張曉雲女士在上班途中,被潛伏的十多名便衣特務撲倒在地,搶走她的手提包,非法強行打開家門,對她的住宅進行長時間的抄家和搶劫,搶走了電腦、打印機、法輪功書籍等私人財物。

18、董碧薇,女,六十七歲,昆明某保險公司退休的財務處長。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上午九點左右,數十名警察就闖進去開始抄家,搶走電腦、護身符等大法資料和兩萬元現金等私人財物。

19、顧麗清,女,五十七歲,玉溪總站的退休職工。住在昆明女兒家的法輪功學員顧麗清,於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早上,被昆明盤龍區國保大隊從家中綁架,抄家,搶走電腦等大量私人財物。

20、陳煥麗,女,六十一歲,昆明市工人療養院會計。張小華,女,四十多歲。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早上,陳煥麗女士與張小華女士坐出租車回家。剛下車,就被事先埋伏的一夥便衣警察綁架,並且砸門(門被砸爛)而入非法抄家,搶走電腦、打印機等大量私人財物。

21、孫雲集,男,三十七歲,二零零五年到西藏被綁架、數萬元的麵包車被搶劫,被非法判刑三年。

22、賀桂珍、劉榮仙,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早上到昆明麻線營菜市場發真相資料時,被便衣綁架到小壩派出所,並由十多名惡警分別到兩人家中抄走電腦、大法資料等大量私人物品,在非法抄家時,李惠民同修與賀桂珍打了聲招呼就被惡警綁架,在其包裏發現真相光盤和真相幣後,晚上七點左右惡警又非法到李惠民家抄走電腦主機和做真相資料的設備。

23、劉燕,女,四十六歲,雲南省紅河州水利局職工,副主任科員。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劉燕在開遠與人見面時被中共警察綁架、抄家,搶走電腦、打印機等大量私人財物。

24、馬國忠,男,三十八歲,雲南省蒙自縣高家寨法輪功學員。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遭綁架,惡警去了五十多人,搶走了電腦器材和許多大法書。馬國忠被綁架並被非法判刑四年。

25、吳芸,女,三十九歲。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中午,五華區 「六一零」人員、五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及大觀派出所警察等二十多人趁吳芸的兒子放學回家及吳芸不備闖入其家中非法抄家,當時屋子裏站滿了警察、便衣人員,其中還有配備衝鋒槍及手槍的武裝警察六、七人,非法抄家一直延續到下午四點多鐘才結束,長達五個多小時,搶走電腦、打印機等大量私人財物。

26、崔玲,女,五十歲,紅河州開遠市化工技校的教師。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早上,崔玲到開遠市五十九醫院花園見同修劉燕,被埋伏的開遠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徐永平、馬崇寧、張明磊等綁架到公安局車庫,並在下午對崔玲的辦公室和住處進行非法搜查,搶走兩台電腦、大法師父的法像、大法書籍以及真相資料和耗材。

27、王蘭芬,女,四十多歲,個舊市傳染病院職工。二零一零年七月初被個舊、蒙自、開遠」六一零」、國保大隊綁架、抄家。搶走電腦等私人財物,被非法判刑四年。

28、常萍,女,三十多歲,個舊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零年七月初被個舊、蒙自、開遠」六一零」、國保大隊綁架、抄家,搶走電腦等私人財物,被非法判刑三年。

29、楊紅軍,男,四十四歲,在廣州華南師範大學生命科學學院博士後工作站工作,溫蘭,女,三十九歲,在廣東佛山市順德區某外資企業工作。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廣州佛山市法輪功學員楊紅軍和妻子溫蘭發放講述法輪功真相的光盤時,遭惡警跟蹤綁架、抄家,搶走了二台筆記本電腦,二台複印機,二台刻錄機,二部手機及MP3,MP4等物品。

30、梁東,男,四十多歲,與妻子(小娟)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三日在廣州亞運會前在一家飯館吃飯時被越秀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惡警朱偉強、曾侃(音)綁架,並被非法抄家,搶走電腦、打印機等大量私人財物。

31、史元光,男,雲南大學體育學院副教授。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晚上九點多鐘,昆明市五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馬斌等二人和昆明市五華公安分局馬村派出所兩名警察以及雲南大學體育學院中共書記李國忠、雲南大學公安處姓杜的工作人員一行六人,非法闖入史元光教授家中抄家,搶走電腦主機一個、打印機一台和MP5一個、許多法輪功真相小冊子,還有一些私人物品。

32、陳柯宇,女,三十八歲,雲南省曲靖市羅平縣法輪功學員。陳柯宇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在火車上講真相時被惡警綁架到羅平火車站派出所,由於羅平縣公安不管,後被綁架至開遠鐵路公安局國保大隊。隨後被開遠鐵路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非法抄家,搶走電腦、打印機等大量私人物品。自陳柯宇被綁架後家人就與她失去了聯繫,最近才知道被秘密非法判刑三 年,現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集訓監區。

33、韓書林和孔石英夫婦:二零一零年八月二七日中午一點半左右,昆明市五華區翠湖派出所和五華區國保大隊的十幾名惡警非法闖進韓書林家,大肆掠搶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

34、張如瓊,女,昆明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下午一點多,在金馬寺她家開的理髮店被官渡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惡警馮軍等數人綁架,並夥同菊花村派出所惡警十多人同時去抄家,搶劫了好多大法書、刻錄機、光盤等。張如瓊現被非法關押在官渡看守所。

35、江瑞麟,女,一九七八年四月生,被綁架前在一家私營企業做出納工作, 二零零一年一月(過年前兩天)因上街講真相被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惡警綁架抄家,抄走大法書籍、電腦等,被非法勞教二年,二零零八年五月再次被綁架,抄走大量財物,被非法判刑三年。

36、葉茂,女,三十四歲(葉保福的女兒),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五日與父母在流離失所住地被昆明市盤龍區國安及防暴隊惡警綁架,關押在穿金路派出所時上千元白金項鏈和一副數百元高檔眼鏡被搶劫。

37、譚玲芳,女,年齡未知,南方電網公司雲南分公司供電局退休職工。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二日,譚玲芳家衝進來十多名男女便衣非法抄家,十多個惡警在不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搶走譚玲芳正在生病的小兒子的私人物品和兩台計算機主機,以及譚玲芳的私人物品松下手機,MP3播放器各一部,身份證、大法書籍。

38、宜良縣警察抄走法輪功學員家中的電冰箱、洗衣機等。

39、繆青,女,四十一歲,昆明法輪功學員,雲南藝術學校美術老師,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在課堂上被非法抓捕判刑,關押在女二監迫害。她丈夫也是該校的美術老師,兩人都非常有藝術才華。在惡警非法抓捕繆青時把屬於她丈夫的現金二萬元、電腦及其搞藝術設計的器材全部搶走,價值約五萬多元。

40、毛丹心,男,四十多歲,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三日,毛丹心到安寧市八街向世人講法輪功真相時被安寧市國保大隊警察蹲坑、跟蹤,毛丹心走脫後,微型車就被公安非法扣押。

(二)搶劫錢財

1、萬秀芬,女,六十多歲,蒙自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二年一月與另兩名法輪功學員外出貼真相資料時被惡警非法抓捕,被非法關押在蒙自草壩鎮看守所,其家人被敲詐五千元罰款。萬秀芬被非法勞教三年,所外執行。後錢只退回四千五百元。

2、劉鳳美,女,四十多歲,蒙自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二年一月與萬秀芬等人外出貼真相資料時被惡警非法抓捕。被非法關押在草壩鎮看守所,其家人被迫交了五千元罰款。劉鳳美被非法判一年半勞教,所外執行。後來錢只退回四千五百元。

3、劉淡華,女,五十歲左右,蒙自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二年一月與萬秀芬等人外出貼真相資料時被惡警非法抓捕。被非法關押在草壩鎮看守所,當晚被四名惡警拳打腳踢。家人也被迫交了五千元罰款。被非法判一年半勞教,所外執行。後來錢只退回四千五百元。

4、楊義學,男,家住雲南省國營金平縣農場,被警察入室搶劫、綁架,向家人敲詐勒索一萬一千元,被非法關押到金平縣拘留所迫害十二天。

5、楊芬,女,四十七歲,金平縣農場職工醫院醫生,二零零八年七月被警察入室搶劫、綁架,被非法關押到縣拘留所迫害十二天。被縣「六一零」敲詐勒索一萬元、縣公安局勒索一千元後放出。

6、冷樹琴,女,雲南省國營金平縣農場職工,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被金平縣公安局徐福清、何玉傑、李文明等不法警察綁架併入室搶劫,向其家人敲詐勒索一千元。

7、林秀英,女,雲南省國營金平縣農場職工,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被金平縣公安局徐福清、何玉傑、李文明等不法警察綁架併入室搶劫,搶走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等,向其家人敲詐勒索一千元。

8、白龍軍,男,二零零零年二月三日到北京上訪,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被警察非法抓捕,在北京豐台區看守所關押三天後,轉到楚雄市看守所拘留。自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至二零零二年八月三日被非法勞教二年半。 由工作單位向家屬勒索非法罰款四千元。二零零零年三月四日被送到雲南省第二勞教所迫害。現一無所有,生活無著落。

9、肖玉霞,女,四十八歲,雲南省昆明市官渡區新草房老村農民。十年來被非法抓捕三次,其中非法關押兩次,判勞教一次。勞教期間被搶走一萬二千八百元,造成生活非常艱難,到處求人借錢解決生活困難,供孩子上學。

10、田豔華,女,六十二歲,雲南船舶公司電子公司(外稱五零二廠)職工。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日,田豔華、李秀英到昆明大衝趕集,在向賣菜的農民講法輪功真相時,被一村長誣告,當日上午十點鐘,警察將兩人綁架到大衝派出所。後警察勒索家人一千元和三百元的體檢費,才將倆老人放回家。

11、段惠章,女,年齡未知,被昆明東站派出所非法抄家時,抄走現金一千元;綁走段惠章,要家人交納一萬元保證金才放人。

12、趙樸英,女,五十七歲,昆明市官渡區龍泉鎮羊腸小村村民。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早八點多鐘去雲南省委上訪,被昆明市五華分局警察非法抓捕非法拘留十五天後放回,被扣所謂的伙食費三百元。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六日趙樸英到北京上訪到達石家莊時被警察從火車上綁架,當天晚上被送到北京雲南駐京辦事處地下室,被逼交八百元所謂的「罰款」。後由警察楊林波、張小波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天。

13、李有桃,女,六十歲左右,昆明鋼鐵公司退休職工。二零零零年十月到北京上訪,十月二十四日在北京找旅館時被北京大柵欄派出所非法抓捕,後被雲南駐京辦以替找旅館為名騙到駐京辦地下室關押,三天勒索了七百元人民幣的所謂伙食費。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七日,被昆鋼公安分局帶回,警察逼迫李有桃承擔帶她回來人員的飛機票近一萬元人民幣。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八日,李有桃被劫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了一個月。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被帶回昆鋼監視居住,一個星期吃住費用全由李有桃來支付(因為李有桃已經停發工資,丈夫退養根本無法支付,單位支付了二千六百元)。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七日,李有桃被送到昆明市女子勞教所非法勞動教養一年。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二日,李有桃因給別人說了句:「真善忍好!」被昆明市無量派出所非法關押了近三十個小時,勒索罰款二百元。共計一萬三千五百元。

14、開遠市法輪功學員萬家玉、柴瓊、那生瓊、王樹邛、周玉芬、付毅凱、陳勇夫婦、李貴彩(三男六女),於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九日到貴州平塘看「亡黨石」。路經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謨縣,被望謨縣公安局綁架,非法關押。望謨縣公安局惡警打電話勒索周玉芬家屬交二萬元,稱交了即可保釋。

15、劉紅,女,昆明法輪功學員。劉紅兩次進京上訪,被惡警抓捕、關押,被拘留五十多天,接她的車費、伙食費全讓劉紅承擔,共七千多元。

16、陳榮華,女,八十歲,四川籍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昆明官渡公安分局國安大隊從陳榮華家中抄走現金一萬元。

17、一九九九年八月昆明五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以書商李踐經營大法書籍為由抄家、抓人,並乘機向李踐家人勒索了三萬五千元保證金。

18、昆明東站派出所非法抄法輪功學員吳淑香家時,抄走現金一千元。

(三)非法開除工作

1、戴盆順,男,六十歲,雲南省開遠市解放軍化肥廠合成車間職工。二零零一年二月被綁架,同年八月十一日被判刑三年,二零零一年二月起單位就單方與戴盆順解除合同,造成他生活十分艱難,為了生活,出去打工,也被警察干擾雇主,無法正常工作,四處流落。

2、李華,女,五十二歲,雲南省火電建設公司職工。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一日,李華工作單位雲南省火電建設公司非法對李華留用察看一年,期間停發工資,只發最低生活費。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昆明市官渡區公安局阿拉鄉派出所,雲南省火電建設公司派出所、昆明市官渡區」六一零」 非法抓捕李華,之後被非法勞教兩年六個月, 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雲南省火電建設公司非法解除了與李華的勞動合同,李華被開除工職。

3、郭玲娜,女,四十八歲,雲南國資水泥昆明有限公司職工。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三日被非法送往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勞教兩年,丈夫所在單位以工作要挾,導致二人離婚,破壞了一個原本美滿的家庭。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三日郭玲娜再次被綁架,現關押在昆明市西山拘留所,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被非法解除勞動合同。

4、王瓊華,女,五十四歲,昆明鐵路局多元經營中心雲鐵運輸代理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職工。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五日被昆明市公安局經濟文化保衛分局非法抓捕,非法判刑三年,王瓊華所在單位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九日非法開除王瓊華工職並解除與她的勞動合同。

5、段非,女,三十八歲,雲南昆明西南林學院外語教研室教師(後被非法開除),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二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紅聯派出所警察抓捕,被非法判刑四年,開除工職。

6、秦飛,性別待查,年齡未知,一九八八年高中畢業參加工作。一九九零年參加法律專科自考,主考院校是雲南大學;一九九四年考取雲南大學成教院專升本法學專業,一九九八年十月被授予法學學士學位。二零零二年再次努力,以總分二百七十分的成績名列第二十三名考取雲南大學在職法律碩士。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因修煉法輪功,收到雲南大學法學院老師送來的非法開除學籍的決定。

7、楊木花,女,三十八歲,雲南省雲天化國際富瑞化工有限公司職工。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被安寧市公安局非法拘留,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被單位開除工職。

8、周模芳,男 ,五十八歲,雲南林業職業技術學院體育教師。曾被非法勞教一年,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開除工作,現無工作,出獄後學校給安排守老年活動中心,屬於臨時工性質。

9、薛慧麗,女,四十六歲,雲南省易門縣小綠汁鎮礦山工人。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八日被易門縣公安局綁架、抄家,搶走真相幣、一本法輪功書籍、一個MP3和一個坐墊。被勞教二年,被解除了勞動合同。

10、王志梅,女,三十六歲,雲南省安寧磷肥工業公司職工。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被安寧市公安局非法拘留,非法判刑四年,單位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解除了與王志梅的勞動合同。

11、陳光華,男,四十六歲,玉溪市財政局政府採購中心的職工。二零零零年被非法抓捕勞教一次。二零零五年一月五日又被綁架判刑三年,刑滿回到玉溪沒有家,沒有工資;妻子流離失所在外,結婚貸款買的房子,因沒有還貸款,據說房屋被沒收。

12-13、葉保福,男,六十二歲,原林業中心醫院副院長。妻子楊明清,女,四十九歲,原林業培訓中心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與女兒葉茂再次被昆明市盤龍區國安、「六一零」綁架抄家,搶走電腦二台、打印機、Mp3三個,隨後葉保福、楊明清被非法開除工作。

(四)剋扣工資、退休金

1、楊天宏,男,四十四歲,紅河供電局職工。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六日在個舊鄢棚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被個舊市金湖派出所綁架、在個舊市看守所關押迫害一個月,回家後單位繼續施加壓力,楊天宏不「轉化」,不寫所謂保證,堅持真善忍修煉,遭到經濟上的迫害,每月只發二百至三百元生活費至今,因妻子承受不了被迫離婚。

2、張桂仙,女,個舊市磷肥廠工人,二零零三年講真相時被惡徒跟蹤,被迫離家出走一年多,直到二零零四年才回家。磷肥廠於二零零五年起就已停發了張桂仙的退休工資,造成其家人生活困難。

3、王玉田,女,四十七歲,雲南省天化國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紅磷分公司電氣工程師。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拘留期滿後,回到單位上班,被單位行政記大過處分,並停發兩個月的效益工資及年中、年終獎,同時調離原部門工作(也就是從電氣工程師降職降為一般操作工)。並要挾王玉田如再堅持修煉法輪功,就將解除勞動合同。

4、楊松青,女,五十九歲,雲南省天化國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紅磷分公司職工。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拘留期滿回家後,原單位取消了她一年的慰問金作為處罰。

5、付豫楷,男,五十歲,雲南省紅河供電局職工。從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六年,單位領導先後二十多次勸說他放棄修煉,由於付豫楷堅持信仰,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單位以拍賣焦化廠為由,將他撤職,工資降級。

6、孫永芬,女,七十四歲,雲南省昆明市五華區黑林鋪鎮春城建築材料製品廠退休職工。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被西山區」六一零」、昆明市公安局黃土坡分局綁架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五個月零七天,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一日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九年刑滿回家後仍被單位及家人監視居住,同時被單位無故扣發養老退休金。

7、王嵐,女,五十六歲,原雲南昆明法輪功輔導站站長,昆明市總工會退休幹部,大學畢業,曾為主治醫師。被判刑四年,關押在雲南省女二監迫害。至今仍被剝奪一切退休待遇,包括工資及個人所有保險。

8、夏曉英,女,昆明法輪功學員,五十九歲,昆明市第三中學退休教師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八日被昆明公安局盤龍分局松華派出所綁架後判刑三年,被扣發退休金。

9、胡秉清,男,六十九歲,雲南瀾滄畜牧獸醫站退休職工。從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起,被一次勞教、一次勞改,共六年半被停發的退休金一分也沒拿到,給他的晚年生活帶來了巨大的困難。

10、李亞萍,女,六十多歲,建水縣中醫院退休職工。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晚遭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零年十月送監獄被拒收,回家後,從二零一一年三月起被停發全部退休工資。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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