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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丹東老年法輪功學員自述遭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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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我是遼寧丹東一位老年女性法輪功學員。曾遭受中共當局的勞教迫害兩年,使我的身體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左眼視物不清,牙齒掉了七顆,體重不到八十斤。但強制改變不了人心,我仍然堅持對法輪功的信仰。

一、遭惡警綁架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六日,我親愛的媽媽、九十四歲的慈祥、勤勞剛強的母親突然去世了,令兒女們心痛。八日那天,親朋好友,好多人,都去送老人一程,向老人做最後的告別。望著媽媽的遺容,我心底道一聲:媽媽,您一路走好。回來的路上,每四個人坐一輛車下山去飯店,以答謝為老人送行的親朋好友。

我乘坐的小麵包車,共坐五個人,當車行駛到不遠處,發現前面一輛警車在路邊,而且六、七個警察站在那兒,對我乘坐的麵包車進行攔截。其中有兩個警察來到我乘坐的麵包車跟前,有一個叫劉革(曾經多次參與干擾抓捕法輪功學員)的指著我說:「中間坐的下車」。我說:「為甚麼要我下車?」另一個叫王斌的說到派出所就知道了。

這些警察沒有出任何手續,就將我劫持到警車上,來到了七道溝派出所。在派出所我問王斌:「你為甚麼抓我?」他們說你不知道?我說不知道。他就問我,你的上線是誰?我回答說:「甚麼上線?我沒有甚麼上線。」一個姓馬的警察說:「你不說,有人說!」我說,「我母親去世了,我為我母親送行,你們無理的非法抓人,是執法犯法。」這時,王斌讓女警察張君對我搜身,搜完後,對王斌晃了晃腦袋。

這時,進來一個叫代慶國的,稱自己是七道溝派出所所長,說他已經上了惡人榜了,政法委書記王寶治名字後面就是他。我說,你上了惡人榜了,說明你做的不好,從現在開始你能從新做好,別做惡了,你就不會再上惡人榜了。他們沒有任何法律程序,將我推上警車,到我的居住地派出所打聽我的住址,強行抄家搶劫,又強行把我往警車上押送。我大聲喊「法輪大法好」,王斌問我為甚麼要喊法輪大法好?我說我就是讓周圍的人知道法輪大法好,讓人知道我不是幹壞事被你們抓去的。與此同時另一夥人到我母親家,搬倒沙發,亂翻一遍,當時有兩個鄰居幫助看家的,都親眼目睹了這一切,警察搶走了我外市來的親屬的工作背包,和我母親生前的生日錄象光盤。最後,他們以我態度不好為由,將我送往看守所,在送往看守所之前,他們在派出所要給我照相,我拒絕照相用雙手擋住眼睛,他們喪心病狂的踐踏師父的法像。我告訴他們要遭惡報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到了看守所大院,四個警察連抬帶拖的往裏走,把我穿的褲子雙膝蓋都拖破了。我就是被這些所謂的「人民警察」執法犯法綁架到看守所,人性、良知、道德、法律他們全都喪失掉了。

二、看守所的折磨

我昏迷的躺在看守所的監室裏,我清醒後看到面積只有十幾平方米的地方,關押了二十幾個人,夜裏她們都幹活,縫翻毛手套。這裏有兩個法輪功學員,已經被非法關押了兩年半之久,他們身體很虛弱,一位六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門牙都掉了,但她們都堅定正信。

第二天,看守所女管教,王靜指使姓劉管監,讓我穿監服(黃馬夾),我說我沒犯罪,我是被非法強行抓來的,修煉法輪功沒有罪,所以我不穿。王管教看我不穿監服,就將我座位調到靠近廁所門口的地方,而且在光線較暗的地方縫手套,晚上睡覺也在這兒。二十多個人,擠在一起睡覺。每個人只有一尺多點,只能側身睡,誰想上廁所,回來後就沒地方了。我睡覺的地方離廁所只有一尺寬,而廁所沒有門,只有布簾擋著。廁所裏面的牆上方有一個小小的窗口,通風用的。也是用布簾擋著,所以冬天冷氣不斷的往裏灌。我在廁所門外睡覺又潮又冷。因為人多上廁所的人進進出出的掀門簾,我很難睡好覺,每天又是十六小時強制的幹活,身體備受煎熬。

就在我被關押一週左右,管教又點名讓我們煉法輪功的出監室,到走廊來。幾個穿白大褂的大夫,要強制給我們抽血,有個男管教打了一個抵制抽血的法輪功學員一耳光。

就在我被七道溝派出所強制非法把我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的十多天後,七道溝派出所的王斌、馬姓警察及王管教,把我叫到辦公室,拿出傳喚證逼我簽字。司法程序在他們那兒可以隨意更改。隨便非法抓人、關押,然後再補傳喚證,再隨便編個罪名來迫害法輪功學員。當我指出他們這種違法行為並要求立即把我無罪釋放時,他們大笑起來。

在看守所王管教又把我從一監室調到二監室,變換著方式折磨我。王斌提審我好幾次,每次要我交代上線是誰,我說:「我已經告訴你多次,我沒有上線、下線的」。最後來了一個可能是分局的人,對我說:「這次是你最後的機會。」我說我也沒有犯罪,你給我甚麼機會,你們本身就是在犯罪。我一個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卻被你們司法、公安聯合非法劫持、關押。警察非法搜身、沒有搜查證非法闖入私人住宅,又非法拘禁,是要負法律責任的。派出所,看守所,公安局聯手欺騙我女兒,騙她簽字,說簽了字,你母親就能回家了。女兒被欺騙按照他們的要求簽了字。他們卻拿著女兒的簽字送我去馬三家教養院。

三、馬三家的「小黑屋」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日,也就是在我被非法關押的四十二天後,七道溝派出所馬姓警察、劉革把我與另外一名法輪功學員劫持往馬三家勞動教養院迫害。在車上我給他們念大法歌曲《得度》,希望能啟迪他們的善念,別失去瞬間即失的得救機緣。

在馬三家醫院體檢時,檢查出心律不齊,心動過速。可他們為了眼前的利益、達到迫害的目的將我送到了遼寧馬三家所謂的「思想教育學校」(後改為馬三家教養院女工所)。在馬三家教養院的收發室,劉革才將教養決定書拿出逼我簽字,內容全是捏造和虛構的謊言,以擾亂社會秩序為名勞教兩年。面對這非法勞教迫害,我堅決不簽字。他們卻說不簽也照樣能送。

我的行李衣物已被先拿走了。我隨著兩名自稱學員的人來到了一大隊二分隊隊長關麗英的辦公室。辦公室內有三個小板凳,我坐在小板凳上,問她倆是法輪功學員嗎?她們說是,我問帶我到這幹甚麼,她倆說嘮嘮,我問你倆是不是做轉化的,她倆沒說甚麼,我說如果是來做轉化工作的,咱們就別談了,我不會聽你們的。我坐在這裏一直到晚上十點鐘才被她倆帶回宿舍。

宿舍裏十張床,上下鋪二十個床位,大約有十七八個人,大多已經睡著了。凌晨四點鐘,全室的人都在熟睡,我被叫醒,穿好衣服、帶著臉盆、洗漱用具跟著她們來到了用屏風間隔的四個小間中的一間裏。她們說這是隊長放材料的地方,四個分隊長每人一間。我又被她們領到小屏風後面一條不到一米寬的靠北窗的一間內,坐小板凳,等到隊長上班時又把我帶到了隊長辦公室。我叫它「小黑屋」。從此以後,我每天都是四點起床,由兩個包夾帶到小黑屋,她們按照隊長的要求有時念,有時講她們被洗腦後的邪悟的東西,並把我每天的情況向隊長彙報。七天後,包夾對我說:「隊長說了,只要在十二月底的最後一天,你要寫轉化書,就給你減期十天,而且每個月都減期十天,兩年減期八個月。」我的心絲毫未動,我甚麼都不寫。

大約在一月上旬又把我轉到教養院的綜合樓。每天五點起床,晚九點以後才允許睡覺。

臘月二十四,隊長為了集中監控,又把非法關押在綜合樓的七名法輪功學員帶回三大隊,但沒回原隊。而是在三樓右側每間屋非法關押一個,每個法輪功學員身邊又被各分隊派的兩個包夾看著坐小板凳,每天十六小時,晚上十點再由四防人員開大鐵門帶回去。法輪功學員互相之間不能碰面,洗漱、上廁所都被包夾單獨跟著,吃飯有人送到鐵門處,包夾再拿回房間裏。每個房間的窗戶玻璃用報紙糊上了,在屋裏都看不到外面。

過了半個月,我又被帶回原三分隊的小黑屋。依舊每天四點起床,坐十六個小時的小板凳,晚十點回去。由於長時間坐小板凳,屁股都坐破了。又過了十天隊長又把我調回宿舍,和宿舍的所有人員一起剝大蒜。

四月上旬教養院讓三大隊到操場做廣播體操,隊長關麗英開會宣布全體人員都要到室外做體操。第二天趙姓學委來到房間問我們聽明白隊長開會的意思嗎?你們三人也得去做體操,我說我不去做體操,要煉就煉法輪功,別的甚麼操都不做,另兩位法輪功學員也說不做。她轉身就走了。一會兒,隊長來了,讓我拿著小板凳跟她走,又把我帶回了那個小黑屋。並大聲對我吼著,說為甚麼煽動她倆也不去做操。我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思維,我也沒煽動任何人。這時,她又讓我站起來,我站起來了,不一會她又讓我坐下來,這時我沒坐,我依舊站著,她說好,那你就一直站著吧,她就走了。大約兩個多小時,隊長又回來了,並帶上三個學員,她又讓我坐下,我沒坐,沒想到隊長把我摔倒在地,我又爬了起來。隊長叫趙姓學委去隊長室拿手銬,將我的雙手背在後面,銬在暖氣管子上。我說這就是你手中的權力,她說對,就走了。

我經過這麼長時間沒早沒黑的折磨,此時非常虛弱,我感到胸悶,眼睛也睜不開了,身體下沉,腦門上大顆大顆的汗珠往下流,後來昏迷了。就在這天晚上十點鐘,兩個法輪功學員帶我回宿舍時,我的左眼看不見東西了,就好像有一種黑影的東西擋著似的。後來隊長又把我帶到對面教室裏,用課桌在牆角圍了一小塊地方,要我在那裏面幹活(做出口墓地用的小花),還有包夾看著。

四、馬三家女一所的種種迫害

端午節的那天,趙姓學委告訴隊長要我收拾行李衣物和另兩個法輪功學員一起被帶到教養院大門外。大門外停了一輛警車,還有四個法輪功學員也被帶出來,有個男警察讓我們上車,就這樣我們五個人被送到女一所,到了那裏我們五個人被分了三個地方,我和另一個六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被分到了老年隊。這個老年隊有十三個人,每天要完成軍大衣掃毛剪線頭的活。這十三個人中有十一個人是因為信仰耶穌教的家庭教會成員被勞教的。她們說,每當有一所來檢查或參觀的,她們就會被弄到倉庫裏,鎖起來,不讓外來人員知道有信教的被抓。在一所每天五點三十分起床吃飯,(拿盆出去打飯,端回宿舍,大夥分著吃)。六點出工,十一點三十分收工吃飯,十二點半出工,晚上四點半收工吃飯,五點半又出工,幹到九點或十點收工。

在一所被奴役了三個多月後,在零六年九月十二號中午十二點左右,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又去警車把我們在一所的二十多位法輪功學員拉回二所,並把我們集中在一起威脅說必須寫轉化書,不然的話自找苦吃,當然沒有法輪功學員聽她們的。這時管教處的加上女隊長,將我們每個人關押在一個房間內開始迫害。我被帶到醫務室,屋裏除了女獄醫外,還有四個男警察一個女警察,其中有一個范姓警察叫囂說「剛才我說的你聽到沒有」,我沒回答他的話,此時,他就用硬紙殼棒打我的頭。我說他你幹甚麼呢,這時一小矮個警察說算了,把她銬那兒得了(指一張上下鋪的鐵床),然後就把我雙手分開銬在鐵床上鋪欄杆上。過了一段時間我心悶、氣短,心臟不適的現象又出現了,身體在往下沉,手銬深深嵌進手腕裏,汗珠又大顆大顆的往下滴,落在床墊子上,吧嗒吧嗒的響。一個女警說你看她哭了。到我跟前一看原來是汗滴,這時那個范姓警察說把他送到隔壁房間,隨後就被一個警察連推帶拉的推進隔壁房間,並將右手銬在鐵床的上鋪鐵柱上,左手銬在另一張床下鋪的鐵柱上,雙腿被繩子緊緊捆在一起固定在床頭上。兩隻手一高一低的斜著,既站不起來,又蹲不下去,從中午一直到半夜,身體遭受極大的傷害。猶大宛淑珍和惡警各個房間亂竄,胡言亂語,助紂為虐。惡警最後把我們這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折磨的都不能正常走路了。走路都是用手撐著地往前挪。

最後教養院管教處的惡警把我們二十名法輪功學員和二大隊的四十名法輪功學員分為三個分隊,每個房間一個分隊。白天晚上都被警察看著,晚上睡覺房間兩頭各坐著一個女警看著。第二天再換二個警察,走廊大鐵門旁邊相對的兩個房間,住著管教處的男警。他們每天二十四小時的監視法輪功學員,吃住都在室內,不時的在走廊巡視。有一天三分隊隊長石雨讓被點到名的法輪功修煉人到走廊等著,我出來時看到已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叫出來了,各個分隊都有,說是要給我們打針,我說我沒病不打針。這時三個穿白大褂的女醫生就開始挨個人打針,我站在最後面,到我這我還是說我不打針,這時隊長石雨和管教便罵了起來,並威脅說你不打針馬上讓男警來扒你衣服打,這時過來一個女醫生強制給我注射了一針不知藥名的針。

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初,女一、二所合併。我們五個年齡大的分到一大隊的老年隊。有一天管教處的幾個男隊長,把我們五個老年法輪功學員帶到教室,讓我們答卷,我們都說不答,幾個隊長硬是讓我們一人一桌發了張卷答題,每道題的回答方式都用「√」「×」來表示,當我們寫上名字準備要答卷時,隊長又急忙把卷搶走了,說不用答了,名字寫上就行了,他們這種做法明擺著就是用我們自己寫上的名字,他們用「√」「×」填寫,來達到他們的邪惡目的。

到了二零零七年年前的十多天,在寒冷的室外幹活,棉軍大衣上污漆,隊長讓我們用四氯化碳擦,由於長時間吸入這種有毒氣體,到晚上收工時出現全身發冷,當晚都起不了床,冷的發抖,蓋上兩層棉被都不行。從那以後,我每天都劇烈咳嗽,晚上不能躺下睡覺,一躺下就上不來氣,咳嗽的很厲害,喘氣時兩肋都疼,而且大量盜汗,心口窩總是一灣子水,上半身兩肋處手不能按,碰都疼,睡覺不能側身睡,唾液裏都是血,上樓都喘不上來氣,頭髮根總是濕濕的,用手往上理一理,馬上頭皮帶著頭髮就一塊塊掉。

二零零七年十月五日,即將走出教養院的那一刻,隊長王廣雲讓我到辦公室,在勞動教養人員出所登記冊上簽名。我說我來到時候沒簽字,走的時候也不簽字,這時她叫來兩個刑事犯,加上一個值班班長,三個人,兩個抓住我的手,一個人拿著登記冊,將印泥塗在我食指上,在登記冊上強行按下了手印。

兩年的勞教迫害,使我的身體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左眼視物不清,牙齒掉了七顆,體重不到八十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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