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蔭國,男,58歲,廣東高州人,2001年起任茂名市委副書記,2002年兼任市委黨校校長;2003年至2007年任茂名市委副書記,茂名市人民政府市長、書記;2007年4月至現在任茂名市委書記。
新年剛開始,2月初,廣東省茂名市市委書記羅蔭國突然被刑事拘留。昔日茂名市委書記轉眼成為階下囚。如此戲劇性的變化令廣大茂名市百姓議論紛紛,地方官員膽戰心驚。說是羅蔭國因涉嫌職務犯罪。其實這只是表面原因。更深層的原因是羅蔭國任職期間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招致惡報。
羅蔭國在任期間從1999年7月20日至今追隨江氏政治流氓集團,開辦所謂的「法制班」(就是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洗腦班),肆意非法關押、勞教、勞改眾多法輪功學員,迫害死十多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有:盧洪飛十五年,李建十二年,梁錦春第一次四年、第二次七年,鄧少松十三年(原誤傳為六年),廖程彬六年、鄭保九年(已含冤離世)、柯鄭基七年、吳志岐七年,潘名勝八年,吳永堅七年,李坤十四年,李鑫華五年,吳金城十四年,劉劍宗十二年,梁樓圖八年,陳向前十三年等等。茂名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迫害,在這裏無法一一列舉。
同時茂名市茂港區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鐘火明和茂港區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譚偉華,於2月16日被廣東省檢察院辦案人員帶走協助調查。有知情官員透露,鐘火明和譚偉華被帶走協助調查是涉及羅蔭國涉嫌職務犯罪案件。
楊光亮,男,58歲,廣東電白縣人,2003年5月至今任茂名市委常委、茂名市政府常務副市長。2009年10月,因其涉嫌陳紹基案而被查。楊光亮被捕後還牽出茂名多位貪官,據可靠消息講:楊光亮已被判死緩。
陳亞春,男,59歲,廣東化州市人,2002年12月起先後任信宜市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2003年4月起任茂名市政府副市長,信宜市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2003年7月至今任茂名市政府副市長。被情婦舉報其貪污受賄,正在接受審查。同時落馬的還有陳亞春之妻,高州人大常委副主任:朱秀珍。陳亞春之妻弟,化州副市長:朱亞日。
倪俊雄,男,61歲,廣東省揭東縣人,2002年至2009年7月茂名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05年至2009年7月兼任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倪俊雄在茂名期間賣力迫害法輪功,在零八年奧運前指名要綁架某法輪功學員去洗腦班,造成該法輪功學員受到重重迫害。2009年8月調離茂名,任廣東省綜治辦副主任,任職期間,涉嫌買官而被查。在倪俊雄離開茂名後,該市政法系統已有多人落馬。2009年8月,茂名監獄原監獄長成加增、政委康烈天、副監獄長李忠淦、紀委書記李土新等,因涉嫌縱容犯人吸毒等違紀行為而案發。同期,茂名市茂港區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分局局長楊強因涉嫌受賄,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長程彬因涉黑等問題被分別帶走調查,其中楊強涉案金額超過2000萬元人民幣,另據證實,被部門「請走」調查的還有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隊長程彬。
楊強:茂名市茂港區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分局局長,自茂港區建區以來任政法委書記,是個緊跟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的角色,茂港區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嚴重與他有重大關係,因涉嫌受賄,據悉已判無期徒刑。
陳奕富:原茂港區羊角鎮派出所長,後調茂港刑警支隊,在羊角期間多次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隨楊光亮被捕後不久被捕,據悉已被判十五年。
其外,落馬的貪官還有原茂港區法院院長嚴德,茂名中級法院院長譚掌泉。
善惡有報是天理,全黨腐敗的中共,貪官是普遍現象,迫害法輪功的貪官報應會特大,在此奉勸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有公檢法人員,趕快懸崖勒馬將功補過,不要昧著良心為了眼前的一點利益追隨中共做惡,否則等待你們的是法律與天理的雙重審判,希望你們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