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九月中旬,沂水縣邪黨書記李洪海、政法委書記林慶仁、政法委副書記趙德林為首,以李東、副主任劉煥德、公安局副局長黃傳亭、政保科長張建平等為幫兇組成的「610辦公室」非法組織,在全縣範圍內大肆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有的被關押在看守所,大部份被關押在沂水鎮馮家莊洗腦班慘遭毒打、折磨和強制洗腦。
慘案就在這樣的背景下發生了。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原沂水縣法輪大法輔導站副站長王永東(男,一九六六年出生,沂水縣城陽西街人)被沂水縣公安局治保科惡警毒打等迫害,並從四樓上拋下,妄圖製造跳樓自殺的假相。王永東脖子上有明顯的手指掐痕。
王永東的遺體 | 王永東生前照片 |
一、綁架施淫威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日上午八點左右(陰曆八月四日),正在車站東邊菜市場賣菜的王永東被黃傳亭、張建平、張志田、王京文、張其國、李玉友、楊樹桐等綁架,王永東不從,即當場遭到惡警毒打。
隨後被強行綁架到公安局,吊起來毒打折磨了一個多小時。然後惡警張建平、張志田、王京文、李玉友、張覺遠,還有陽西街居委會的王永斌帶路,押著王永東,來到了王永東家,企圖非法搜查(從沒有出示過任何證件)。
黃傳亭等人未出示拘留證,已構成非法拘禁罪;據《刑法》第238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按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二、逼交「材料」惡警害命
二十日上午九點左右,快到門口時,王永東快步跑進自己的家裏,將屋門反鎖,惡警隨將屋門一腳踹開(門被踹破,上面有惡警的鞋印)。到上午十點鐘左右,惡警們將王永東從四樓上拋下,妄圖製造王永東跳樓自殺的假相。惡警們在逼交「材料」的過程中幹了甚麼?
王永東的親屬、鄰居及所在村鎮領導、居民都見證了王的屍體,傷痕累累、慘不忍睹。
屍體記錄著他生前所承受的摧殘迫害。另據三位法醫鑑定:喉部掐陷、皮膚瘀紫,鎖骨斷裂,左肋骨折斷三根,右肋骨折斷兩根,陰部就像個紫血包,小腿處有一明顯凹痕、此處腿骨粉碎性骨折、繫外來硬物擊傷,以上均為墜樓前外力所傷。大腿骨折,肝破裂,腸胃進入胸腔,腹內充滿血水,此幾處為墜樓所傷。
張建平等人已構成非法搜查罪;《刑法》第245條:非法搜查罪指偵察人員沒有出示搜查證或持有逮捕證、拘留證而進行搜查的行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指非法闖入他人住宅,或者經要求退出而無故不退出他人住宅的行為。
刑法第247條規定,刑訊逼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罪或第232條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由於惡警雖然穿著警服但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且被害人不是被監管人員,其行兇的地點在被害人家中,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刑法》第232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
三、欲蓋彌彰造假相
二十日上午十點左右,王家的北面廚房窗戶正對著市場,市場上有很多人,因此很快就聚集過來一大群人。只見王永東仰面躺著水泥地上,他的四姐夫不顧一切的跑過去,把他的頭抱在懷裏,大聲哭喊著:「王永東、王永東……」。
政保科長張建平在稍遠處正打電話向其主子告急。有人說:快找車上醫院。有人說:這個警車還在這裏,讓警車送快。可是警車想逃離現場,被親屬和圍觀的人攔住。司機張覺遠說:「我自己做不了主,得請示領導。」親屬憤怒的說:「人都成這樣了,你都不送,你這是見死不救!」
在圍觀人和親屬的憤怒質問下,警車才把王永東送到了中心醫院。醫生已經無法搶救。
醫生在惡警的監督下,不敢明說,只是用手扒開王的衣服,讓親屬看,只見胸部青紫、脖頸被手指掐的青紫凹陷、喉結異常突出。
四、如臨大敵犯眾怒
當時,中心醫院裏裏外外站滿了圍觀的人,簡直人山人海、水泄不通。街道幹部、鄰居、圍觀的人都義憤填膺,紛紛要求嚴懲兇手、討回公道。了解真情的圍觀群眾更是憤憤不平:像王永東這麼老實的人,竟被活活摔死,如不將殺人兇手槍斃,天理何在!公理何在!
中共惡黨縣委書記李洪海為了銷毀罪證命令:不惜一切代價,防止問題擴大化,立即火化。隨成立了緊急處理小組,組長林慶仁、副組長趙德林,公檢法一、二把手任組員,其中就有黃傳亭。以林慶仁、趙德林為首的「處理小組」被這麼激烈的現場嚇壞了,趕緊向李洪海彙報。他們迅速調集全縣警力,連下邊鄉鎮派出所的警察全部都調來了,將中心醫院包圍,院子裏、急診室裏站滿了大蓋帽,像是如臨大敵一般。大門口只准進,不准出。
王永東的妻子孫慶香此時還被關押在馮家莊洗腦班,黃傳亭帶車去拉她,路上孫慶香正告黃傳亭:你就是殺人兇手,王永東就是被你害死的!你要負全部責任!
過了一會兒,黃傳亭回家換了便裝在醫院院子裏又被孫慶香看見了,孫慶香哭喊著:黃傳亭,你換便衣我也認得你,快給王永東償命來!嚇得黃傳亭灰溜溜地遠遠躲到一邊去了。後來在火化場時,孫慶香領著10歲的女兒來到了「處理小組」辦公室,指著黃傳亭,對女兒說:「你記著,就是這個人害死了你爸爸。」從此以後,黃再也沒敢露過臉。
五、為毀罪證封照像館
二十日下午五點左右,沂水縣中心醫院太平間,有親屬偷照了幾張照片,想作為出庭的證據,被警察發現。趙德林下令要拘留照相者,在親屬義正詞嚴的反駁下:給自己的親人照張像難道犯法嗎?趙自覺理屈,沒敢抓人,但堅持要銷毀膠卷,下令封了全縣所有的照相館。王親屬去了好幾家相館,人家都說公安局下令了,誰也不准洗相片。
六、火化場警民對峙
二十日下午六點左右,在中心醫院一個二層樓的辦公室裏,趙德林假惺惺地對王永東的家屬說:「人已經這樣了,咱們的心情是一樣的,事情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咱們先火化吧。」
親屬們說:也沒有法醫解剖,甚麼說法都沒有,就想火化,死無對證,不行!不能火化!
親屬們要把王永東拉回家,搭靈堂祭奠。可是趙德林指揮警察強行把屍體拉到了火化場,準備直接火化。親屬、鄰居和圍觀的人都來了,群情激昂,護著屍體不讓火化。親屬正告趙德林:「在問題還沒弄清楚之前,如果你們膽敢強行火化,所出現的一切後果由你負責。」所以才放在了冰棺材裏,警察將停屍房層層包圍。將屋門上鎖,一切人不准靠近。
所謂的「處理小組」辦公室,設在火化場北院,林慶仁、趙德林等坐鎮指揮,陽西街居委會書記王永太一直在場。
九月二十一日,來憑弔的親屬一百多人。在場警察、公檢法人員二百多人。
親屬們忍受著強烈的憤恨和悲痛,互相叮嚀著:千萬別說過頭話,如果被他們掐著把柄,他們就會反咬一口。親屬提出了四點要求:
1、依法嚴懲兇手。
2、依法賠償。
3、孩子還小,等成年後給予安排工作。
4、不能對王永東進行名譽上的詆毀和人格的污衊。(惡人言而無信,不敢在本地侮蔑造謠,因當地人大多知道此事的真相。後來在東三省播出過污衊王永東的錄像,在《臨沂大眾報》刊登過詆毀王永東的文章。)
七、施詭計政府騙百姓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二日,林慶仁、趙德林都不見了;二十三日林慶仁、趙德林等人還未露面。親屬們多次找林慶仁、趙德林抓緊處理,他們總是躲著不見,警察說,開會去了。
警察們輪流值班由公安局按時送飯,手裏拿著礦泉水。眾親屬們,連續幾天吃不下飯,睡不好覺,連口水都喝不上。就這樣,一直拖了五天也不給處理。有一個小警察說:我們能拖得起,看你們能拖幾天!
親屬們終於明白了:惡毒的趙德林是想拖垮我們呀!眾親屬們被激怒了,拿起石頭要砸門鎖,抬著王永東到縣府去討個說法。這時警察才慌了神,說:趙德林這就來了,這就來了,你們別急!
過了不到三分鐘,趙就急匆匆的出現在眾人面前:你們不要著急,我們馬上開會處理,請你們放心。趙又耍開了花招,嘴上一套,背後一套。
處在極度痛苦之中的眾親屬們,在火化廠連續幾天吃不下飯,睡不好覺,連口水都喝不上,此情此景可想而知。趙等惡人如果稍有半點良心,也不至如此。親屬們在被逼無奈之下,商定派人上濟南去請法醫鑑定,討回公道。
八、請法醫鑑定討公道
第六天一早,有親屬就悄悄地上濟南去了,請來了省公檢法的三位法醫。
第七天,下了一天的大雨。眾人說:六月雪,竇娥冤。如今王永東冤死,老天都落淚了。
解剖時,警察將現場團團包圍,只允許兩位親屬在場,餘者不准靠近。
解剖時法醫一邊解剖一邊介紹:死者均為死前傷,皮膚瘀紫,喉部掐陷,鎖骨斷裂,左肋骨折斷三根,右肋骨折斷兩根,陰部就像個紫血包,小腿處有一明顯凹痕,繫外來硬物擊傷,此處腿骨粉碎性骨折,大腿骨折,肝破裂,腸胃進入胸腔(證明了先著地點),腹內充滿血水。
以上結果,為親屬聽法醫解剖時口述,有些名詞術語也聽不懂,法醫也沒給任何書面鑑定材料,如表達欠缺,還請內行人指點。
解剖鑑定完畢後,三名法醫就被「處理小組」請走了。
九、法醫大變卦 法庭如兒戲
第八天上午,在商業賓館裏召開了「解剖結果」公布會,法醫只說:死者身上的傷均為死前傷等模稜兩可的話,責任無法認定。也不給任何書面鑑定證明。親屬一聽非常憤怒,與昨天解剖時所述大相徑庭,說:「你們被收買了,聽從他們的,為罪犯開脫,我們不服,這個官司就是打到全國人大,我們也要打下去。」其中一青年法醫盛氣凌人:「如果你們不相信,可以另請高明,重新鑑定。但是在中國,你就是上哪裏請人,也是白搭。」
王永東的家人強忍悲痛,向縣法院對縣公安局惡警提出訴訟,要求嚴懲殺人兇手。
第九天,在沂水法院開庭審理之前,有能力的親屬已經被單位軟禁,無法參加開庭。
開庭後,原告提出關於黃傳亭等人綁架王永東的法律依據和無證搜查,非法抄家及張建平帶人毆打、從樓上拋下殺人等執法犯法的一系列犯罪行為給予解釋並懲處。被告公安局說根本就沒有毆打王永東,讓王永斌出庭作證,王永斌說:「我走的慢,在樓梯上,屋裏的事甚麼也不知道。」被告反咬說王永東罵人。有一街道幹部非常氣憤,站起來高聲喊道,「王永東從小就不會罵人。」。
審判長對於原告列舉的證據竟然置之不理,根本就不予答覆,並一再阻攔其親屬發言。
所謂的開庭視法律程序如兒戲,妄圖利用人們對法律的信任,走所謂的法律程序替自己開脫,歪曲事實,掩蓋惡警毒打、拋屍的罪惡,並妄圖嫁禍於受害者,污衊受害者的名譽。
當天下午,在王永東及全家都在醫院時,公安局幾個惡警由街道居委會王永喜領著,二番偷偷摸摸來到王永東家,當時,家中門已被踹壞,只有十歲的女兒看家。他們仔細搜索每一個角落,樓上樓下的錄像,可能是想找出對他們有利的東西,結果,一無所獲。後來,公安局長祝鈞乾把這些人訓得不輕:你們這群笨蛋,真是無用,怎麼連一丁點證據都找不到呢,如果能有一點對我們有利的證據,就不至於這麼被動了,今天也不會是這個結果了。怎麼還不會弄出點證據來呢?當記者詢問沂水縣公安局時,對方拒絕做任何評論。
整個訴訟過程,親屬們沒有得到任何解剖鑑定證明,被告答辯及法院判決的書面材料。
2007年4月27日北京六位律師在石家莊市中級法院,當庭為對法輪功學員做出《憲法至上 信仰自由》的公開辯護,指出:原來用中共自己的法律,也無法給法輪功學員定任何罪名。再歪曲法律,罪名也無法成立。他們從多個層面指出鎮壓法輪功毫無法律依據,而且違法違憲;從法律角度指出:一切對法輪功修煉者的審判和量刑都是非法的,一切參與抓捕、拘押、審判法輪功學員的組織和個人都是在犯罪。越來越多的正義律師勇敢地站出來為法輪功學員辯護已成潮流。
十、理屈詞窮拿錢買命
第十天上午街道書記王永太出面,上本街王永東的二姐王永玲家,說:「你們也別再找了,也別再告了,公安局給你們4萬元錢作為補償。」家人不同意,王永太說:「這就比前幾天南關街被公安局打死的那個某某強多了,某某一分錢都沒撈著來。」
第十一天、十月一日、農曆八月十五中秋節,王永東被火化。隨後王永太派人把四萬元錢的存摺送給了王永東的家人。
這決不是最終的結果!整個慘案是由林慶仁、趙德林、黃傳亭等人造成的,其惡劣用心和卑鄙行為終於曝光於天下,無論如何是逃脫不了公正的大審判的。其實趙德林等人也是被共產惡黨毒害的人,是受害者,如今江澤民已經被審判、通緝,你們的唯一出路是改邪歸正、將功補過、退出惡黨!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正在兌現!
所有參與了此事的人們啊,在其過程中,你扮演了甚麼角色呢?你心裏一定清楚,神目如電,記錄的更是明白,或上天堂或下地獄,那都是自己選擇的。願每一個有正念的生命都能身體力行,抵制邪惡暴行的繼續存在,創造自己的美好未來。
相關責任人信息:沂水區號0539 郵編27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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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邪黨縣委書記李洪海、13905395899
政法委書記林慶仁、1390549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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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傳亭兒子黃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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