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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市蘭素春老人多次被綁架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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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法輪功學員蘭素春,女,六十七歲,多年來按「真善忍"做好人,在中共對法輪功長達十多年的迫害中,她多次被綁架到拘留所、看守所、勞教所。目前,虎石台鎮派出所片警和街道書記王鳳、陳某還經常去家裏無理騷擾。

蘭素春,沈北新區虎石台鎮抗生素廠退休職工。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修煉前患有胃炎、子宮肌瘤、神經官能症等各種疾病,修煉後,無病一身輕,整天樂呵呵的,逢人就說是法輪功給了她第二次生命。

被綁架到虎石台派出所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六日,蘭素春在虎石台大古城子敬老院門前講法輪大法學員被迫害的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虎石台鎮派出所警察與協勤去了六七個人將她綁架,在虎石台派出所非法審訊。

面對一位年近七十的善良老人,派出所的不法警察孫某逼供,讓說出和誰接觸,真相資料哪來的,不說就恐嚇要打嘴巴子。孫某還說髒話,罵大法師父。法輪功使蘭素春身心健康,她不違背良知,不配合他們的迫害行為,孫某就把她關進鐵籠子裏非法囚禁。並上報到沈北新區分局。四十八小時後,把人帶到沈北新區區醫院「體檢」,後直接押送到造化看守所迫害。

被綁架到造化看守所

在造化看守所裏,蘭素春被迫成天坐板、抱頭。不抱頭,警察就滿嘴髒話罵人,蘭素春發自肺腑喊:法輪大法好!惡警威脅要給她加刑。

被非法拘禁了近四十天後,沈北新區六一零企圖送她到臭名昭著的馬三家子勞教所迫害,在體檢不合格的情況下,虎石台鎮派出所接回,作為派出所根本無權關押她,何況她也沒有犯法,虎石台鎮派出所所長張軍指使警察把一個被迫害的心力交瘁的老人非法關押了十天。又指使兩個人看著,晚上故意把電視音量放大,成宿播放,不讓睡覺,最後勒索她家人八千元錢才以「保外就醫」的形式放人。

回家後,蘭素春還被強迫每週到派出所「彙報」一次。就是這樣,虎石台鎮派出所片警和街道書記王鳳、陳某還經常去家裏無理騷擾,強迫寫放棄修「真、善、忍」信仰的保證,還威脅如果不寫就扣工資、送新城子洗腦班,一切費用自付。

前期遭迫害事實

九九年,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大法遭到迫害,為了澄清事實,蘭素春於同年的九月十八日依法進京上訪,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誰知到了北京,不但上訪權被剝奪,還遭到小紅門派出所綁架。在瀋陽駐京辦事處被關押一天一夜。第二天,被虎石台鎮派出所及單位張某、李某共十多個人強行押回瀋陽。在回來的車上,四個法輪功學員被銬在一起,不讓吃飯不讓上廁所,還勒索六百元錢。

回來後,單位抗生素廠總裁姜恩洪非法罰蘭素春一千元錢。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反遭迫害,派出所又強加「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將法輪功學員蘭素春綁架到瀋陽市第五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又勒索一百八十元伙食費。

在瀋陽市第五拘留所,法輪功學員的煉功、說話的權利被剝奪。每天從早到晚,強制坐板,二十幾人關在一起,吃喝拉撒睡都在屋裏,氣味非常難聞。

十五天後,又被送到大南收容所非法關押,那裏的窗戶幾乎沒有玻璃,牆上地上都是大便,氣味熏人,還被迫交六百元伙食費。

憲法規定信仰自由,為甚麼把人關在這裏,大家抗議,堅決要求回家。當時即遭到瀋陽市公安局和武警的威脅和恐嚇。一個星期後,當地派出所和單位張某、李某把人接回家,回家後派出所夥同單位的人仍不斷的無理騷擾,還威脅讓寫不煉法輪功、不去北京的保證。

二零零一年六月七日,虎石台鎮派出所的民警孫俊學夥同一民警到蘭素春家誘騙蘭素春,說去派出所有點事。誰知卻把她綁架到新城子公安分局,非法審訊後將她押送到瀋陽市第五拘留所迫害。拘留所裏面每天吃的飯半生不熟,發霉的鹹菜條。

非法關押了五十六天後,被送龍山教養院迫害,非法勞教二年。在那裏強迫每天超負荷勞動十幾個小時,製作有毒的化學物品,在精神上和肉體上進行摧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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