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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沈北新區旋蘭柱自述遭「六一零」等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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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法輪功學員旋蘭柱,原瀋陽市新城子化工廠工人,家住沈北新區鐵路住宅。自從二零零四年,旋蘭柱被沈北新區「六一零」、公安局派出所、街道、社區綁架,在沈北新區看守所遭迫害後,又被送往張士教養院。回家後,仍常年遭新華社區邪黨書記常年監控、騷擾。下面是旋蘭柱的自述。

修煉「真、善、忍」 做更好的人

自從我修煉法輪功以來,就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個好人,做更好的人。每年冬天下了大雪以後,我都幫助九十歲的老人除雪,把父老鄉親走的一條泥土道的積雪清掃乾淨,人、自行車、三輪車、汽車行走就方便了。夏季三伏天,泥土道積了水,麵包車、小汽車打滑,我就幫著推。看到無論是老年人、中年人、年輕人拿東西多,我就幫著送到家,攙扶老人回家……,處處事事,我都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

零四年 被綁架沈北新區看守所 遭電擊、「地環」迫害

在二零零四年一月七日下午十三時許,沈北新區「六一零」、公安局派出所、街道、社區人員闖入我家中,聯手做惡,逼我及家人放棄修煉法輪功。任何國家及個人不能強迫一個公民信仰甚麼和不信仰甚麼。可是,這些派出所、六一零、街道人員卻執法犯法,逼迫我放棄信仰法輪功,同時搶走了八、九本教人向善的法輪功經書及傳播真相的傳單,並且把我強行綁架到派出所,非法審問我。

當時,一名叫段慶祝的惡警逼我「招供」、簽字,我們法輪功學員沒犯法,沒有罪,信仰無罪,傳播信仰無罪,我拒絕簽字。段慶祝知法犯法,用手抓住我的脖領子,手腕使勁一擰,憋得我一口氣好險沒上來,然後段慶祝用擒拿的方法,把我的腿別住,把我按倒凳子上,反覆多次打我耳光。

在綁架我的當天,沈北新區派出所把我送往沈北新區看守所。看守所有一個隊長姓方(名字不詳),有一名姓吳的(名字不詳)問我還煉不煉,我說煉,姓吳的就照我心口窩處打了幾個窩心拳,當時從我胸腔部湧出一口血,被我咽了回去,過後咳帶血絲。

惡警接著問還煉不煉,我答煉。方隊長就拿來高壓的大電棍,電擊我幾分鐘後,方、吳二人把我的內外衣扒下,就一褲頭沒扒,電擊我要害處,電脖子、肩腋、胸口、兩肋、男人生殖器,電的我滿屋裏都是燒人肉味,肉體都燒爛了。

酷刑演示:電棍插褲襠電擊陰部
酷刑演示:電棍插褲襠電擊陰部

當天的下半夜,也就是一月八號,看守所把我送到嚴管房一號房,當時管房的號長叫褰賓的人極其粗野兇惡,惡警在一號房用兩個腳銬子一腳一個銬上,兩個手銬一手一個銬上,也就是把四個銬子連同銬到固定在地板上的一個小鐵環上,一動不能動,所謂的「地環」,惡警指使惡人褰賓在固定地板上銬了我六天六夜,不讓睡覺,吃飯時,打開一手銬。我吃飯打我,我不吃打我,一閤眼打我,拿我開心打我,折磨的我生不如死,頭上幾處被褰賓及同伙犯人打出了血,家人要求見我,他們不讓家人見,是因為我身上有傷,將他們做的惡事曝光。

酷刑演示:銬地環
酷刑演示:銬地環

有一次惡警非法提審我時,我抗議。我反問審我的人,警察打人是不是犯法?審我的人答:「警察打人不屬於國家的問題,是個人問題。」我要求把打我的人送上審判台,把我無罪放了,審我的人不回答。

被劫持到張士教養院遭迫害

後來,惡警給我扣上了一個「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送往張士教養院迫害。

新華社區邪黨書記常年監控、騷擾

在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日左右,我從教養院回到家,原來的新華社區書記李懷珍,主任王振群經常來我家騷擾,有事無事都來,恐嚇我及家人。在我的住處布下了監控、跟蹤的網絡,在家有人監控,出門有跟蹤,用各種車跟蹤,干擾了我的多種自由,擾亂我的家庭生活。我拒絕他們的簽字、填表要求。

到二零零八年,新華社區改名成了新建社區,社區書記叫郭恩年,對我的監控、跟蹤更加緊了。

到二零零九年四、五月份後,郭恩年時常到我家來,找個理由就來,「關心」我,看我在幹些甚麼,時常帶有恐嚇之意。

在二零一一年三月初,沈北新區派出所所長帶領新建社區書記郭恩年等三人到我家就問我的家人還煉不煉,派出所所長說要嚴打,大有要抓人之勢。我說:「修煉真、善、忍沒犯法,你嚴打與我們沒關係。你們放著壞人不抓,專門抓修真、善、忍的好人,誰抓誰犯天法、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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