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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大法弟子李達森被迫害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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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廣西玉林市容縣李達森,現年七十四歲,被廣西南寧市興寧區法院枉判入獄三年。

入獄前的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打算送到廣西南寧市第一看守所,由於體檢出血壓高,送進了茅橋監獄醫院(現更名為新康醫院)。隨後被關押在第一看守所歷時九個月。在這九個月中,李達森三進茅橋醫院。最後一次是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下午,在昏迷中被送去的。下面是李達森老人的自述。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日早上,我與馬山縣的法輪功學員羅永幹一起被送往廣西黎塘監獄。二零零九年八月十日到黎塘監獄六監區,即放我(血壓高)到高溫的地方,從上午七點三十──下午近六點的時間(除中午開飯約一小時外)。八月二十四日早上七點三十,我要求回房休息,監區領導不批准。過了數分鐘,我無法再堅持,要求去衛生室,結果量出高壓二百多,低壓一百二十,即送醫院。住院二十多天,九月十四日回監區,夏去秋來,氣溫下降,對於老年的人,洗冷水澡都不會適應,而且還規定要在吃過晚飯後才能洗澡。

從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五日起,連國家分配的每星期加三次豬肉和一次魚肉也不給我吃。雖然加的肉不是很多,也可以補充人體的一些需要。

於是我寫了控告書,懇請檢察院儘快派員來調查,儘早落實有關政策、法令、法規到實處,並要求調出六監區。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約十時,有兩位自稱是南寧來的穿警官制服的警官來到六監區調查,把與我同房的一個服刑人員叫去了解情況。我提出要直接向他們反映情況,結果被監區警官擋了回來。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八日,我去看時間,回來時就在房門處站了一會,監控員便呵斥我回房,當時也有其他服刑人員站在那裏,但監控員為甚麼偏偏不准我站在門外呢?我與監控員理論起來。後來維紀大組長張華進來,用髒話對我進行辱罵,我叫他去警官處論理,內值警官的意思叫我讓步,我不服,要內值警官處理辱罵我的惡人。結果內值警官交由主管教處理,處理結果對我而言就更慘了。最後我表態:你六監區不處理,我就把這件事反映到場部(黎塘監獄部)去,場部不處理的話,就再向上一級省紀檢委反映去。我說完這些話後,主管管教就馬上離開,並下令叫我原地不能動。到六點開飯,我就開始絕食抗議,七點內值警官換班,問我在此幹啥,犯了甚麼錯誤?我說沒犯甚麼錯誤。他叫我回去吃飯,我說回去了,不就難為你了嗎?他說你回去吧,不關你的事。隨後我絕食到第四天,又來一名管教,不問青紅皂白,下令我每天早上八點至九點三十,下午二點三十至三點三十在離房間十米處罰站,不得與人說話。

二零一零年二月九日,廣西賓陽縣人民檢察院的陸科長(男性)與韋小偉(女性),來找我核實情況。最後陸科長說:「你所反映的情況,須經我們調查核實後處理。」但是至今未果,不知何故。

由於刑期將近,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我被調到第三監區(新監區)。在八月十九日上午,監區長鄧國文找我去見面談話,離他約三米左右的距離中,鄧國文監區長命令我蹲下,當時我沒有蹲下,與他講理。我說:「監獄法哪一條哪一款有規定要我蹲下來的呢?」鄧國文馬上火冒三丈,下令維紀組長韋建凡與幾個大漢一起動手,用力壓我蹲下。結果我金剛不動。當時有一法輪功學員說:「這樣對待一位老人是不對的。」鄧國文監區長聽到後,就問我:「坐下可以嗎?」我說可以。由於發生了這件事,八月二十四日下午把我和同修黃若觀一起調出了新監區。

調監後就更慘了,我被安排在六監區的四樓住。我一個古稀老人,身體又不好,還要爬上四層高樓,若是一個有良知的人是不會這樣對待我的。我寫信給監獄長,在九月十五日下午又把我調到了十三監區,安排住二樓。我每天都要去工場車間,而且還要求我與年輕人一樣走快步伐,有時加班到晚上七-八點鐘才能收工。冬季時在工場車間內休息,維紀員都是年輕人,他們都有床,有棉被,唯獨我一個老人要受到睡地板的待遇,我曾經問過一位姓陳的警官為甚麼要我睡地板,陳警官說有地板給我睡算不錯的了。有時最多給加一張紙皮,同時安排在一個小小的旮旯裏。別有用心的人蓋著棉被,開著大型風扇近距離對著我吹,他們用意何在?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日早上八點出工到工場後,主管教農德懋找我,他叫我脫去帽子,我說:「不戴帽子會感冒的。」主管說:「感冒就吃藥。」我說:「你們不是掛著橫幅要維護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嗎?」主管教問我:「你有甚麼合法權益?」我說:「你身為一個警察,對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都不懂嗎?」我還向他提出了五大禁令是甚麼。我一個老人為甚麼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呢?在監獄為甚麼沒有人維護我應得的權益呢?法律的執行者沒有依法執法,到底是法大還是權大呢?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早上出工後,到晚上八點回到監舍時發現我床鋪上的蚊帳無緣無故的被沒收了。

教育科阮管教幾次對我宣布:不得打電話,不得接見,不得購物,寫信要符合標準。刑期越近,越加強對我古稀老人的虐待。

本人受到迫害,想叫本監區的黃警官幫我把報告轉交給獄政科,但是黃警官不願意。第二天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中午吃過飯後,因我頭暈,要求看醫生,經十三監區第二分隊隊長同意,在下午二時三十分派一名警官還有監區衛生員黎瑞志陪我去監獄醫院。到醫院量血壓,結果高壓二百四十二,低壓一百四十二,經批准留醫住院。

第二天早上李醫生查房時,我與李醫生說明我的病是被迫害出來的,同時請李醫生轉交我的報告給獄政科,李醫生隨後幫我轉交了報告。不到一個星期的時間,獄政科來了兩個人調查情況,其中一個人說:「我們還要到監區調查核實後一定處理」。結果不了了之。(這就是中共騙人的伎倆)。

由於年關已近,我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早上出院,回監區過年,我原來住二樓二零九房,回去後副監區長吉光耀指令我上三樓住,讓三樓的犯人陳梓濤下來睡我的床位。我說:「我血壓高,上不了三樓。」吉光耀說:「二樓與三樓沒有分別。」最後我堅持不上三樓,吉耀光下令犯人不得與我說話,若有人與我說話即要扣分,還指使監控我的罪犯周明對我謾罵,同時也罵我們偉大慈悲的師父。

吃完晚飯後,我覺得有點頭暈,要衛生員幫我量血壓。高壓二百一十,低壓一百一十,衛生員即報告值班警官,然後陪同我去了醫院,醫生說:「你怎麼上午剛出院,晚上又來了」?

這些都是中共邪黨對我這個古稀老人的迫害與虐待的鐵的證據。雖然現已期滿釋放,但對我在被關押之日起身體上受到的迫害,精神上受到的折磨,應得到國家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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