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一日,陳豔的父親、姐姐、女兒一同到公安局國保大隊,遞交無罪釋放申請書,國保大隊的人一直不敢出來接待。無奈之際,陳的八十多歲的父親打出了「還我女兒」的牌子,陳的女兒也打出了「還我父母」的牌子,站在公安局門口,很多過路人不解上前詢問、圍觀。
後來,從公安大樓裏出來一個人恐嚇家屬,一會兒又出來一人,給家屬錄像。一人打發家屬說:「你們走吧,找懂法律的來,明天來接見。」
龍口市公安局 | 陳豔的父親打出了「還我女兒」的牌子,陳的女兒也打出了「還我父母」的牌子 |
第二天四月二日,天氣很冷。家屬一早就來到公安局接待室,出來一個自稱是國保大隊姓郭的男子,對家屬亂吼一氣,家屬遞交無罪釋放申請書。該男子大吼:我不看這個,一會就心虛的匆匆走了。
家屬沒有辦法,只好又在公安大樓門口打出牌子。一國保大隊的人出來,氣急敗壞地向家屬吼,家屬問他姓名,自稱不能告訴,告訴了怕給上網,並讓家屬趕緊把牌子收起來然後再說話。家屬於是收起了牌子,國保大隊該人還覺不行,還要把兩個牌子扣起來,其人膽膽突突的樣子,話沒說完,就灰溜溜的跑了。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日,龍口市法輪功學員曲建芹、劉長圓、陳豔到水夼村,被石良鎮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三人目前被非法關押在張家溝看守所,派出所已經給家屬下了刑事拘留書,讓家屬簽了字。據悉,市國保大隊介入此事,目前正在妄圖羅織罪名,所謂的搜集罪證,企圖構陷法輪功學員。
在此正告龍口市國保大隊的相關人員: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羅幹、薄熙來、曾慶紅、賈慶林等迫害法輪功的七人已經在多個國家被告上法庭,阿根廷法庭甚至對上述人員發出了國際通緝令。其他各級參與迫害的官員也被調查起訴。目前世人已有九千多萬退出中共邪黨組織,選擇了美好的未來。奉勸國保大隊相關人員,在歷史的關鍵時刻,要分清善惡,別給惡貫滿盈的邪黨做替罪羊,給自己和自己的家人留條後路。如果一意孤行,法輪功學員及家人、國際正義組織一定不會放過那些作惡者,總將會把他們繩之以法。
附:
無罪釋放申請書
申請事項:為陳豔申請無罪釋放。
事實與理由:
陳豔因表達個人信仰,於2011年3月21日被龍口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根據《憲法》第35條、第36條及《刑法》的相關規定,申請人認為陳豔的行為屬正當行為,沒有危害社會及個人的利益,不構成違法犯罪,申請人為其提出無罪釋放申請,請予准許。另外,在陳豔被關押期間造成的任何非法傷害,我們將依法申請國家賠償,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及民事責任。
相關電話:
龍口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0535-8788746(尾數加減,估計就是公安大樓內部電話)
石良鎮派出所電話:0535-8751148 8788793 8788832
所長王國愛手機:15053588688 片警手機:13395452131
張家溝看守所電話:0535-8788788
石良鎮政工書記 高傑 0535-8751958
龍口市610頭子:王志東 13854528286
龍口市公安局石良派出所
地址:山東省煙台市龍口市213省道 郵政編碼: 265707
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的惡警是:王延軍 丁學海
石良鎮派出所警察名單:
王國愛(所長)、王延軍、范欽恆、丁學海、孫志紅、王洪進、王培好、曹先念、高樹人、高吉照、張希福、刁福建、馬作利、林風明、溫孚義、王洪剛、馬承琪、付景志、劉福輝、耿煥林、曹承忠、曹國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