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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法輪功學員楊倩上班途中被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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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五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一年五月六日上午八點左右,法輪功學員楊倩在騎車上班的途中,被成都西安路街道辦「610辦」(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人員綁架,現在被非法關押於新津「610」洗腦班。

街道辦:上面又有任務──綁架

二零一一年五月六日上午八點左右,楊倩剛出十八中宿舍門不遠,騎車至十八中學校大門口旁時,十多個早已潛伏在此多時的男子一擁而上,大聲嚎叫著強行把楊倩綁走。據目擊者稱,當時現場非常混亂,很多在場的人都很震驚,如此對待一個弱女子。

西安路街道辦把人綁走後,並沒有通知楊母,楊倩的自行車也沒有送回(現場離楊家只有一兩分鐘的路程)。後來,目擊此惡劣綁架事件的鄰居告訴楊母,楊母找到西安路街道辦張繼倫(音),才得知女兒被非法關押在新津「610」洗腦班,原因就是楊倩去年拒絕寫放棄修煉法輪功的所謂「三書」,現在他們上面又有任務,等等。楊母指出他們的行為是違法的。

楊倩曾在512大地震後去都江堰做義工,因說了幾句實話被非法關押、被打、遊街而受過刺激。現在又遭此惡性綁架,楊母與楊倩的妹妹很擔心她的精神狀況,決定就西安路街道綜治辦的綁架、非法拘禁行為向相關部門報案、投訴。

派出所:我們不講法律

二零一一年五月八日下午,楊倩的妹妹楊靜與楊母就楊倩被綁架一事前往白果林派出所報案,派出所不允立案。

派出所方面先說:要把目擊證人找來作證(而不是他們去取證)。後來又改口說因為楊倩煉法輪功而不立案。楊靜與母親當時就指出:煉不煉功都是楊倩的權益,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中國現行法律沒有把法輪功定為甚麼教,也沒有法律規定不能煉法輪功,「法無禁止,即為可行」。一女警隨後很不耐煩的說:「政府規定不能煉就是不能煉。」楊靜與母親反駁說:「政府不代表法律。江××的個人言論沒有法律效力。」女警竟說:「不要跟我講法律,我們不講法律。」

楊母很震驚:「執法部門不講法律,講甚麼?」

是呀,如果警察都不講法律,這個社會還有安全可言嗎?發展下去不可怕嗎?最後楊靜與楊母指出:非法拘禁罪的刑期為三至七年有期徒刑,政府工作人員犯此罪將加重處罰。

遊街、騷擾

二零零八年「512」大地震後,楊倩捐錢捐物還到都江堰做義工,見一些人在廢墟邊哭述:自己親人埋在下面,前兩天還有聲音,叫那些人來救卻無人來,現在已聽不到聲音了……義憤下,楊倩也跟著說了幾句,並告訴周圍的人貴州奇石驚現「中國共產黨亡」一事,卻被惡人綁架到派出所,非法拘留,遭到毆打,還被非法遊街侮辱人格,楊倩因此受到很大刺激。

楊倩在都江堰被非法拘留後,因當時常有餘震,都江堰又處震中,楊靜母女找街辦開證明希望當局能早點釋放楊倩,讓她安全回家,結果街辦范領才不但不開,反而出言侮辱楊母。

二零一零年九月成都地區各洗腦班又蠢蠢欲動,非法關押了一些法輪功學員。各街道綜治辦公開表示:上面有「轉化」(即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任務。各基層人員、社區及所謂二派也紛紛出動,闖到法輪功學員家中騷擾,逼迫他們在所謂的不煉功「保證」上簽字蓋手印等。

這次成都白果林街辦派一黃姓人員兩次上門逼楊倩「轉化」,還說甚麼「先禮後兵」,不然就要叫派出所、公安局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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