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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才應該是大案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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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今年四月下旬,山東省濟南市教育系統接連發生了兩件事:一個是十歲的小學生劉漢格在放學回家途中失蹤,另一個是包括高校教師在內的幾位法輪功學員(馬恆進、李梅紅、王瑞蓮)因為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綁架並遭野蠻抄家。之所以把這兩件事相提並論,一則是因為均牽涉到教育部門;二則因為這兩件事至今均沒有妥善的結果──小姑娘仍失蹤,傳言已經遭遇不測,但官方諱莫如深;幾位包括高校教師在內的法輪功學員仍被非法關押在黑監獄強制洗腦;三則因為這兩件事恰好形成一個對比,小學生失蹤案影響面大、連鎖效應惡劣卻不被官方重視,而高校教師被綁架案在社會上沒有多少人知道,卻被公安部、教育部作為大案要案來查辦。這其中有些甚麼說道?讓我們來分析一下。

離奇的失蹤案

一個十歲的小學生頭一回不用父母接,放學後在獨自回家的路上就失蹤了,這個事件本身就夠恐怖了,想必學校師生、家長們更加感同身受。所以我們看到護送孩子上放學的家長更多了,叮嚀更揪心了,學校告誡更嚴了,賣定位手機的商家生意更火了。但來自官方的反應卻異常「冷靜」,就連四處找尋也是家人和親朋自發行動的。令人疑惑的是,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好似熱鬧的跟蹤了一段時間,後來突然集體噤聲。據說四月底有人傳謠,但官方對謠言具體是甚麼諱莫如深。

深入民間的「謠言」

如果你現在到濟南的大街小巷去走走,談起劉漢格的話題,就有人很確切的回答你:「劉漢格的屍體已經找到了,但被人開膛破肚,從心臟到腎臟都沒了,連兩隻眼睛都被挖了,真慘啊!」

如今我們在互聯網上搜索「劉漢格」,結果卻是「網頁無法打開」,就連前期已經收藏的網頁也無法打開。在互聯網被嚴密封鎖的中國,每一個網民都知道網頁不能正常打開意味著甚麼──那是政府不想和不敢讓我們知道的內容。政府在掩蓋甚麼?此事正好應了那句成語──欲蓋彌彰,更說明所謂的謠言並非空穴來風。

政府截然相反的態度

無論劉漢格真是失蹤了還是被人活摘了器官,對她和家庭而言都是極其悲慘的。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如果真把老百姓的生命當回事,此時就應當加緊破解此大案要案,絕不能讓兇手逍遙法外,否則還會不斷有人遭遇不測。而我們看到此時的中共政府只是忙著封口和闢謠。

但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中共露出了它醜惡、凶殘的嘴臉,不惜動用大量警力財力對法輪功學員跟蹤、監視、錄像,綁架、抄家、洗腦、判刑無所不用其極,大行侵犯人權、剝奪信仰的違法之事。

修煉法輪功合法

眾所周知,法輪功教人修心向善,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去衡量、規範修煉者的言行,加之一套緩慢、優美的煉功動作,祛病健身效果明顯,使修煉者身心受益,對社會也起到了很好的正面作用。但就是這樣一個教人向善的好功法,卻遭到中共江澤民集團的迫害至今,傷害了無數修煉者及家人的權利和自由,很多人被迫害致死致殘。

但可悲的是,很多中國人都不知中共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是違法的。中共對法輪功的構陷出自於江澤民的個人言論和《人民日報》的社論,不但是造謠誣陷,更是違憲違法行為。同樣,「兩高」的「司法解釋」也是違憲和越權的。中共強加給法輪功修煉者的「刑法三百條」更是與法輪功沒有任何關係。因為它無法解釋清楚法輪功到底違反了哪條法律,對他人造成了甚麼樣的傷害。中共對法輪功的鎮壓是徹頭徹尾的違法犯罪。估計就連許多執行迫害政策的人都稀裏糊塗,可想而知中共的洗腦宣傳目的就把國人都變成傻瓜、聾子、啞巴。

法輪功學員講清真相合法

法輪功學員向世人講清真相的內容是:一、講清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包括法輪大法教人向善和祛病健身的神奇;二、所遭受的中共邪黨的殘酷迫害,包括酷刑、判刑、洗腦轉化、注射破壞神經的藥物,甚至被活體摘除器官等事實;三、揭露中共邪黨歷次運動對中國人犯下的滔天罪行,傳達給世人「天滅中共」的訊息,勸人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以遠離天滅中共過程中的大災難。前兩條都是實實在在已經和正在發生的,阻止人講的本身就說明中共害怕世人知道真相。第三條也是在分析事實基礎上的理智勸告。善惡有報是天理,共產黨作惡多端,搞的民不聊生,天災人禍不斷,老天能允許它繼續為非作歹嗎?!中共之所以害怕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就是害怕它做的那些傷天害理的事實被揭露出來,從而被中國人所拋棄,為的是繼續維護它的獨裁統治。

法輪功修煉者是為了眾生的安危在講真相,無論用媒體、書報、標語、不乾膠,或者直接用嘴講都是在憲法所保護的「公民有言論、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的範圍之內。對公民此項權利的剝奪正說明了中共的心虛。在法輪功修煉者和平理性的風範對照下,中共的流氓匪氣和陰暗齷齪無所遁形。

迫害法輪功使社會風氣嚴重下滑

因為中共邪黨打擊「真、善、忍」利用的是「假、惡、暴」,所以對社會風氣起到了毒化的作用,導致貪污腐敗遍地、刑事犯罪突出、有毒食品泛濫、貧富分化嚴重等社會痼疾。而且浪費了大量的社會資源迫害法輪功,助長了刑事犯罪的泛濫。

從劉漢格失蹤案來看,社會治安已經壞到了甚麼程度,所謂的「人民警察」「保一方平安」只是假大空的口號。利慾熏心的執法者狠毒的迫害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使真正的犯罪分子逍遙法外。從這個角度上說,小漢格們是否也是這場中共對法輪功修煉者迫害的間接受害者呢?

活體盜取器官案浮出水面是對所有人的警醒

中共的凶殘和貪婪超出了正常人的想像,對生命的漠視使它為所欲為。二零零六年三月,海外中文網站「大紀元」披露了一則驚人的事實:兩位來自中國的證人揭露中共政府大量的活體盜取被綁架的法輪功修煉者的器官,供各大醫院給有錢人和外國人做器官移植用。一石激起千層浪,隨之更多的線索被揭露出來。僅濟南當地就有數個大醫院進行非法器官移植生意(注一),全國各地這樣的醫院和集中營大量存在。而且在中共的刻意掩蓋下這種犯罪仍在持續。

國際社會對中國給近年來(尤其自中共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輪功之後)器官移植手術激增存在疑問,二零零六年對此罪惡的披露給出了原因。海外調查員與醫院醫生的電話錄音更加明確的證實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罪行的存在。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和前加拿大國會議員、外交官大衛﹒喬高為代表的獨立調查團的調查結果──活體摘取並販賣法輪功學員的器官是「這個星球上從沒有過的罪惡」,將慘絕人寰的迫害事實向國際社會充份曝光,引起了國內外的關注和譴責。這種犯罪,如果沒有中共作後台,誰敢幹,誰又能幹的了呢?

可惜的是,由於中共的信息封鎖和混淆是非的洗腦,很多中國人還不知道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殘酷迫害,即使知道了也覺的跟自己無關。果真這樣嗎?從劉漢格小姑娘的遭遇來看,如果真象民間流傳的那樣被摘取了內臟器官,尤其還有眼角膜,就可以肯定不是一般的人身傷害,而無疑是有組織的販賣活體器官。如果政府真為了老百姓的生命安全負責,或者為了地方的安寧,就應當把這當成大案要案一查到底。其實,真要去查沒甚麼難的。

從醫學角度上講,活體器官離開人體的成活時間是有限的:腎臟是十二至二十四小時,肝臟是十二小時,心臟是四至六小時。如果真要調查的話,就以一小時車程為半徑的範圍內調查能做器官移植的醫院,首先就查一查濟南這些以器官移植出名的醫院。如果真能做到的話,你看看結果會怎樣!但為甚麼政府不敢也不願這麼做呢?因為黑幕太深,政府也不是真的為老百姓負責。

當法輪功學員在受到殘酷的迫害時,如果你仍舊以局外人自居漠不關心的話,我們所生存的這個環境就越來越沒有安全可言,最終將傷害到你及親人,這決不是危言聳聽。

參考文獻:
注1 調查線索:山東泉城多個大醫院涉嫌參與殺害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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