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學法的一點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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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五月九日】學法是為了提高,是為了真正得法,改變人的觀念,更好的做好「三件事」。我把近期學法的一點體會寫出來,希望對同修們有所借鑑和提高。

昨天,我在讀和背《轉法輪》第七講「吃肉問題」時讀到:「抽煙也是執著,有的人說抽煙可以提神,我說那是自欺欺人。有些人幹工作幹累了或者寫一篇東西寫累了,想歇一會兒就抽根煙,他就覺的抽完煙來了精神了。其實不是,那是他休息了那麼一會兒的緣故。人的思想可以造成一種錯覺,還可以起那麼一種幻覺。那麼以後就真的形成一種觀念,形成一種錯覺,你覺的抽煙好像給你提了神似的,根本就不會的,它不起作用。」

學法學到這段時,我突然覺的明白了人的觀念是怎麼形成的,其實就是錯覺,還會形成幻覺,久而久之就形成一種觀念,形成一種錯覺。錯把觀念當成真理了,進而認為這就是正確的。往往還會固守這種觀念。比如看病的問題,修煉知道病是業力所致,常人認為是天氣呀、環境影響,其實不是。人認為受寒了、受熱了,或者飲食不好就造成了病,其實不是,是業力造成的。包括人的錢財呀、幸福呀,其實是「德」這種物質在起作用,根本不是人認為的追求得來的,人的追求根本不起作用,其實方方面面都是人的錯覺。修煉就是修去這些錯覺,人的觀念,得到真正的真理──宇宙大法,得法、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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