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際的交流中我給別人提建議時,為甚麼只講同修的缺點為何不說同修的優點呢?!同修做事有錯誤的地方,但同時也有出發點是好的方面呀!我為何不說呢?學了十幾年大法我竟然睜著眼睛說「錯話」說「假話」,真實情況視而不見。認識到後,心中深深的說:都是我錯了。
和同修交流時,悟到現在正法的進程可能是要打破間隔,形成整體,發揮更大的法力。怎麼打破間隔?談著談著自己想到了上述的事,明白了造成間隔的原因沒有別的原因,就是自己呀!以前自己的所行所言在起著間隔的作用,是自己造成間隔的實質原因。
師父《二零零九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告訴我們:「修要修自己,要向內去修、向內去找。大家都能做到這一點,甚麼問題都能解決了,這就是大家互相能配合的最好辦法、法寶,為甚麼不這樣做呢?管理的人有責任,配合的人有責任,都有責任。大家想一想,我們總是講別人不配合呀,有的人總是講管理的人員有問題呀,都是在向外邊找、向外邊修,在想別人。我們為甚麼就不找找自己,真的做好了、你真的做正了的時候別人怎麼看你嗎?那麼負責人急於做事,怎麼就不去想一想自己哪裏做的不夠好、叫學員不愛聽你的話呢?所以一定要想啊,那是修煉哪,那就是修煉哪!」
看完此段法,深深認識到自己法學的不好。師父早就告訴了法寶,可我還是得自己受了挫折才能認識法理,悟性有限。也認識到修煉確實是得深入的向內找。如果不用心,師父告訴的很明白的法理也熟視無睹。同時也明白了師父的點化,現在的正法的進程就是要打破間隔,形成整體,互相配合發揮出更大的法力。